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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十三章 云归 ...

  •   两人走出马场,穿过一条长长的梅花小道后到了另一处阁楼,这里与方才温泉浴的梅花景致别有不同。
      院子外是一片琴丝竹,围着院子,造出一种隐林小屋的错觉,只是那阁楼上糊窗用的软罗纱却不是平常百姓能用得起的。
      这纱在古月是有市无价,也只有皇亲贵族能用上。
      这么珍贵的纱却被用来糊窗户,可见奢靡。
      “你这院子不简单呐。”林谦之若有所指道
      程雪微微一顿,随即才笑道:“我这人你是知道的,若是投在普通人家,只怕是要累死父母;幸而是托生在了我娘肚里,还有些祖产挥霍,这辈子享够福,下辈子再托生猪狗也不迟。”
      “你呀…”林谦之对他是有些恨铁不成钢的,可仔细想想,前世的自己同他不也没差吗。
      也对,不然两人怎会混到一起去?
      “这院子,一般人我是不会带来的。”程雪有些迫不及待地进了阁楼。
      刚一入内便有两名面容姣好的侍女身着罗裳迎了出来:“少爷。”
      程雪将斗篷脱下递给了其中一人:“人呢?”
      “回少爷,在阁楼上呢。”
      另一名女子上前替林谦之脱下了斗篷。
      “你说的宝物是人?”林谦之奇怪道。
      程雪高升莫测地笑了笑:“你看了就知道了。”
      刚走两步,只听得从阁楼上传来一阵琴声,十分婉转悦耳,听其音色也必定是世间少有的古琴。
      走上阁楼,只见天水碧的纱幔层层叠叠,隔开了两人。
      纱幔后是一人立坐于窗边背对着两人弹着琴,身形修长,是名男子。
      那人的身形林谦之看着有些眼熟,却又怎么都想不起来在哪见过。
      直到一曲毕林谦之才淡淡道:“琴弹得不错。”
      里面的人似听到了两人的声音,缓缓起身朝他们走来,两侧侍女将纱幔掀开,只见一身形修长的男子身着素青色长衫走了出来。
      他的容貌只能用绝色来形容,看着比古月最美的女子还胜上几分,不同的是他眉眼间带着几分女子没有的欣然俊逸。
      “云归?”林谦之不自觉出声
      程雪刚想介绍,闻言不禁又重新打量了林谦之一番:“你认识他?”
      林谦之没有回答他的话,只盯着眼前之人。
      他们何止是认识……

      前世他随顾千尘游历四方,在第二年末曾返回都城一次,再离开时路过林州。
      那时云归已然成了宵香阁的‘花魁’,更有甚者称之为古月第一绝色,轰动了好一阵。
      许多富家子弟从各地慕名而来,只为这第一绝色。
      宵香阁也因此名声远播,老鸨见他如此吸金更是捏着不肯放手,甚至有人愿出一千两银子想春宵一度都被婉拒了。
      林谦之那时年轻气盛,也背着顾千尘去凑了个热闹。
      老鸨提前三日便放言,今日价高者可得与美人共度良宵,因此那夜宵香阁外围得是水泄不通。
      林谦之坐在了二层中间,隔间正对着主台,一旁是林州知府邢万成作陪。
      在连看了三支艳舞后林谦之有些坐不住了,打算起身走人。
      邢万成见状连忙招呼了几名容貌秀丽的女子上前,可不料林谦之一一推拒。
      “王爷莫急,这云归还在梳妆呢,马上就出来了。”邢万成又替他斟了杯酒:“王爷来都来了,不妨看看,若是不喜再走不迟呀。”
      这邢万成是个老道的,八面逢源长袖善舞,遇见位高官便想着法献殷勤,因此在得知林谦之到林州后便百般讨好。
      林谦之看着他的一脸笑意有些抹不开面了,毕竟伸手不打笑脸人。
      邢万成本就是个明眼人,见他有些坐不住便命人去催了那老鸨。
      果不然,没半盏茶的功夫,主角便上场了。

      云归身着月白色长衫,前胸衣领微敞着坐于台子中央。
      随即上去了几名女子抬着一把古琴以及琴桌。
      今日能入内的非富即贵,也极重隐私,因此都只坐于自己的隔间,互不相扰。
      一曲毕后,楼下叫好声不断。
      林谦之早已在他出来是便沉醉于其容貌之中,他从未见过如此绝色之人,在他这里也只此一人能担得上绝色二字。

      于是当晚宁康王豪掷三十万两白银买下了这难得一遇的美人,而此事也传遍了林州,都说这当今宁康王本性好色,专爱眠花宿柳,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不出三日,这事还被添油加醋风风火火地传回了都城。
      可当时林宴安听了之后却没怪罪,只在朝堂上说了几句便也就作罢。
      朝堂上无人再提,可民间依旧传得有声有色,只当是皇家的丑闻,做为茶余饭后的谈资,林谦之对此也不甚在意。

      思绪回笼,林谦之看着眼前之人,许久才道:“宵香楼的云归,我之前路过林州时,有见过画像。”
      “原来如此,怎么样,真人可比画像好看吧。”程雪示意云归道:“还不见过宁康王。”
      云归双目微垂,上前两步行礼:“云归见过王爷。”
      林谦之下意识想伸手去扶,思及这一世他同云归还没到那份上,便收回了手只道了声免礼。
      程雪伸手搂过了他的腰笑道:“我前段时日回都城时路过林州,便在那的宵香阁,云归的名头在林州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替他赎身可费了我不少功夫。”
      云归微微低头。
      林谦之一把拉开了程雪:“你说话就说话,动手动脚的做什么,待会儿动习惯了别带坏了星辞。”
      “好好好,我不动了。”程雪脸上一副笑意,随即坐在了方才云归坐的位置上:“你方才弹的是什么曲子?”
      “回公子,我方才弹的曲子,名为流水。”云归说道,他的声音十分温和,一如他的人。
      “高山流水,难觅知音。”林谦之淡笑道,他对云归是怀有愧疚的。
      云归原本低垂的眼眸微微抬起,他看了林谦之一眼,随即转向程雪淡淡一笑:“知音尚能得,知己却难求。承蒙程公子相救,云归无以为报。”
      程雪随手拨了拨琴弦:“我记得谦之也会弹这古琴,怎么样,依你看来云归弹得好不好?”
      “很好。”林谦之也坐了下来,侍女奉上了茶。
      程雪起身坐到了林谦之身旁:“云归的舞姿堪称一绝,我命人在后院建了台子,等建好后咱们一起赏赏如何?”
      林谦之有些心不在焉地喝了口茶:“嗯。”
      前世,云归随着他同顾千尘游历过一段时日,那时他抚琴,云归起舞,而顾千尘,则是坐在屋顶上饮酒,偶尔兴致好了还会拔出剑来舞一段。
      算起来那段时日过得倒是十分惬意,不过云归体弱,随他们游历了不到两年,那年初冬,他染上了风寒,此后数月皆不见好转。
      林谦之担心他的身子受不住奔波,便在这年除夕将他送回了王府之中好生将养。
      此次一别便是四年,林谦之再回到王府时已是第四年的春天。

      “谦之你怎么了?”程雪拍了拍他。
      林谦之回过神来不经意间看了云归一眼,随即才道:“没事,兴许是有些困了。”
      “要不先歇歇?”程雪问道。
      林谦之摇了摇手:“不必了,省得麻烦。”
      他站起了身:“时辰也不早了,咱们去看看星辞的马练得怎么样了,然后便入城去喝一顿。”
      “成!”程雪顿了顿:“那我带着云归,你不会介意吧?他来都城后还没机会出去走走。”
      “当然。”林谦之朝云归温润一笑:“荣幸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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