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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include the twelfth ...

  •   “年后有个不错的剧本,我叫小刘儿帮你接下来了。”当邓红走进办公室之后,程煜飞掐灭了手里的烟,说话时嘴边还带着点儿白烟。

      邓红听后感到匪夷所思,“我不是说过不拍戏的吗?而且我也不会演戏。”

      “但你热度可以,这钱放着不赚也是浪费,”程煜飞手指交叉,表情和语气都像是丝毫不给邓红留商量的余地,“去年今年都算是娱乐圈儿的寒冬,本来经济就不景气了,现在你不能再挑三拣四了。”

      艺天地的公司据点开设在北京金融地段,邓红看着程煜飞身后窗外的繁华,感觉“经济不景气”这个词跟他们公司就没有半点儿关系。“可是我当初和公司签的合同……”

      “合同上明确写着你的工作内容要根据公司判断来进行调整,”程煜飞早猜到她会说合同的事儿,提前把合同都叫人取了过来,现在就放在邓红面前的茶几上,“你可以自己确认一下。”

      白纸黑字,还有自己的签名。邓红责骂几年前自己的年轻,居然签合同的时候都不仔细看看。

      “但是我……”

      “别那么多但是了,啊,听话,”程煜飞终于露出了点儿笑容,“公司待你不薄,该回报的时候也要回报啊。”

      “程总上次也这么说,让我在跨年节目上说有了喜欢的人。结果网上现在都在说我喜欢的人事商陆啊,开啥玩笑,我跟商陆才见过一次面!我叫公关的人发文章解释误会,但是他们都说这件事不要插手,就让舆论继续升温。这件事也是程总您安排的吧?”

      “有点儿绯闻不是也很好吗,接下来你要拍电视剧,总得有点儿话题性,”程煜飞笑呵呵的时候,会露出来两颗被烟熏黄的牙,“而且和商陆不是正合适吗,反正那部电视剧,男主十有八九就是商陆了。”

      邓红听后,浑身冒冷汗。

      以前她倒是一点儿没觉得在娱乐圈儿里面有什么圈外的人所说的可怕的地方,她一直是作为歌手参加各种娱乐活动,在圈子里也没有什么朋友。

      其实没想要签约哪个公司的,邓红向来觉得娱乐圈那种地方离自己很遥远。

      她也不过就是喜欢唱歌而已,初中的时候艾薇儿的一首《innocence》让她就地沦陷,从此无论是在家还是在学校,她都会一个人缩在角落,耳朵里塞着路边摊十块钱买来的耳机,一边听着原曲,一边用心模仿。

      初二的时候有次学校停电,晚自习没办法继续,老师就一时兴起让大家站起来唱歌。叫到学号的人就要站起来,唱什么都行,最夸张的还有唱国歌的。

      邓红也被叫到了,一片漆黑当中,她鼓起勇气,第一次在众人面前扯开了嗓子。

      一首过后,她就成了班上的焦点人物,甚至上音乐课的时候同学还要跟音乐老师说“邓红唱歌特别好听”。音乐老师可能也是闲得无聊吧,笑着让她随便唱两句。她唱的是课本上的难忘今宵,老师听完之后沉思许久,然后邀请她参加学校的合唱团。

      进了合唱团就是主唱,邓红也是第一次受到正经八本的声乐教育,放学后老师把她留在音乐教室,认真地教她乐理,每天早晨让她来学校进行发声练习。

      合唱团去参加比赛,一路披荆斩棘,最后得以作为省级代表参加国家级的初中生合唱大赛。

      邓红也是在那场比赛上认识了国家级的音乐家,对方是德高望重的音乐教授,在赛后联系到邓红:“我觉得你的嗓音很独特,想过在唱歌这条路上走得远一点儿吗?”

      实话说,邓红没想过,所以她当时也非常干脆地摇了摇头。

      她这一摇头,反而让教授更感兴趣了。

      音乐教授联系到了邓红的家长,对他们说“我可以把这孩子培养成专业的音乐人”。

      邓红家是普通家庭,父母都是本本分分的社会人,父亲有正式工作,母亲则是失业状态,常年在百货商场打工。这样的家长当然是不会相信唱歌能够出人头地的了,所以他们也谢绝了教授的好意。

      但事情却伴随着一场悲剧而有了转机。

      初三那年,邓红印象深刻,那是中考之前两个月的时候,她本来就抓耳挠腮研究不明白那些数学物理的公式了,为了考个好点儿的高中,她逼迫自己在学校自习到十点。

      她父亲不放心她这么晚回家,所以每天十点都会来接她。

      结果有天晚上邓红走出学校,没有看到父亲像往常那样在学校门口等她。

      她感觉有点儿心慌,可又觉得这种心慌非常没有理由,于是自我安慰了一阵,自己走回了家。

      走回家需要半个小时,到家之后发现家里也没有人。她以为父母是加班所以没回来,没当回事儿,打开冰箱正找着吃的呢,听到有人敲门。

      邻居来了,一脸愁容地摸了摸她的手臂,“红啊,去医院看看吧,你爸现在还没个消息呢,别再是出大事了吧。”

      “……什么大事?”

      “你爸撞车了。”

      你爸撞车了。

      这句话在邓红脑子里翻来覆去循环了好多遍,她感觉自己好像没听懂,所以又笑着问了句:“什么意思?”

      “你妈接到警察电话,哭着喊着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们都听见动静了,出来安慰你妈。这不我家老头子陪着你妈去医院了吗,结果到现在也没回来。”邻居叹了口气,“算了,我陪你去吧,走,快去医院了。”

      “撞车了是什么意思?”邓红一动不敢动,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敢动,好像一动,就承认了这是现实一样。

      “被车撞了呀,唉,怪可怜的娃,你先别害怕,可能也没什么事呢。”

      被车撞了……被车、撞了?

      邓红大脑一片空白,跟着邻居打车去了家附近的一家医院,到那儿听说父亲的情况很危险,他们医院治不了,所以就被用救护车拉去省级的医院了。

      他们又辗转到了父亲转去的医院,去急诊,医生听到他们要找的人之后,愣了一会儿,叫来了个护士让她带着去。

      邻居松了口气,心说有护士领着的话那可能就是手术结束了,兴许是已经转去住院部了。

      邓红听着邻居的解释,也安心了一些,就这么一路跟着护士,目不斜视地向前走。

      他们穿过了门诊楼,穿过了住院楼,最后到边缘的一栋楼的一楼,护士指着走廊尽头一道门:“你爸应该还在那儿,快去再看他最后一眼吧。”

      四月,河北省的四月夜里还是那么冷。

      走廊里的刺鼻味道像极了福尔马林。

      邓红不敢往前走了,因为她听到妈妈的哭声。

      撕心裂肺的,一遍一遍喊着——

      出门的时候还好好的啊!

      邻居扯着她的胳膊,硬是把她拽进了停尸房,走进去的那一秒,邻居就像是装的一样也开始痛哭起来,哭着嘴里还念念有词,“多好的年轻人啊。”

      邓红一点儿哭不出来,她害怕,不敢动,浑身都在发抖。

      躺在床上被白布盖着脸的人是谁啊?

      为什么白布上还会有血呢?

      为什么中间好像还陷下去了一块儿呢?

      “红啊,红啊!”妈妈看到自己之后,扑过来晃着自己的肩膀,力道让她疼得直冒冷汗,“你没爸爸了!你爸没了!你没有爸爸了!可怎么办啊,怎么办啊……”

      我没有爸爸了。

      邓红在心里默念着这句话,然后木讷地看着一旁木讷地看着他们的入殓师,脑子像是抽筋了一样,问:“我爸他怎么了?”

      入殓师眨巴了下眼睛,“很抱歉,你父亲他去世了,三十分钟之前。”

      “什么意思……”邓红看着床上的尸体,怎么也没办法把死亡和自己的父亲联系到一起。

      去世了是……什么意思呢?

      葬礼结束之后邓红都没反应过来那到底是什么意思,就好像她是参加了别人的葬礼,回到家她的父亲还是会像往常一样翻着报纸说着工资又要降了。

      直到她连续一个礼拜晚自习之后都没等来她的父亲,回到家跟母亲抱怨:“我爸他怎么最近都不来接我了呢。”

      她的母亲给了她一个耳光,然后抱着她又是一次痛哭。

      中考结果很不理想,老师同学都安慰她,说这不是她的错。

      “这个世界吧,人生吧,就是有很多不尽人意。”老师拍着她的肩膀,“好好考虑考虑将来吧,高中三年好好努力,考个好大学就是了。”

      邓红没力气努力了,作为混子学校里的一个混子学生,她知道她的前途就是一片黑暗。

      家里也因为丧失了父亲的稳定工资而变得非常拮据,以前隔三差五可以吃一次排骨,等她上高中的时候家里穷得只有过年的时候才能吃顿好的。

      十六岁,正值花季,邓红看着她的同学整天打扮得花枝招展,她却只能用校服裹紧了自己,低头看着脚上那双两年没换过的板鞋。

      是Vans的板鞋,她父亲生前买给她当作生日礼物的,她不舍得换下来是一方面,没钱买新鞋又是另一方面。

      可能是因为她穷酸又丧气,升入高中两年都没有人愿意成为她的朋友,男生女生各自有很多小团体,体育课、课外活动、科学实验这种时刻,大家都会找小团体里的人来组队,只有邓红她找不到容身之所。

      这种“悲惨”日子持续到高二下学期的军训,教官一时兴起,叫同学站起来唱歌。

      轮到邓红的时候,底下的人都在笑,因为和他们同龄人比起来,邓红看上去像是苍老很多岁。

      邓红也没怎么走脑子,唱就唱呗,她想到艾薇儿的innocence,开口就是深沉的旋律。

      一首歌之后,同学们对她的态度终于有了改变。

      他们不再孤立她,女生也愿意来找她聊天了。终于午休不再是一个人,放学也不再是一个人,邓红这才明白原来身边有人的感觉是这么温暖。

      最好的朋友也是那个时候认识的,是她高二下学期的同桌,性格大大咧咧,和自己完全不是同一个类型。

      “你唱歌很好听啊,我们要不要去KTV?”朋友经常拉着她到KTV唱歌,一唱就是一个通宵,然后多次鼓励她说:你要是会写歌的话就更厉害了。

      邓红靠着初中时候的乐理知识,开始自己研究要怎么写歌。

      用了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她写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首歌,然后送给朋友当作生日礼物。

      朋友听哭了,抱着她久久不放:“你的音乐有灵魂。”

      她把那首歌通过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给了初中时候邀请她去学声乐的音乐教授,等啊等啊,每天打开邮箱都是心惊胆战的。一个星期之后,邮件没有等来,教授却直接给她打了电话。

      “有没有兴趣跟我一起学音乐,”教授朝她伸出手,“我不敢打包票你将来一定会怎么样,但是我从你的歌声里感受到了你和音乐的缘分。”

      高考她勉勉强强考了不到四百分,报名了中央音乐学院。她的母亲也不是没有反对过,但是反对的理由只有:“你爸一直希望你可以读理科,考科技大学,找份好工作。但我对你没有要求了,好好活着就好。”

      邓红去给父亲扫墓的时候,跪在墓前道歉又道歉:“女儿不孝,但我将来想要为爸爸写一首好听的歌。”

      到大学她都没有“将来会进娱乐圈”的实感,可能是因为她的同学和室友一个个的比她要好看很多倍吧。而且大家都多才多艺的,不光是唱歌,还会很多乐器。

      邓红当时一个乐器都不会,挖掘了她的音乐教授给她找了好的老师,从零开始教她钢琴、小提琴和大提琴。其实都是些入门的皮毛,会稍微弹一弹糊弄人的程度而已,教授说多摸一摸乐器的话会对音乐有更深的感触。

      于是她就沉迷于学乐器,时不时会在教室里耗到深夜,然后趴在钢琴上,漫无目的地按着黑白键,组成漫无目的的旋律。

      她觉得还挺好听,就录下来拿去给教授。

      教授却嗤之以鼻,“你已经是专业音乐人了,怎么还是没点儿长进呢,你现在作的旋律和几年前你高中的时候相比,没有一点儿的进步。这只是流行乐,哗众取宠的东西,经不住听,也不算艺术。”

      邓红特别伤心,觉得教授给自己定得目标高得离谱。

      可能也是不服吧,她把那个旋律配上了歌词,弹唱给了她的闺蜜。

      闺蜜听后大为感动:“现在不是有好多人自己拍小视频放到晚上吗,就像是国外的YouTube。你也可以发上去啊,发到优酷上去,肯定很多人喜欢!”

      邓红将信将疑,把弹唱的视频上传到网络,一个月之后她的视频就成了音乐频道点击量最高的大热门。

      “好听!!!!”

      “天呐唱进我的心坎儿里去了……”

      “这是小姐姐原创吗,突然觉得华语乐坛有救了。”

      这样正面的评论越来越多,邓红信心大增,开始不顾教授的批评,每天都在研究这种“口水歌”。一首又一首,她在各大网站都开通了账号,甚至还有自己的微博。

      “爱唱歌的小粉红”,这是她给自己的昵称,非常可爱,因为她想成为一个可爱的人。不是自己可以扛起来一瓶15L的水、自己去医院输液打针、自己吃掉一桶饭的女汉子,她想要成为一个能够被别人宠着的可可爱爱的小公主。

      她的歌越来越火,甚至好多人用她的歌当作视频的BGM,邓红沾沾自喜,觉得这样的实绩足够让教授对自己刮目相看。

      但是教授却对自己越来越失望了,最后一次见面的时候,教授摇着头对自己说:“你也是个没出息的人。”

      邓红不懂自己到底哪里没出息了,她唱的歌大家都很喜欢听,她能写出让大家喜欢的歌,这怎么就是没出息了呢。

      现在想想,邓红觉得自己之所以会跟娱乐公司签约,纯粹就是和教授赌气吧。

      自己这样,算不上随波逐流,随波逐流的人都在正常的轨迹中慢慢成长,最后成为社会的一部分,成为社会的根基。这样来看的话,她连随波逐流的资格都没有,她无知、懦弱、对未来没有一点儿规划。

      但是娱乐公司却认为她有极大的价值,并且真的用她来赚了一大笔钱。

      国民女神这个头衔也是公司炒作来的,邓红真的佩服娱乐圈儿的写手,死的给你写成活的。明明自己是个小县城出身、学习不好、脑子不好、也就唱歌还行的普通人,在他们公司的写手的键盘下,自己就成了清高孤傲不屑于人间烟火的女神。

      可能是这个头衔戴久了,邓红也渐渐有了女神范儿。

      她发现女神就是虚的,任何人、任何人,只要穿上十几万高定的服装,踩上十几万的高跟鞋,拎着几十万的Birkin,都会成为女神。

      于是公司给她的包装也就是如此,出入各种有钱大佬参与的社交场合,用上百万的一套衣服给她裹上,让她在灯光下找到事先贴好胶带的光线最好的地点,然后高级声卡一开、百万调音师上岗,她稍微开个嗓子,就能迎来资本家的掌声。

      “红姐喜欢这样的日子吗。”第一个跟邓红聊天的圈子里的人,就是邢天南。

      邓红起初不知道他是富二代,以为他只是个信心爆棚的二流明星,“这样的日子是什么日子啊。”

      “就是……”邢天南笑了笑,“被有钱人当作商品的日子?”

      邓红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邢天南紧接着摆了摆手:“嗐,我瞎说呢,红姐别放心上啊。”

      邓红并没有自己的城府,而潜规则更像是别的世界的事情。她的闺蜜虽然总是让她小心着圈子里的男人,但是她一直觉得圈子里的男人对她都没有兴趣。

      她的经纪人说得非常直白,“你长得不太好看这件事儿也算是救你一命”,经纪人说完又笑了两声,“对不起,说不太好看可能过分了点儿,你就是普通人吧。但是你看那些上电视的明星,大家镜头里看着好看,真人那是更好看的。”

      邓红对此非常认同,因为她见过不少荧幕里的明星,顶流像是苏木那样的大帅哥自然不用说,就连不太火的小明星都出落得像是神仙下凡。她就只能靠着最贵的化妆师来拯救,只有化妆之后才能不被明星们比下去。

      说到底自己就是个唱歌的,因为自己唱的歌好听,大家才会喜欢自己。

      至于那些说自己长得漂亮的粉丝,邓红很感谢他们,但是她明白那是粉丝的爱屋及乌。

      她有自知之明,但总是嘴瓢,可能是脑子不好吧,所以说话很容易得罪人。她明明知道自己没什么本事,可是一开口又总是带着点儿迷样的优越感,可能是因为她是中央音乐学院名师出身吧,她觉得这一点还是很了不起的。

      虽然教授最后不要她了。

      将来该怎么办呢,该怎么办呢。

      “反正你是在娱乐圈,找个好看得明星嫁了呗。明星又有钱,长得又好看,根本不亏啊。”闺蜜向自己这样建议着。

      可邓红心底还是个小女生的,她多少年了一直期待着一场不同寻常的恋爱,虽然她的性格决定她不可能受男生欢迎,但她还是幻想着能有个男生来宠着她。

      她不是没遇到过心动的人,圈子里的人都太好看了,长相上都没什么可以挑剔的,性格上至少稍微绅士一点儿,她就会在内心幻想着可以跟对方聊一聊。

      但是她清高的人设不允许她主动跟人交流,公司也不允许她随便跟人说话,更是不允许她谈恋爱什么的。

      “把你养得这么肥,是为了让你将来能派上大用的,可别掉以轻心。”经纪人总是这样教育她,程总也时不时地给她做思想工作,她不是什么有想法的人,所以上司这么说,她也就只能听话了。

      签约三年,邓红终于等来了自己派上用场的这一天。

      程总直接通知她的,让她在跨年晚会上说“自己有喜欢的人了”。

      邓红都不知道那是谁,自己喜欢谁呢?她问称程总“我应该喜欢谁”,程总笑了一声:“你喜欢谁你自己不知道啊?”

      “我……没有喜欢的人啊。”

      “将来会有的。”

      “但现在没有啊……”

      “没有就没有呗。”

      “那我为什么要说我有喜欢的人了……”

      “叫你说你就说,这又不是什么难事。”

      邓红懵了,但是命令又不能不听,所以在舞台上说得很暧昧,一想到自己其实没有喜欢的人,却偏偏要说有,就脸红脖子粗的。万万没想到自己这个表情在摄影大神的镜头下,竟然成了娇羞可爱。

      一夜之间,自己就莫名其妙地和商陆传出了绯闻。

      就连母亲和闺蜜都信以为真,打电话跟她说:“勇敢一点儿,我支持你!”

      支持个什么啊……

      我就只跟商陆说过两句话!

      邓红发愁坏了,可现在看来,这就是程总的目的啊。

      为什么一定要是商陆呢?

      当然了,邓红不反感商陆,人家又高又帅,还有一股说不上来的成熟气质,看着就像是社会上的风云人物。而且聊天的时候也不会有距离感,还很幽默。

      这就是男神配置啊!

      但是邓红隐约记得商陆好像是有对象的……她感觉她看到过类似的热搜,所以上网查了查,震惊发现商陆和蒲薤白正在同居。

      实不相瞒,她是蒲薤白的粉丝。

      不为别的,就因为蒲薤白长得好看。

      太好看了,邓红近距离见过一次蒲薤白,一眼而已,他就钻进了她的梦。可惜她的高冷形象不能让她靠近蒲薤白,说个话都不行,不然她一定要去握个手的。

      蒲薤白参演的一切节目,无论是综艺还是广告,她一个不落地全都看过,甚至还在手机里保存了蒲薤白很多美照。

      半年前听说蒲薤白受到他过去的学长的伤害,为社会造成不好的影响,不得不退圈的那时,邓红伤心得肝肠寸断,每天就期盼着蒲薤白能早点儿复出。

      可以说,蒲薤白就是她的男神。

      男神……男神居然有男朋友了呢。

      男神的男朋友,居然还是公司给自己找的绯闻男友。

      这要是让男神知道了,自己不就要被讨厌了吗!?

      此时此刻,当“商陆就是你将来的绯闻男友”这件事被实锤的当下,邓红真想翻跟头跪在程煜飞跟前,求他老人家高抬贵手。“为、为什么是商陆呢?”

      程煜飞显然没想到她会问这个,“这不是你需要关心的问题,这是公司的发展战略。”

      邓红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战略啊……”

      “怎么了,跟商陆配对儿,你不乐意?”

      “我倒是无所谓,但我真的很怕别人不乐意啊……”

      “谁啊,你有男朋友?不是让你别谈恋爱吗。”

      “不是我男朋友,我哪儿来的男朋友呢,”邓红捏了把冷汗,“我是怕他男朋友不乐意。”

      程煜飞夸张地笑了一嗓子,“为的就是让他不乐意,他不乐意就好了,不乐意啊,说不定会跟光影闹僵呢。”

      邓红总觉得自己一不小心听到什么不得了的消息,她快速眨着眼睛,“光……光影?”

      “行了不跟你胡扯了,你走吧,有事儿我们再联系你。”

      被下了逐客令的邓红,迷瞪地站在办公室门口,脑子里几乎打成了个死结。

      而与此同时,在光影办公室里满心虔诚地为商陆推掉这半年的工作邀请的吴英泽,也看到同一个剧本。从剧本的内容来看,也是个圈钱的片子,这种东西肯定会被常总归为没价值的商业片儿的范围,所以吴英泽机械化地想要打电话推掉这份工作。

      但一通电话过去,不想却直接打进了星南集团的办公室。

      “吴先生你好,其实这部剧呢,是邢总他有意要拍的,真的希望商陆先生能够给这个面子。”对面的人听起来很像是个秘书。

      吴英泽一听“邢总”这个称号,立刻就站了起来,“是这样的,商陆这半年需要忙学业,他就快毕业了,要答辩什么的,所以挑不出完整的时间。”

      “也不需要完整的时间啊,我们可以根据商陆先生的时间来安排拍戏时间,最多只占商陆先生两个礼拜的时间。”

      “这是什么电视剧,为什么会这么短。”

      “哈哈,剧本上写得很清楚,商陆先生饰演的角色会在电视剧中程就退场。”

      “那也算是男一?”

      “算的,是第一男主。”

      吴英泽总觉得这事儿他自己拿不了主意,“我知道了,我们商量一下。感谢你们提供的剧本。”

      “片酬的事情也好商量,希望能尽快得到好消息。”

      吴英泽寒暄了几句,挂了电话,用手机敲了敲下巴,沉思了一会儿,翻看了一下演员表。在看到第一女主居然是邓红的时候,立刻意识到事情不妙,他赶忙给商陆打去了电话。

  • 作者有话要说:  男神的男朋友是我的绯闻男友。
    写这句话的时候我头差点儿笑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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