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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六章 ...

  •   舅舅的婚礼准备到万事具备的时候,突然发生了一个小插曲。那是放寒假我从学校回家的一天晚上,我们全家都打算去睡了,突然间门铃乍响,不是礼貌性的一声声响,是不甘心不罢休的一串串响。门开处,站着陈妮,她还是无懈可击的漂亮,浅灰的窄裙,水粉的贴身毛衣,紫红的大披肩和长靴,艳光四射,那么娇媚的可人儿,脸上却带了点豁出去的愤怒。

      舅舅见到陈妮颇意外,“妮妮,什么时候从北京赶回来的?”

      “刚下飞机,”陈妮居然没顾全礼貌和我们家人打招呼,直走到舅舅面前,抬手欲掴舅舅一掌,却被舅舅抓住她的手腕。陈妮挣扎无果,红了眼眶。和多年前飘着茉莉香的一个夏夜一样,舅舅温柔的环住陈妮,让她靠着他的肩膀哭,嘴里轻哄着,“好了,冷静一点。”

      陈妮声泪俱下,“你要结婚,也是先轮到我,怎么是别人?”

      这个场面太惊人,外公外婆,我爸我妈全傻在当地做声不得。我纯粹福至心灵,抓起舅舅的钥匙外套拿给他,舅舅感激的瞥我一眼,把陈妮带出去了。

      陈妮走后,我妈惊诧,“我们家明在外面过的什么日子,好象很乱是不是?”

      我爸百年不遇的责备我妈一句,“少胡说,家明不是那样的人。”

      春节,舅舅的婚礼在没有受到任何外力的影响下顺利进行,然后结束。“圆满漂亮。”外公是这样说的。我不甚了然圆满漂亮到底是怎样,我只象提线木偶一样,人家拨我一下,我动一下,自己做了些什么我是不知道的。不过我知道自己见了好多不认识的长辈,见长辈的好处是,我的荷包变很满,这一点很重要。

      上飞机飞温哥华办另场婚礼的途中,我和舅舅狂睡,好象刚做过很多天苦工,筋疲力尽,睡得昏天黑地。下飞机的时候舅妈一路笑,说我和舅舅一大一小,睡得象两个孩子。与舅妈相处这些日子,我有点喜欢她了。她漂亮,高贵,有学识,谦逊,人也会说话,这些优点在她身上表现的十分得体,不会让人有压力,假如一定要找她的缺点,那就是太合理了,她是个合理的,中规中矩的女人,她的身上缺少生动与惊喜。

      温哥华的冬天有雪,铺天盖地的雪花棉絮样撕撕扯扯的落着,我长这么大没见过如此壮观的雪,只觉希奇兴奋。去了几天没帮任何婚礼的忙,尽和舅妈哥哥姐姐家的小朋友瞎闹,滚雪球,打雪仗。舅妈家一家人都是好人,和我爸妈一样,有点罗嗦,是老百姓都有的那种罗嗦,罗嗦的让你安心,消除了我不少身在异乡的恐惧。

      玩过几天,很喜欢温哥华,这是个美丽干净的城市,交通方便且简单,比我呆的那个城市住起来舒服很多。曲冰舅妈说,以后可以来这边修学位,有亲戚在这里,申请学校很方便。我当然同意,我喜欢温哥华。

      舅舅对温哥华似乎不陌生,他说他以前曾到这里旅游过。来温哥华后,他对曲家的亲友,保持着一贯温文有礼的态度,对身边的人也都体贴亲厚,闲的时候他看看报纸,静静的听MP3。我有次拿他的MP3听,其中一曲“这么远,那么近”居然歇斯底里的录了十遍,黄耀明无休止的唱,张国荣则没完没了的念着广东话的旁白。这是首我听一遍就会被憋的想扁人的歌,完全不知道歌手到底在唱什么,可我亲爱的舅舅一听就是一个钟头,他行径有够另类。

      舅舅婚礼前夜,我用舅妈的电脑上去自己的邮箱,发现里面有小舞给我的一封信。她寒假没回家,努力打工,试着筹足自己下半学期的生活费。小舞在信里说,我的男朋友令狐冲前些天,在一家电影院前面与肖瞳瞳当街拥吻,场面惊天地泣鬼神,当时围观者众,且给予吻者如雷掌声。

      我对着电脑呆怔良久,回信给小舞,“现在这个结局也不错,或者可以符合某些人的期望,只要不是大家都不高兴就可以,我无所谓。”

      晚上,大雪,我坐在窗前看着飘雪的温哥华看到半夜。嗯~~,我有点点受伤,一点点而已。没象偶像陈妮说的那样,感受到爱情有多绝望,之所以没绝望,或者是因为,我没曾深爱过。

      西式的婚礼确实浪漫,也不象中式的那么烦琐。舅妈披着白色的婚纱,端庄优雅,缓缓走在教堂的红毯上,风琴奏着美丽的婚礼进行曲,我觉得自己几乎是流浪到某个电影片段的场景里去了。教堂的门被晚到的客人打开,室内的光线由明到暗瞬息变换,音乐悠扬而清亮,牧师用英文问舅舅愿不愿意娶舅妈为妻子的时候,舅舅竟停了两秒,大概是不想在上帝面前撒谎,直到牧师问第二遍才答yes。这一刻,我觉得忧伤,不是悲哀,不是怨怒,我只是觉得忧伤。有客人把教堂的门打开,又关上,也不知道是哪个晚到的客人,如此扰人清净~~~

      我没和舅舅打招呼,独自离开教堂,随意上了辆公车,车子随便开,我随便的坐,随便到哪里去。天气很好,眼前远远近近的都是白雪,头顶深深浅浅的都是蓝天,车到终点,竟是英属哥伦比亚大学附近,舅妈拿过这家学校的介绍给我看过,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大家都叫它UBC。我下车,站在站牌下,看着人流在身边晃荡,直至只剩下我~~,也不是,还有个男人就在我旁边,穿件设计大方得体的黑大衣,围着条深紫色的围巾,随意的靠着站牌翻一本书,我不太确定他是从车上下来还是一直就在那里,不过,有什么关系?

      不想乱走迷路,索性没动地方,我打算等下班车来就坐车回去,问题是,到底我该坐几路车?算了,见车就上,到时候问司机。定下心,摘下保暖手套,让手指裸露在空气里,我的手也需要自由呼吸,然后我发现,靠着站牌看书的男人有张很中国的脸。温哥华的华人不少,他是中国人也不希奇,可在陌生的地方,身边站着个同类,心里总是安稳踏实一些。我的同类个头不高,大概和我差不多,我站在他身边,半低头,能和他欣赏同一本书,还是中文书诶,真是太难得了,我反正无聊,就描了几行,

      “每个人的生命,都有一个存在的理由,你当下也许不知道,那个理由是什么,而这正是天堂的功用-----“

      天堂的功用?我思忖,第一次听说天堂是拿来用的,有意思-------

      “天堂是为了让你认识你在人间的一生,一说到天堂,大家就想到极乐花园,以为天堂里可以在云端漂浮,可以在山颠河畔发懒,可是美丽的风景,假如不能让人得到安慰,他就没有意义。这是上帝送给你的最佳礼物,让你有机会了解,你一生中发生过那些事情,并解释原因,这是你一直在寻找的那份宁静-------

      我不是个爱看书的人,可是天晓得,在这个异国的车站,清冷纯净的冰雪天地里,顶着蓝透到极致的天空,我竟站在一个陌生男人身边,耐心的读完了小半本书。风吹的很淡很淡,空气爽洁清新,蕴涵着雪和松枝的味道。我的手很冷,但是心里很平顺,我知道我眼前车来车往,身边人来人去,没人理会我,我也没上车的打算。奇妙的是看书的同类好象也没有想去哪里的打算,他没上任何一辆车,也没有走开到别处去,他身上有种让人安定宁静的气息。

      直到我看的有点累了,跺跺脚,喘口气,那男人回过头来,望着我浅浅的笑。他年纪应该大我很多,下巴上密密丛生着一层黑胡碴,相貌也实在谈不上是有多帅气,但眉毛干净工整,尤其,他有双深邃如海的眼睛。

      “喜欢这本书?”他问我,说中国话的,还是很好的普通话。
      “嗯。”我点点头,这个人给我种熟悉感,好象我认识他有很久了似的。
      “送给你看。”
      我意外,“你送给我自己怎么办?”
      “我看过很多遍了。”他说,他说话声音醇厚温柔,我应该在哪里听过。
      “来,拿去。”他拉过我的手,把书放在我掌中,他的手和我的一样冷。

      我好象不能拒绝,可这样接受下来又不好意思,想说句谢谢,还未等我开口,他却先道了再见,“我还有事情,先走了,你记得乘#44车回市区,就不会迷路了。”
      “哦,再见。”我机械的说,心里奇特的有种舍不得。
      他走了两步,又定住,回身从口袋里抓出一把太妃糖,望着我,“来,给你。”
      我伸手去接,一把糖放在我的掌心,他又顿了顿,好象又有点不甘心,再拿一粒回去,冲我笑笑,眼睛笑成两弯月牙,这次,是真的头也没回的走了。

      我握着一手糖,抱着他送的书,望着在前面雪地上走远的黑色背影,脑子里有一瞬的空白。这个人知道我会迷路吗?他看过的书为什么还要靠在这里看?他象是突然掉在我眼前的神,是为我存在的吗?

      我等到了#44路车,安全的回去舅妈家。对于我的失踪,大家都很着急,我回去后有认真的道歉。至于失踪的理由,我无奈撒谎,“我被婚礼刺激的有点神经失常,疯狂的想找家婚纱店,看有没有我能穿的,最好可以拍照留念。”

      我的屁话有几个人信我不知道,但大家都还体谅的说,“年轻就这点好,偶尔疯狂可以理解,而且很可爱。”曲家的人,善良的让我愧疚。

      我舅妈后来还想真的帮我借婚纱拍照,我惶恐拒绝,只借她的婚纱穿上,象征性的照了两张相片。舅舅拿着我的婚纱照片笑话我,“象个偷穿大人衣服的孩子,全无气势。”

      真是`~~当然全无气势,我只是说胡话,根本就没想那样穿啊。

      假期结束回家的时候,我的行囊里多了很多礼物,但最被我珍惜的,是意外获得的一本书,还有,留在记忆里,白雪上蓝天下的黑色背影。

      舅舅婚后,我们家的日子是一贯的传统温馨甜蜜型。家中的新成员舅妈是个好女人,有她在,我偷懒少做了一些家务,以至于连向来惜言如金的外公都看不下去,数落我,“你四肢不勤,五谷不分,也没见头脑多发达,可该如何是好?”

      我回敬外公,“我对自己的要求没一定说要如何就好啊,所以~~”我耸耸肩,表示自己是可以被原谅的,气得外公躲到报纸后面不出来。

      家人曾经打听过我和阿冲的事情,我真情告知,没戏了,我刚被人甩。我妈气得翻眼睛,大有意图发飙之势,被我爸巧妙的拦下来,爸说,“我们家公主真给那只披着人皮的熊面子。”我猜我娘因自己曾是前校花条件优越只甩别人,无法容忍女儿被别人甩的尴尬处境,只得赌咒发誓,今后定找一有钱有权有面子的品学兼优生来做男朋友,并让他相信与阿冲这种复合性生物分手不是坏事。嗨,当然只是说说,谁知道这个品学兼优生到底在哪个角落混日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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