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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第十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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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酋长家住的时间一长,就开始接触他们家的内务。那晚,阿达斯回来后告诉我,再过几天,会有一场婚礼。
“谁的婚礼?”
“多岗家灰狼的。”阿达斯说:“要把礼物准备地贵重些。”
我唔了一句。不是太关心。
“你怎么不关心新娘是谁?”阿达斯问。
“她是谁不重要。”我说:“重要的是,她是哪家的。”说后,自己也怔了下,原来我也会用这种口气说话了。
阿达斯笑了起来 :“你已经用最短的时间内,把姻亲关系这种东西搞明白了。”
我刚来时,酋长本家的姻亲多地让我头昏眼花,家里第几位夫人的第几个儿子娶了哪个家族第几位夫人的第几个女儿?我怎样都记不住,要靠阿达斯在旁边提点着,才不至于出错。
我们的部族就是被这样的你嫁我娶联系起来的,姻亲关系就象一个大渔网,笼罩连结着部族,虽然千丝万缕,可归根到底,仍是一个绳结上的,把那根头一提,什么都要浮出水面。
阿达斯笑完了,对我说:“新娘是本家的。”
我恍然。
多岗一家都是出名的勇士,在军队中,也是实权派的人物,他们家族所有人的名字都是以狼来命名的。
“古老的图腾已经融入他们的血脉。”父亲告诉过我,多岗家先祖崇拜狼,坚信自己的狼的子孙。因此他们自古以来就有狼的性格:凶狠,团结,忠贞。
“多岗的意思,就是山岗上的狼群。”父亲如是说。
可是再强大团结的狼群也是不能在丛林里称王的。同样狼群的力量是谁也不能忽视的。这一点,相信很多人明白。
酋长家争取多岗家族一直是不遗余力的,那么问题还是回到了原点:
新娘是谁?
琼兰达,阿达斯简明扼要地说。同时告诉我,酋长希望我去伴嫁。
所谓伴嫁,就是在姑娘出嫁前,陪在她身边。这样的任务,通常由家族中有身份地位的女性担任,要帮忙打点一切婚礼上的嫁妆,指导新娘在婚宴上接待客人。
“为什么不是五夫人和长夫人呢?”我心里在倒抽着凉气,口气却力持镇定:“怎么是我?”
阿达斯哈哈大笑,当他微微笑时,感觉冰雪在融化,当他大笑时,爽朗一如少年。这是极少极少的。
我恼怒起来,有些事,彼此心照不宣。他会笑,也正是看破我心虚。
我很骄傲,可我不逞强,一个人能干些什么,不能干些什么,也许是上天早就注定了的。我不勉强。
我见了纳什,对他说:“琼兰达小姐要出嫁了。要准备一下嫁妆。”他曾在军队筹备过军需,小小嫁妆,应该不在话下。
没想到他抬抬眼说:“夫人,女人的事情我不懂。”轻轻一推,就把这烫手的芋头送了回来。
我笑:“那倒是的。”偏头对灵姑说:“嫁妆要些什么,你说给纳什管家听。”这个芋头还没到手又抛了回去。
纳什皱了皱眉,还想说什么,我已经站了起来,我可不想听男人替女人办嫁妆是耻辱之类的。就算是,他也得干。
其他婚礼琐碎事,相信五夫人早驾轻就熟。
其实,为什么选择五夫人的女儿出嫁,我也很奇怪。五夫人在本家的地位是最高的,但论地位,她远远比不上前四位。她的娘家现在依附酋长家生存。母亲的地位和后台自然也影响女儿的身价。
多岗家应该也是长夫人要争取的对象才对,灰狼若是成了她的女婿,对她的儿子霍曼在军中建立势力是很有好处的。
但这也是阿达斯决不能容许的,阿达斯对军队有异常的执着,他通过长年征战,一点一滴掌握了军权,极尽手段地打击了每一个对手,走到今天,自然也不会允许自家人现在来分食。何况那个人还是霍曼,家族中他的头号竞争对手。
听说,在达成姻盟时,选择琼兰达是灰狼自己提出来的。
我比较好奇的是,阿达斯是怎么做到的,做地这么不露声色不留痕迹。
到了最后,我要做的,只有陪在琼兰达身边了。她是个安静的姑娘,浅褐色的头发,坐着时,十指纤纤交放到膝上,十分娴雅。走动时,裙摆轻轻,不动大波。当她挽起袖子捞起裙子,一个上午又可以挤十几桶奶,喂上百只鸡,纺十来米布。
她才是一个完美的阿兹泰新娘。
在出嫁前,她也是这么劳作,我见识了一番后,早早闭嘴,不管她怎样谦虚求教。在管家方面,她是元老级的,我是什么,自己心里有数。
陪在这里的妯娌,还有美古里娜,长夫人的女儿。如果这次出嫁的不是琼兰达,那一定是她。
来时她穿着贴身箍着小蛮腰的油绿小背心,蓬松的头发梳成高高的马尾,戴着两个垂到肩膀上的大银环子,说话时眼睛眨巴眨巴地,棕色的眼珠子闪动着绿色的光圈,乍一看,还以为是背心的颜色揉进了眼睛。
她嘴巴象抹了蜜,十分甜蜜,叫我“嫂嫂”的声音都是清甜的。我第一次见她就很奇怪:灰狼为什么不选择她?不是说琼兰达不美,这也已经不是美不美的问题,美古里娜天生有一种魔力,让你的眼睛离不开她。
灰狼为什么不选择她?不难明白。对阿兹泰任何一个有权势的男人来说,女人都是不缺的。如果要论美丽,不会有比几个月前被灰狼用两百头牛羊换走的少女更美的了,她的头发是流动的阳光,眼睛倒影了万里晴空。
我看了眼琼兰达,心里叹口气,她的日子不会太好过。
不,应该说任何一个阿兹泰的女子都是不好过的。她们要和越来越多的女战俘争夺丈夫。这些女战俘们个个貌美如花,柔顺如羔羊,因为她们早就一无所有,要活下去,活地顺利些,男主人是唯一指望。本族的女子,有了家族这一根稻草,要维护那一点可怜的自尊,什么都要先想到子女,什么都要考虑到家族,因为操劳年华易逝。可是对男人来说:女人只是他们圈养的牛羊,只有价格不同。
聘礼自然是衡量一个女子身价的重要标准。我是伴嫁,琼兰达的嫁妆该怎么送就掌握到了我的手里。
我抽空问纳什,问嫁妆有多少。他对我报了一长串的数字,无非是土地多少,牛羊多少,奴隶多少。
我问他以前酋长家的姑娘出嫁也是这么多吗。
他说那要看和哪些姑娘比。
我已经不是刚嫁来那个女孩子,不能明白一个父亲的女儿为什么要待遇不同。他的话,我已经能心领会神。但想着,仍会悲哀。
我问:“她和哪些姑娘是一样的?”
纳什想想,很谨慎地措辞:“以后美古里娜小姐出嫁,也会是这样的嫁妆。”
美古里娜是长夫人的女儿,能和她的嫁妆一样,琼兰达也能算进是出嫁的姑娘中最好的那一层中的了。
纳什又说了他准备的我和阿达斯要送的礼。
我听了,打心底里佩服。他替本家准备姑娘的嫁妆,就看地出来他的处事稳妥,尽可能地隆重,又不至于逾越了界限,招来其他人不满。
准备自家的赠礼,也是尽可能地隆重,又小心地逊嫁妆一线,不去抢嫁妆的风头。
这中间的分寸,拿捏地恰倒好处。
灵姑开出的单子也是不俗的。
婚礼那天,有十二对大扎麻被养在黄金盆子里,让十二个少女捧着;有十二对刚满月的羊羔披着锦毡,放在圆木板上,让二十四个壮年的奴隶抬着;又十二对飞鸟颈系红绳,被十二个长者抱着。
让这些人带着东西走在前面,酋长一家走在后面,沿路边走边撒豆子,认为当出嫁的姑娘在夫家有了孩子,回门时,可以抱孩子走一条豆花盛开的路;当她再带着孩子回夫家,可以沿途收获豆花结的子。
当大扎麻入塘,羊羔进栏,飞鸟被折了翅关进笼子。酋长才从门栏外跨进去。
我已经看到了琼兰达,昨晚,还一身洁白素服,现在已一身辉煌灿烂。
那是黑色的绸面上用金线铺锈了大片的向日葵。她的头发挽起,戴着一个金制的头箍,蚕豆大小的黑檀珠帘一直垂到了膝盖。
她独坐在大厅中央的平台上,礼服后摆呈扇面打开。这就是灵姑准备的礼服,我没想到她这么不俗,她让新娘成了宴会中的皇后。
美古里娜在我身后低叹:“就冲这架势,我都想嫁人了。做新娘竟是这么好玩的”
不不,一点也不好玩。美古里娜绝不会想象昨天的琼兰达经历了什么,现在她又以什么样的心情穿一身华服,将情绪掩饰在珠帘下,在众目睽睽下。抢婚是所有已婚妇人心照不宣的隐密。美古里娜还是孩子,她已经不能理解成为女人的琼兰达。
美古里娜冲我一笑,挨到我身边来,对我咬耳朵:“嫂嫂,你对琼兰达真好,要不是你,她绝不能嫁地这么风光。”
“她是酋长的女儿。”我说:“酋长的女儿应该是这样的风光。”
“我不是指这个......”她一脸你不明白的表情。
“那是指什么?”我好奇地问,这丫头顶心直口快,什么都敢说,现在到难得藏头露尾起来。
她见我问,眼睛眨动,隐隐见绿色的碎光闪动,有些惊讶:“嫂嫂原来是真不明白,那我更不能说了。让嫂嫂自己发现,比较有趣。”说着,越发挨近我,肩蹭着肩:“嫂嫂,我嫁人时,你也做我伴嫁吧。”
我忍着把她推开的冲动,我不能忍受任何人太靠近我,但我更不能让人发现这一点。
“你这么说,不怕伤了长妈妈的心。”我笑说:“放心,你嫁人时不会比琼兰达差的。”
她听着把腰一挺,声音清脆骄傲:“我怎么能比她差!我要比她好!不管是男人还是婚礼!!”
这样的底气,是要有后台撑腰的。可将来的事,谁也难说。
我们说话时,客人已经来得七七八八了,五夫人在指挥奴隶招呼客人,十分周到。她曾替酋长管了十几年的家,现在虽早把大权交出,但仍有大将之风。
我看到父亲进来了,在众人的拥簇下,不论何时,他总是一袭宽大的祭司长袍,着素履,他的长发顺清癯的脸披散在两侧肩膀,步履轻轻,从容淡定,走在这喧哗的大厅就象走过空旷的峡谷又或者是深夜的神殿。一切喧哗都从他身边退去,只留寂静。
他向我走来,旁人见机散开,他在我面前立定,把我上下打量一会:“你做地很好。”他微微一笑:“原本我还担心你适应不来,但你做地比我想象中还好。”
他说的是今天的婚宴,我不得不说:“我什么也没做。”
这是真的,我什么也没做。
“我知道。”他声音轻柔地连浮尘也吹不起:“什么都没做,但什么都做好了,不是吗?”
我听着,安静地听着。
“孩子,你要明白,把事情指派给正确的人做,得到好的结果,这才是.....”他说地斩钉截铁:“为上位者的本事。”
“我还要教你一句话:把下位者当做你的牛羊,用鞭子把他们赶到你尽管要他们去的地方好了,却绝不能让他们牵着你走。”
“你在教我成为上位者吗?父亲。”我问。
“成为?不。”父亲失笑:“你不需要成为,你天生就是。”
他说我天生就是,是上位者。可是父亲忘了,我们的先祖都是山林中自由自在的羊只,为能生存下去才聚居到一起。是什么时候,又是谁,在我们额头上刻了尊卑,决定我们血统的浓淡,称了我们的骨头,定了高下。
是什么时候,又是谁,让羊群中的某只羊蜕变成牧羊人,挥动权利之鞭。
那个人,是不是神,如果不是,那是谁。
父亲带着我,将我介绍给来参加宴会的长者。他们要不是德高望重的长老,就是各大家族的家族长。他们有着慈祥或威严的神情。他们都是上位者。他们互相牵制和联盟,形成了权利的平台。可在这平台之上,还有父亲和酋长。
在阿兹泰,已经到此为止,再往上,就是权利的真空,还没有人,能够成为更上面的独一无二的金字塔顶尖。
宴会中已经人满为患,我微一驻足,就和父亲走散,左顾右盼间,没有看到父亲,却在一大群祭司和巫师中看到了丹灰。
他靠墙而立,在他身旁,有白服清逸的祭司,也有头插羽毛,面绘油彩的巫师。他置于两者之间,奇异地和谐。
他的肤色在油灯下泛棕光,那是一种历经艳阳洗练的光泽。他的肌肉匀称而强壮,不会如祭司清瘦,也不似巫师粗壮,他更象一个猎人。
他曾对我说过,在危机处处的丛林中,要眼明手快,一脚能踩死毒蛇,顺便踢飞旁边已经竖起寒毛的山猫,转身时拎起那只还没来地及逃跑的野兔的长耳朵,用它做美味的晚餐。
他笑问我,他是不是象一个猎人更胜于巫师或祭司。
我那时没回答,可是他时常会露出一种眼神,一种搭箭上眩,顺着箭头瞄准猎物的眼神。那样的眼神,会象针一样刺进人毫无防备的心里,留下难已磨没的印象。
在我注视他时,他就是以这种眼神回视我。只是一瞬间,他的眼神放柔,他对我笑起来,嘴角弧度放大,那样毫不掩饰,不能克制满心欢喜的微笑对我绽放。
我不能回应这微笑,我不能。
我的命运已经被决定,脱轨而行的后果,我想都不能想。
在众目睽睽之下,面对这样瞬间的发自内心的真诚的笑容,我只能,把脸别过去。
然后我看到了阿达斯。他也在看我,隔着人群。
他的身边围绕着一大群武士和各大家族中年轻的子弟,他们充满朝气,举止粗野,喜欢高谈阔论。
他们喜欢光裸着上身,在脖子上挂满了一层又一层的镶满宝石的大项圈,把锋利的匕首别在围了兽皮的腰间。来自史因坦的织品如此精美,可他们宁愿用来铺地,也不肯用来围在身上。
他们放不开兽皮,尤其是在正式场合,那是他们力量的象征。
阿达斯置身其中,是有些格格不入。他总是一身寂寞的黑衣,他不喜欢然后装饰。他的兵器,无论是长剑还是短匕首都用了简单的皮鞘,木剑把上连最简单的雕花都无。可是剑一拔出,寒光湛湛,在黑暗中能看见雪亮的刀面。
阿达斯的人就如他的兵器一样,内敛与锐利同在。
在人群中,他总是沉默,偶而嘴角有微不可查的笑纹。这样的他与族中的年轻人相处,居然十分融洽。他们围绕他称兄道弟,欢声笑语。
他看我多久了,我不知道。那样沉默的目光,意味难明。
旁边的人已经注意到他分心,顺着看了过来。
我听见新郎灰狼说:“嫂嫂真美!”
阿达斯笑语:“不会比你屋里头的更美。”
周围的年轻人起哄了,他们想起几个月前灰狼重金换回的稀有的少女。有人问了:“那美人不错吧。”话语中隐藏着猥琐的意味。
灰狼漫不经心地答:“她?现在已经轮到十五弟了。”
轮?这个字字面下的含义让这一块听见的人都安静了下来。大厅里气氛尴尬。我听到阿达斯近乎冷酷的声音清晰地响起:“狼群都有分食猎物的习惯。”他说地是这样平静,让人觉得理所当然。
大家又笑语起来,掩去了刚才那尴尬的安静,也掩饰了一桩家族的隐秘。
那一字所透露出来的,是阿兹泰部族古老的习俗——共妻。
从我们上数五代以前,共妻其实还是很平常的事。那时部族贫弱,部落中略有姿色的女子都被抢婚了,又害怕报复,不敢去抢别人的。那时部落中的女人珍贵地就象河滩上的沙金。
共妻的婚俗就是那时兴起的。但是过于混乱的婚姻关系,必定回导致血统的絮乱。我们家几代祭司都致力于匡正这种婚俗。时光推移,血统絮乱的恶果也显现出来了,人们开始视此为耻辱。也许还有家族有这些遗风。但是,这也决不是可以摊到阳光下面,被漫不经心说起的事了。
有人在我旁边说:“这有什么?不过,多岗家的兄弟长地不太好看就是了,真难为那姑娘了。”说着嘻嘻笑起来。
说话的是美古里娜,她眼波流动,极是惑人。可是说出来的话,实在是太放肆。令我直盯着她,眼也不眨。
她大概是忘了,我是祭司家的女儿。对于乱婚、近亲通婚和共妻都是不会视为平常事的。别人或许以为可以维持优良血统,在我们看来,简直是自取灭亡。
血统是浓好?还是淡好?这之间的分寸,谁都拿捏不好。我们是因为血缘才联系到一起,如果血统淡漠了,家将不家,族将不族!维持血统,令之流传,是每个家族的头等大事!我们的先祖已经化成了尘土,可他们的血还流淌在我们的血管里,这就是血统的魅力,令我们如草木,年年轮回,生生不息。
可是血过浓,就会流不动,在血管中沉淀下来。河床的水静止,会干涸;池塘的水静止,会腐烂。
部族强大了,把血统看地无比重要。这也关系到权利和财产的分配。他们相信血统越浓,则越纯正。
可在父亲看来,这是比把血缘冲淡更可怕的事。让血淡薄吧,父亲曾感叹:总比让它断绝来地好。
美古里娜被我盯地心里有些发毛,有些奇怪地问:“我说错了吗?嫂嫂,部族中的年轻男人是没一个有意思的呀。他们简直是孩子。”
她没有说错,她错在她居然不知道自己错在哪!一个年轻女孩的风流怎么算错,可是她言辞下的态度却令我惊骇。
事不关己,自然轻松!我不再看美古里娜,我回头望向大厅正中的琼兰达。她离地并不远,她一定听到了。
我看到的是,她的双手很安详地交放在膝上,她头上垂下的串珠,一丝颤动都没有。
不知道什么时候,父亲走回我身边,他面无表情。我知道,那是他愤怒的征兆。父亲身边陪伴着多岗家的大家族长——头狼,也是位老人了。头顶上的毛发雪白,四周的头发却黑地发亮。
父亲说话了,是对我说的:“你不是伴嫁吗?尽自己的职责,去陪新娘吧。”
我颌首,心事重重地转身,和一个端盘子的侍女撞上,托盘里杯子盘子碟子全摔个粉碎,杯盘中的残液齐刷刷地泼了我一身。
我抬眼瞧去,那个冒失的女侍居然就是刚刚被谈论的金发碧眼的少女。她手足无措地站着望着我,满脸通红。我还没瞧仔细,一个巴掌扇过,把她的脸打偏过去,还踉跄着后退了几步。她顺披着的金发凌乱地扬起,狼狈不堪。
“贱人!”动手的是头狼。他发起怒来更象一头白顶黑皮狼,咄咄向前,要择人而噬:“你看你做的好事!”
那少女捂着脸抬起头来,眼眶含泪。刚打照面时,她就脸红地不寻常,经过刚才那一狠狠巴掌,那象牙白的皮肤更是红地要滴出血来。
我心事重重,她也心神不定。也难怪。毕竟是史因坦出身,史因坦礼法森严是出名的。这样的事原就自觉耻辱,现在弄到人人皆知,她心里可能早羞愧欲死。
头狼还要动手。我叹气,男人!
因为共妻的习俗,这个男人,不久前也许还与这少女缠绵过,也许说过骗她的情话,可一转身,却如此功利冷酷。
“头狼族长。”我唤到,在他第二个巴掌落下之前。
“先让她陪我换件衣服吧。”今晚我素服出席,现在这一身不用看,也肯定精彩。
头狼抱歉地望我一眼,回头呵斥那姑娘:“贱人,还不领阿达斯夫人去换衣服。要是让夫人生气,不用等我动手,自己拿刀抹脖子吧。”
这少女垂头应了,领我穿过大厅,从一个侧门进入内室。她提灯带我经过几道门槛穿过几个房间,最后我们进入一间灯火通明的房间。里面早就候了一大群女奴,还有几个刚开封的大木箱,箱子里装着的精美的衣物和织品,早就展开铺地到处都是。
一个女奴手托布料,笑脸迎上:“刚刚族长传话说弄脏了夫人的衣服。要我们陪着选件夫人喜欢的。要是这儿没有,别的地方还有,手一句就拿过来了,总之一定要夫人满意。这儿的东西,只要夫人喜欢,说一句就好,我们替夫人包好送去,族长说,这是给夫人赔罪的礼物。”
头狼对我如此殷勤有礼,令我意外。这些织品,一看就知道不是本土货色,这样的织物,都是丝绸染色绣花,只有史因坦最高明的织工和最巧手的锈匠才能完成。史因坦出的上品,寸布寸金,就屋子里这些就值一栋大房子了。
她们围了过来,我皱眉:“你们出去吧。”
她们面面相觑,却没有移动脚步。我扫视一圈,说:“出去。”
我没有呵斥也没有命令,只是很简单地说:出去。她们的笑容僵在脸上。然后一个一个人象潮水刹时退地干干净净。
我走到床边坐下,以手支额,心里疲倦无比。这样的生活令人心力交瘁。
待我抬起头时,那金发碧眼的姑娘竟还没离开。她手拿一件衣袍站在我面前,离我那么近,目不转睛地望着我,神情说不出的奇怪。
我把手放下,问:“你是从哪来的?史因坦应该没有你这样的人。”
她吃了一惊,没想过我会开口问她。她略微迟疑地说:“我是从海那边过来的。”说时眼神迷蒙:“为了渡海,我坐了很久的船,久地我自己也记不清了。我上船没多久,就每天用小石子在船舱木板上划一道。待我下船时,船舱的木墙上早就划满道道,数也数不过来。我最早划的那些,早就找不到了。”
“他们都说我少见地很,其实和我一样的姑娘来时装满了一船。她们都死了。在船上太容易得病了。船主怕传染,只要发现有人得病,不管是死了还是有气,都会把她扔到海里。我在一旁看着。刚扔下去时,那些姑娘的金发还有几缕漂浮在海面上,然后一下子就沉到海底去了。”
“到岸时,只有几个姑娘活着了。她们都是大姑娘。下船时,我看她们头发焦地像稻草似的,皮肤蜡白,眼睛全陷进眼窝里,牙龈着流血。我也好不了多少吧。可是他们说,我还小,还可以调养。其他人就不行了。没过多久,她们不见了,只有我一人被送进史因坦皇宫。”
“海那边?”我低声自语,我从未见过海。父亲说过,在大河上驾船顺流而下,终有一天会驶进大海。前提是,在经过处处险滩,到处隐藏着暗礁的大河后,他还活着的话。在我们下游的史因坦宫廷有海上商人出入。可据说,他们从海边进入史因坦边境都需要足足一年。史因坦和阿兹泰都是山林王国,海只是很遥远的传奇,海那边的世界是另一个世界,我们只能从海那边来珍奇才能觑地一二。
“是的。海那边。”她重复了一句,她的神情如梦似幻:“我来自一座海边城市,所有的路上都铺了平整的石板。马车驶过,达达作响。大家爱穿的尖尖头鞋子,有木底子,走时也会达达作响。路旁全是店面,屋檐上会挂风铃,海风吹过,叮叮作响。天气一直很热,我们只穿薄沙,什么色都有。那是一个有很多声音和颜色的城市。”
她所描叙的是,是一个气味洁净,颜色明亮,声音清脆的地方。
令人神往。
“咚咚”有人敲门,打断了她,是刚才的女奴:“夫人,阿达斯大人问您好了吗?新娘要送入新房了。”
伴嫁的最后一环,就是陪伴新娘进入新房。把自己用过的旧物赠予,并给新妇祝福。
我站起身,随便抽了件袍子,把脏衣换下。走时,我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名字?”她的表情如拨开迷雾的山峦:“大扎麻。”
她带着最后一点迷梦的神情自言自语;“他叫我大扎麻。”
大扎麻?那种黄金一样珍贵稀有的鱼?我回头望她,她托袍而立。头发流金肌肤雪白,让人想起大扎麻金黄的鱼鳞和雪白的鱼肉。
是谁为她取怎么一个名字?那个他?她只是略微提到,流露的神情与悲伤却胜过之前叙述的任何时刻。
那个他是谁?为她取这样一个名字,暗示着她的命运。
我推门走出,刚才的女奴又沿原路把我领到侧门。在侧门口,有个我想都想不到的人在等我。
是新郎灰狼。他太显眼,能叫人一眼认出。梳一头齐肩密密麻麻的小辫子,人精瘦肤黝黑,眼睛如点漆,黑色的眼珠子里有一点两的瞳仁。
这样的眼睛的确象狼的眼睛,多岗家的人都有神似狼的眼睛。
他对我咧嘴而笑,黑暗中白牙森森:“大嫂,刚才的事没影响到你的心情吧?”
“没有。”我说:“我正想请你别太责怪大扎麻,她令我很开心。”
“哦?”他很惊讶。
“她和我说了点她家乡的事,很有趣。”
“她说了她在史因坦皇宫的事?”灰狼问。
“不。”我淡淡说:“是海那边的事。”
“海那边?”灰狼暴笑,前仰后合,小辫子一甩一甩:“大嫂被她骗了!我也问过她。她把那地方说地我们想都想不出。可后来找了个以前照顾过她的老姆姆一问,她七八岁时就被送进史因坦皇宫,还在海上过了几年,进宫时连自己的名字也不记得了。”
“那姑娘很会撒谎,自己不记得的事,谁问都会说。我问她史因坦的事,又一个字都不说了,为了这个,我教训她不知道多少次了。”
我“哦”了一句,不再回话。大扎麻描绘的地方,是真的还是她想出来的,并不重要。那座城市,不管是真的还是假的,对隔着大海的我们来说,都是座不能证实的幻想之城。既然如此,是真是假,又有什么关系。追根究底又有什么意思。
大厅里的客人四下散开,空出了最中央的一块地方,琼兰达就在那正中端座,一动不动,犹如雕像。
我要做的是,走到她身边,陪她回新房。
灰狼走开前,在我旁边低声说:“嫂嫂,琼兰达以后就要请您多关照了。”
这话来地古怪,但我已来不及细究。所有人都在等我完成仪式。我穿过重重人群,走到琼兰达身边,把手递到她面前。
她伸出手,稳定镇定,放到我手里,冰冷。我握着像握一块冰。
我牵引她,她一步一步走,走地很慢,走地稳定庄重。
我们进入后室,准备好的女奴已围了过来 ,她们掌灯在前,一直为我们照亮到新房。
我扶她走到床边,老阿姆们早把豆子撒地新房里到处都是,这预祝新娘多子。
我把准备好的红珊瑚珠子系在她手腕上:“你会幸福的,琼兰达。”
“不,我不会,嫂嫂。”她平静地说:“永远不会。”
“别说傻话。”我轻道:“刚刚灰狼还要我照顾你,他会是个好丈夫的。”
“照顾?嫂嫂还不明白吗?”她冷笑起来,珠帘颤动。
这是第二次有人说我不明白。我究竟不明白什么?却没人告诉我。
“嫂嫂刚才也听到多岗家的习惯了吧。”她说着,扯下头上金箍,顺手一抛,金箍砸在旁边木柜子上,珠串线断,黑檀珠四溅,乱滚一地。
没有珠帘遮拦的琼兰达的脸,异常冰冷,在她脸上积累了万年雪山,散发窒人的寒气。
“原来你在担心这个。”我安慰她:“你和女奴怎么会相同?你是酋长的女儿。”
这就是身份带来的天差地别。身份是我们脚下的台阶,是我们身上的装饰,可在我们出生那一刻已经放在我们脚下,佩在我们身上,主宰我们的命运。我们都回不到荒蛮,能赤身裸体自由自在在丛林中奔跑。
琼兰达怔怔望着我,忽站起身来,把身上那光辉灿烂的礼服掀开扔在地上,就那么赤身裸体站在我面前。
我死死捂住嘴,尽自己最大努力克制不发出尖叫,可我的牙齿忍不住打颤。
琼兰达曾有紧致光滑的蜜色皮肤,身材高挑,腰肢纤细,双腿修长。我曾陪她在清泉净身,晨雾中,她胴体沾着水珠,美丽健康。她眼神明澈,总让我常常会误认,以为她是来泉边饮水的鹿群中的一只小鹿。
现在,她身体无处不淤青,甚至有淤血,呈现出大片紫红。在她身上,遍布牙印和抓痕,有些伤口到现在还在流血。
“昨晚,在灰狼之后,我已记不清有多少人.......”
“我痛地以为自己会死掉,我以为我会死......”
“嫂嫂,为什么是我?”她凄厉地问:“为什么是我!”
为什么?为什么?谁可以回答为什么。谁能够回答为什么。
我站在那,已不能动弹,已不能言语。
“嫂嫂,在多岗家,我和女奴并没有什么不同。”
她直挺挺站着,音已哽咽,晶莹的泪珠顺脸颊滑落。
她在我面前落泪,默默落泪,脸上泪痕交错。她没有哭泣,可她的泪,已令人窒息。
“他们说,要把我献给‘他’。”她流泪:“可是 ,我现在还不知道‘他 ’是谁?”
我的脚是什么时候有了知觉,自己走了出去,我已不记得。我唯一印象深刻的是,我走时,琼兰达拭干眼泪,重整衣袍,端坐床边。她脸上泪痕仍未干,但已一脸坚强。
大厅里灯火通明,成排的火把一直延伸到外面的空场地。一堆一堆的篝火燃起来。火堆上架着涂了香料刷了油的全羊和小牛犊,烤来金黄焦香,滋滋作响。客人可以用小刀随意割取食用。扛着酒罐出入的奴隶川流不息,在外面的大场地,酒罐横摆竖放,酒水纵横交错流了一地。舞娘随乐人的手鼓声而起,扭着水蛇腰,舞动在火光和阴影之间,引起阵阵喝彩。
在大厅里面,正中那堵墙一直阴暗,现在在墙的前面加燃了许多火把。一张巨大的狼脸显露出来了,这张镶嵌在墙上的狼脸由几百张同色狼皮拼接而成,这就是多岗家的图腾,凝结家族历代精魂的象征。
那个他是谁?是多岗家哪一位我已经见过或是仍未见过到的重要人物,我不想探究。每一个辉煌家族后面都有它不能宣诸于口的隐秘,每一件明媚的东西后面都有阴影,那触目惊心处也许更胜于琼兰达华服宝冠下伤痕累累的身心。
现在,火把已经燃起来,明媚后的纱幕被掀开一角,我看到的是,巨大的狼脸在俯瞰这场飨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