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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你跟我走嘛 ...

  •   “小少爷,你醒了。”一句低沉的男声在耳边响起。

      白奚峤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目之所见,白茫茫的一片。

      “我在哪儿?”
      “医院。”那道嗓音机械地说着。
      “医院?”他下意识重复道。
      是了。

      沈枫开车故意撞过来,把他的车撞下斜坡,等他再有意识的时候,已经站在一个密闭的白色空间中,面前只有一本书。

      这本书写的是霸总穆西初和小白花沈枫虐恋情深的故事。

      两人小时候一同遭遇绑匪,沈枫十分好运,发现了晶石的存在,从此以后一路开挂,成为上天的宠儿。

      而自己,只是他们前期感情路上的小反派炮灰,骄纵顽劣,空有美貌,却愚蠢至极。

      由于白夫人害怕外人知道是沈枫发现晶石,引来一些人把主意打到他身上,这么多年一直对外宣称是白家人发现的,具体是谁大家都不知道。

      于是,主角攻穆西初在发现自己手里有当初的信物时,以为当初和他一起遭遇绑架的是自己,立刻展开猛烈的追求。

      难怪,这人一边嫌弃他又笨又蠢,一边却还是答应和他定亲,还商量结婚的事情。

      白奚峤扁扁嘴,难过之余,又气愤这人的渣。

      而两个男主的感情,岂是因为信物就能阻止的,果不其然,他们还是不可抑制地在一起了。而他的作用,就只是让沈枫的童年在外人眼里悲惨一点,让主角两个的感情更不顺畅一些。

      等他不小心说出来,当初的信物是他从沈枫那里抢来的时候,穆西初后悔莫及,怪自己轻率认错人。

      剧情到这里,“白奚峤”这个角色可以说充分发挥完了他该有的作用,于是光荣下线领便当,发生了那场车祸。

      白奚峤翻到后面,发现更扯的事情发生了。

      他其实只是脑死亡,成了植物人,面目全非后,沈枫因为穆家坚决不同意悔婚,让穆西初改为娶他,于是,这人,竟然,整容成他白奚峤的样子!

      而毁了容包裹成木乃伊的自己,被自然而然地当成了沈枫,直到被沈枫拔去氧气管死去,他都是以沈枫的身份下葬。

      没了他的存在,主角攻受顺利成婚,穆西初因为沈枫的样子,误以为娶的人还是白奚峤,沈枫又因为一系列莫名其妙的原因不能说出真相,两人再次虐恋情深了大半本,最终在与大反派池翊的决斗中艰难取得胜利时,这才吐露心扉,达成he大结局。

      看完这本书的白奚峤,怒气值终于达到了顶峰,徒手就要把书撕了。

      世界意识立刻出现开口阻止,说他要是撕书,他自己也会跟着消失。

      笑话,他都这样悲惨地死去了,还在乎自己会不会消失,这书他必须撕了才能解气。

      世界意识犹豫了下,给自己找了个借口,说他成人礼那晚光顾着发火,没有走剧情说出真相,主角攻受间的误会还没解开,这样会引发蝴蝶效应,所以允许他重新复活一次,把该走的剧情赶紧走完。

      于是,白奚峤再睁开眼时,同样的白色场景,身处的位置已经不是意识世界,而是医院病房。

      他,重生了!

      “小少爷,如果你还能动,我就办理出院手续了。”那道低沉机械的男声再次在耳边响起。

      白奚峤蹭蹭柔软舒适的枕头,抬眼一看,白夫人的贴身保镖,正站在床边不远处。

      朗曼一身古铜色皮肤,线条流畅的腱子肉把军绿色T恤撑得满满当当,宽松的军绿色迷彩束脚工装裤下是黑色绑带短靴,五官锐利得像一把出窍的剑,眼里迸发出点点寒星,但如果不注意的话,周围人会很难感觉到他的存在。

      他站在病房门口,态度不甚恭敬。

      “你在这里干什么?”白奚峤纳闷道。

      “夫人命令我保护你。”朗曼简洁地回答道,眼里升起一丝不耐烦,又问了一遍,“要是没事,我去办出院手续。”

      “这么急干什么,没看到我还没好全吗?滚出去。”白奚峤稍稍抬起头,气鼓鼓地瞪着他,想在气势上压人一等。

      这在朗曼的眼里就像只刚出生的小雏鸡,不知天高地厚地叽叽喳喳叫嚣着。

      但白奚峤的态度,还是让他有些惊讶。

      不过他没说什么,浓密的眉毛微挑,抱胸沉默地离开病房。

      “保护,我看是监视还差不多。”白奚峤一个人躺在病床上,把自己团成团抱紧,将脸埋进枕头里。

      刚才吓死他了,还以为这个大块头会冲过来揍人。这人真的上过战场见过血,一身武力在白家众人中数一数二,深得白夫人器重。

      他看了原书才恍然大悟,原来对他这么好的继母,一直都在捧杀他,故意百依百顺,在外人眼里赢得好名声,又能顺便毁了他,存心把他彻底养废。

      自己的亲生父亲,自始至终都不喜欢自己,继兄沈枫表面上是个成熟精英男,实际上是个高级绿茶,至于霸总未婚夫穆西初,完全是看在小时候的信物面子上才勉强和他在一起,当初瞎了眼才会被渣男的喜欢感动到。

      他已经枉死了一回,这一次,一定要让他们也付出代价,将他们踩在脚下,让他们痛不欲生!

      白奚峤在医院躺了两个星际周,也许是世界意识的效果,那场车祸被书里描述得十分严重,能把他变成植物人的地步。而现在他只是受了点皮外伤,要不是他实在怕痛,否则在他醒了的那一天,就可以和朗曼直接出院回家了。

      朗曼对此也颇有微词,不过是手臂一点擦伤,昏迷了好几天不说,醒来后每次换药都要死要活的。但他和手下只是奉白夫人的命令监视他,无权置喙。

      能源车缓缓开进庄园,白奚峤走下车,戴上墨镜。

      白家,我来了!

      既然他注定是个反派,那他干脆作恶到底,和沈枫他们不死不休,自己不能好活,他们也别想好过。

      以前天真蠢笨的白奚峤已经在车祸中丧生,现在站在他们面前的,是黑化了的反派峤。

      为了告别过去,让自己显得有反派气息一点,他特地研究了好几天皮赞城人的录像作品,学习里面黑涩会狂炫酷霸拽的出场方式。

      首先,外貌需要改变。

      上身穿着带大朵红色印花的衬衫,领口竖起,扣子故意只扣末尾三颗,下面是只到膝盖的沙滩裤,脚上啪嗒啪嗒踩着人字拖,沿着弧形楼梯往上。

      “打开大门。”白奚峤命令身后的朗曼。

      朗曼满脸阴郁地帮他开门,站在身边。

      “你这条狗还真听话的很,难怪母亲这么喜欢你。”白奚峤嘴角一咧,开口就是一句讥讽。

      从书中的描写看,眼前这个高他一个头的男人不知道在暗地里帮白夫人解决了多少肮脏的事情。

      白夫人的狗,也算是白夫人那边的人,一样都是他的敌人。

      听到这话,朗曼眼皮都没动一下,双脚与肩同宽,两手交叠垂放在身前,直挺挺地沉默站在那里。

      白奚峤推推墨镜,大摇大摆走进去,“跟上。”

      没听到动静,扭头一看,这人一动不动,压根把他的话当空气。

      “我说,跟上小爷。”他一本正经地命令道。

      其次,身为反派,说话方式,要够拽。

      罗耶城除了正规的军队外,11席议会中的家族还能配备私军。白家的保镖,其实说直白点,就是白家豢养的家奴。

      现在这个区区家奴,竟然敢不听他的话。在他眼里,这就是仗着白夫人的靠山在他面前作威作福。

      恶奴欺主,必须好好治治才行。

      白奚峤把墨镜上移架在头顶,握紧拳头走回去,站在他面前,仰起脸,一字一句面对面命令他,“跟小爷走。”

      朗曼漫不经心地垂下眼帘,呼吸一顿。

      小少爷蓬松的鬈发大半往后垂,只有几缕乌发在额头上打着勾卷起,白嫩的脸像剥了壳的荔枝从乌发中坦露出来,唇瓣像两片粉玫瑰,饱满的唇珠送到他的眼下,只需稍稍弯腰低头,轻易就能触碰到。

      把它挤压到变形,红肿,出汁,轻而易举就能让这张嘴再也说不出什么咋呼的话。

      白奚峤不知道对方此刻的目光正盯着自己的脸,连忙扶住因为仰头而要掉下来的墨镜,放在手上折好,镜腿不客气地戳戳他刚硬的胸膛,“你哑巴了?”

      朗曼雄伟的身躯立刻迸发出一股杀意。

      白奚峤神色一紧,立刻跳后两步,一双桃花眼茫然又惊惧地眨着。

      仔细一看,这人被吓得眼角泛光,要是靠近一点,就要把人弄哭了。

      又娇气又爱惹事,真麻烦。

      朗曼把浑身杀气散尽,道:“我只听老爷和夫人的命令。”

      意思就是,你这白痴想使唤他,不够格。

      “除了他们,小爷我也是这个庄园的主人,你凭什么敢不听我的话。”白奚峤见他一板一眼地说话,以为刚才是错觉,胆子又大了起来。

      可惜无论他怎么说,朗曼就是半天不动。他神色一沉,把墨镜别在衬衫口袋上,拉起保镖的下臂,把人往屋里拽,“跟在小爷背后,听到没有!”

      冰凉娇嫩的手碰上皮肤,朗曼下意识想甩开,又想到这人的娇弱,要是没站稳磕碰到哪里,回头更让人头疼。

      白奚峤抱着粗壮的手臂咬牙切齿地拼命往外拉,把手臂架在肩膀上往外扯,不论怎么使力,除了那条手臂,怎么样都不能让他的身体动摇分毫,最后反倒把自己弄得气喘吁吁。

      累死小爷了。

      他把手臂抱在怀里,下巴一把磕在上面,贴趴着手臂,把气喘匀。

      朗曼顿时绷紧了皮肤。

      白奚峤为了摆酷没好好系衬衫扣子,从锁骨到一大片白花花的胸膛,一路在印花衬衫的开摆中若隐若现,刚才一路看过来没感觉,此刻整条古铜色手臂被他抱住,皮肤贴着滑腻细嫩的胸膛,温温热热的,甚至还能感觉到他的肋骨。

      怎么这么瘦。

      他烦躁地想着,半边身体彻底僵直发麻,完全不敢动了。

      哪个罗耶城的少爷会穿成这样,简直……

      棕褐色眼眸沉了沉。

      还好,那张脸,被挡在了T恤的短袖上,只是一声声娇喘伴随的热气,隔着布料浸到皮肤里,整个人都能燥起来。

      “你蹭什么!”朗曼沉声道,这声音要多凶有多凶。

      皮糙肉厚的手臂,摩挲过一段上好的软绸。

      白奚峤抬头,惊惶地缩了缩脑袋,“我没蹭。”只是这人的手肘关节骨头膈到他胸口了,他换个姿势歇会儿。

      “你跟我走嘛。”他眼睛湿漉漉的,焦糖色眼眸温柔无害,可怜兮兮地看着朗曼。

      一种虚无缥缈的甜,散在空气中。

      像小时候吃的玫瑰奶糖,初时是硬的,放在嘴里,在热气的熏暖下慢慢软化,玫瑰甜美浓郁的香气交织着甜丝丝的奶味,随着咀嚼渗入到唇齿牙缝间,一直甜到心里。

      此刻,他的钢筋铁骨,就附着了这么一块粘人入骨的玫瑰奶糖,白中透粉,丝甜净莹,打不得骂不得,要是凶了他,更有理由赖上你。

      朗曼无声地叹口气。

      白奚峤喘匀了气息,恢复体力,再次往前轻轻一拉。

      这一回,那个魁梧的身躯不由自主地随他的力道往前走。

      白奚峤见他终于肯听他的话,松开手,整个人顿时又神气了起来,把墨镜重新架在鼻梁上,得意地往起居室那边走,让朗曼跟在身后。

      “好好跟在小爷后面知道吗?不准离开一米之外。”

      黑涩会反派,身后怎么可以没有小弟跟着。

      他这就去找老妖婆算账。
note作者有话说
第3章 你跟我走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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