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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五章 ...

  •   老大夫三言两语把金玉搪塞了过去,顺便还给满堂诊了个脉。

      军营不方便沐浴,但营地就在一条小河旁边,打点水回来洗漱一下还是可以的,看两姐弟浑身脏兮兮的,衣服到处是破洞,老大夫还拿了自己两身干净衣服给他们改改。

      两个孩子都瘦瘦小小的,他的衣服穿上身都拖地了,他就想着把一件不要的旧衣剪出两个袖管,缝在一起就凑合当裤子,可是金玉拦住了他,“罗爷爷,不用了,你只要帮我们稍稍剪短些就可以了。”

      这样就可以得到一件宽松的长款连衣裙。

      大码宽松的穿搭可是后世最流行的,中间系一根腰带,反而会非常显瘦。不过这是在明朝,只穿一条裙子可不成,金玉就指导罗大夫按照她的意思改,没办法,罗大夫实在是不理解她的想法,金玉只能拿过剪刀,把衣长和衣袖都剪短了几寸,然后把衣服沿着中缝剪开,再拿着针线缝起来。

      一条朴素的连体衣就诞生了!

      针脚不太好,版型也差强人意,但凑合着能穿就行!

      金玉不是设计师,更不是裁缝,她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学生。毕业那天,她拿了毕业证也拿到了心仪公司的转正通知,本以为是开启美好人生的转折点,结果一场车祸,她来到了元末明初。

      生活嘛,总是起起落落落落落……

      作为一个商科生,金玉了解历史的来源主要是电视剧,她知道朱元璋的功绩,也知道他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酷刑,更知道他儿孙之间的爱恨情仇,但真不知道元末明初老百姓的日子过得这么艰难,作为一个从小都没吃过什么苦头的人来说,这几个月的寻亲之路,她成长了!

      为了活下来,这一路上,她给人洗过盘子,扛过沙袋,缝过粗布……因为是黑户,年纪又小,没人敢长期收留她,酬劳就是一顿饭,有时候甚至就是一个窝窝头。

      她还有个弟弟,一顿饭,两个人分。

      上辈子活了二十几岁她还觉得自己是个宝宝!

      到这里几个月,她觉得自己已经是个大人了!

      生活果然令人成长!

      一回生两回熟,金玉手脚飞快,给弟弟也做了一条,这一次针脚细密了许多。

      穿上新衣服,满堂高兴得很,“姐姐真厉害!”

      罗大夫看着两个孩子,心里不是滋味得很。这么大年纪的孩子,就该在父母宠爱下长大,难为他们还能保存纯良心性。

      这么一番折腾下来,天也黑了。

      罗大夫整理了东西要走,说:“还有半个时辰就开饭了,我叫门口小江拿给你们,今日好好休息,记得不要乱跑。”

      金玉和弟弟点头,又认真的谢了他一番。

      出了这边的军帐,罗大夫扭头就钻进了朱元璋的皇帐。

      朱元璋眉头紧皱,正在看前方传来的消息。

      那条暗道宽阔,里面的食物足足可以提供百余人两天的口粮。

      山洞的出口到处都是小土坡,但没有树木遮挡,几乎一眼就能望到头,谁能想到那里会有一个洞口。

      明军内围的防守十分严密,但边境范围实在是太大了,这段时间天气也不好,经常有大风沙,他们就安排了探子轮流巡查,中间有四次换防,其中一次在子时,这是最容易被钻空子的时候。

      夜深,视线不好,人也容易疲惫,如果蒙古人趁这个时候开战,后面再有一个在山洞里好吃好喝,养精蓄锐的小队摸过来杀入他们大后方,那等于他们是落入了包围圈。

      现在看来那封和亲书不是示弱,而是宣战书。

      鞑靼都滚出中原了还想死灰复燃,做梦!

      这时,见老大夫进来,他眉目稍稍舒展,“罗阿爷,那两个孩子如何?”

      罗大夫从濠州起就跟着他四处征战,几次救了他的性命,朱元璋一当皇帝,就封了罗阿爷为太医院院长,想让他在宫里颐养天年,只是阿爷在军营呆惯了,这次打蒙古人,他死活要跟着来。

      “我想是不用查了,那个姑娘眉眼和致远一模一样。”

      “还有满堂,他长得也像极了三子。”

      朱元璋虽然当了皇帝,但他骨子里还是个军人,军人最深刻的是什么?

      ——战友!

      一个代表着流血和友情的名词。

      在战场上,除了手里的兵器,他们唯一能信任的就是战友,没有血缘却胜似亲人,在战场上,豁出性命为战友挡刀挡剑的事情数不胜数。

      一想起这些,就容易追忆从前。

      致远,三子,还有朱大,他们都是朱元璋同族的兄弟,在滁州响应了朱元璋的号召参加了他的军队,一起打了好几次胜仗。

      其中就数致远和他血缘最为亲近,是他三伯的儿子,原来叫朱九,也是后来改的名字。

      他年轻,最能打,晋升得也快;三子天生一股蛮力,像头牛一样指哪打哪,朱大就纯属跟在他们后面挥刀。

      要说同族那么多兄弟跟他打天下,就他们四个最合得来,一时兴起,仿效古人拜把子,在滁州城楼上对天上神佛磕头,结成了“同姓亲兄弟”。

      四个人里面,朱元璋年纪最大,是大哥,致远排第二,三子排第三,朱达是老四。

      谁能想到,他们在打江南时会被陈友谅偷袭,为了死守城池,致远战死,只留下一个刚满周岁的女儿。

      那时朱大刚成亲,就和夫人收养了这个孩子。五年后,他派三子驻守洪都,陈友谅趁机反攻,三子战死,朱大也在那场战役中伤了腿。

      朱大没有自己的孩子,他收养了致远的女儿和三子的儿子,两个孩子同样的命运,母亲难产而亡,父亲战死。

      金玉和满堂,他们不仅是他的亲人,他们也都是功臣之后!

      朱元璋沉默了一瞬,“当初就不该让朱大回乡。”他十分自责,当初要是强把他留在身边就好了。

      罗大夫宽慰他,“他伤了腿,心情郁结,是自己不愿意留在应天的。皇上也是为了想让他重回故地能好好养伤才答应的,朱大的事,与皇上无关。”

      对于一个曾在战场上意气风发的将士来说,兄弟没了,自己成了残废,还不如没了命。

      留在应天,看着将士们四处征战,他是痛苦的,但朱达也是乐观的,他带着妻子和金玉满堂两个孩子回乡,临走前还笑着和朱元璋说替他种粮食,将来家里所有的粮食都供应给明军。

      想起这些,朱元璋更恨得牙痒痒。

      “洪灾后,朝廷一波一波的救济粮发下去,几车的赈灾款拉去各州府。这群混账到底干了什么?”

      “饿殍遍地,难民成群涌入应天!躲得过天灾,躲不过人祸!连朕的兄弟都遭此横祸!”

      “贪污腐败吃到老子头上来了,活腻歪了他们!”

      朱元璋自己吃过苦,挨过饿。从前当兵是为了吃饱饭,现在当皇帝是为了不让更多人受苦受难。

      结果大明才刚建国,就有人在他脸上“啪啪”扇耳光。

      朱元璋气不过,当场拿起笔,唰唰唰就写了一封信,夹在将要送回应天的行囊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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