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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 11 章 ...

  •   因为低烧,沈倾依的状态一整天都不太好,再加上突如其来的降温,天空阴沉沉的似乎像是要下雨,临到快入夜的时候,才淅淅沥沥的开始闹腾起来。

      山翎那个时候正在笼子里睡觉,软软乎乎的小窝舒服极了,就听见雨滴拍打着窗户的声音。

      一场秋雨一场寒,雨水伴随着风呜呜咽咽的,像是一只阴沉沉的野兽。

      山翎望着窗外,沈倾依家楼层高,天晴的时候能够看到不远处的公园和湖水,可现在因为水雾的缘故,只能朦朦胧胧的看个大概。

      沈倾依也听到了下雨的声音,她从书房里走出来,把卫生间和厨房的窗户关好,最后才走到阳台,检查一下窗户。

      “啾啾。”

      山翎站起来伸了个懒腰,然后从没有关上的笼子门飞了出去,落在了沈倾依的肩膀上。

      “睡醒了?”沈倾依摸了摸山翎的小脑袋,看到阳台窗户都关的好好的,这才带着山翎回了书房继续工作。

      虽说今天生病了,可委托人的工作还是要做,所以此刻书房里的工作台上亮着一盏灯,那本《珑城旧事》就这么安安静静的躺在那里。

      沈倾依把山翎放在旁边的抽纸盒上,这里是它的专属休息区。

      冒着热气的杯子里还有温热的茶水,沈倾依喜欢这种喝起来有味道的东西,不是太喜欢喝白水,所以家里总是常备着各种茶包和咖啡,今天泡的就是一壶雨前龙井。

      清香醇厚的茶香闻起来颇为沁人,细长的茶叶在玻璃杯中或起或伏,这种茶叶很耐泡,最适合工作的时候慢慢泡着喝的。

      山雀村也有种茶叶的,所以山翎望着那茶也有些出神。

      不得不说,出来那么久了,她也开始想家了。

      沈倾依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就看到小胖似乎有些精神不太好的样子,以为是降温造成的,便从旁边的架子上抽出一条没用过的毛巾,垫在了山雀的脚下。

      “是不是冷了?”沈倾依语气轻柔的说:“明天还要降温,你要是依旧觉得冷,那就别回笼子里了,就睡毛巾上。”

      一听不用回笼子,山翎的精神就好多了,她蹭着沈倾依的手指头,想着再等等,等时机成熟了,她就和沈倾依坦白自己是个小妖精的事情。

      沈倾依安抚了自己的小胖鸟,继续了自己的工作。

      因为状态不好,所以沈倾依总是会觉得发困,茶水很快就见了底,她只好起身去厨房烧水,再给自己泡一壶新茶。

      当沈倾依拿着泡好的茶回来的时候,就看到山翎正站在那本《珑城旧事》前,煞有其事的看着上面的内容。

      沈倾依不觉得古怪,反而忍不住轻轻笑了笑,走过来问道:“你能看懂么,倒真像个人一样。”

      山翎‘啾啾’两声表示抗议,然后也不挪屁股,继续看着那本书。

      沈倾依也累了,全当个热闹看,她一边喝茶一边看着山翎,越看越觉得自己养的这只小胖鸟可爱,不仅模样好看,脾气还好,最主要的是特别粘人,似乎一刻都不想和自己分开。

      在沈倾依这二十多年的人生中,还鲜少有生灵愿意这样靠近自己,自己的亲人就不说了,连小区里的流浪猫狗都不怎么和她亲近。

      看着山翎圆咕隆冬的小身子,沈倾依便斜斜的靠在椅子上,单手撑着脑袋说:“也就只有你,愿意这样陪着我了。”

      “啾?”

      山翎不解的回头看了看她,然后一蹦一跳的跑了过来,仰头对她说:这本书的内容,我好像在哪里见过。

      可是仔细一琢磨,却又想不起来是在哪里见过,可山翎很确定自己是看过这本书的。

      沈倾依正在修复的这两页故事,讲的是主人公陈先生看着满目疮痍的宅子,周围的邻居也惊讶他的到来,纷纷告诉他这些年的变化。

      字里行间都是在说这位‘陈先生’出国的这段时间,国内发生了动乱,他的妻子和孩子都在战火中死去了,而那位‘陈先生’却似乎并没有太多的痛苦,反而跟自己的邻居说:【这已经与我无关了】

      沈倾依听不懂山翎的话,可却莫名其妙的想和它讲一讲这本书的内容。

      她没有朋友,也没有亲近的家人,也许这一生都会是孤身一人,而沈倾依也早就习惯了这种生活,可却依旧渴望着与人说说话。

      而面前这只小胖鸟,似乎是最好的选择。

      它是一只鸟,寿命也不过5-10年,无论怎么看都会走在自己前头,沈倾依是没有负罪感的。

      她缓缓伸出手,穿过山翎的头顶,翻开了《珑城旧事》的第一页。

      “这本书,是民国时期写的,委托人告诉我这本书大概只出版了百来册,留存下来的可能就只有这一本了。”沈倾依抚摸着那具有年代感的纸张,对山翎说:“它讲述的是一个男人的故事。”

      《珑城旧事》里,是这样写的。

      陈先生出生在书香世家,家境殷实,成年后娶了一位美貌贤惠的妻子,并生下了一个男婴。

      在那个年代,陈家是当地有名的商户,他家除了做布匹和粮食的生意之外,最重要的是陈家祖上在朝中当过大官儿,所以当时只有20多岁的陈先生几乎是城里数一数二的富家子弟。

      无论从什么地方看,陈先生的生活都是很美满的,整本书的前20章,都在讲述陈先生奢靡的生活,和幸福美满的家庭,直到那一天。

      在儿子满月酒的那天晚上,陈先生却突然说,自己想出国留学,去学习音乐。

      家人们以为他只是一时兴起,那个年代大城市里已经有不少的外国人,英国人、法国人、德国人,甚至还修葺了好几座国外的教堂,年长的人说他们是洋鬼子,而年轻人却觉得他们风度翩翩,而且还很浪漫。

      陈先生就是这样,一个向往浪漫的人。

      他本来读的是圣贤书、八股文,在接触到新鲜事物之后,整个人都开始向往国门之外的世界。于是陈先生开始挣扎,在陈家所有人都反对的情况下,毅然决然的拿起了行李,离开了这个生他养他二十多年的家。

      陈先生跟着在国内认识的一位英国人出了国,在英国就读皇家音乐学院,他用蹩脚的英语和同学们交流,偶尔受到排挤也没有关系,他向往的是音乐,而不是这些音乐学院的同窗们。而在这个他认为最美丽的国度里,遇到了一位最美丽的人,也就是陈先生后来的妻子。

      那位美丽的姑娘没有嫌弃陈先生是异国人,与他在教堂中交换誓言,结为连理。

      在故事中,陈先生说自己的这位妻子是世界上最懂他的人,他把妻子比作女神缪斯,把俩人比作伯牙子琪,说他们是这人世间最完美的伴侣。

      到这个时候,《珑城旧事》的故事已经进行了一半。

      陈先生在英国的生活非常幸福美满,他有美丽贤惠的妻子,有自己喜欢的事业,甚至还有一个即将出世的孩子。偏偏就在这时,他收到了辗转而来的电报,也从各个媒体报道中得知,战火在他的故土燃烧起来了。

      【你应该回到你的家乡看一看,那里有你的父母妻儿,你得回去】

      【我不会回去的,我在英国的生活非常美满,那里早晚会变成一片焦土,我没有任何理由回去】

      陈先生和他来到英国的朋友这样说道:【你来了也不要再回去了,我们都可以在这里好好的生活下去】

      对此,陈先生的那位朋友深感震惊,并在以后的日子里也从未和他再有来往。

      战乱的火种在当时遍地开花,陈先生妻子的家人也算是当地的资本家,所以他们的生活还算美满,当妻子诞下孩子后,陈先生望着那混血的孩子,却突然想到了自己那刚满月,就被他抛弃的儿子。

      那个时候的世道非常乱,陈先生也没有了工作,蜗居在妻子家里浑浑噩噩的度日。他想念着自己在国内的妻儿,每天都会看报纸,找寻上面的踪迹,可每一次都会让他失望,因为他曾经的故土已经沦陷了,也许自己的妻儿也已经死在敌人的炮火下。

      后面又过去了好多年,妻子依旧如同初识时的美丽,陈先生的儿子也成长起来,而他却突然有一天跟自己的妻子说:【我是爱你的,可我却不能再这样待下去了。我的才华和音乐不能困在这小小的国家里,我要去环游世界,让所有人都听到我的声音】

      也许是因为对于家人和妻儿的愧疚,陈先生第一站就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在周围邻居的话语中,陈先生得知自己的家人和妻儿已经死在了战火里,连尸骨都找不到。

      【这已经与我无关了】

      陈先生对邻居,又好像是对自己说:【我将离开这个地方,没有任何人能够让我停留,这里是起点,却从不是我的终点】

      故事的结局,陈先生死在了去往美国的轮船上,而他在临死前,手中紧紧攥着一首曲谱。

      那是陈先生最后的遗作,名字叫做《最伟大的乐曲》。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1章 第 1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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