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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渔家女 ...

  •   巴掌大的乌龟不安分的在鱼缸内爬来爬去,病房的窗没关,外面天色阴沉,风雨欲来,洁白的窗帘随风摇荡,像身姿灵动的少女。

      病床上,少女面色苍白,柔肤弱体,枯瘦的手背青青紫紫,那是数不清的针眼。

      常岁想再摸摸她养的小乌龟,可是她现在连动一动手都困难。

      窗外雷声阵阵,大雨倾盆,常岁突然想到自己养在院中的那盆月季,不知道妈妈有没有把它端回屋内。

      常岁盯着病房内早已枯萎的月季花束,泪水无声落在枕上,下一秒,她下定了决心,颤抖着手拔掉了手背上的针头,呼吸逐渐变得困难,常岁的眼睛渐渐失去光彩。

      她这个病本来就是个烧钱还留不住人的,这么些年来,为了让她多活几天,爸妈想尽了一切办法,大半的家当全填进了这个无底洞。

      “阿芸,医生说岁岁已经…,已经时日…。”常温华哽咽着说不出话来,常岁是他第一个孩子,又一向乖巧懂事,他接受不了女儿已经时日无多的事实。

      施芸捂住耳朵,神情崩溃, “不,我不要听,岁儿会好的,她会好的,你不准这么说。”

      下一秒,施芸像抓住救命稻草般,紧紧抓住常温华的手臂,语气满是恳求,“温华,一定是国内的医疗条件不好,我们把房子卖了,带岁岁去国外好不好!”

      常温华压下心头的酸涩,把妻子拥入怀中轻声安慰,“好,我们带岁儿去国外找最好的医生。”

      转角处,少女缓缓滑落在地上,第一次因为自己的自私有些许厌烦,在很小的时候常岁就知道自己不是一个健康的孩子,可那有什么关系呢!她懂事,听话,从小就懂得看大人脸色,讨大人喜欢。

      还是个粉团子的时候,施芸带她去放疗,即便全身插满了管子,痛不欲生,常岁愣是没哭一声,她想活着,她想穿可爱的小裙子,想自由在草地上奔跑。

      可现在常岁已经不想再折腾了,从6岁到22岁,她吃了无数的激素药,做过无数次化疗,再这么折腾下去,这个家迟早要散。

      为了让她活命,爸妈给她生了个妹妹,想用妹妹的骨髓延续她的生命,爸妈的爱她都明白,可她家的小阿月那么可爱,她怎么能自私到以妹妹的痛来换自己苟活于世。

      能活着,谁又想要去死呢,常岁在爸妈面前从来都是一副懂事乖巧的模样,她自私的用懂事换取全家人的怜爱。

      她努力想让自己和正常人一样,即使生着病,她也从未放弃过学习,18岁那年她以优异的成绩考进燕大中文系,让爸妈好生骄傲一番,也是那年她病情逐渐恶化,爸妈又生下阿月。

      4年的大学生活,常岁很少犯病,只需要每天按时吃药就行,她幻想着或许是病魔遗忘了自己。

      拍毕业照那天,常岁穿着中文系的学士服,和同学在镜头面前欢快地举起剪刀手,从今天开始她将离开象牙塔,步入社会,常岁笑得灿烂,或许她能像普通人一样为工作而忙碌,为孩子而操心。

      然而,下一秒,一阵眩晕感袭来,有什么东西滴在了她崭新的学士服上,昏迷前她看到了爸妈惊慌失措的表情。

      鼻尖是久违的消毒水气味,常岁知道自己还是没能侥幸。

      “岁岁,你别担心,一切都有爸妈呢!你好好的听医生的话就行。”

      施芸脸上还有未干的泪痕,神色憔悴,没有了昔日的优雅。

      常岁朝她露出一个苍白的容,“妈,我没事的,你不用担心。”

      施芸欲言又止,她眨了下眼睛,把泪水逼回眼眶,努力挤出一丝微笑。

      “姐姐,你快点好起来呀,只要你好起来,我以后什么都听你的,再也不和你吵架了。”阿月眼里畜满泪水,胖乎乎的小手抓着常岁纤细的手指。

      常岁笑着点了点头,尽管她知道自己的身体已经油尽灯枯。

      “妈,我饿了,想吃你做的煲仔饭。”常岁笑着道,努力想让自己精神一些。

      女儿知道饿,就说明精神还不错,可外面天色阴沉,又起风了,她怕女儿一个人呆在医院会害怕。

      “医生刚给你挂上药水,你自己呆在这我不放心。”

      常岁笑道,“妈,我又不是小孩子了,不知为什么今晚就想要吃妈妈做的煲仔饭。”

      施芸不放心,再三叮嘱值班的护士看好女儿后,才放心离开,两人一走,常岁就再也撑不住,她缓缓倒在床上,可惜常爸还在广市出差,常岁再也等不到见常爸的最后一面。

      常岁遗憾地看向桌子上的小乌龟,那是她小时候爸爸给她买的,都说乌龟长命,会送走几代主人,常岁是它送走的第一代主人。

      意识渐渐模糊,常岁想到时见到阎王了一定要和他要个愿望,下辈子就不当人了,太苦了,还不如当个乌龟,无它,命长而已。

      ……

      常岁是被人拼命按压醒的,她只觉得肺部如同火烧,鼻腔里都是水,胸部再次受到挤压,常岁“哇”的一声把腹部的海水全都吐了出来。

      周围一片嘈杂。

      “这下好了,兰家的闺女活了。”

      常岁缓缓睁开眼睛,对上一张黝黑而又布满沧桑的脸庞,那是个中年男子,他黑白相间的头发被整齐地束在蓝头巾里,身穿一件褐色的短打,半截身子都染满了鲜血。

      周围的人也皆是和面前人相似的打扮,对上中年男子焦急的眼睛,常岁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这是个什么情况,她不是见阎王了吗?可没听说过阴间的天还如此蓝。

      不知啥情况的常岁索性眼睛一闭又“晕”了过去。

      后来常岁才慢慢了解到,她现在所处的地方叫清水镇,但她家并不是镇子上的人家,她家住在清水镇的边缘,面朝大海,一个村的人家都是“海景别墅”。

      村子也没个正经名字,清水镇的人都叫渔它村,盖因村子里住的人家都是靠海为生,男人出海打鱼,女人下海采珠。

      说来常岁阴差阳错地占用了原主身体,是因为那天原主跟着她父亲出海采珠,结果遇到鲨鱼群,原主差点葬身鱼口。

      要不是原主的父亲舍命救下原主,原主说不定连骨头架子都没了,哪能轮到常岁还魂到她身上。

      兰三郎的右手臂也因此被鲨鱼咬掉,一家之主失去右臂,不能劳作,再加上给兰三郎调理身体的汤药费,经此一遭,原本就就不富裕的兰家更是一贫如洗。

      常岁看着屋顶上的海草,默默地叹了口气,加快了手上捣酱的动作。

      兰三郎失去一只手,再也不能出海打鱼,只能去镇上找些零工做,常岁自从身子好了一些之后就一直跟着原主娘在家捣鱼酱,待到每月初8,都会有走商贩卒来渔村收鱼酱,再贩卖到其它地方。

      好不容易捣好一筐小虾米,常岁松了一口气,她舔了舔起皮的嘴唇,这一上午都没喝水,真是快渴死了。

      “兰家娘子,你家香儿今年都14了吧!不小了,也该说人家了。”

      村子里的妇女都这样,只要聚在一起都会说些闲话。

      “你家香儿长的像她爹,你瞧这小脸俊俏的。”

      一个身材干瘦,冗长脸的中年妇女朝常岁她娘张翠花打趣道。

      常岁闻言也只是朝那位婶子笑笑,不知道该说些啥。

      “哟,香儿咋病上一回,人也变得拘谨了许多呢,你以前的性子可是泼辣的很呢。”

      常岁心里咯噔一声,刚想为自己描补,那边张翠花就接过话头,“她婶子,兰香刚好利索,你可别打趣她了。”

      常岁抿了抿起皮的嘴唇,羞涩地朝说话的那个婶子笑了笑。

      自那天起,常岁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三个月了,由于没有原主的记忆,这三个月常岁活的小心翼翼,原主有一个五岁的弟弟叫兰州,和阿月差不多大,只不过兰州那小子比较皮实,一双滴溜溜的大眼睛,脸皮被海风吹得黢黑,笑起来露出一口小白牙。

      常岁不敢多和原主爹娘说话,怕露馅,只能旁敲侧击从小兰州口中打听原主的生活习惯和性格,这段时间常岁的性格也尽量往原主性格上靠拢。

      原主兰香平时的性子比较泼辣,不喜干家务活,但却是一个采珠的好手,兰香自7岁起就跟着她们渔村的六娘学潜水,12岁时就开始和村里的渔家姑娘们一起跟着大人的渔船出海采珠,海上多风浪,海中多恶鱼,稍有不慎就会尸骨无存。

      常岁以前为了锻炼身体专门学了游泳,可以应付采珠的工作,奈何经此一遭,张翠花和兰三郎说什么都不同意女儿再去采珠,可海边的人家不下海怎么生活。

      兰家本就没有多少余钱,再加上给兰三郎治胳膊又掏出二两银子,现在的兰家已经家徒四壁了,所以采珠还是要采的,常岁并不是矫情的人,能拥有一副健康的体魄她就已经很满足了,就算是为原主尽孝,她也一定会下海采珠养家。

      海边。

      “姐,你在这发什么呆呢?娘叫你去吃饭。”

      兰州手里拿着一颗花纹艳丽的海螺,蹦蹦跳跳地来到常岁身边。

      常岁捏了捏他巴掌大的脸袋,声音有些沉闷,“无事只是吹吹海风而已,走吧,咱们回家吃饭。”

      远处海天一线,耳边涛声阵阵,如今对于常岁来说那个世界所有的一切都仿佛是一场梦,有时她分不清到底哪个世界才是真实的,所谓庄周梦蝶不外如是。

      这种感觉很奇怪,常岁时常会想起那个世界的亲人,但总会有一种水中捞月的飘渺感。

      “姐姐,愣什么呢,还不快点。”兰州拽着常岁猛地往前跑了几步。

      常岁被拽了一个踉跄,她回过神来,不远处三三两两的烟火升起,整个小渔村仿佛笼罩在一层紫色的鲛绡中。

      常岁甩了甩头,把心中的不切实际感抛去,今生她就是清水镇的渔家女兰香,她终于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可以自由奔跑,任意笑闹,可以和正常人一样结婚生子,儿孙满堂。

      张翠花刚把碗筷摆好,兰州和常岁就到家了,这边渔村的房子很有特点,整体外墙是原始石块或砖石块混合垒起的屋墙,屋脊高高隆起,屋顶上盖着各种晒干的海草,看着不怎么好看,倒是挺结实的。

      今天的晚餐又是海带汤,常岁的碗中还有两条小鱼。

      “孩他娘,今天东家结算工钱了,这个月每人发了800文。”兰三郎叹了口气,把装有铜钱的荷包递给张翠花。

      以如今这物价,800文约莫相当于前世的2000多块钱,钱虽不多,但勉强可以养家糊口。

      张翠花收下荷包,“现如今这世道,高老爷家给的工钱算是仁义的了,听说北方又开始打仗了,到时咱们这的杂税估计又得涨。”

      “谁说不是呢!朝廷的事,我们这些小老百姓管不起,但总打下去也不是个事。”

      常岁低头默默喝汤,她现在对这个世界一知半解,只知道当朝的皇帝姓申屠,朝号大业,至于其它的,她也不敢贸然打听。

      一年过后。

      “兰香,你今天也没采到珠吗?”渔船上,同村的兰雨荷沮丧地问常岁。

      “没有,这些天也不知是怎么回事,采到的都是些空壳。”

      常岁也有些摸不着头脑,现在正是采珠的好季节,怎么最近一段时间总是遇不到有珍珠的蚌。

      这一年多的时间,常岁已经完全适应了采珠女的生活,虽然很辛苦,但也足以温饱,不过最近一月不知怎地,就连村里最厉害的六娘下海也采不到珠,再这样下去,村里很多靠海为生的人家就要吃不起饭了。

      “兰香我不想采珠了,这日子真不是人过的,每日里都要下海,我还不到十六岁,可我的皮肤已经被海水腐蚀得像三十多岁的。”

      常岁摸了摸自己粗糙的脸蛋,内心无比认同兰雨荷的话。

      “听说高员外家招女使,我想去看看,你要不要一起去?”

      常岁犹豫了,采珠这份活计既危险又伤身体……。

      回家的路上,常岁一直在想这个问题,采珠不是长久之计,海中确实危险,而且她最近总感觉膝盖疼,有可能是常年下水,腿有些风湿病,正想着,突然冷不丁地碰到一个人。

      那人是一个小麦肤色的少年,浓眉大眼,笑起来露出两颗虎牙。

      少年有些手足无措,麦色的面容上浮起一片红晕,他摸了摸后脑勺,叫了声“兰香妹妹”。

  • 作者有话要说:  修改了下,大致不变,改了下细节,喜欢的小可爱萌点点收藏哦,你们的收藏和留言就是作者更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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