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2、第二十一章:马戏团与剑客(上) ...


  •   冰凉的河水自我脚下汩汩流过,我双手持剑、一动不动,双眼紧盯清澈的河水之下缓缓波动的白沙与磨得柔和晶亮的石头。正午阳光炙烤着我的脖子和后背,我能感到汗水划过眼皮一路向下,带来刺痒。

      远处,一条小鱼慢吞吞游了过来,灰黑色的鱼鳞在折射下竟也显得光彩动人。
      我仍旧一动不动,并且让视线稍稍偏离小鱼——不知为何,这些动物就像有第六感一般,如果我凝视它们,它们就会警醒起来、迅速逃离。

      于是我看着水波,通过水波判断鱼儿的位置。它离我越来越近,我有些担心我越来越响的心跳声会惊动它。尽管我学会了耐心等待,但就算我能保持不动,也无法控制我的心跳不随着狩猎时刻的推进而加快。

      但这一次,幸运女神眷顾的是我,当鱼儿游至我的脚边,我几乎能感到它滑腻、冰冷的鳞片擦过我的脚腕。我屏住呼吸,然后持剑猛地向下一刺,血水立刻在河水中冒了出来,又被迅速冲散。我抬起剑尖,看到小鱼穿在上面,已经停止了挣扎。这会是一顿不错的美味,尽管量很小。
      量总是很小。

      这些天,我一直向南跋涉,希望能穿过树林,到达海边。我对美国地形并不熟悉,但依稀记得沿着海南下的话,总是能够经过纽约州的,而新泽西就在纽约的旁边,这个我记得。

      我叹了口气,一边把小鱼从剑尖取下来,一边踩着河床中柔软的沙子和细碎有棱的小石子走向岸边。我的鞋在几天前就彻底散架了,于是我只好把鞋扔掉。结果走了没多远,我的脚就疼得受不了了。袜子烂得比鞋还快,本就在脚趾和脚跟处破了洞,后来更是整个脚底板都磨破了,我只好把袜子翻过来穿,直到只剩两块破布,我才把袜子丢弃,彻底改为赤脚走路。

      而这甚至不是最艰难的部分。林中生活真不好过。我还记得小学时课上讲过钻木取火,我也在电视剧里见过,《倚天屠龙记》,就是释小龙演幼年张无忌的那一版。但我可没有张无忌那么厉害。试图取火的那天,我两只手都磨出了血泡,还有好几次想要放弃,心想干脆生吃好了。可是连日喝冷水,掏来的鸟蛋也被是迫不及待灌进肚里的,我觉得自己已经快要生病了。而那天,我又恰好是第一次狩猎成功——抓到一只瘦巴巴的野鸡——差点乐疯了。

      当然,取火的波折足以抵消我的兴奋。我记得电视剧里的人都是在木头上凿个洞,再两手夹住另一根木棍使劲搓。我的剑并不适合伐木、凿洞,但我还是做到了,真正难的是试图用小木棍把火钻出来。

      浪费了大概半小时,我才想到应该把木头凿穿,然后把火引子放在下面,这样空气也会更充足。又过了半大概个小时,我才想到可以用坚韧的树皮搓成绳子,和树枝一起做成锯子的模样,然后拉扯木棍在小洞里来回钻。

      等到第一次钻出滚烫却毫无用处的黑色粉末,我已经累得满身大汗,恨不得直接拔毛生吃了那只野鸡。要不是那东西血淋淋的不好下口,我也许就真这么干了。后来情况逐渐转好,但一直到第五次,我才终于成功。

      当小洞里冒出持续不断的烟时,我立刻把木头竖起来,把小洞里的炭末儿倒在充作引子的枯草上面,然后鼓起腮帮子小心翼翼地吹。我当时心里想,“要是这次也不成,我就再也不试了。”但心里却明白自己还会再试一次、一次、再一次。

      细小的火星窜出来时,我的眼泪也快下来了,不知道是被烟熏得,还是喜极而泣。那天,我用火美美地烤了那只命中注定要进我肚子的野鸡。我还收集了火堆熄灭后的木炭,希望下一次取火不要这么费劲。

      后来也的确没有第一次那么费劲了,老人说熟能生巧不是没有道理的。第二次生火的时候,我甚至和泥捏了一只碗出来,只是效果不好,泥巴干了之后很容易碎掉,而且还一直掉渣。但我找来了树叶铺在碗里,然后才往里加水。当我把土碗架在火上烧水的时候,它坚强地撑住了。于是我终于喝到了热水。

      就这样,白天赶路、打猎,晚上如果能找到大石头,我就找来树枝、野草给自己搭个棚子,找不到我就只能上树将就一宿。我始终不敢离河水太远,生怕自己找不到水源活活渴死。就在我觉得自己已经逐渐掌握在林中求生的技巧时,我却来到了树林边缘。

      那是一个昏黄的傍晚,当我爬上一个陡峭的斜坡,抬头远眺,却发现这些天已逐渐熟悉的林中景象变了模样。远处有一片模糊的光亮,从稀疏的树干间清晰可见。我往前跑了几步,意识到自己来到了森林边上,却不知改为此高兴还是担忧。

      我仍旧没有见到大海。看来中学时代地理考试才得五十多分是有预兆的。
      那晚我仍旧睡在树林里,但因为紧张与激动,第二天天不亮就醒了过来,然后朝着树林外走去。
      林外是一一片长满及腰高野草的坡地,河水自我左边奔腾而下。我站在高处,看到沿河两岸星罗棋布的房屋,看起来是个市镇。没了头顶树梢的窃窃私语,我能从安静的风中听到欢快的音乐声。

      耐心、安静、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这些都是我在捕猎时学会的。当我拉起兜帽,穿过草丛向着小镇进发时,始终谨守着这几条规定。尽管此刻无猎可捕,可习惯一旦养成,便不易改变。
      那镇子挺大,但远没有树林那么苍茫无际,人声喧哗与车水马龙也比鸟叫虫鸣令人烦躁。我沿着镇子外围走,辨别着越来越响亮的音乐声。那似乎是从镇中心传来的,让我想起节假日,还有盛大游行。

      结果那并非游行,而是一个逐渐成形的马戏团。
      我尽量不引人注意地溜到了附近。不过,在一个人人相互认识的小地方,像我这样蓬头垢面、光着脚丫的女孩不引人注意,几乎是不可能的。好在镇上刚巧来了一批陌生人,足以分散镇民们无处安放的好奇心,他们就是在镇中心广场卖力搭建马戏团的江湖客们。

      广场入口处挂着横幅,上书“瑞文顿欢度劳工节”几个大字,旁边还有一个左摇右晃的氢气球,气球上画着个大大的小丑脸。我心里一阵奇怪:劳动节难道不是在五月吗?不过这念头只是一闪而过。比起横幅,马戏团更引人注目。

      在家的时候,我们附近几个庄子每月十九号都会赶集,当地人称之为“赶会”或“红火”。太阳还没升起的时候,农户、商贩便会陆续赶到,抢占好地方摆摊开张。蔬菜水果、衣服鞋子、玩具工具,全都应有尽有。

      马戏团的氛围与之十分相近,尽管二者并不完全相同。我走进去的时候,几个光着膀子的年轻人正搬着巨大的箱子不知往何处去,年纪稍长的男人则对他们呼来喝去。

      我在人群之中穿梭,惊讶于自己竟如此不起眼,但也为之感到开心。如果说之前的经历教会我什么,那便是决不要做万众瞩目的那一个。想想过去我有多么希望自己能与众不同,还真是恍然如梦。

      突然之间,一阵诱人的面包香气钻进鼻子,让我立刻放慢了脚步。这段日子我就没吃饱过,运气好的时候我能打到一只小动物,运气不好的时候我就摘果子,或者冒着被毒死的风险采蘑菇和野菜吃。但最重要的是,我吃不到干粮。

      于是,当我闻到面包热腾腾的香气时,口水立刻便冒了出来,简直跟巴普洛夫的狗似的。
      那是个炸面包圈和热狗的摊子,摊主正有一搭没一搭地招揽干活的工人来上一两个热狗或三明治。我还没有想清楚该怎么做,脚就自动往那边迈了出去。三五个年轻人聚在小车附近,手里拿着夹了芥末烤肠的热狗正狼吞虎咽。我走过去时,摊主先看到了我,脸色变了几变,但绝对不是打算欢迎我。

      “嘿,小鬼,”他开口,语气冷淡,“这里的东西是要花钱买的。”
      我有心想顶他一句,问这个狗眼看人低的家伙是不是看上几眼也要花钱,但我不敢,只是在口袋里掏了半天,摸出一个带着体温鸟蛋。“我拿这个换好不好?只要面包就行。”听到自己语气中的渴望和急迫,我抓着鸟蛋的手指因为羞愧而收紧了。

      “哈。”摊主挥挥手,“上别的地方要饭去。”他转身对别人说起了话,带着讥讽的笑回头瞥了我一眼。
      我脸上一阵滚烫,气冲冲地把鸟蛋塞回了口袋。可虽然第一次吃鸟蛋的时候觉得美味无比,几天下来,我已经闻到那腥味就觉得想吐了。

      我低下头大步走着,路过一个红顶帐篷,依稀看到里面好多人在布置舞台。一个铁笼子摆在外面,瘦骨嶙峋的狮子疲惫地晒着太阳,我想知道他是不是和我一样肚子饿得要死。帐篷对面,一个尚未搭建成功的旋转木马伸出十几根金属支架,却不见木马。两个男人正合力抬着一匹漆成白色的小马往过走,其中一个男人穿着灰扑扑的衣服,黑色的脸膛上汗水滚滚,另一个却穿着五彩的戏服,脸上也涂着油彩,只有那顶绿色假发下冒出的灰白头发让人看出他年纪不小。

      “嘿,女孩!”身后有人叫我,我一回头,发现是刚才吃热狗的年轻男孩之一,他比我高很多,一头金发,满脸雀斑。打量我一番之后,他问:“你是吉普赛人吗?”

      我抿起嘴,摇摇头,然后低头看了看自己肮脏的长袍,还有从长袍下露出来的沾满泥巴的赤脚。“我是……呃,一个和尚。”我笨拙地回答,想不起“尼姑”用英语该怎么说,“我不是乞丐,我是在……”看起来“修行”也不在我的词汇表中,“完成我的旅程。”
      最后,我合十双掌,低眉顺眼地看着地面。

      金发男孩大笑起来,“所以你是吉普赛人。”他不知怎得得出了这个结果,“你饿了吗?那家伙真坏,不肯给你点吃的。”

      “我是要跟他交换。”我强调,手不自觉地伸进口袋抓住鸟蛋,无论如何,我不想再偷窃或者抢劫了,“他不愿意,总会有人愿意的。”

      金发男孩盯着我,双眼闪动。我不自在地皱眉,希望他能赶紧离开,让我安静一会儿。结果他却说:“你可以来帮我父亲看守东西,这地方手脚不干净的家伙多着呢。中午的时候你跟我们一起吃饭,怎么样?”

      我张大嘴巴,没想到有这种好事从天而降,金发男孩看上去就像是从好人故事里走出来的活生生的范例,笑容灿烂、眼神明亮。
      “我……”我咽了口吐沫,“好啊,我可以帮忙。你爸爸的东西在哪里?”

      男孩头也不回地用大拇指比了比身后某个方向,“在‘靶眼’那里,看到那个大转盘了吗?对,就是那个。”
      “那是轮|盘赌吗?”我眯起眼睛看着比人还高的大圆盘,上面凹凸不平。

      “不呐,”金发男孩嗤嗤笑起来,然后问,“想来瞧瞧吗?”

      于是我跟他朝“靶眼”那边走过去,走近之后,我认出圆盘上的凹陷是刀子留下的痕迹,顿时恍然大悟。“这是扔飞刀的靶子!”

      “正是。”金发男孩打了个响指,然后与靶子旁一个坐在柳条箱上的干瘦男孩说道:“老爹呢?”

      干瘦男孩头也不抬地回答:“在后面,别去打扰他的好兴致。”

      “我找到一个女孩。”金发男孩朝我比了比,干瘦男孩这才抬起头来,眼睛一亮,从箱子上跳了下来。

      我警觉地后退一步,目光在两人之间扫视着。金发男孩举起双手,仍旧笑容可掬,“嘿,别担心,我们不是坏蛋。”

      “你说这里有东西让我帮忙看守。”我谴责地看着他。

      “那有什么意思。”干瘦男孩嗤之以鼻,扫了我一眼,“你想要钱吗?大钱哦。”

      我皱起眉,“什么大钱?”

      “当活靶子,”干瘦男孩用大拇指比了比那个伤痕累累的大圆盘,“一天下来十五块钱,别处都没这好生意。”

      我狐疑地看着他们,心里却升起希望——子弹我都不怕,只是飞刀而已,根本不可能伤到我。

      “我是神射手哦。”金发男孩冲我挤眉弄眼,“不信你瞧着。”他从箱子里拿出蒙眼布和飞刀,然后站到离靶子十米远的地方,“瞧好了哦。”

      他蒙住眼睛,然后随手将飞刀掷出,便射中了靶心。干瘦男孩没什么热情地拍了拍手,嘀咕道:“臭显摆。”

      金发男孩脸上笑容不减,下一枚飞刀突然贴着干瘦男孩的头皮飞过,“铎”的一声插进后面的柱子上。
      干瘦男孩尖叫起来:“莱斯特,你这个婊|子养的!”

      “你是我的兄弟,干嘛非得这么骂人呢?”金发男孩冲对方一笑。然后他解下蒙眼的布条,笑着冲我走来,“怎么样?我肯定不会伤到你的,在上面呆一天,都不用费什么力气,就能挣到十五块。”

      我舔着嘴唇,不可抑制地心动了,“你爸爸会同意吗?”
      “他当然会同意了,”金发男孩说,“他……”这时一个声如洪钟的男人打断了他,从旁边像座山一样压过来,扬手给了他一巴掌。

      “臭小子!”他吼道,结实的手臂上全是黑乎乎的汗毛,“老子还没死,轮不到你替我说话!”
      金发男孩被打得脸立刻肿了起来,他眯着眼睛退后了几步,笑着说道:“父亲,对不起。只是这个小妹妹看着好可怜。”

      男人又吼叫起来,打断了金发男孩的话。“少在这儿充好人!你不是骑士,那小婊|子也不是他妈的公主!”

      我血气上涌,举步就想离开,干瘦男孩却一把抓住了我的胳膊,力气惊人得大。但他的声音却很小,在我耳边像蚊子叫似的,“不,别走,千万别走。”

      “内森!”男人继续吼道,“去把东西搬出来,好吃懒做的小畜生!我养你是为了让你吃饱了在这里晒太阳的吗?”

      干瘦男孩立刻松开我,耷拉着肩膀溜进了旁边的一个小帐篷中。男人转身来面对我,高大的身体几乎挡住了整个儿太阳。

      “他们说你这里缺人手,一天十五块。”我壮起胆子说。

      “五块。”男人往地上啐了一口,“多了没有,爱干不干。”

      金发男孩在他身后冲我露出歉然的笑容。我想了想,然后点头答应。男人便懒得再看我一眼,转身钻进了小帐篷里,里面随即传出叮铃咣啷的声音,以及内森蚊子叫似的道歉声。

      我望向金发男孩,他则耸了耸肩,张开嘴无声地说道:暴脾气。
      我忍不住笑了起来,心中却惴惴不安。
note作者有话说
第22章 第二十一章:马戏团与剑客(上)

  •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我要投霸王票]
  • [灌溉营养液]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