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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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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清羽自然没那么娇羞,要知道她在网上也很喜欢看一些男菩萨的照片跟视频。
心里在尖叫过以后,眼睛又很诚实地盯着照片。
这张照片是三天前拍的,地点是苏黎世。
以她并不算很挑剔的眼光来看,冯成则也算得上是身材很有料的男人。算算年纪,现在的他也有三十三岁,个高腿长、肩宽背阔不说,隐隐约约还能看到腹肌。她食指中指扒拉一下,放大照片,确定了他确实有腹肌。
还好不是什么艳/照,多看几眼也不会有心理负担。
这具身体也很怪。
季清羽蹬了蹬被子,胸脯起伏,努力平复呼吸,试图进入清心寡欲的模式中。她这反应让她想起了那些睡前读物里的词语,似乎是形成了某种反射,让她难免心猿意马。
她将手机放在枕头底下。
原本那玩意儿已经被她藏在了行李箱里。
发生了这种事她如果还能安然入睡,那她的心是有多大。在床上辗转反侧许久,她干脆坐了起来,裹上披肩,脚踩进拖鞋里,轻轻地将门拉开一条缝,外面昏暗的光趁虚而入。
张助理已经放下椅背躺着入睡,他大概常年出差,已经很有经验,戴上了眼罩跟耳塞,世界如真空般寂静。
偶有颠簸,也吵不醒他,这么完美的睡眠状态可真让人羡慕。
哪怕动静再轻微,神经处于紧绷中的冯成则也听见了。
他转过头,漆黑的眼眸随意看向季清羽。
季清羽清了清嗓子,推开门,放轻步子,朝他走来。
“坐。”冯成则猜测她有话跟他说,点了点下巴,示意她在他对面坐下。
私人飞机非常宽敞,张助理跟他们之间隔着一段距离。哪怕没戴耳塞没睡着都不一定能听清楚他们说话。
现在整个世界安静得好像只有他们两个人。
季清羽轻轻坐下,拢了拢披肩,看向空了的香槟杯。
冯成则瞥了一眼,起身,打开柜子,问她:“想喝什么?”
“都可以。”季清羽出来的确是想喝点酒助眠,要是在箱子里翻到什么褪黑素她也早就吃了,不至于磨蹭到现在。就算可以躺着睡,可二十多个小时的飞行也太漫长了,是很受罪的一件事,看冯成则就知道了,此刻他眼里也难掩疲倦。
冯成则挑的是还剩半瓶的桃红香槟。
倒在杯子里带着梦幻的粉红色泽,一下就俘获了季清羽的心。她盯着,细腻的果味弥漫开来,突然就有点渴了,试探着端起酒杯,抿了一口,味道比她想象得要好很多。
冯成则并不喜欢这类酒。
但打开柜子,都是桃红香槟居多,他复杂地想,应该是五年后的他考虑了妻子的口味才让人添置的。
季清羽也不知道能跟冯成则聊什么,但她想起了一件她很关心的事,小声问道:“冯总,我们到景城以后真的要去接孩子吗?”
冯成则愣住。
他知道有个女儿,可没有实感。手机里有照片,他也只是匆匆扫了一眼,是个微胖的小女孩,眼睛圆溜溜的,扎着小辫子,他放在膝盖上的手无意识地收紧,感觉荒谬的同时,内心深处也对那个小胖妞莫名感到好奇。
“还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
季清羽猜测,孩子的名字里应该有个“沅”字。
冯成则也不知道。
“应该不会有问题吧?”季清羽心里还是有些害怕的,虽然这是她的身体,但这五年的种种她没经历过。
“不会。”
冯成则淡淡地说:“只要你和我不要说奇怪的话,也不要做奇怪的事,没有人会怀疑。”
的确,这种事如果不是亲身经历,季清羽是不会相信的。她也算博览群书,什么穿书、重生、快穿、古穿今她通通都看过,最上头的时候还试着动笔写过,当然在写到第三百字时,她的作者生涯就已经告终。别说大学时的论文,光是学生时代八百字的作文都能将她折磨得不行,一部几十万字的小说岂不是要了她的命。
看过归看过,但她也知道那是作者虚构的。
现在呢,事实摆在她面前,她真的从二十二岁穿到了二十七岁。
“其他的都还好。”季清羽咬了咬下唇,有些为难地看他,“大部分我能接触到的人我都认识,就是孩子……”
冯成则的目光不受控制地胶着在她的唇瓣。
他挪开了视线,也喝了口酒香浓郁的香槟,“不知道该怎么跟她相处?”
“嗯。”
在这件事上,季清羽跟冯成则的态度就不同。季清羽不会在没有见过小孩时就代入到母亲的角色中,这对她来说太难了,她前一秒还是个才毕业没多久的学生,下一秒多了个女儿……所谓血浓于水也是很飘忽的,她现在的感觉就像是走在大街上,突然有人拉住她,指着一个完全陌生的孩子说,“喂,这是你的宝宝。”
虽然莫名其妙,可还是会看一眼,再看一眼。
想到马上就要见到“沅宝”,她有一点点不知所措。
她实在做不到一见面就去抱孩子,亲孩子。
冯成则根本就没空去想女儿。他脑子高速运转,一会儿是集团的事,一会儿又是办公室里还没处理的公事,夹杂在一起,令他无暇去思考并不那么紧急的事。
此刻季清羽提起来,他心头掠过一丝茫然。
很快,这架飞机就要在景城降落,接着他跟季清羽还要去幼儿园接孩子。
两人同时陷入了沉默中。
季清羽继续喝香槟,冯成则也不再嫌弃这味道太过绵软,也无声地饮酒。可能是这具身体的酒量还不错,季清羽喝了一杯后,感觉也还好,只是面颊有些发热,她托腮,失神地看向窗外。
“在没有想到更好的办法之前,”冯成则突然哑声开口,“最好一切都维持原状。至于孩子,她才上幼儿园。”
很好糊弄这四个字他没说,但意思很明显。
他们两个人的岁数加在一起都五六十岁,难道还不能应付一个孩子?
季清羽惊讶地看他:“小孩其实更敏锐。如果你不喜欢她,她会发现的。”
如果,她是从二十二岁成为五十二岁,她一定会哭到天崩地裂。
虽然总是嚷嚷着要退休要养老躺平,可一眨眼三十年就过去,哪怕给她一个小目标她都要犹豫很久。
现在是从二十二岁到二十七岁,时间跨度并不大,也就五年而已。她还是这样年轻、貌美,并且还有钱,所以她觉得她赚了。然而想到多了一个小孩,心里也有些忐忑,这个孩子不是洋娃娃,不是猫也不是狗,她身上多了一个标签,她多了一个身份,那就是妈妈。
光是想想,就感觉一座大山压顶。
眼看着天会变亮,飞机会降落,她竟然有一种近乡情更怯的感觉。
冯成则皱了皱眉:“我没有不喜欢她。”
毕竟是他的孩子,他怎么可能不喜欢,只是的确也是陌生的,不知道该怎么跟她相处。
气氛突然又凝滞。
季清羽想了想,拿出手机,点开相册的某张照片,将手机推到他手边,抱着分享的态度说道:“我觉得她跟你长得挺像的。”
冯成则低头。
照片里,调皮的小孩穿着连体泳衣,头上戴着泳帽,显得脑袋也圆圆的,她手上绑着游泳臂圈,肉嘟嘟的脸上还有着水珠,正冲镜头咧嘴笑,露出洁白的牙齿。
眉毛很浓。
眼睛很大很圆。
笑起来还有酒窝。
手机屏幕的光照着他的脸,连他自己都没发现,他神色柔缓了许多,正专注地看着照片里的小孩。
“像我?”
“挺像的。”季清羽仔细研究过沅宝的五官,的确结合了她跟冯成则的优点,她的眉毛比较细也很淡,他的眉峰凌厉,沅宝的脸型更像她,有点圆。
其实只要仔细看过照片就知道……
这肯定是她跟冯成则的孩子。
但有件事也的确让季清羽上不上下不下的。
她见冯成则心情还不错,似乎对着照片滋生了那么一点点一丝丝父爱,轻声问道:“那个,冯昱还好吗?”
随着屏幕暗淡,冯成则的神情也变得冷静了些。
好似刚刚那点温情只是她的错觉。
可他们都不知道这五年发生了什么,在他心里,冯昱是他的弟弟,她是冯昱的女友,在她眼里,他是冯昱的大哥,她跟冯昱之间感情很不错……
说句不太恰当的,昨天她还在跟冯昱接吻。
今天就变成了冯成则的老婆,堪比蹦极。
所以,在现在这个时刻,她是有点儿想念冯昱的,但此时的她,跟冯成则还有个孩子,这样的想念让人手脚蜷缩,分不清究竟是在给谁戴绿帽子,复杂极了。
冯成则神情带着淡淡的晦涩回道:“他还好。”
季清羽松了一口气。
活着就好。
希望这五年发生的事情不要让她产生一种“这狗东西还不如死了”的念头。
也不知道该不该庆幸,在有结婚生子这样的大事的前提下,她跟冯昱究竟是怎么掰的,似乎也显得无足轻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