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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季澜从传送阵走出来,感觉到了一个奇怪的地方。

      这里的天很阴暗,云朵一层一层的堆叠着,很是厚重,而且因为层数多的缘故,向下蔓延,压得极低,给人一种好像伸手就能摸到云的错觉。

      街道上行人来来往往,没有一个普通人,全是修真者,还有……

      沈季澜揉揉眼睛,盯着走过去的一个头顶兔耳的人,他旁边那人则是顶着一个狼头。

      妖修!

      沈季澜一下子知道了这是什么地方。

      齐云城!跟焕京城一样是个混居的城市。

      在这个世界上,地域划分极严,总共由四块大陆构成。

      普通人族一般分布在东边大陆上,称为皇明陆。

      修真界在南边大陆,称为集仙陆。

      北大陆上是广阔无垠的冰原,少人居住。

      很久之前这里爆发过仙魔大战,而在大战之后,修真界跟魔界握手言和之后就再也没有人烟了。但是偶尔会出现一些秘境,出产的都是极为珍贵之物,现在由修真界统一管理。

      西边大陆则是大片大片的森林,里面是绵延修炼了数万年的妖修。没有人能说清楚这里面的妖修有多少,有没有妖王,妖王实力几何?但很奇怪的是,这里面的妖修都很安分,好像从来没有野心一般,过得自由自在。有需求了就到一些混居的城市中玩耍采购,玩累了就回到森林中。久而久之,也能跟修真界和人族和平共处。

      这片森林就叫:“无边森林”,连名字都透着无欲无求的味道。不知道谁起的名字,反正大家看它无边无际的,也就这么叫了,妖修们听他们这么叫,也跟着这么叫。

      所有大陆之中,混居的城市只有那么五座,焕京城、齐云城、繁花城、炙焱城和天山城。

      最后的天山城,其实是天山派的附属城市,就在天山脚下。而天山派就是修真界第一门派,也是男主攻和男主受后来拜入的师门,简而言之,剧情开始的地方。

      沈季澜之所以能够确定这是齐云城,除了因为妖修,还因为那压得人窒息的云层。

      而他震惊的原因也只有一个,这是大反派闻思远在灭他满门之后,第二次出现的地方。

      所以,他费尽心机逃跑,就落得个千里送人头的结果!

      随即他又想到不对,书中的闻思远这时好像还是练气的实力,说他能打得过原主他信,说他能打得过原主的父亲,是来了个灭满门,就有点玄幻了吧?

      但是他都穿越了,还是修真界,还有什么比这更玄幻的?

      他只能强行找个理由:反派之所以能做反派,基本都有金手指。

      所以闻思远估计也有什么金手指,比方说戒指里的老爷爷啊,或者强行提升实力的秘术啊,或者可以让他越级秒杀别人的灵器仙器什么的。

      这么说来,比起那两个明显是起点流还需要自己吭哧吭哧升级的男主攻男主受来说,还是手里貌似掌握着“核武器”的反派不能惹!

      决定了!还是躲的远远的。

      沈季澜右手握拳,左手伸掌,重重撞在一起,做了个动漫中的经典动作。

      想清楚以后,他也不耽搁,走出了传送点的大门,因为他在这里长时间站立,已经有很多人再看他了。

      他打算先找个地方住下再说,而且吧……

      原书中,闻思远出现的时间点是三个月之后,只停留了一天就走了。

      时间短得沈季澜懒得去怕。

      ……

      全然不顾城主府明天将会是何等的兵荒马乱!

      沈季澜悠哉悠哉的走在齐云城中,这里不愧是人,仙,妖三族混居的城市,比起焕京城只有人族和修真者好玩多了。

      他看到前方有一个长着猫咪耳猫咪尾巴的小姑娘,在跟一个长相俊美的男子打情骂俏,可能是男子说了什么,小姑娘娇羞的红了脸庞,然后对着男子伸出猫爪重重拍了一下,猫爪不自觉的撑开,像被打开的山竹一般可爱。

      沈季澜好奇,人可以跟妖修谈恋爱?

      下一秒就看见男子开心的大笑,嘴里伸出来的舌头竟是信子!

      这居然是只蛇妖!

      咦?猫妖跟蛇妖?

      以前看视频见过猫蛇打架的沈季澜感觉到还挺有趣。

      路过一家客栈时,有小二殷勤的站在门口揽客,他抬头看看牌子:“羽仙阁”。

      只是一家客栈,居然也起这般风雅的名字,还羽仙,是要羽化登仙吗?

      别看沈季澜面色平静,但是心里吐槽了一波又一波,他在现代的时候本就是个ETC,见什么都喜欢杠一下,但是容易得罪人,慢慢就养成了喜欢在心里吐槽的鬼样子。

      小二看到他,眼睛一亮,直觉告诉他“这是个大客户”!

      就笑着招呼他::“公子住店吗?本店装潢精美,服务一流,美食繁多,楼上风景独好。现在住店还有八折优惠哦~”

      他招呼人的方式居然很有现代风范!一下子就吸引了沈季澜的注意力:“真有这么好?”

      “绝对好,不好不要钱!”小二拍拍胸脯保证道。

      “那开一间最好的房间,直接开一个月,然后送几道你们店里的招牌菜上来。”

      他很庆幸沈城主夫妇对他的溺爱,平日里不断给他塞灵石和各种灵药灵器什么的,他平时都放在戒指里面,导致他现在离家出走也能过得极为潇洒。

      “好嘞,诚惠,天字号房间开一个月,三百上品灵石!”果然财大气粗!

      沈季澜从戒指中拿出灵石交给他,拿了牌子和钥匙就被引上楼了。

      这个牌子需随身带着,没有这个,他进不了客栈,就相当于一个不用刷卡的门禁卡。而钥匙则是他房间的钥匙。

      这个世界跟有些修仙类小说不太一样,修真者们彼此之间是看不出修为实力的,除非你自己亮出来。

      所以沈季澜自己跑出来也不太担心,因为修真界和平得很,很多人担心不小心得罪什么大佬,能有多客气就有多客气。

      加上他能够从戒指中拿出灵石来,也让人误会他其实是修真者。不知道他底细,自然也不会无缘无故来惹他。

      沈季澜泡在浴缸中,舒服的叹了一口气,他第一次觉得穿书也不错!

      *

      一夜休息过后,他来到大街上溜达。

      一路走走逛逛,买了不少零食和衣服什么的,谁叫他最爱换衣,之前带出来的几套根本不够他换的!

      只是走久了他发现,好似街上的人都在偷偷看他?

      沈季澜苦笑一下,其实这具身体长得很是不错,跟现代的他一模一样……

      只是之前品味奇特,总是胡乱搭配,红配绿还是基础款。

      他还在原主的衣柜里看见过一整套带有斑马纹、虎纹和豹纹之类的衣裳。

      你品,你细品。

      汉服带豹纹,瞬间雷死人!

      所以他才只带了几套看得过去的出来。再经过悉心搭配,才有了个正常人的样子。

      大概是人靠衣装,加上他不像原主那样,欺横霸市,无恶不作,对着长得好看一点的人就色迷迷的盯着,口水恨不得流下三千尺的模样,整个人显得很是正派,像是大家族出生的风度翩翩的贵公子。

      他肤白胜雪,两道英气的剑眉,眼神清冽,鼻梁高挺,殷红的嘴边挂着盈盈微笑。加上举止文雅,对着人的态度很是温和,暗地里也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

      沈季澜无辜的摸摸鼻子,上辈子被人看得多了,他倒是没有什么不自在的。但是看着前方相撞的两个人,他想了想,问路边小摊买了一顶幕篱带上。

      带上之后,发现,还不错!视线不会受阻,外人也看不清他的表情。

      嗯,很适合偷吃东西用!

      他继续走着,因为幕篱的遮挡,看他的人逐渐减少。正当他逛得有些累了,打算找个地方吃饭时,听到前方人群突然混乱!

      隐隐约约间,有人喊着:“封无霜公子打人啦!快跑啊!”

      “又是他!这个月都第十七次了吧!”

      “这次又看上了谁?这么倒霉?”

      ……

      他眨眨眼,这对话竟是该死的熟悉!

      怔愣间,街上的小摊贩们已经熟练的丢下摊子上的货物,随便找了个房间窝起来,等里面人满了以后门就关上了,落后的人也很是熟练的找了别的开着门的房间躲进去。很快街上就空荡无一人了,两边的房间中还传来一阵阵的窃窃私语声。

      他就看着,那个摊上的风车孤单的转啊转……

      那个包子铺上的蒸屉上袅袅的飘着烟……

      那个……

      打住!

      所以当初他在街上当街抢人,其实都被整条大街的人看在了眼里???

      艹!丢人丢到家了!

      *

      大街清场后,他孤零零的站在大街中央,看见前方,一个神情嚣张的少年,拉着一个不断挣扎的女子,一脚将一个男子踹在地上,身边还围着几个依旧莫名熟悉的壮汉!

      不同的只是少了一个喊着“别打了别打了”的人……

      也许是察觉到不对,还在抢人的少年倏地转头看向他围观的样子,不屑的吐了口痰道:“把那人解决掉!”

      接到命令的壮汉分出两人向他走过来,一把扯下他的幕篱,抢过他手里拿着的零食,把他拎到少年身边问道:“少爷怎么说?打死还是溺死?”

      岂料少年看见沈季澜的脸后,瞬间转移了目标:“长得居然该死的不错!老子还没抢过男的呢,今天就你了,给我带回去!”

      见过沈季澜的脸,他对手里的女子也没了兴趣,随意地将她丢下,就要来摸沈季澜。

      沈季澜缩了缩身子:“我只是路过、路过。”

      “别担心,跟着大爷我,保证你下半辈子衣食无忧!”

      于是,两个街头恶霸就这么混到了一起……

      被带回封家后,那个少年让人把沈季澜带下去梳洗,自己则是跑回了房间,将所有的衣服都拿出来,一件一件的试。

      他刚刚好像……动心了!

      真是糟糕!

      自己今天怎么就穿了这么一身破烂!

      *

      而沈季澜被带到一间房间,小厮和丫鬟们快手快脚的抬了一桶热水进来。

      接着就来扒他的衣服,要把他涮干净了送到少爷床上。

      沈季澜死死地抓着自己的腰带,口中不住喊着:“我自己来!我自己来!”

      撕拉一声,是腰带断裂的声音!

      他终于没忍住,一脚将一个小厮踢倒:“老子说了自己来自己来!不会听人话是不是!”

      嗯,还是那个熟悉的味道,熟悉的配方。即使转换了角色,他还是那个嚣张依旧的焕京城一霸!

      他这一脚惊住了丫鬟小厮们,因为害怕被打,一个个都跑了出去。

      门口还有几个壮汉守着,也不怕他逃跑!

      沈季澜搂着衣裳,走过去将大门“啪”地一声撞上!

      从戒指中重新拿出一条腰带系上,再整理好衣服,才开始找出口。

      找着找着,身后传来一声悠悠的:“没想到沈大公子也有这么一天,被抢的滋味怎么样?”

      沈季澜没想到屋里还有人,倏地转身,看到那人瞳孔缩了缩,是他?!

  • 作者有话要说:  预收文求收藏
    ——《救错反派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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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案:
    陆初奉穿进一本渣攻贱受文,主角受被渣攻挖去灵根、被陷害背叛宗门,渣攻甚至跟别人定亲成婚,就这样,他还坚定不移地爱着他。
    陆初奉:尊重,祝福,锁死。
    结果系统逼他去拯救主角受,不然就让陆初奉代替主角受承受一切。
    陆初奉:“……”
      
    他穿成了爱搞事的病美人魔尊,在主角攻成婚那天,将黯然神伤的“主角受”绑了回来。
    陆初奉重操人民教师旧业,决定掰正“主角受”三观,他徐徐善诱:“若是有人用爱的名义伤害你怎么办?”
    “主角受”:“我喜欢他,他怎么伤害我都可以。”
      
    陆初奉秉持疯批人设,墨发长泄,神色阴鸷,“不,你喜欢他,你就让他只能对你一个人好。”
    “主角受”若有所思。
      
    陆初奉谆谆教诲:“若是他对你不好,你也不要付出一腔真心,将他当做玩物即可。”
    “若是他抛弃了你,选择了别人,你决不能原谅他,必要将其千刀万剐。”
    ……
    陆初奉一边调.教“主角受”一边千倍万倍地对“主角受”好,要星星不给月亮,以免“主角受”会被渣攻几句甜言蜜语哄骗过去。
    直到他发现,自己救错了人,他救的实则是一个炮灰反派。
      
    陆初奉心态崩了,他只能立刻抛弃炮灰反派,迅速将真正的主角受抢回来。
    但人还没抢到手,陆初奉就眼前一黑,被人铐上金锁链关了起来,面对“主角受”的步步逼近。
      
    陆初奉后知后觉。
    他被他亲手养大的小崽子反噬了。
    排雷>>>>
    1.没有影射任何小说,就是突发奇想的一个脑洞。
    2.短文,不会太长。
    3.会有狗血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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