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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今日愿 ...

  •   今日愿
      关于我与阿幼朵的分别,并无太多跌宕的境遇,只因我是精魄化蝶,而他虽生得极美,一顰一笑都是不落尘俗的动人,又早被我“骗”来定下盟约,却毕竟只是肉体凡胎。
      其实,我与两位爹爹久居忘川黄泉,生与死对我们而言并无多少区别。可阿幼朵并不作此想。他甚至不肯将此世阳寿耗尽,便狠心撇下我转世去了。想是不愿叫我瞧见衰老之态吧?阿爸说,大抵凡人与精怪相恋,总是逃不过这道坎的。
      我想起最后一次见他时,那些含糊、奇怪的言语。我早已习惯阿幼朵总是神情淡淡的模样,也习惯了他用那双漂亮的眼眸直勾勾地看我,以至于未能即刻觉察那时候他眼里心里汹涌的离愁。
      我的蝶儿们却比我敏锐得多,一群群雪片般落在我肩头眉梢,其中一只通身迷离的紫色,在一群蓝蝶中分外打眼。那是阿幼朵的本命蝶蛊,由他阿娘亲手种下,本该传女不传男,如今却成了他无数凶残狡诈的蛊虫中唯一适合救死扶伤之物,也是……阿幼朵最后的遗存。如此心意决绝,叫我连追回都不忍。
      阿幼朵真灵转世后,我一面忧心他能否记起前尘,为此日日在黄泉对着他留下的蝶蛊念佛,一面又怕他转世孤寂,求知唤姐姐帮忙点化了一只蝶灵,替我去他身边相陪——虽不知为何,但阿爹说过,阿幼朵天生命主孤煞,再是轮回也难免孤独流离。
      结果天知道我在推演天机时,究竟哪一步出了差错,以至
      于蝶灵提早托生,降临之地更是与阿幼朵转世错开得彻底。
      我怔愣之下,赶忙去问知唤姐姐。她却说这并非是我推演出错,而是我的阿幼朵太过决绝——他本该等到此世寿元将尽再入轮回,可他倒好,蛊种刚收集完,就以身饲蛊,一头栽进了那漫漫轮回路。
      如此行事,实在鲁莽!若阿幼朵还在,我可真想狠狠拧他耳朵来出口恶气。可他为何如此,我平日里虽没心没肺,此刻偏能猜到几分。
      阿幼朵如此决绝入了轮回,便是将前路交予我手——若我矢志不渝,助他悟道蜕凡,那我俩自然皆大欢喜,如若不然,我只管与他分道扬镳,而他也不会记起前尘,自然,也不必为此伤神。这可真是,可真是,唉,可真是我挑的好男人!
      其实,若他就这样一世一世地于凡俗轮回,虽不得与我相见,我日日瞧着蝶蛊无恙,倒也还能安心等候。左右我的阿幼朵向来颖悟,若无意外,迟早能如愿蜕凡,与我双宿双飞。
      可也不知是从哪一日起,阿幼朵真灵竟已近百年未改——他命主孤煞,自入轮回,还从未有过长寿之时。这就叫我心底着了慌。
      为此,我千方百计找来个不伤真灵且无碍道途的法子,足足耗费数百年光阴,才炼化了那蝶蛊,携在身上,循着阿幼朵转世的踪迹去了人间。
      阿幼朵最后一回转世名唤“满著玉”,自小便在流民堆中讨活,随逃难的人群途径岐山时,因天生的好眉眼与一副雀儿似的脆嗓,被当地的戏班子收了去,好生调教了几年,吃了许多苦头,才得了个“玉连枝”的名儿,算是出师,头回登台便唱出了名声。
      可惜那年代中原大地内忧外患实在动荡,满著玉没唱几台戏就毅然弃演从戎,从戏台上风光无限的“玉老板”成了令敌寇闻风丧胆的“玉将军”。我找着他时,他早已埋骨岐山,偏还死死惦记着保家卫国,难怪魂魄久久不入轮回,游荡在山中,却着一身彩绣辉煌的戏服,成日里咿咿呀呀唱些哀怨的曲调。
      想来,他其实极爱唱戏。
      满著玉分明还未记起前尘,未记起我,却又已执念成灵,这实在让人头疼。我寻了许久,才寻到一样混淆天机的法子。
      这法子首先便要分出一缕魂魄,择一匠人心血之物寄托。
      我并不畏惧分魂的酷刑,挑挑拣拣许久,才选中一只流光溢彩的琉璃日晷。也不知它从前在匠人手中经受了多少次炉火灼烧和铸造雕琢,才能这般巧夺天工,只一眼便几乎占尽光彩。
      我将日晷在黄泉里浸过四十九日,又用三途河水涤荡了八十一回,知唤姐姐帮忙将我的魂魄割下一份,带起一阵长久而猛烈的痛楚。我知道,至此分魂木已成舟,而我再无退路。
      我的修为不算精深,新生的日晷之灵却能于光阴间穿梭。兴许在片刻之间他已看过千万年沧海桑田,分明诞生自我一缕残魂,只两三息工夫,那双与我肖似的翠金异瞳便已似古井深潭,殊无波澜。
      “吾名嬴钧。”他对我说,神情清淡,嗓音也如冷泉一般。
      我并不清楚嬴钧做了些什么。只知道,他去寻满著玉不久,就被引为至交,两人甚至还商量着,不知道从哪里搬来一处楼台的残垣,虽是残垣,却也隐隐可见从前雕梁画栋的风光。
      他俩将那戏楼细心修整了一遍,满著玉依着嬴钧的意思,楼里楼外都铺上各式各样的蝴蝶纹饰,又在顶楼筑起一方戏台,起了兴致,便扮好衣妆登台唱上一段,陆陆续续招来好些命薄的伶人魂魄。
      最先来的便是他从军后,戏班子里新崭露头角的角儿,尹年,尹老板,还有生前便对尹年痴心一片的贵女沈辞咎。
      沈姑娘未出阁时随家里长辈听过尹年一出戏,从此便念念不忘,往戏班子搭台的笠梦园跑得愈发勤快,只为多瞧自己心慕的角儿几眼。而尹年虽也感激这位闺秀常来捧场,可他一来痴迷唱戏,二来不过是个下九流的戏子,与沈辞咎这般高门贵女判若云泥,从未想过与之玉成好事。可叹沈小姐一腔恋慕便这般尽付东流。
      满著玉从军后,时局愈发动荡。沈辞咎结亲路上遭了山匪,只剩一缕芳魂寄在往常贴身戴着的红绳里。尹年虽无疾无祸,赖以谋生的行当到底是渐渐没落了。他却念旧,放不下名角儿的身段,渐渐也就落魄了。出城躲了一阵兵灾回来,为省些吃用搬进陋巷,左右常有窑姐儿们接客的动静,他仍一板一眼地唱戏。亡故后便入了戏楼栖身。
      尹年死后与生前并无二致,依旧爱戏成痴。倒是沈小姐,许是终于离了俗世牵绊,反而放肆起来,日日追着尹年倾诉情衷。就是不知尹年这小傻子何时才知道回应人家这一腔女儿心事。
      唯一麻烦的是,沈小姐亡故后,才发觉自己寄身的绳儿里,并不只她一位娇客。那姑娘比沈小姐来得早些,自称“梅妩”,看着才过花信之年,如云乌发一半梳成尖尖的高髻,髻里凌乱地缠着些枯骨花叶,一半飞瀑似的披散在背后。
      梅妩有双蜜桃似的水红眼眸,多是忧郁含情的模样,像是从前的闺秀,只有在沈小姐又从尹年处无功而返时,才会幻化出一身风尘女子都嫌失之含蓄的高叉旗袍,赏她一个媚眼如丝的笑,像从老爷们烟袋里钻出来的一缕烟。
      尹年少年时有许多一同学戏的师兄弟们,其中最要好的一位唤作“方廖”,有些天赋,却不及他,又不甘一辈子与人配刀马,索性咬牙舍了自牙牙学语时就练起来的本事,转头拜过隔壁歌厅的山门,另辟蹊径研究起西方传来的唱法,做了个半道出家的“新派歌星”,在那些留洋回来的纨绔们中间很是讨好了一阵。
      那方廖心气儿虽高,却非放浪之人。可惜后来被一户姓墨的人家强请了去,到底做了那金屋藏娇的主角。后来又被那家主任牵累,平白背了一身污名。他心里头挂着戏班里的孩子们,不敢言辩,最后更是受逼饮弹自尽。
      他生时郁郁,死后便要找补似的,半点儿不肯饶人,一口怨气寄在常放他歌碟的点唱机上,往来好些人都枉送了性命,生生将那藏娇的小楼化作无人敢近的鬼蜮,唯独一人例外。那便是南京巨贾李家的小少爷李清华。
      李清华生自幼在锦绣堆里,养得一身赤诚良善,去西洋学了一遭回来,脑海里又添些新潮思想,便厌了从前捧过的戏子,却将方廖掺着西洋味儿的腔调引为心爱,痴迷不已。
      少年人的喜欢最是轻浮热烈,又最是无能为力。方廖被墨家那纨绔强请时,李清华正被家里禁足。后来那些红口白牙的污蔑传到他耳里,却丝毫不改少年人的痴心。
      听说,方廖饮弹自尽那一夜,李清华刚捱过父母一顿鞭笞。
      要知道,那时候若是谁家少爷说漏了自己与戏子为友,多得欲盖弥彰添一句“只是同名”的解释。李清华爹妈素来宠他,这一回却当真下了狠手。那小少爷在爹娘的鞭子底下抖得好似狂风里的枯叶,却愣没松口。
      再后来,他便听闻了方廖的死讯。
      李清华再也不同爹娘犟嘴,甚至不再提起那个伶人的名字。
      下人们只道自家腼腆爱笑的小少爷终于顺理成章做了和气可靠的少东家。却不知他暗地里费了好大价钱,甚至不惜舍下脸皮,与当地军阀缠磨多日,硬是冒着掉脑袋的风险打听出了方廖遗物的线索,便是那张刻着方廖曲子,令知情人讳莫如深的唱片机。
      “我本不信有鬼,但若能再见方老板一面,我便是将这漫天神佛诚心诚意拜它个遍又何妨?”彼时,已承了家业的少东家说得斩钉截铁。他本就不算多么精明的生意人,心里存着方廖,便又捡起那口少年意气,只身一人往那早已荒废的小楼里闯去。
      方廖生时自矜,待他似与旁人并无不同,待他进了小楼,更没少变着法子吓唬他。可他纵然跑乱了鬓发,汗湿了后背,偏就不肯回头。
      而那张传闻里会沾惹不详的碟片,终是被他珍惜地攥进掌中。
      少东家从小楼里出来时,西装前胸的双排扣七零八落,就连光亮的小皮鞋都跑丢了一只,模样十足的狼狈。可回屋一瞧才发现,那身细皮嫩肉怕不是连根儿汗毛都没少。
      李清华每每说起这事儿,便分外得意。
      他是楼里唯一的生人,因那张碟片一刻也不肯离身,遭了晦气,弥留之际被方廖咬着牙拖来楼里,这才保住了性命。我也是那时候见机搭了把手,才顺势与满著玉结识了。
      我在画楼做客才晓得,尹年与方廖二人的班主也在楼中。
      那可真是位很有风情的先生,姓陆名泽清,听闻是半路才学的唱戏,却不要师父头疼,自己给拟了个极文气的艺名,唤作“薄清枝”。
      陆老板落魄前也是富贵人家的少爷,幼时随家里留过洋,因此比寻常苦哈哈出身的伶人们多些见识。
      确实,托满著玉的福,我也算见过不少伶人,却只陆班主一人,下了台也仍带着唱戏时的风情,不动不言时,又是一副斯斯文文的模样,像个书生。
      因此,很难说诺艾尔.林更爱台上风情万种的薄清枝,还是更爱戏台之外那个斯文俊秀的陆泽清。
      诺艾尔.林生就流云飞瀑一般绚烂的金发,陆泽清还未发迹时,便同他遇过一回。当时台下有那家境优渥的少爷小姐们听得兴起,很是照顾了一回他花店的生意。两人聊得合意,便时不时通些书信——在那烽火连天的时候,诺艾尔的花店是乱世中难得一片安稳之地。而陆泽清带着戏班子虽流离了好些年,诺艾尔却总有法子托各色人物将书信带到,想也知道,诺艾尔并非常人。
      后来陆泽清在城里唱出了名头,想盘下笠梦园,手头还缺些钱财,也是他投桃报李,慷慨解囊。等笠梦园的场子初初撑起来,诺艾尔索性将自己的小花店也迁来,与陆泽清做了邻居。
      不过,他自去过一回笠梦园听戏,有陆泽清的场子多年来便一场不落,反倒是自家的花店生意,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并不十分上心的模样。偶尔见谁眼红笠梦园场子火热,憋着劲儿要在台下挑事儿,也都是他不动声色替人抹了去。时日久了,陆泽清看不过眼,闲时便打发小弟子,或是索性自己亲去花店,时不时帮忙瞧着两眼。
      若说诺艾尔并不爱重陆老板的戏,只图人家一个好颜色,想是万万做不到如此地步。可若说他爱重,那双温柔多情的瓦蓝色眸光却又并不只为陆泽清停留,也含情脉脉凝睇一朵鲜花,一片书签,一句诗,或是其他任何爱与美的闪光。
      而陆泽清每每登台,底下那些眼光迷离的拥趸们中间更是绝不会有他。
      是的,陆泽清唱了这么些年的戏,诺艾尔.林与他通过最多的音书,还曾为他用自己最爱的鸢尾堆满后台,却只在他唱得最出彩时才吝啬地喝几声彩,与其余角儿还未张口,就拿绢帕包着金银首饰往台上砸,恨不能连心肝都捧出去的贵人们并不相同。
      这反倒让陆泽清觉得安心。园子里每有自己的水牌子时,必要与诺艾尔留个位置最好的座儿,一场戏唱下来,非得听着诺艾尔一声彩才舒坦。偶有小弟子问起缘由,他便懒声道:“林先生怯热,我这盘子薄荷糕,总得将人伺候得凉快顺心才好。”
      听满著玉讲,陆班主待外人总是笑盈盈的好脾气,叫班子里的孩童们学戏时却甚是严苛,就连他这个老天爷尤爱赏饭吃的师弟,初学戏时也没少叫陆师兄的竹板打手心。
      不过,方廖他们那一辈的孩童都晓得,陆班主最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别管白日里挨了多少打骂,夜里被角总是被掖得严整,班子最艰难时,陆班主都啃上了刮嗓子的粗面馒头,也没听哪个被克扣过吃食。反倒是尹年这个爱戏成痴的小师弟,倘有哪句唱词,哪个音调唱得不准,必要被骂上一顿,再冷上一阵儿。陆班主都说,他这么个小县城里的草台班子,一连出了这么些大角儿,甚至在城中寸土寸金的地界儿起了戏园子,尹年功不可没。
      只是比起唱戏,陆班主总以为,念书才是孩子们的好出路。
      可惜学戏的孩子们哪个不是急着糊弄嘴巴肚皮,时局又愈发动荡,陆班主虽请好心的先生来园子里替孩子们上过几节课,却见哪个真能静下心来念书。
      似尹年那般专心唱戏倒也还好,即便自个儿唱不出头,跟着大角儿也能混口饭吃。方廖声名极盛时,陆班主每每见了这逆徒的模样印在西方传来的黑白海报上,总忍不住扼腕叹息。后来,方廖果也应了他预料,师徒两个戏楼重逢,少不得一顿浪子回头的戏码。
      满著玉不在意伶人们半旧不新的故事。不仅不在意,兴致一起,就连笠梦园隔壁,不夜天的歌女们都搜罗来一对儿。他自己也时常着一身高开叉的旗袍,脸上臂上也如女子般涂抹脂粉,正是个倾城绝色,行走坐卧却不女气,种种奇异风情,反倒更加撩人心炫。
      至于那两名歌女,一名辛夷,一名丹桂,都是地道的美人儿,听闻家里沾了些亲戚。
      这两个都是苦命的女子,原也薄有家资,时局乱起来后,父兄纵情声色败光了家业,便先后将这姐俩卖到南面的花船上讨活。辛夷并不会唱戏,丹桂也只上了花舫,才为揽客学过几句南面流行的黄梅小调,平日里并不与角儿们搭戏,只放在戏楼里造个西洋景儿。
      要说她俩能进戏楼,全赖竹隐引荐。
      竹隐本是一种被当地人唤作“竹叶青”的蛇类修成人身,数百年前渡劫失败后,借姐妹俩做筏子,使了个“喝形取象”的法子,妖魄附在一株茶树上,近些年才重新修成人身,那茶树所产茶叶,当地人也唤“竹叶青”。
      竹隐修出人身时,姐妹俩已假意委身军官,与辛夷意外救下的那个情报员一道做起了传递情报的事情,偏又不够聪明,眼看便要自绝了活路。蛇性狡狯,竹隐说是要报恩,实则并未把姐妹俩看进眼里,心念一转,便盘了座三层铺面。白日里备些棋牌茶水,夜来便作南京城里最大的声色场所,明里暗里给姐妹俩打些掩护,便算是尽了道义。
      可惜,纵然是不夜天最娇媚的两朵花儿,在这吃人的世道也依旧如浮萍飘絮。竹隐又不大上心,修行时一个错眼,辛夷丹桂两个便已玉殒香消。没奈何,竹隐只得施法拘了姐妹俩的魂魄,不知与赢钧谈了什么,便将人托付给了楼里——虽不得自由,总比懵懵懂懂就叫战火催出的哪个凶魂厉魄吞了去的强。
      不过就我瞧着,这两个许是漂泊得久了,难得安稳下来,便多多少少都对满著玉,不,是我的阿幼朵起了些心思。
      也怪我心思太多,不肯与满著玉凑得太近,总盼他哪日便记起我来,一见那两个明里暗里地献殷勤,又总忍不住要拈酸两句。一不留神,便叫那冤家抓住了马脚。
      “满某自诩记性不错,此前我二人应是素未谋面,可当不得你如此着紧——小兰花呀,我一直不曾问,你我往日可有什么渊源?要不怎的我一见你,便觉十分欢喜?”阿幼朵素日里淡漠寡言,不意转世至今,性子竟顽劣起来。幸而仍是豁达,瞧着对我这“天降旧爱”并不十分介意。
      我只听他言语亲近,又见他眼底笑意流转,风情万般,心中禁不住又是欣喜又是羞臊,一时红了脸,却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唉,你这个没出息的,到底是逃不过人家掌心!
      那日我与满著玉把话说开来后,本拿了蝶蛊要引他修行,却被他花言巧语哄着学了戏。尹年,陆班主,甚至方廖,楼里所有大角儿都抢着做我师父。
      “虽咱们都是做了鬼的,却仍是小兰花身子最轻盈,嗓音也婉转动听,合该与我学戏。左右咱们楼里没什么世俗规矩,污不了你身份……”他轻飘飘赞我一句,便叫我心头好似饮蜜,什么都答应了。
      不过满著玉并未说谎。楼里除了他收留的伶人魂魄,便是赢钧从岁月长河里捞回来的能工巧匠,其中有位擅做舞狮的曾月昭,将一头舞狮引为挚爱,却又亲手焚了它送别爹娘;又有位擅扎灯笼的别西棠,爱上了教他念字的文人,可惜文人做了清官儿,担了一辈子庙堂天下,唯独负了他;还有位唤作“晏河清”的唢呐匠,一曲《百鸟朝凤》那可是天下无匹的霸道,可惜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年纪轻轻就因兆引不详,一杯毒酒误了性命……形形色色,各有各的痴愚,却当真没见哪个有闲心看轻伶人。
      听闻得赢钧青眼的,还不止楼里这些。不过余下的,各自都有家业。
      譬如那开酒坊的女稚妹妹,实是我见过最温柔可亲的姑娘。听闻她本是青红酒化灵,后又寻着一位桃花酒灵解忧。两人一合计,便做起了酿酒的生意,先后招揽了不少妖精帮忙。
      我与满著玉一同去过几回,她家有一对儿小妖精,姐姐是条锦鲤,名唤“金鳞”,通身鳞片灿金中染了层火焰似的橙红,性子也十分活泼;妹妹玉清圆与她生在同一处莲塘,却是一株摇曳生姿的风荷,看着娴静,实则也是个顽皮爱闹的主儿。女稚酿酒取的水,便是姐妹俩细心滤过的,味道自不必说。
      她酒坊开得久了,最得意的那坛女儿红,连同埋那酒坛时种下的茶树都生了灵。酒灵就唤“女儿红”,茶灵便也依着原形唤了“碧螺春”。可惜两个小姑娘年纪太小,有些怕生,并不是每回去酒坊都能瞧见。
      女稚酿的酒对初生的小妖精颇有裨益,那酒坊也是小妖精们的好去处,但那些上了年岁的妖精鬼怪们却更喜欢去薛彻的小破客栈里开一间房。
      薛彻本是凡人,除了进门处悬挂的玉兔宫灯和柜台后熠熠生辉的金乌铜树,客栈本身也没什么稀奇。许是主人太挂念自己族中四散的子弟,阴差阳错便叫这它生了串联各处灵地之能。就连白泽夫诸两位山海异兽都在客栈里占着间空房。此外,还有四位凡人志怪里的常客,他们便是同样跟脚不凡的九尾狐女狐不归和与她形影不离的蝶灵蝶羡,还有年岁更长些的青蛇影和白狐瑞。
      不过阿影原形似乎不是青蛇,而只是哪个大妖留下的蛇蜕生灵,与活了近万年还只有五尾的瑞倒也般配。虽通常多见阿影姑姑气势汹汹去敲瑞叔房门,但我瞧着这二人并不像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模样。倒是蝶羡,她原形竟是紫翅,与阿幼朵蝶蛊相类,叫我暗地里吃了好些飞醋。
      这客栈如此神异,自有那心思灵活的闻着味儿来做个邻居。不错,说的便是朝轩。除了赢钧,少有人知这小奸商的来历,原是做些倒卖古物的生意,后来见机改做了典当的生意,原先的老物件儿便都陆续淘换出去了,唯独一对儿酒樽,不知何时生了灵,一只鹿鸣盅,一只盘羊樽,明明是铜浇铁铸的物件儿,生灵后却温润清透若琉璃美玉,朝轩瞧着悦目,便可有可无留下来做对儿摆件儿
      哦,还有不知从哪个孩童手上收来的泥甬和纸鸢,也没见做工多么精巧,就连初生的灵韵看着都不怎么聪明。偏偏被这奸商宝贝似的供在博古架上,说是讨个吉祥。
      许是那对儿小玩意儿真有镇宅聚财之效吧,没过多久,当铺来了两位古树化形的先生。一位唤作“章承御”,原形老樟树,人身是个须发皆白的老人家,不过看着十分健朗,肩上还停了只生着鹅黄绒羽的小雀儿,成日里叽叽喳喳哀叹自己长得不像凤凰。另一位则自称莫离,是棵白梨树成灵,人身看着年轻俊秀,似乎在凡人的村落里做过多年教书先生。两人俱说是来还愿,便化作原形分立门户两侧。我后来又去了一回,只见许多青枝翠蔓郁郁葱葱,立即就将当铺原本的两扇金门衬出些大雅大俗的意境来。
      可就我看来,朝奉典当的那些玩意儿,可没几个正经的。幸而旁边同时搬来一家风水铺子,店主祝蓍年纪虽轻,种种玄门手段却极是熟稔,据说本是蓍草生灵,却被一位道人捡来当徒弟养大,还传了他一对儿师门供奉的法器。一样铜镜,一样铜铃。
      那铜镜倒也还罢,虽有道人嘱咐,须得轻拿轻放,毕竟是凝聚众生执念的正经法器。那铜铃却很是桀骜,祝蓍还没与之结契,他便已自行化出人身,依着谐音自号“瞳陵”,做起了驱鬼斩妖的生意。虽确实本事了得,可就他那根气死人不偿命的口条,也只有祝蓍那样清冷的性子才能不为所动了。
      祝蓍打收养他的道人死后,便是独身一人,瞳陵平日里懒懒散散,却似随了道人的性子,出去接活儿没多久,就拎回来一对儿面色青紫的小家伙,其中一个是才到我胸口的小姑娘,而另一个比小姑娘还矮三分,却是只才冒出茸角的鹿儿。若非两者皆肌肤青紫,一看便已化僵,还真有几分可爱。
      小姑娘叫李襄言,爱笑爱闹,一点儿也不像以怨为食的僵类,那鹿儿也随她姓李,唤作“阿绒”。祝蓍自幼跟着道人,见惯了异类,问过瞳陵,知道小襄言是战时牺牲的童子军,那鹿儿也不曾见过血,便默许这两个留在店里做些杂事。后来瞳陵又自作主张给店里雇了个艾草成灵的医生,姓司名绍,看着是个清冽明朗的少年人,很受姑娘们喜欢。
      司绍不会什么玄门手段,便只用从前在医馆里学来的药草针灸之类的手段为瞳陵不时丢回来的病患排忧解难。久而久之,竟赚了个神医的名声,还将慕名前来游学的年轻医者钟岁赋哄到手,没羞没臊地做了一对儿。据司绍私下里说,他那时候本觉得钟岁赋只是个天赋异禀的凡人,还发愁百年过后该如此是好,不料人家四海行医,早就在许多人类村落里赚下许多长生排位,只要香火不绝,说不准比他这个没甚大用的艾草妖精还活得还长久呢。唉,这可真叫我羡慕。可惜阿幼朵当初做不来这事儿,满著玉倒是跃跃欲试,却早已执念成灵——有它没它都无甚区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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