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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悲歌未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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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悲歌未彻
我不喜欢我现在的主人。
他很高,很英俊,穿着白色丝质的宽袍,喜欢把我抱在怀里,然后他的发丝就全部打在我脸上。
我现在脾气算好了,要是放在以前,那些头发准都断光。
他喜欢耍帅,可我不喜欢被人当猴一样看。
那些个道貌岸然的卫道士,只会用这一声声亢奋的语气喊着,好像我是天底下最坏的毒药,虽然我只会杀人。
他们会说:“魔剑嗜主,宋公子三思啊。”
我那个骚包无比整天喜欢耍帅的主人,很深情的摸摸我:“凌很听话的。他很乖。”
噗——我差点喷血!
我听话,去你妈的!我堂堂名震江湖,报上名号就能吓死无数人的天下第一魔剑被人说成很听话,我真想掐死他!
可惜,我也只能想想。
我是一把剑,我没有手,甚至没人知道我在想什么。
宋录玉是我的第十七任主人。
他在不周山的山脚下一片乱葬岗里找到了我,那时候我刚做完一个梦,正一半身体躺着发臭的的是坑里,一半身体陷在黄土中,我瞧着头上的蓝天白云,正在回忆我的人生。
三十年一梦江湖。
我这一梦,睡了三十年。
三十年前,我的第十六任小主人,天罗教教主的孤女,越潇潇,十四岁的小女孩抱着我死在这片乱葬岗里,当时我的身体埋在冰冷的尸体中。
醒来后,却只能见到几块支离破碎骨骸,白色中透着丝丝红痕。
越潇潇在死时中了毒,天底下最厉害的毒,缠情。
和我的第七任主人一样,缠到死后情方绝。
这不是什么问题。但最最让我笑破肚子的是,这毒药,是我的第二任主人发明的。
我当时对站在我身边的腐鸟说:小乌鸦,你说这真是一个绝大的讽刺对不对?
那黑不溜秋的小玩意儿只会呱呱的乱叫,我继续对它说:我的第二任主人叫越明珠,算算辈分,大概是越潇潇的曾曾……爷爷。
“呱呱……”腐鸟无视我跳到一边,开始吃腐尸肉。
老子火了,一声长鸣,那狗日的小鸟被我的剑气逼到臭水沟里,出来时,一身黝黑的毛被剃了个精光,我朝他瞅了两眼,笑了,这还是只带把的小东西。
只是这一叫把宋录玉引了过来,真不知道这人是不是属狗的,耳朵这么灵光?
呃……狗好像是鼻子比较灵……
反正就这人,我的第十七个主人轻轻松松地在抽坑里摸了半天,把我从泥泞里拽了出来,细细盯了我半天,那眼神好像在看心爱的女孩子,把我吓得一身鸡皮疙瘩。他声音都能温柔的渗出蜜来:“啧啧,真是好剑。”
老子当时极其纳闷,我就一脏不拉叽的摸样,怎么还会有人看出其曾今名动天下遇佛杀佛,遇魔杀魔的本质呢?
难道这人是相剑大师?
他毫不顾忌地把我抱在怀中,拿自己干净的白衣服替我擦了又擦,然后一脚踢开旁边碍人的白骨。
——我上一任主人,越潇潇的头颅。
顿时,我感到很悲哀,玉石做的心就像被捏碎了一样。
宋录玉专门把我带到越州龙泉,当地著名的铸剑世家施家,三百年历史,依旧是天下第一铸剑庄。
话说当年,我也是在这地方诞生的,论其身份,我好歹还是名门之后,只是后来一番曲折,成为了人人得而诛之的大魔头的佩剑。
铸剑世家的规矩,剑离开了他们的剑冢,是好是坏,全都与他们无关。
我看着这里的青山绿水,那青石板依旧斜斜歪歪地铺在地上,比不得人生百年,岁月只能在死物上留下一丁点往日的痕迹。
接待我们的是二庄主,那人清瘦如玉,眉眼温润。这让我想起了当年的施琼,若不是不是那个病弱小少年的帮忙,凭我第一任主人的能力,我怕是要再受上千翻痛苦才能百炼成钢,见得明月吧。
我最初的主人不是铸剑师,只是施家的一个童仆,身份低下。他没有爱慕那年轻漂亮的施家小姐,却爱上了施家漂亮美丽的主母。
可在我身体上的“凌”是那个女人的名字,在她还未嫁进铸剑山庄时,她姓朱,朱凌悦。苏州府阆苑的三小姐。
施琼是夫人的小儿子,天生病弱体寒,近不得锅炉热气,生生气坏了他老子。
我瞅着那个文弱青年,心想:这人有什么本事呢?
他们把我带到剑池,溶溶岩浆在一口口池子里翻滚,热气腾腾。
二庄主按着宋录玉的肩,微微笑了一下,似清风拂过般温和:“子玑,你放心。”
呃,忘了说一句,姓宋的,字子玑。
秀口成章,字字珠玑。
“有桧原在,我自然放心。”宋录玉说得极其轻松,一边把我从湘洲丝绸里取出来,动作轻盈,慎之又重地交给了施桧原。
妈的,这两人太文绉绉,老子有些鸡皮疙瘩冒了出来。
“这剑,哎,这是当年太祖唯一铸的一把剑,斩凌。”施桧原一点一点将我抽出来,剑刃是暗色的红,好像凝固了的血迹,那是我当年喝了太多的人血的缘故。剑柄细细镶着一圈蓝孔雀石,最后在末尾配了一个猫眼大小的鸡血石。
我用心打量着他,心里却慢慢浮出当年的两个清癯的少年,忽地,一痛。
一朝出鞘,饮尽天下血。
这三十的沉寂,如今重见天日,我几乎听到身体的各个部位都在拼命叫嚣着,他们在喊,渴。
我渴了。
我无比思念那些粘腻的稠液,我喜欢他们慢慢润过我的喉咙。
我是魔剑,从出炉的一开始就是,从我的第一人主人成为我的剑下亡魂开始就是。
遇神杀神,遇魔弑魔。
百炼成钢化为绕指柔。
几千度的高温渐渐开始让我的身体融化,直到那一刻,我才明白他们要重新锻造我,用鲜艳的岩浆,化开那些冰冷的钢精。重新加入的铁块,雪白晶莹,好似天山上的白雪。
极地天晶石。
我不知道他们怎么弄到那玩意儿,但就我知道,那些石头是上古封魔的晶石,千金难求一块。他们想封住我身上的漫天煞气,封住我残暴的血性。
我在炼池中发出狂躁的声音,那些白色的精气萦绕着我的身体,每碰一下都会钻心般的疼痛,我不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英雄,我几乎流泪,哭着喊:我疼……
主人,我疼……
或许作为一把剑,我实在是太娇生惯养了。
因为没有一个人会让一把震动天下的魔剑随便出鞘,只为杀一些不入流的剑士,很多次的屠杀里,我只是被主人抱在一边,沉默的看着。
而我所杀的人,往往很有名气,但最后我总会被抵在那些人的脖颈边,因为我的主人更厉害。而我比起他们的剑来,也更加厉害。
我有灵魂,作为一把剑的灵魂。
这是上大多兵器还是没有意识的,宛如傀儡,任由他们的持有者支配着。
剑灵的觉醒源于与主人灵魂相交的触动,那点细腻的确震撼心灵的波动,宛如春日枝头的芬芳,使冰冷无情的武器从漫漫无期的睡眠中醒来。我们会成为最忠诚的仆人,即使天地都背弃了你,但是主人,只要你不松手,我们还在。
而世界上的大多数人并不相信,一把剑可以产生灵魂。
甚至蔑视,我们祭奠的爱。
每一件武器,都会爱上它的主人。
而我还是有些不同,我不知道有没有类似的情况,在我还没有被打造成一把剑的时候,我就有自己的灵魂,但那时候一切都是迷迷糊糊的,我只知道自己被关在一个漆黑的地方,睡的时间远远超过醒来的时候。直至一个少年纤柔的手指轻轻地触碰到我,身体开始发热,起先迟钝的感觉慢慢敏锐,感到春风怯怯地伸出小手,柔柔的拂过头顶。
感受到春日繁花,夏夜清风,秋雨金硕,冬雪皑皑。
那些死物仿佛活了起来。
我懵懵懂懂地看了他一眼,少年有一双清澈宛如曲水的眸子。那一瞬,我从灵魂深处开始觉醒。
而那时候,我还不是一把象征杀戮的剑。
是的,他们成功了。
我的身体开始变得和世上其他的刀剑一样,莹白澈亮,狭窄的剑身宛如一片脆弱的柳叶,或许唯一不同的是,我的周身渐渐泛着一层薄薄的寒气。
灵魂被融化了又重新聚集在一起,使我更加敏锐地感受到周围的一切变化,甚至是细之入微的触动。
那样清晰、那样明了,生动得就像腹中骨肉。
宋录玉修长的指骨分明的手指触到我身体的那一瞬,我猛然出击,这些天来的委屈疼痛化作强烈的剑气铺散开来。那人的手掌被划破,鲜血顺着剑槽像股溪流般滴淌,只是它却不能在我身上留下一点带血的痕迹。
我伤了人,却不沾血。我惊讶得几乎不得动弹!
施桧原笑着,带着那种调侃的调子:“子玑,你看,他生气了?”
“我知道。”那人气度绝佳,也不管手伤,笑眯眯地盯着我,卷长的睫毛应在我身上,“真是淘气!凌,你可记住我的味道?”
咳……我抖开一身鸡皮疙瘩,开始思索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宋录玉这名字有些书生气,倒也不显得娘!只是我看着怎么也不舒服!我花了很长时间去习惯他!
这样痛苦的磨合期长得让我有些疯狂!
就灵魂的匹配度而言,第一任主人与我最相近,甚至在死亡降临的那一刻,他能听到我的声音,我哭泣的痛苦的撕心裂肺的吼叫声!
而其它的主人则因人而异!
宋录玉是清风山庄的少庄主。
我记得他抱着我,站在清风山庄的门口,那漂亮的牌匾在阳光,亮得刺目。他低着头,发丝卷过侧颊,眼神有些犀利阴冷,白色的袍子灌了风,不住的飞扬。“凭虚御风”这个词是我的第一感受。
那是我第一次听到他心底里升起的笑声,尖锐而冰冷,犹如离弦的飞箭。
那一刻是我们相遇以来的第一百七十二天,我不明白这个数字代表什么?我只知道,从那天起,只有生死才能将我们分离。灵魂在那时候发出共鸣,承认了彼此的存在。
他阔步走进山庄,衣摆的弧度像旋涡一样,我这才发现,我的主人真的有张惊艳绝世的漂亮脸蛋,俊美如高高在上的神祇。
我忽然听到他心底想起又轻又柔的声音,宛如深夜里娇弱的莺鸟,趁着月色站在玫瑰的枝头,用满怀着深沉的眷恋与悲伤哀唱。
——凌,我只有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