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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这世间有人,也有人所不能敌的魔、妖、鬼、怪,而人要与他们相抗衡,便要修行。

      天下修行者众,仙府家族也众多,而其中以白帝山为首,这白帝山又以玉雪峰峰主叶重云为首。

      重云仙尊叶重云,他霜华剑所过之处,任何敢同他叫嚣者,一个活口不留。

      人人都道,令得罪无赖,不得罪叶重云。

      嵬州冰封,乃人力所为,非天大雪。

      叶重云只身执剑,立于结满冰霜的地面上,平静地看向前方不远处,那里有几个身受重伤的魔族。

      瞧着一身仙衣,冷冷清清的一个人,斜垂的剑还滴落着鲜血。

      “不愧是重云仙尊,我们栽到你手中,认命了。”一个魔族狠咳了几下,吐出了几块裹着血的碎肉来,是他们体内被灵力震碎的脏腑。

      霜雪气息凛然,叶重云甩了甩手中的霜华剑,弹去血迹,收于剑鞘之中,这才抬眸:“你们认不认命的,与我无关,我只要知晓,你们将穆氏的法宝,藏匿于何处。”

      叶重云是受了穆氏一族所托,前来追回被这几个魔族偷盗的族中至宝。

      这几个魔族倒是极擅长藏匿之法,偷走了穆氏一族的法宝之后一路潜逃,穆氏一族苦苦找寻无果,这才求到了叶重云,族中法宝丢失是大事,叶重云便允了替之寻觅。

      叶重云也是费了一番工夫才找到了这几个魔族,没想到是躲进了嵬州这鬼地方。

      世人皆知,嵬州乃最混乱之处,生邪祟、养鬼魅,这世间胆子大的不少,可即便是魔族,敢进嵬州深处的,还真没有几个。

      叶重云并不知偷盗了法宝的魔族是因他才选了嵬州来躲藏,还是说想要依靠嵬州来甩开他,他也不在乎,只要拿回穆氏一族的法宝,他自会离去。

      魔族受了重伤,本不该牵扯到伤处,可他依旧大笑起来:“都说重云仙尊有仙人之姿,可我瞧着,仙尊杀人也干脆利落,手上的人命怕是也不比我们兄弟少。”

      冷意在黑夜里弥散。

      刺骨的寒气撞入体内,魔族闷哼一声,顿时心里升起惧意。

      叶重云此人,心志坚定,难以撼动,若换作是其他名门正派的修行者,听了他的话总要反驳一二,好正声名,然而叶重云就像是没听到一般。

      魔族心里骇然,论其心志与修为,这世间还能有人是叶重云的对手吗?

      “说了许多,你还是不肯交出穆氏一族的法宝。”叶重云脚尖微移,又是一阵深入灵魂的霜冻之感没入魔族的血肉之躯。

      魔族分明冻得浑身僵冷如同冰棱,背后却冷汗涔涔。

      叶重云不仅实力强大、心志坚定,还像一块没有感情的冰,数尽世间,怕是都找不出能令叶重云动容的,当真不愧是修无情道之人。

      叶重云哪里知这几个魔族如此高看他?只觉得不耐,又加重了寒意。

      那几个魔族周身一抖,抖出了最后一口气,唯有一直和叶重云呛声的,还勉强有一口气在。

      那些个魔族死前还睁大了眼睛,想来是死不瞑目。

      “叶重云!”那魔族拼尽全力道,“穆氏一族的法宝并非穆氏之物,不过是穆氏先祖偷盗而来!”

      叶重云缓缓向前:“所以?”

      魔族撕心裂肺:“穆氏先祖都偷得,我们为何偷不得?”

      吼完,魔族就咽了最后的那口气,还张着嘴,露出一口染血的牙,死得直挺挺。

      叶重云灵识扫过,察觉魔族腰间的乾坤袋有不同寻常的波动,便抬手勾来。

      主人已死,乾坤袋不费吹灰之力就被打开,叶重云从乾坤袋里取出一物,乃是一枚玉坠,还有一截白色穗子,看这式样,似乎是挂于剑柄的剑穗?

      当真是奇怪,谁会把法宝给做成剑穗上的玉坠?

      更奇怪的是,穆氏一族死藏着这枚玉坠,不曾拿出来用过,连他在此之前也不知晓此物存在。

      再是至宝,也是一块玉,还不知要怎么用呢。

      叶重云收好玉坠,挥手撤了封住嵬州的冰,踏风而去。

      而就在叶重云解了冰封之后,嵬州原本藏匿的妖邪鬼怪纷纷露出身影,只是这些身影个个都一动不动,仔细看去方知,原来是都已经死了。

      一剑冰封人人提而避之的嵬州,这便是世间第一人,重云仙尊的实力。

      叶重云裹着一身寒风出了嵬州,刚一踏出那地界,就惊了先前目送着他进嵬州的那些人,个个在暗地里悉悉索索,怕是担忧自己会被这位当代大能注意到,然后跟那嵬州里的妖魔鬼怪一个下场,被冻成冰棱子。

      这些围观看戏的不过是些小喽啰,给他们胆子也不敢作乱,叶重云也懒得一一去计较他们是否做过什么坏事,辨别了方向,便朝着穆氏一族所在的烟波坞去了。

      这世间并不大安宁,自有历史记载以来,就是个人、魔、妖、鬼、怪并存的地儿,因而仙府百门各镇一方,以护佑人间。

      穆氏一族坐镇的,便是烟波坞。

      烟波坞是个极妙的地儿,外是大泽,晨起时温和阳光下是缥缈的雾气,到了上午才会散去,故而得名烟波坞。

      叶重云在大泽外搭乘了一叶小舟,给了钱,请船家送他至烟波坞。

      这大泽不止是壮观景象,也是烟波坞的一道天然阵法,所以想要上烟波坞,需得搭船而入,不能私闯,若要真从大泽上闯过去,有没有那本事活着到目的地另说,敢闯那就是和烟波坞为敌,和整个穆氏一族宣战。

      叶重云虽然修为高深,却也选择了乘船,他是来还法宝的,又不是来打架的。

      “这位公子瞧着像是个仙门内的人。”摇船的船家是个年轻人,平日里就素爱关注仙门百家,因而也有几分见识。

      叶重云:“船家好眼力。”

      船家笑起来:“这些年啊,我靠着在这大泽上摇船,迎来送往,可是赚了不少银子。”

      仙门百家一个赛一个有钱,出手更是阔绰,能在仙门附近做点营生,养活一家老小都要轻易得多。

      而要紧的是,离仙门近,便更心安,不怕有作祟的。

      总不能有人作祟,直接找上仙门。

      “仙人,到码头了。”船家停好了船。

      叶重云付了一锭银子,脚步轻盈上了岸,往穆氏的府邸走。

      这烟波坞除了穆氏,就是与穆氏息息相关的人在此生活,倒是有几分氏族部落的意思。

      只是进了烟波坞,叶重云便蹙起眉,太安静了,静到没有一丝人声。

      这里是烟波坞,是仙门驻地,穆氏一族林林总总几千余人,却不见半个人影。

      怕是出了什么事。

      叶重云御风而动,一眨眼就到了穆氏宅邸之处。

      大门敞开着,无人看守,屋檐下写着“穆氏”二字的青色灯笼,漆上了血迹。

      叶重云提起十足的警惕,进了府邸。

      没有活人的气息,一个都没有。

      灵识向四面铺开,叶重云一寸一寸搜寻起来,在穆氏府邸内,只有死人。

      穆氏在仙门里也是数一数二的家族,距离他上次被穆氏请到烟波坞,也不过才五日的光景。

      短短五日,谁能屠了穆氏满门?

      叶重云想到了那个船家,船家还在做划船的生意,说明他并不知穆氏已遭大难。

      悄无声息,穆氏死了个一干二净,实在是太过离奇。

      叶重云循着上回来的记忆,去了前厅,只见穆氏家主手中持剑,还作争斗之状,却已经被一把尖刀钉死在柱子上。

      什么样的人物,能把穆氏族长轻易杀死?

      不光是穆氏人死了个透彻,这府邸还显示着这里被翻找过,翻箱倒柜不说,连花盆都砸了,泥土散落得到处都是。

      是找什么?
      莫非是穆氏至宝?

      叶重云拿出那枚玉坠,摊开在掌心。

      这枚玉坠确定能够感受出蕴含着极强的力量,可和寻常法宝不同,就连叶重云都不知要如何使用这玉坠,他的境界都看不出来,谁又能看得出?

      叶重云想起偷盗玉坠的魔族死前所说,这玉坠本也不是穆氏之物。

      可看这屠人满门的做派,不像是仙门,况且仙门都是以剑为武器,屠杀者用的是刀。

      魔?妖?鬼?怪?

      究竟是谁做的?

      叶重云收好玉坠,不管怎么说,这玉坠极有可能是引得穆氏满门被杀的东西,他不泄露出去总归没错。

      只是可怜穆氏,全族上下,连老弱妇孺都没被放过。

      这穆氏满门,就让他回白帝山去叫人来收尸安葬吧,也顺道试试调查,看看有没有机会找到点蛛丝马迹。

      他受邀下山来穆氏时,白帝山正在举办十年一度的选拔大会,只要能够通过白帝山的选拔,不问出生、不问来路,只要不曾作恶,心灵纯洁,皆可以收入白帝山,在白帝山修行。

      白帝山是这世间最悠久的仙门,相传乃是真正的仙所立,故而白帝山行事,都要依照当年创立白帝山的那位仙人所树之规矩。

      那些饱含岁月沧桑的规矩,就刻在白帝山的主峰巨石上,白帝山弟子,人人上山下山,得而见之。

      其中有一条,写明了白帝山收弟子,不可以血脉论、关系论、特权论,这也是仙门百家里,唯一一个有此规矩的。

      “算算时间,选拔快要结束了。”叶重云回首,再次凝望五日前还热闹非凡的烟波坞,轻声说道。

      且让他去选拔大会上,接个人,等安顿好了那人,再行料理穆氏一族的事。

      他来这书中世界几百年,终于等到了这一天。

      兴许他的插手,会让既定的命运,走向不一样的方向。

  • 作者有话要说:  预收——《你只是一个冷酷无情的杀手》——
    宋连云是一个从小就被人培养起来的杀手,做杀手的第一要则是听话,第二就是要冷酷无情,宋连云一直以为自己会做得很好,直到他被派去杀人的那一天,那个在他暗杀名单上的小女孩看见他,睁着亮晶晶的眼睛,跑过来给了宋连云一颗糖。
    他做不到杀害这样一个无辜的孩子,可老板派来的杀手不止他一个,宋连云带着小女孩儿拼命地跑,最后还是没能跑得过老板派来的大部队。
    子弹袭来前他把小女孩护在了身下,意识模糊间,宋连云看见了许多警车奔驰而来。
    再睁眼时,宋连云从一棵树上掉了下去,落到了一个锦衣华服的男子面前。
    “沈沧拿命来!”
    宋连云看见那锦衣男子身后冲过来一个和影视剧里刺客一般打扮的人,下意识地从地上撑起来,一脚把那刺客给踢了个半死不活。
    沈沧扬眉:“少侠好身手。”
    宋连云目不转睛地看着沈沧,这就是他看的狗血小说里的狗血男主,被作者描绘成煞神的晋国摄政王,沈沧?
    是的,冷酷无情的宋杀手,有一个特别的爱好,那就是看狗血小说。
    爱好狗血冷酷无情杀手受
    并不狗血也不凶煞王爷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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