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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hapter 1 初遇他(一) ...

  •   (一)

      第一次见陆旭,是在电影学院后面的一条巷子里。
      那一天童怡结婚,闫天真本来不想去,于是让助理给自己安排了三个视讯会议,两个线下会议。但临到中午,她又怕自己后悔,还是去了。
      童怡的婚礼没有通知圈子里的好友,她只邀请了自己。
      闫天真特别高冷,全程戴着墨镜,抱着双手,坐在上亲席。从头到尾没有吃一口,也没有说一句话,只是来酒不拒。
      所有人都觉得她很奇怪,只有童怡明白她。
      她一定在来的路上哭得双眼红肿,喉咙干哑,无法见人,也无法说话了。

      闫天真留下足以买下一套房子的礼金就离开了,连恭喜的话都说不出来。
      半夜,她在她们大学时代,一起吃麻辣烫的小店里,哭得不能自已。
      她觉得自己被背叛了。
      她和童怡同一天进校门,同一个寝室,同一天恋爱,又几乎在同一段时间失恋,然后,她们一同约定,终身不嫁。但是没想到,三十岁一到,童怡转身就披上了嫁衣,成为别人的新娘。
      这也就罢了。但更重要的是,她始终觉得,那个叫何岳的男人配不上她。
      一个给不起妻子华美婚礼和安乐小窝的男人,凭什么说爱?
      他的人跟他的名字一样普通,看不出半点优势。
      而童怡看向他的目光却是那么的温柔,就像回到了双十年华,最无忧无虑、大声说爱的那个年纪。
      她甚至还愿意陪他去住出租屋、骑共享单车、穿不是独立设计师设计的婚纱。
      闫天真不懂,也劝不动。
      比起“废物”在清晨买来的豆浆油条,她还是比较喜欢自己赚的法餐和红酒。并且,没有人能与她共享。
      他们不配。

      11月的天气,清冷萧索,万物凋零。巷子里灯光昏暗,闫天真头昏脑涨扶着墙,刚昏天暗地地吐完,突然看到一道粉红色的身影从身边跑过,进了店里。
      小店门面只有半边,女孩坐在男孩对面,鼻子冻得红红的,眨着水汪汪的大眼睛搓着手。
      她穿着粉色羽绒服,戴白色线织围巾,最普通的学生打扮。但胜在五官漂亮,尤其笑起来还有两个很明显的酒窝,让人忍不住想要拥进怀里,用力呵护。
      男孩子立即坐到她身边,心疼地将她的双手捧在掌心焐热。等锅里的菜煮熟了就握着她的手放在自己口袋里,然后拿着筷子一口一口喂给她吃。
      两人挤在一家小店里,吃着简单便宜的麻辣烫,但脸上的满足和幸福却似要溢出来。

      闫天真真觉得辣眼睛。
      怎么一天天的,老被人恩爱秀一脸?欺负她孑然一身,灭绝师太,东方不败?
      闫天真转回头看着对面玻璃里倒映出来的自己的身影——剪裁得体的黑色小礼服,脚踩一双黑色缎面的极细高跟鞋,鞋头的水钻在昏暗环境下仍是闪闪发光,璀璨夺目。
      玻璃里的自己妆容精致,身段玲珑,美艳不可方物。
      美则美矣,然盛气凌人。
      傅煜阳他们几个,虽然整日围在她身边,小姐姐、小姐姐叫得可亲切了,可半点不敬都没有。别说牵手了,三步以内都是不会靠近的。
      前所未有的空虚感侵袭而来,闫天真小姐隔着玻璃,升腾的雾气让她看不清里面的情侣是谁。
      是她吧?
      二十岁的她,也曾是这个模样的。
      闫天真突然很想坐在那个男孩身边,把自己的手也放进他的衣袋里,跟他说:“我也要吃。”
      然后……她就鬼使神差地、真的这么做了。

      闫天真踩着高跟鞋,嗒嗒嗒地走过去,抱着男孩的脖子,往他的怀里蹭。
      男孩先是疑惑地看着她,紧接着推开她。然而她黏得太紧,根本甩不掉。
      女孩的表情从震惊到愤怒,尖锐地质问着男孩她是谁?
      男孩极力解释:“我不认识她!”
      他想方设法地推开她,但闫天真小姐却像只八爪鱼一样挂在他身上,死活都不撒手,哭着喊着自己冷,要抱抱。
      小店里人声鼎沸,都在议论着他们三人。男孩女孩也吵成了一团。
      但闫天真小姐的耳朵里却自动屏蔽了这些干扰信号,她坚定不移地趴在男孩胸口,听着男孩的心跳声。
      咚咚咚。
      一声接一声,稳健而有力。
      她的鼻腔里,也只剩下他身上的充满了阳光和书本的味道。
      还有挥之不去、笼罩在他周身的,叫作“青春”的味道。

      再然后的事情她就不知道了。直到第二天醒来,她发现自己正睡在大学宿舍的单人床上,床上堆满了娃娃,全是粉色的。
      四周也挂着粉红色的床帘,阳光透进,给世界都镀了一层粉。闫天真适应了好一会儿,才撩开帘子走下床。宿舍里没有人。
      书桌上铺着粉色桌布,桌子上的一应用品都是粉色的,小到订书机卷笔刀,大到日历笔记本,无一例外。就连学校配备的椅子也被刷成了粉红色,上面还放着一只戴着粉色蝴蝶结的小白熊。
      闫天真小姐目瞪口呆,一屁股坐在粉色椅子上,将脚搭在粉色书桌上。
      黑色的缎面高跟鞋与粉色的背景板极不相称。
      闫天真很郁闷,她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地回想了一遍,发现自打十八岁,扔掉了家里最后一只粉色的娃娃后,她已经超过十年没有买过粉色的东西了。
      三十岁的她不老,但是,好像也没有年轻过。
      这种极具少女心的颜色,遥远得好像从来没有在她的生命里出现过。

      不知道过了多久,寝室门打开,一个扎着马尾的女孩抱着书本走进来,看到闫天真大大咧咧地坐在那里,立即不悦地皱眉:“你才醒?”
      闫天真慵懒地打了个哈欠,点头。
      “你和陆旭是什么关系?”
      陆旭?谁?
      女孩“啪”地把书本扔在桌上,恶狠狠地说:“我警告你,不要打陆旭的主意,你的年纪都够当他妈了!”
      “我有那么老吗?”闫天真很郁闷。
      这些年她花在保养上的钱超过其他所有费用,她有信心跟十八岁的女孩比皮肤,跟十六岁的少女比身段。她给人的感觉最多就是有点轻熟。
      “你还真想打他的主意?”女孩眼神变得惊惧。
      闫天真一脸莫名,努力地回忆昨晚,但她脑海里一片空白,断得很彻底。
      女孩愤怒地打开衣柜,把闫天真的大衣丢给她:“赶紧走!”
      闫天真抱着外套,眼角却瞥见衣柜里挂着一件粉色羽绒服,这才总算想起了昨晚的一些片段。
      她记得女孩的手冻得通红,男孩把女孩的手放在口袋里,也记得她吃东西时脸上漾起的幸福笑容,但她嘴里说的陆旭……却怎么都想不起来了。
      “放心,我对他没兴趣。”闫天真抱着双手,笑得很坦然。
      “没兴趣?那你昨晚还……还……”
      “还什么?”
      女孩涨红了脸,又羞又气,迟迟不见下文。
      闫天真好笑地说:“还抱着他又亲又啃?”
      女孩崩溃,眼神明显在说:“见过不要脸的,还没见过你这么不要脸的!”
      闫天真真心没当回事,笑着说:“亲过的人太多,记不住,何况还喝了那么多酒,谁知道把他当成谁了?”
      闫天真笑着说完,站起身,走了两步,又想起什么似的对女孩说:“不过嘛……昨晚你们没有丢下我,凭这一点我还是该谢谢你。你叫什么名字?”
      “干什么?”女孩防备地看着她。
      “报答你的收留之恩呀!”闫天真轻佻地眨了眨眼睛。
      “不用了!”女孩打开门,冲着走廊扬了扬下巴。
      闫天真也不多矫情,临走前看了一眼宿舍门上的302数字,笑着说:“相信我,我是认真的。”
      女孩翻了个白眼,“嘭”的一声把门关上了。
      闫天真站在空旷的走廊里,看着紧闭的房门连连摇头。
      哎,这电影学院的大学生素质真是一届不如一届了……
      陈旧空旷的走廊里,响起她高跟鞋的嗒嗒声,闫天真迈着一字步,背影窈窕又轻快,丝毫不见宿醉过后的疲惫,反倒十分愉悦。

      多年来,这是她睡过最踏实的一晚,一夜无梦。
      闫天真很认真地在思考,自己要不要把家里的床换成宿舍的硬板床,还是下面带桌子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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