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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少年游—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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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游—1
芦苇镇。
一座方圆不过二百里的乡土小镇。
比起署京,景封这些卿国大城来讲,芦苇镇显得毫不起眼。但就是这样一个小镇,却是江湖中人十分青睐的一处歇脚之所。
芦苇镇位于景阳山的山脚,只要是江湖中人必定知道,位于景阳山山顶的一幢覆压百余里的华美庭院。
由山脚的青石板路蜿蜒而上的尽头,是一面巍峨坚实的狮头铁环大门,一块镶着金色边框的匾额悬挂其上,匾额之上题着四个烫金大字:御剑山庄。
白日里,御剑山庄的大门是敞开的,有身着黑色劲装的守卫把守,于是仅仅是站在路口便可眺望到庭院中的亭台楼阁,花草树木。长廊如带,迂回曲折。看得久了,你会发现这里物华天宝,连花草也与别处的不同,格外的引人注目。看了一眼,便会流连忘返,再想看便得踏近一步,却无奈只可远观。
御剑山庄是一种威严的存在。
无论是从他成千上万的帮众或者威名赫赫的地位都可以看出来。因而,座落于山脚的芦苇镇因为有了御剑山庄的庇佑,一向安宁。即便是非常时期,例如四年一度的英雄大会这样的时候,龙蛇混杂,也没有出现打斗伤人诸如此类的事情。可想而知,平日里的芦苇镇,更是一派安然祥和。当地的官府也落个清闲自在,捕快打手平时里扫扫灰除除尘,便没有其他事情了。却是毫不夸张的说法。
而光佑元年夏天的这一日,是个大日子。
御剑山庄举办四年一度的英雄大会,这一届的大会与往年不同。以往的英雄大会,对决到最后胜利的人,也不过是进入到御剑山庄成为普通的帮众。而这一次,金炳秋却对外宣布要遴选庄主座下的四位帮主,分别是金火,风腾,水月,青木四座。直接受庄主的差遣,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
芦苇镇巍峨的城墙之下,车水马龙。川流不息的入城人流中,最多的是光着膀子,身着粗布衣裳的带刀武者,因此,两个锦衣少年的身影毫不意外的从人群中跳出来。
他们跨着普通的棕色骏马停驻在城门之下。其中一个仰着头,因为阳光的炙烈,迫使他微微的眯起了眼睛,面孔凝然不动,阳光为他俊美的下颚镀上细细的一条金色边缘,他目光炯炯的望着城墙之上雕刻的三个隶书大字:芦苇镇。
另一个少年则站在他的身侧,不断的用袖摆扇风,没错,是袖摆!不是扇子,也不是任何可以让气流流动得更快的叶状物品。这动作与他生的秀美精致的面容格格不入,却一派轻松自然。他极目看向城里,目光在好友和城里的客栈两边徘徊着,燥热难耐的嚷嚷道:“南一,你看什么那,那墙缝里是长了灵芝还是仙草啊?”
他的声音如同叮咚的泉水,清脆好听。
被唤作南一的少年仍旧盯着那几个字看了一会儿,似是在思索着什么,眯了眯眼,继而转过头来,发出一个极短的音调:“走。”
“走,走。我我瞧了很久了,那边儿一家客栈好像还不错。”长相柔美的少年如获大赦,颠儿颠儿的就带头走了。
“这么远你也看得见?这一路上你都练成千里眼了。”
“那是,这天儿热得,我们得赶紧找个客栈歇息下!”
福来客栈。
人声鼎沸,热气蒸腾。门口一块木牌像是快被热烈的太阳烤焦似的,身体已经变成了棕黑色,客满。
长相好看的少年站在门口一脸不悦的望着不断跟他们道歉的小二。
“为什么没有房了?”少年郁闷得脑袋都快炸掉了。
“真不好意思啊,这几日人多,小店的住房昨儿个就已经满了,若要吃饭,二楼还是有包间儿的。”小二擦了下额头的汗水,赔着笑脸解释道。
“为什么啊?一间也没有吗?”
“额,不好意思呀,客房都已经满了。”
“品歌,别吵了,我们去别家吧。”名唤南一的少年说罢转身离去。
“什么别家啊,这里的客栈肯定都满了,难道要去住民宿?”
“如果真的都已经没有客房了,住民宿也是未尝不可的。”凌南一试图说得轻巧些。可是民宿当然比不得客栈,他恐怕这个贵气的少爷住不惯。
果不其然,邱品歌好看的面孔立马皱成一团,民宿啊,他长这么大,还没住过普通村民的房子。他只知道那些贫民的家里肯定有猪,还有牛和其他的家畜,这样的地方,就连睡觉都能闻到猪粪味,想想就觉得恶心想吐,可是他看了一眼身旁的少年,面容坚毅不容辩驳,便撇撇嘴,把不满忍了下去。
“真要住民宿的话,找个干净点儿的人家吧。”邱品歌从嗓子眼儿里努力的挤出两句好听的话来。
凌南一扬了扬眉,心知这个少爷已经作出让步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现在我们再去看看别家,或许有的客栈会有空房也说不定。”
“嗯。希望如此吧。”邱品歌的声音里是掩饰不住的沮丧。
刚走几步,周围喧闹嘈杂的人群渐渐变得安静下来,像是波浪从城门处一直起伏到城道的这一头。
马儿嘶鸣和铁蹄砸地的声音渐渐传入人们的耳中。
三个骑马飞奔的身影前后不一的从人们的眼前驰骋而过,还伴随着粗犷猥琐的笑声,很快便绝尘而去,只剩下扬起的灰尘久久不散。
再看客栈门口,凌南一已经拉着邱品歌朝身影消失的方向追去了。
普通人惊魂未定的当儿,凌南一已经看清为首的一个少年骑着一匹白马,马腹一块飞鸟状的红色毛发,名唤雪鸳鸯,是一匹绝世好马,据说在御剑山庄。
而紧追其后的是一个头顶斑秃,肚大腰圆,满脸厉色的中年男子,左脸上一条延伸至耳后的疤痕显得尤为狰狞,而身后背着的一把金环砍刀则暴露了他的身份。
朱门屠夫朱狂人。
听闻他还有个特别的爱好,断袖。不喜女色,对男子却是情有独钟。
方才的情景还有那猥琐粗嘎的笑声想必是他看上了骑着白马的少年,因而穷追不舍罢。只是他似乎眼里见儿不怎么好,竟然瞧上了御剑山庄的人。
但是凌南一此番追上去,也不是什么“英雄救美”。要知道在芦苇镇上犯事儿就算他不杀朱狂人,也一定会有人杀掉他。只不过跟着他的这位公子说要住客栈,此番相救,未必不会讨来一处住所,确是个好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