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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傍晚时分,薄暮西沉。

      面摊前坐了三五桌客人,正就着滚烫的素面谈论近日发生的大事。

      “哎,听说清欢仙子又清剿了一批魔修!”

      “又?这次有多少?”

      “据说有七百余人。清欢仙子名声在外,魔修现在闻风丧胆,哪还有以往的气焰,连蹦跶都不敢蹦跶了!”

      “嚯,不愧是咱们正道魁首!”

      “你们可悠着点吹,什么正道魁首,她要是真这么厉害,怎么不去杀了她那个魔头堂妹?”

      “什么堂妹!我可听说是同父异母的亲妹妹……”

      “甭管堂妹还是亲妹,反正清欢仙子已经承诺过了,一个月内,必定清理门户,杀了这个女魔头,给修真界一个交待!”

      “那我们可就拭目以待喽……”

      众人讨论得热火朝天,八卦完堂妹亲妹的话题,又开始预测姐妹相杀的结果,最后清一色认定胜利的必然是清欢仙子。

      这也正常,毕竟清欢仙子战绩累累,虽说还没到正道魁首的程度,但也是妥妥的中流砥柱了。

      而她那个妹妹,从小就比不过她,如今更是高下立判。

      众人讨论激烈,完全没有注意到在面摊的角落里,还坐着一个头戴斗笠的女子。

      女子一身浅色青衣,斗笠压得很低,只露出一截弧度优美的下颌。脖颈修长而白皙,与垂下的黑发相互映衬,莫名有种孤高之感。

      她已经吃完了,正在慢悠悠地喝茶。她肩上站了只黑黝黝的乌鸦,乌鸦见她无动于衷,便低头凑到她耳边,用只有她才能听见的声音吐露人言:“他们在说你。”

      “听到了。”女子声音很轻,意外地很柔和。

      “他们还说唐清欢吊打你,你不生气?”

      “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女子喝完杯子里的茶,将一锭银子放在桌上,起身走出面摊。

      面摊老板过来收拾碗筷,看到桌上的银子,连忙转身冲她喊道:“客人,我还没找钱呢!”

      女子头也不回,声音远远飘来:“不用找了。”

      反正都是快死的人了,谁还在乎这点银子。

      她背影纤细,衣摆如云,所过之处带起一阵清风。面摊前的食客们见了,不由停下讨论,纷纷多看了几眼。

      然后他们却不知道,此人便是他们口中的女魔头,唐峭。

      唐峭也没想到,只是下山吃碗面,都能听到自己的八卦。

      可能这就是名人效应吧。

      可惜,没什么劲爆的内容。

      乌鸦扑扇两下翅膀:“我怎么觉得你今天心情特别好。”

      “明天就要脱离苦海了,心情能不好么?”

      唐峭微微抬头,看着天边的晚霞,神色格外惬意。

      还有一天。

      还有一天,她就可以退休回家了。

      真是不容易啊。

      乌鸦歪着脑袋:“还没到明晚呢,别高兴得太早。”

      唐峭:“……你少乌鸦嘴。”

      “放心,我是系统,又不是真的乌鸦,封建迷信在我身上无效。”

      唐峭瞥了它一眼,不再搭理。

      十年前,她意外穿书,变成了一篇仙侠小说里的同名女配。和她一同醒来的还有这只自称系统的乌鸦,乌鸦告诉她,只有走完原书里的剧情,她才能回到原本的世界。

      一开始,唐峭是不乐意干的。在她看来,这纯粹就是给系统打白工,反正都能修仙了,她自己做点什么不好?

      但没过多久,她就屈服了。原因无他,修仙世界没有电脑和手机。

      原书中,唐峭是女主同父异母的妹妹,也是标准的恶毒女配。她嫉恨女主又处处不如女主,于是逐渐扭曲,做尽坏事,最后甚至入魔,可以说是最招人恨的角色。

      但这毕竟是一本甜爽文,所以她每次不是被女主打脸就是被男主打脸,要不是自己勤奋刻苦,加上想要搞死女主的信念格外坚定,还真混不到如今的地位。

      励志得简直令人感动。

      总而言之,唐峭兢兢业业,辛苦修炼,总算是熬到了这一天。

      她该走的剧情都走完了,现在女主和男主已经知道了她就待在这座山上,不出意外,明晚就会杀过来。

      到时候,唐峭只要装模作样地和他们打上几个回合,逼他们合力使出一招情意绵绵剑,她就可以功成身退,穿回自己的快乐老家。

      一想到过了今晚,自己就可以重获自由,再也不用听这只乌鸦在耳边指手画脚,唐峭顿觉神清气爽,看向乌鸦的眼神也变得嚣张起来。

      乌鸦被她看得浑身发毛,连忙抖抖翅膀:“时候不早了,我们还是快点回去吧。”

      唐峭知道它在转移话题,但她现在心情好,也就没有揭穿它。

      一人一鸦慢慢悠悠地回到山上。

      山上到处都是唐峭以前布下的迷阵,为了方便男女主来杀她,她特意将阵法都解除了,现在只剩下一座毫无防备的山头,别说男女主了,连只老鼠都能闯上来。

      忙完这一切,天色已经彻底黑了。

      唐峭舒舒服服地泡了个温泉,在软塌上躺了半个时辰,却没有酝酿出一丝睡意。

      乌鸦:“是不是太兴奋了?”

      “不。”唐峭起身坐起来,表情有些严肃,“我只是突然想起一个问题。”

      乌鸦:“什么问题?”

      “要是到了明晚,唐清欢没有杀我,后果会怎么样?”唐峭认真地问。

      乌鸦发出匪夷所思的声音:“她都扬言要清理门户了,怎么可能不杀你?”

      “这可说不准。”

      唐清欢生性善良,是那种典型的傻白甜,跟唐峭又有血缘关系,到时候突然手软也不是没可能。

      乌鸦:“就算她不杀,还有楚逸呢。”

      楚逸就是男主,曾经也是个心狠手辣的大魔头,自从和唐清欢在一起,就彻底变成了正道栋梁。

      唐峭摇头:“他更不行,他早就是唐清欢的忠犬了。”

      乌鸦这下犯难了。它一动不动,直到唐峭拔了它一撮毛,才痛得大叫起来:“我知道了,我知道了!”

      唐峭:“说。”

      乌鸦呜咽一声:“无论他们杀不杀你,你的剧情到明晚就结束了,所以你必须死。”

      唐峭若有所思:“只能到明晚?”

      “只能到明晚。”乌鸦点点头,“小美人鱼你知道吧?如果过了明晚,你还没有死,就会像小美人鱼那样自动消失。”

      唐峭摸了摸下巴,明白了它的意思。

      重要的不是怎么死,而是何时死……么?

      乌鸦又道:“所以说,无论结果如何,你都只剩最后一天了。你快想想,还有没有什么遗憾没解决?”

      “遗憾?”

      唐峭闻言,认真思索起来。

      别说,还真有。

      不过也不能算是遗憾,准确来说……应该是不爽吧。

      乌鸦一边观察唐峭的表情,一边小心翼翼地开口:“是不是和那个沈漆灯有关?”

      一听到这个名字,唐峭随之抬眸,看了乌鸦一眼。

      温和平静,却又莫名危险。

      乌鸦立即噤声了。

      沈漆灯此人,对唐峭来说,实在特殊。

      他不是主角,也不是重要的配角,在原书中的出场篇幅也就比路人多一点,和唐峭这个恶毒女配更是八竿子打不着。

      但他却直接影响了唐峭走剧情。要是没有他的针对,唐峭起码能白躺五年。

      这事还得从唐峭初入天枢那年说起。

      那一年她觉醒灵脉,和女主唐清欢同时进入天枢,在玄镜真人座下修习剑术。身为女主,唐清欢在剑术上的天赋极高,而沈漆灯的存在,就是用来体现这一点。

      沈漆灯出身世家,资质与天赋皆属上乘,是公认的不世奇才,即使在人才济济的天枢也极为罕见。

      原本的剧情里,他会在当年的宗门大比上与唐清欢展开一场精彩的比试,让众人发现唐清欢的惊人天赋。

      但不知为何,他注意到了站在唐清欢身旁的唐峭,并点名让她上台比试。唐峭当时对沈漆灯并无了解,想着反正这人跟主线剧情没什么关系,比一次也无妨,于是便接受了沈漆灯的挑战。

      结果她和沈漆灯打成了平手。

      这个结果震惊了在场众人。唐峭心感不妙,连忙在之后的几场比试中收敛锋芒,虽然最后顺利蒙混了过去,但却由此招惹上了沈漆灯这个大麻烦。

      像是受了什么刺激似的,从那以后,沈漆灯开始处处针对唐峭。而唐峭也被他激起了好胜心,再加上屡次被他坏了好事,新仇旧恨算在一起,打得那叫一个不遗余力。

      这十年间,无论是擂台比试、还是秘境夺宝,只要这两人在场,必定斗得不可开交。

      到了如今,只要一看到对方的身影,二人便会自动进入警戒状态。

      就连那只蠢乌鸦都知道,唐峭最大的敌人不是女主,也不是男主,而是沈漆灯。

      可惜他们斗了十年都没有分出胜负,眼看着唐峭就要回去了,从此次元相隔,这对宿敌间的胜负怕是永远也看不到了。

      乌鸦遗憾地摇摇脑袋,开始梳理胸前的羽毛。

      与此同时,唐峭也在思考这个问题——

      该如何处理沈漆灯?

      怎么说也斗了十年,就算不能在临走前彻底打败他,起码也得给他留点“特别”的纪念。

      最好是能让他铭记于心、终身难忘,既困扰又恶心,每每午夜梦回之时,只要想起这个纪念品,都会被折磨得辗转反侧、夜不能寐。

      能达到这种效果的,只有精神攻击了。

      唐峭思来想去,深思熟虑,就这样枯坐了两个时辰。直到万籁俱寂,连乌鸦都开始打瞌睡了,她突然打了个响指,兴奋地脱口而出——

      “有了!”

      乌鸦顿时惊醒:“有了?什么有了?”

      唐峭没有理它,径直走到案前,摊开一张空白信笺,提笔蘸墨,洋洋洒洒写了起来。

      【书寄沈漆灯:见字如晤】

      唐峭这一举动,令乌鸦百思不得其解。它等了一会儿,见唐峭仍然没有停下,忍不住伸长脖子朝信笺望去,一行秀逸小字随之映入它的视线。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看到此句,乌鸦顿时瞪大眼睛、浑身一抖,惊愕地大叫出声。

      “这不是情诗吗?”

      “对啊。”唐峭头也不抬,“你看不出来这是封情书?”

      “情情情书?!”乌鸦的舌头都要打结了。

      “对,情书。”

      唐峭没有理会大惊小怪的乌鸦,继续埋头写信。

      半个时辰后,她终于放下纸笔,满足地伸了个懒腰:“好了!”

      乌鸦连忙凑过去细看。

      这的确是一封情书。

      而且还是一封情真意切、字字珠玑的情书。

      信中无一处谈及情爱,却又处处都是情爱。不同于唐峭以往果断凌厉的作风,这封情书笔触细腻,字里行间充满了缱绻柔情,仿佛一名女子正在轻声细语,娓娓诉说着自己的绵绵情意。

      一想到唐峭对着沈漆灯说出这些情话的场景,乌鸦瞬间感到一阵恶寒。

      “看不出来,你居然喜欢沈漆灯……”

      “我喜欢他?”唐峭嗤笑一声,“除非我被夺舍了。”

      乌鸦不解:“那你特意写这封情书干嘛?”

      “当然是为了恶心他。”

      唐峭将信笺放在窗下吹风,等上面的墨迹晾干后,又将其仔细折叠好,装进信封,最后以火漆封缄。

      乌鸦还是不明白:“你确定一封情书就能恶心到他?那他也太不堪一击了吧?”

      “别人写的情书当然不能,但这封情书不同。”唐峭抚摸着信上暗红色的火漆,眉眼弯弯,语调轻快,似乎心情很好,“这是我写的。”

      他们针锋相对了这么多年,没有人比她更了解沈漆灯——在想要打败她这方面。

      以沈漆灯的性格,一旦他看到这封情书,一定会忍不住怀疑,情书里的内容究竟是真是假。如果是真的,那么他们每次厮杀的时候,唐峭又是否怀着这种隐秘微妙的心情,以至于在厮杀的过程中分神、甚至是没有使出全力……

      只要一想到沈漆灯会为此纠结扭曲,唐峭就开心得不得了。

      尽情折磨自己吧,宿敌!

      唐峭吹了声口哨,一只金色灵鸟于空中凝结而出。她将信封塞入灵鸟的嘴里,然后道了声“去吧”,灵鸟便扑扇翅膀飞出了窗外。

      天际已经泛出一线鱼肚白,唐峭看着灵鸟逐渐远去,脸上神色一片轻松自在。

      *

      最后这整整一日,唐峭是在床榻上度过的。

      饿了就吃,困了就睡,实在闲得无聊就翻出话本看一会儿。

      就这样瘫了一天,直到夜幕降临,月悬高空,她终于不急不缓地走出竹楼。

      竹楼外是一片茂密的草坪,两侧排布着错落有致的高树,树上栖息着些许鸟雀,吱吱喳喳,叫声很是清脆。

      唐峭走到树下站定,遥遥望着山道的方向。

      树影婆娑,星辉点点,清冷的月光像流淌的水银,将她的眉眼映照得格外柔和。

      “准备好了吗?”乌鸦语气紧张。

      唐峭很淡定:“当然。”

      “好,他们应该很快就会杀上来了……”

      唐峭也是这样想的。于是她拔出佩剑,聚精会神地等待主角到来。

      一个时辰后。

      山峰上仍然只有一人一鸦,还有那些叽叽喳喳的鸟雀们。

      唐峭早已收剑入鞘,她打了个哈欠,困倦道:“怎么还没来?不会是迷路了吧?”

      乌鸦:“不至于吧?再等等。”

      又过了一个时辰。

      唐峭开始用怀疑的眼神看着乌鸦:“你确定他们今晚会来?”

      “当然,我可是系统!”虽然嘴上这么说,但乌鸦也觉得古怪,于是扇动翅膀,飞至高空,“你先待在这里别动,我下山看看……”

      话音未落,一股肃杀之气忽然席卷了整座山峰。

      枝头鸟雀惊起,风声飒飒,空气中无端弥漫起刺骨的寒意。

      唐峭松了口气:“终于来了。”

      随着寒意渐浓,一道颀长身影无声出现,慢慢进入唐峭的视野。

      漆黑劲装,高挑挺拔。

      利落柔顺的黑发用一根银色缎带高高束起,发尾随着他的步伐左右摇晃,垂下的缎带在黑暗中划出银白弧线,透着说不出的张扬恣意。

      即使夜色朦胧,月影疏淡,仍然掩盖不了他的脸。

      那是一张过于漂亮的面孔。

      薄唇挺鼻,线条锋锐,眼尾窄而细长,美丽到近乎锐利。本该是极具攻击性的相貌,但瞳孔却清润通透,睫羽半垂的时候,像繁星映入潭水,粼粼易碎。

      看着这张无比熟悉的面容,唐峭不由微微一愣。

      ……沈漆灯?

      他怎么会来这里?

  • 作者有话要说:  推推下一本《触手怪她只想生存》,点进专栏可收藏~
    郁理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进了一个诡异世界。
    在这个世界,每天都有人类发生异变,有的变成可怕的怪物,有的变成强大的异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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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郁理运气不好,刚穿来没几天就长出黑色的触手。
    触手潮湿阴冷,还对血肉格外敏感——很显然,她是怪物那一列的。
    为了保住小命,郁理努力适应自己的新皮肤,并总结出几点生存小tips:
    1、想要隐藏触手,必须填饱肚子
    2、吞噬其他怪物比正常进食更能满足食欲,效率也更高
    3、吸纳强大的怪物,让它们持续为自己提供食物,效率更更高
    一番深思熟虑后,郁理决定白天继续做一名普通市民,晚上出去觅食顺便寻找苦力。
    *
    觅食过程比想象得更难。
    好在郁理的学习能力很强。经过不懈努力,她终于解决了温饱问题,也招揽了几个不安分的小弟。
    她的日子逐渐步上正轨。
    就在这时,政府发布了一则通缉令。
    通缉令上有一群狰狞可怕的怪物,而在这群怪物的最中间,则是一只全身漆黑的触手怪。
    “这是一个庞大的怪物组织,危险等级极高,尤其中间的巨型触手怪,祂是这个组织的头领,如有任何人发现祂的踪迹,请立刻上报并迅速逃离!”
    看到通缉令的郁理一脸问号:这不是她吗?
    她只是一个努力生存的普通市民,什么时候成怪物头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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