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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五 ...
村长愕然,即刻道:“大侠岂不是胡言。一女子是否受惊与一众男子被斩首到底孰重孰轻,大侠,难道你分不清?”
我自然分得清楚,自然是温苗苗险些被吓着更重要。
“大侠,那可是人命。”
“可苗苗险些被吓着了。”
“大侠,人命关天!”
“可苗苗险些被吓着了。”
“大侠!他们会死的!”
“可苗苗险些被吓着了。”
村长据理力争,我冥顽不宁。
——不是。是我决心坚定,村长满口狡辩!
“你这人……”温苗苗瞪了我一眼,道:“大侠,小妹不过是险些被吓着,那可是人命!”
苗苗说的对!
那可是人命!
人命关天!
我用力点头,正挖空心思寻思如何称赞苗苗之言——黑的我也要给她说成白的!
温苗苗却已叉着腰重重呵斥村长道:“你也知晓那是一条人命!?县令独子的命是命,别人的命便不是命?到底不过是惧怕那顶官帽!若那人不是县令的独子,你等怕早已带上这一群恶人去县衙请功了!苗苗虽居于深闺,却也不是愚笨之人,你们这种人,话本中可是多了去了!”
我心中一软。
闯荡江湖时常遇阴险狡诈之徒,更多有人道:自己吃了苦便想他人也受苦之人。
像温苗苗这种看几本话本便将其当做真实的单纯可人的小姑娘,着实是凤毛麟角。
“你这被养在宅院中的小丫头。那是话本,话本中的故事,岂能当真?”
他居然敢质疑她!
我从温苗苗怀中拿过黑血剑,抽刀在桌上轻轻一砍。木桌从正中央断裂开,断裂口平滑,几无多余木屑。
“她说话本是真的,就是真的。”
“这、那、大侠,那话本中还有鬼呢!”
我尚未来得及开口。
温苗苗道:“你等最好庆幸话本中有鬼,世上无鬼。不然那些冤死的人便会尽数来寻你,谁让你分明知晓恶人是谁却因惧怕权势包庇坏人!”
逻辑清晰。
有理有据。
温苗苗涨红了脸,气得嘟起小嘴。
连生气的模样都那么好看。可我不愿看她生气。我不与那村长争吵。
我用黑血剑立威。
“挡我者死。”
村长强装镇定,村民躲躲闪闪。
我扯住那串犯人脖子上的铁链,扯猪般拽着他们朝着县衙大步前进。温苗苗与我同行,她捏着一点点衣角,垂首、气鼓鼓在我身旁。
我走在前,她走在后。
马儿慢慢走在我们身旁。
从雁渡州到天靖城,路途遥远。我越走越精神,她却越走越慢。她不敢独自骑马,我不能放开那群恶人。
师父常说男人要怜香惜玉,女人更要怜香惜玉。那“香”、“玉”可以是女人,也可以是男人——比如我师父对她自己的男人也很怜香惜玉。
由此,女孩子照顾女孩子没有什么不可,我将黑血剑挪在胸前,蹲下。
“上来,我背你。”
她用力盯着我,似有话说。
“怎了?”
“村长说,你笨。说若在村中解决了此事你尚可保住一条性命,若去了县衙……那村长定会提早将此事告知县令,大侠,我们逃吧!”她用力盯着我,畏惧,却又拼尽全力壮起胆子。
我盯着她明亮的眼眸,问:“你为何不自己逃?”
一瞬间,她目光闪躲,结结巴巴:“此、此事……若只是抓恶人便罢了,若是牵扯上朝廷。嗯、嗯……”圆不了谎了,她像是下定了决心般,用那双明亮的大眼睛盯着我的脸,用力道:“我本以为,你是坏人,你绑我,你应是坏人。你会武功,即便被丢给吸血妖兽也应不会损伤性命。故……此事是我惹下的……不能逃。”
我满心欢喜。
从被我绑架那刻起,温苗苗始终绞尽脑汁寻思怎么从我手中脱身,不管是拿刀从我身后悄悄接近,还是特意参与此事将我送给吸血妖兽——在她心中我是恶人,恶人自该恶人磨,对恶人下手不应有所保留。
可当面对真正有生杀予夺大权的贪官污吏时,她却想着让我逃走。
她着实是世上最单纯的女孩。
“为何一开始我送你回家时你却不走?”
“若你是骗我的,若我说了要回家你就杀了我,那……”
我笑了,微微欠身,她惊得朝后一退,目光闪躲,再也不敢看我的眼睛。
“那,为何现在你说实话?”
她的声音比蚊子还要小,说出口的每一个却又有铿锵的力量:“你抓恶人,不惧怕权势,为弱者据理力争的,不是坏人。”
她夸我了!
她!夸我了!
她!夸!我!了!
我感觉我的一颗心都插上一对小翅膀扑棱棱飞起来。
鸟语花香皆在为我喝彩。
而她迟疑了片刻后爬上我的后背。我单手托住她,另一只手抓住拴恶人的绳子继续往前。
她很轻。从绑架她那日起我便知晓她很轻,身体单薄,似乎风略微大一些便能将她刮倒。
我小心翼翼背着她,每一步都走得细致,若见路上有略微大一些的小石子都会特意避开。我害怕一不留意便会颠簸了背上的小小的她。
“你,到底是坏人还是好人?你和司陵骁很熟?”她声音很细,她衣衫上有熏香的味道,有些甜。
我想想,道:“我是司陵骁的事业粉。”
清晨出发,正午便到覃山县。
覃山县靠近天靖城,一举一动皆在朝廷鹰犬鹰羽卫的掌控下,因靠近京城之地,官员多的是升迁之法,若家中人就算作恶也会藏着掖着,约束家人,才可保住政绩。
可吸血妖兽之事在覃山县传得沸沸扬扬,若真有鬼神,理应启禀朝廷前来捉妖,再不济也要装出勤勤恳恳的模样来。
县太爷却轻描淡写将此事蒙混过关。
当事情掩盖不住,便派出一群衙役虎视眈眈候在城门口,我若靠近,他们便会一拥而上,用手中的杀威棍将我控制,再用“此二人绑架了县令公子”之类的话糊弄涌来看热闹的百姓。
师父常道:谁先胡说八道,人们便会相信他的胡说八道。
此为先入为主。
我提声,中气十足:“快来看啊,吸血妖兽是县太爷家的公子啊!”
先入为主。
一切尽在我掌控中。
百姓们簇拥着我们浩浩荡荡走向县衙。
开审。
衙役们手握杀威棒,师爷诺诺点头,做好狗腿子的本分。干瘦的县太爷手捧一碗清茶。身着七品官服,在覃山县的寻常百姓面前那处在拿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架势。
往日可容听审的县衙今日大门紧闭。
家丑不可外扬。
县令派来的打手被我接二连三打翻在地,我将他们堆成一摞小山,其中一人的头在我脚下——温苗苗被我背了一路,她一动不动趴在我后背,多可怜,她一定趴得很累,她需要坐下好生休息。
她的“凳子”不能不听话。
我扛着黑血剑,摆出自己最帅的样子,缓缓陈诉案情。
县令黑着脸听过,拍着惊堂木大骂道:“不过一人之词!你岂可如此诬陷我儿清白!”
我闭眼,听空中划过一声鸟鸣,摸出一柄薄如蝉翼的小刀朝县衙外一刺!
飞鸟坠地,尚在扑棱,金针割破飞鸟的脖颈,血不多,却已足够。
被松绑的县令公子冲向那只飞鸟,用力吸吮鲜血。
我一摊手,对呆若木鸡的众人道:“是你们要证据的。”
脚下的人挣扎了一下,温苗苗身子一摇。
我微微用力。呵斥道:“别动。你晃着温家小姐了。”
温苗苗小心翼翼瞄向我。
她目光变了,不再惊慌,上下打量我,分外好奇。
我挺直腰,昂起头。斩杀月国俘虏时我便是这般模样。
女人,要比男人更英俊潇洒。
县令还在狡辩。“你、你这,你居然杀鸟?!我儿饿了一整日,不得已才吃了那只鸟用于果腹!我儿堂堂读书人,你不过片面之词,凭什么说吾儿杀人?!”
世人总喜欢狡辩。
那县令公子唇角的血尚未擦干,也开始狡辩,生生给我扣了一顶“诬陷”的罪名。
师父曾经教诲,要么不气人,要气就要气死人。
我便道:“我为何要诬陷你呢?我运气比你好,未得这怪病。单是这一点,便不用诬陷你。何况我不止运气好还长得好,我不止长得好还聪明,我不止聪明还比你高,穿男子衣衫比你英俊,武功比你好,家里比你有钱,地位比你高。反观你,不学无术,装神弄鬼,飞扬跋扈,家里没钱,你爹没权,为何在覃山县作威作福?因若是在天靖城,你这种,只能夹着尾巴老老实实当狗。”
县令公子气得浑身颤抖。
师父常说,骂完人后,再与人为善。
“你一个跑江湖之人,有何权势?”
我没什么权势。
我不过自己有一枚官令罢了。我不过还有师父给的金令罢了,只要金令一出,连朝中一品大员也要对我刮目相看。
犹记当年,师父谆谆教诲:仗势欺人是我师门的优点之一。
当时我便悟了,师父的意思是我将来行“狗仗人势”之行时应先给对手气势凌驾我之上的机会!
不然,怎能逆转局势,显出我通天的本事来?
师父闻言大骂:果真是大笨狗!除了你有谁说自己狗仗人势的?
我指了指师父。
气得师父当场黑了脸,扯着我的耳朵给我了一顿打。
如今,金令在我怀中蠢蠢欲动。
那师爷继续狡辩,他长叹道:“亏你也知晓公子得了怪病。我们公子着实可怜!得了怪病,身不由己。只能吸血为生,你就不知体谅我家公子分毫、”边说边抹泪。
温苗苗道:“可那些死掉的人呢?”
“公子身不由己。”
“可有人死了。”
“公子身不由己。”
温苗苗气得跺脚。
师爷说起县令公子得这怪病后的苦处,连连抹泪,似乎世上唯有他家公子是人,别的,尽是蝼蚁罢了。
是我肤浅了。
话本中需伸张正义的大都是无权无势无力改天换地的平民百姓,能替他们伸冤的却是有权有势有能力改天换地的官员或是大侠。
温苗苗说得对。话本也是人间。
事到如今,该显露真正的身份了。
我拿出自己的官令:雁渡州雁渡军疾风小将军的官令。
官位不高,区区四品官。
师爷率先回过神,面朝下砸向地,生怕动作不够响亮显示不出对四品官的千万分之一的尊敬:“小人!拜见大人!”
“我不算大人,我不过是个小将军。”在能人干将如云的雁渡州,我不过是个平平无奇的四品官。
滚开,这讨厌的官印。
滚开,这没用的金钱。
我只想当一个平平无奇的低调四品官。
可命运不给我低调的机会。
【开更啦,这文不长哈~~甜文,真的是甜文!超级甜、一点点虐都没有的那种~~如果有,那可能是作者君和大家对甜文的理解不同……】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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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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