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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点过往 ...

  •   吃了饭正准备收拾碗筷的唐阅刚伸出手,被林烨一个眼神制止,“放那,我等会洗。”
      “没事没事,我洗碗很快的。”唐阅麻溜的收拾好碗筷,端进厨房的水池子里。

      “糖糖,你不要洗。过来陪爷爷看会电视,让那臭小子洗。”林先生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非常自然地喊唐阅过去。

      “好,马上来。”唐阅嘴上应着,手里动作不停,放水加洗洁精。然而刚放好水就被进来的林烨一把捏住手,然后看着自己沾满泡沫的手被他捉到水龙头下冲洗干净,再被推了出去,“去,坐着。”
      他现在不过第一天来吃饭,林烨不怎么想让他动手洗碗。

      而唐阅在外多年一向秉持不能吃白饭的原则,今天也碎了一地。
      虽然他以前在这吃饭吃的也不少了,但那时候因为不好意思加上林先生坚决不肯收伙食费,他都是用饭后洗碗来抵押的。虽然作用不大,但心里总归好过一点。

      “杵那干嘛呢,隔了两年客厅都不知道在哪了?”林烨无意间回头发现他还站在原地,忍不住蹙起眉头道。
      “没有没有。”唐阅如梦初醒,慌乱掉头跑去客厅沙发坐着。

      房子本来就不大,客厅也就在身后,哪来的不认识。林烨说话可真戳人心窝,唐阅忍不住腹诽道。
      不过也是,说走就走了,这又突然一声不吭就回来了,是个人都会不爽的。没被林烨揍一顿,已经很感动了。
      唐阅陪着林先生坐在沙发上看正播放着狗血八点档的电视,不着边际的想这想那,脑子乱糟糟的。

      连林烨洗好碗出来,喊他都没听见。

      林烨干脆走到了他身后,伸手轻捏了下他的脖子,“走了,送你回去。”
      唐阅慢半拍地缩了下脖子,听他的话后站了起来,“哦,那我回去了。”
      沉醉于肥皂剧的林先生随意地摆手,“去吧,明天也记得过来吃饭。”

      林烨伸手拿过唐阅的书包拉开来,绕到茶几前迅速地把桌上抽屉里的零食全部扫进包里,在林先生反应过来之前,拉着人迅速跑了出去。
      下了一层楼都能听见林先生撕心裂肺的咆哮,“林烨!!!你干什么?!!”

      已经到了楼下的唐阅看着他面不改色地把书包递过来,石化了:“你干嘛啊?”
      “他不是说了你可以带走?拿着吧。”林烨理所当然地说道。
      唐阅:“……”哥你这样真的好吗?

      “你下次来也别给他带零食了。他高血压,很多东西吃不了了。”林烨嘱咐道,唐阅以前每次来都会买很多各种各样的零食和牛奶,价位也很丰富。林烨有时候挺为这个败家子头疼的。
      “知道了。”唐阅闷声应道。

      “没什么大事,年纪大了都容易这样,好好调养就可以。”林烨见他低着头有些郁闷的样子,补了一句。
      “那我给他带点能吃的。”
      “别了,别浪费钱。你一个人住要花钱的地方也很多,别大手大脚的。”

      “我有钱。”唐阅非常小声地嘀咕了一句。
      林烨转过头来看他,“什么?”
      唐阅又怂怂的闭嘴了,“我说,今天天气不错。”

      唐阅住的地方,离林烨家不太算远,慢慢散步十五分钟就能到。
      两人一路慢慢散着步晃荡过去。

      唐阅突然想起了很久以前,被林烨在小巷子搭了把手后,知道他是自己隔壁班的同学后,自己每天都会跑去班上找他。

      林烨这人总是没什么表情,说话的语调也是冷冷淡淡的,并不怎么好相处。但唐阅对他的初印象很好,加上那时候自己也没什么朋友,一心迫切地想和林烨交个朋友。

      唐阅每天都很会兴致勃勃地跑去隔壁林烨的班级找他,给他带点小零食或者等他一块放学。
      虽然林烨并不为此心动,每每唐阅跟在他后面走,都会被冷淡拒绝:“别跟着我。”
      唐阅跟着他走在回去的路上没心没肺地笑着,“林烨,我觉得我们一定是非常非常适合当好朋友的。你看,你每天都是一个人,我也每天一个人,我又很喜欢你,那我们肯定很适合一起愉快玩耍的。你不试试看怎么知道呢,说不定没几天你会发现很喜欢我这个人呢。”

      林烨听了他这么一番表白,表情依旧不怎么好:“并不怎么想试试看,能不能别老跟着我,你话好多。”

      被这样花式拒绝过N多次的唐阅,靠着自己惊人的毅力每天跑去找林烨,终于成功将人打动,成为了林烨同学的新晋好友。

      哦,这称号是他自封的。

      所谓的打动背后的真相是——
      林烨同学实在有些受不了了,就随他去了,爱跟就跟吧爱说就说吧。秉持着“只要我不在意,就影响不到我。”的心态被迫收了唐阅个小尾巴。
      日子久了,也逐渐习惯身边有个话痨。

      虽然唐阅废话巨无敌多,但小嘴叭叭的那些东西仔细听听还挺有意思的。人也挺乖的,长得可爱又很爱笑,很容易让人生出好感来。
      后来察觉唐阅业余时间也确实总没地方去的样子,小小年纪就经常一个人在学校附近吃各种的快餐。在大家都回家吃饭的年纪,感觉唐阅小小一只看上去更加的可怜,他心软了带着这小话痨一块回家吃了几次饭,然后意外发现这货还挺讨林先生喜欢的。

      当然也有不怎么让人喜欢的地方,比如他好像有点败家。
      也不止是有点,是非常。
      他自己偶尔主动跑来林烨家吃饭的时候,都喜欢拎很多吃的喝的,甚至偶尔会带上一个家里缺少或损坏的电器。

      唐阅很能花钱,也实在是很敢。
      次次被林先生拧着耳朵教育,次次乖巧认错,然后下次照样地来。

      林先生无可奈何,只能勒令林烨每天放了学拎这臭小子一块回来吃饭,不让他有机会去挥洒过于热烈的购物欲。
      林烨虽然不是很情愿,但对于他家老先生的要求一向是没有什么异议的。每天放了学会在唐阅教室后门等着,带他一块放学回家吃饭。

      于是有些出乎唐阅意料,但又很顺理成章自然而然地拥有了一张林烨家的长期饭票。

      这么一段时间的相处下来,发现两个人还挺合得来。
      林烨和唐阅关系变得很不错,唐阅这个话痨小嘴说个不停也有人安静倾听,林烨本身习惯性的沉默与冷淡也能被人好好地接受着。

      两个少年人的骨子里的温柔与细致,也在那些日子的相处中,被自己无意识地投放在了对方的身上。
      也总算是双向认可了唐阅当初期盼的‘好朋友’这个身份了。

      “之前……对不起。”林烨突然说道。
      “啊?”唐阅还陷在回忆里没反应过来,愣了愣才明白他指的什么,连忙摆手道:“没有没有,你又没错,我没事。”

      这说的应该是,刚开学没多久的时候,唐阅转校过来的事。
      那时候唐阅刚自己找到房子,费劲收拾完搬好了住处。后来他小姨知道他回来了,派遣了周屿跑来陪他办理入学。那天下午刚办好手续,唐阅站在教学楼下等周屿拿资料过来,就很突然的碰上了林烨。

      两年不见,林烨长高了不少,穿着校服匆匆忙忙地走过一楼,身姿依旧非常好看。
      这太过熟悉的样子,唐阅当时就脑子一热,追上去拉住了他的袖子,兴奋道,“林烨!”

      林烨不太明显地停顿了一下,转过头来看他时,依旧是是那张熟悉的,精致好看且面无表情的脸。漆黑的眼眸直勾勾地盯着唐阅看,薄薄的单眼皮微微垂着,显得眼神凌厉,看起来有些不近人情的模样。

      唐阅认识他这么久,还是第一次被他这么看着,捏着人衣服的手指僵硬了还是不肯松手,“那个,我……”
      林烨伸出手很随意地扫开了他的手,“认错人了你。”似乎是赶着上课,他很快就上了楼梯消失不见。

      留下唐阅站在原地,有些不知所措地看着自己的手,“我,认错了?”

      这个想法迅速被唐阅推翻。
      怎么可能,这说话的语气,就是林烨没错了。难道是我变化太大了?唐阅忍不住反思自己,可是我除了长高了一点也没什么大变化啊,整容式的生长也没出现在我身上啊。

      周屿拿着他的档案袋走了过来,“发什么呆呢?看见熟人了?”
      唐阅叹气,“也许吧。今天太累了,明天再来上课。走吧,我请你吃饭,想吃什么?”
      周屿把手里的资料递给他,“我看你这学校附近有家烤肉不错,去尝尝。”
      唐阅有气无力地点头,搭上他的肩膀,“行,管够。”

      “能不能站直了?一下午啥也没干,我给你跑东跑西的,你还累了?”周屿嘴上这么说着,手还是伸过去揽着让他借力。
      唐阅生无可恋脸:“我觉得我要倒霉了。”
      周屿:“???”这人又开始抽什么风了?不过鉴于唐阅不时发作,周屿对他所有奇怪行为都可以很平常心了。

      不过这下唐阅也不算抽风,毕竟之后的一段时间,他都倒霉得挺难受。

      因为后来他确定碰到的那个人是林烨。
      也发现了,林烨的确非常不想理他,并且给予了他对待空气一般的待遇。有几次实在让唐阅追在后面搞烦了,还会撂脸色走人。

      唐阅一边瑟瑟发抖,一边继续努力同林烨示好。
      包括但不限于带早饭到教室,路上装偶遇,多次搭话被忽视,甚至写了N封道歉信然后并没有得到丝毫回应。

      这也导致林烨所在的高一(7)班的同学们,都以为楼上(19)班的唐阅在疯狂追求他们班的高岭之花——林烨同学。

      林烨单是样貌就很引人注目了,成绩还特别好,一直很稳定地占据着理科班的年级第一。属于那种大家都知道的存在。
      加上他话特别少,人非常之高冷,跟周围的人交往也不太多,是大家公认的“高岭之花”。
      追过林烨的人很多,也都会被他利落的拒绝。看过太多飞蛾扑火的少男少女,发展到后来七班众人都觉得此人“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然目前为止,只有唐阅一人越挫越勇,每天都能对林烨同学笑脸相迎,精神可嘉。
      他们班私底下还流传了一句:“勇敢唐阅,不怕困难。”的笑谈。

      总而言之,七班的同学都觉得唐阅这人真是无敌的勇,甚至大家都忽略他的性别不计了。

      最重要的是,唐阅长得也挺好看的。眼睛大大圆圆的,线条很流畅,在眼尾处微微上挑,亮晶晶的很有神。笑起来眼睛弯弯的,特别好看还有点可爱。
      皮肤很白,脸也小,高高瘦瘦的。
      性格还特别好,基本每次来七班晃一圈都会顺便给周围的同学带点小零食,和很多七班的同学混得比林烨都要熟。

      啧,这么算起来,好像我们学霸也不亏啊。

      思想包容开放的七班同学们,甚至觉得他俩挺般配的。
      毕竟林烨也没有当众拒绝过唐阅,这不就是有好感吗?这不就是有苗头?有苗头就会有搞头,所以唐阅还是很有可能摘下我们的高岭之花。

      所以发展到后来那段时间,每次唐阅刚在七班窗户那刚探了个头,就会有人主动告知他林烨的去向——
      “学霸不在。”
      “学霸被老师叫去办公室了。”
      “林烨他去……”

      ……

      算是成功打入内部。

      虽然唐阅有时候会觉得几个女生看他眼神有些奇怪,好像是那种好奇又隐隐激动的表情。不过他看不太明白,也懒得去深究。
      虽然大家表现奇奇怪怪,但唐阅这反应迟钝的憨批只会觉得,七班的同学好热情,他们人真好啊。

      无人在意,唐阅根本过没有表白这一环节。所以林烨也根本没机会当众拒绝。

      哦,这大概是因为他那什么道歉信被大家一致默认为情书了。而且大家也没看到林烨像以前一样放到旁边的空抽屉忽视掉,好像都被他收起来了。

      我们的高岭之花都收下他的情书了,表白又算什么登西!这还重要吗?
      当然不重要。

      唐阅是不知道别人怎么看待他的这些行为,他知道林烨这人难搞,但也没想到他可以这么难搞!

      多次求和未果的唐阅躺在床上无语望天花板,拳头都硬了:“至于吗至于吗至于吗?!林烨!太混蛋了啊,我都这么努力了,好好理我一下会死?”
      但唐阅只要一想到,之前他转学去跟林烨道别的时候,又觉得自己现在确实活该。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一点过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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