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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窗外是沿街小贩的叫卖声,木制小楼隔音不好,关紧了窗子也能听得真切。
      于佳不想起床,蒙住被子与外界隔绝。
      这里是传说中“艳遇”出名的城市,不知道是什么人想出来的广告词,引得大批游客争相前来贡献腰包。
      于佳揉揉太阳穴,想起了此行的目的。
      完全商业化的古城已经没有多少原住民生活,所幸她撞上的这家客栈老板娘是本地人,多多少少可以带来一些线索。
      客栈老板刘明是广东人,跟于佳算是旧相识,曾经隶属一个公司,点头之交。昨晚去机场载客时遇到,顺道给自家拉点生意。
      老板娘做好早餐供住客食用,看于佳还没出来,示意刘明去问一问。
      刘明摇摇头,没有起身打算。
      这几天是雨季,淅淅沥沥的小雨下了半个月还不放晴,又因着地域海拔高、日照充足,不像南方梅雨天那般潮湿。
      雨声白噪音是最好的睡眠神器。
      于佳睡醒时已是傍晚,刘明给她拿了两块耙耙垫饥,说是老板娘亲手做的,原汁原味的纳西族食物。
      尝了一口,软甜适中,该是大部分人容易接受的味道。
      “还在找啊?”刘明突然出声。
      “嗯。”
      “打算是什么时候放弃?”
      “没想过。”
      话题就此终止,于佳不爱说话的性子他知道。
      老板娘端着一碗糖水走过来放在桌上,很温柔地示意于佳尝尝。
      熟悉的广东味道,应该是刘明教给她的。
      “谢谢,很润。”
      夸赞糖水的官方用词。
      夜色深深,于佳起身出发。
      这是她每到一个城市的必做项,入暮夜行,走遍大街小巷,寻找记忆中熟悉的声音。
      这里的夜生活很热闹,游客三三两两喝酒闲聊,仿佛生活压迫太多,尽全力释放在他乡异地。
      于佳走过一个个清吧酒肆,每家店都会买一打酒,不喝,用来拜托老板寄放照片。
      照片上的女孩跟她有七分相似,看上去不过十八九岁,白裙、长发,仙气飘飘。
      裙角写着一行字——“我在等你”,还有11位手机号码。
      于佳的背包里有上千张照片,这行字她也写了上千遍。
      路过一处深巷,狭小的木门破旧沧桑,旁边挂着“某某火塘”字样。
      纳西族的文字,她看不懂。
      推门而入,阴暗却温暖的感觉遍布全身,像是互相制约,暗中较劲。
      “你好?请问有人吗?”于佳对着空荡的屋子喊。
      喊到第三遍的时候,身后突然出现一道男声:“有的有的,在这里。”
      口音带着方言,像是正在学普通话的孩子。
      于佳应声转身,看到的是一个少年。
      少年很高,不像本地人,年龄顶多二十岁,微瘦,眉眼很深。
      “我想找人,你听听这个。”于佳用手机播放录音,一段吉他清唱缓缓飘出,唱歌的人声音有些哑。
      少年听到一半满脸疑惑:“这是民谣,唱得人太多了,这里几乎人人都会。”
      “声音呢?”
      “这哪儿听得出来。”
      不意外,同样的答案于佳听过太多次,这段录音不算清晰,哑嗓唱歌的人太多了,想分辨出来很难。
      本该走了,恍然觉得累,遵从意念坐下来。
      “来些酒吧。”这些年,她总要依靠外力才能入睡,酒或者药。
      “游客都喜欢风花雪月,要来这个吗?”
      “啤酒?”
      “嗯。”
      “那就来一打。”
      少年愣了愣,转身从后院端出一个罐子放在她面前:“美女,同样的价格尝尝我自己酿的米酒吧,不好喝不要钱。”
      “好。”于佳拿出五百块,没问少年够不够。
      这家火塘位置太偏,米酒饮下半罐也不见其他客人来,安安静静的,像是一个温暖的家。
      少年很尽职,即使只有一个客人还是拿起吉他唱歌,深情款款,用歌声衬托静谧。
      唱完几首,坐在对面摆弄调弦。
      “喝不完可以带走的,罐子也送你。”少年突然说。
      于佳点点头,动作没停。
      她喝酒很凶,从滴酒不沾到千杯不醉,仅仅用了三年,眼前这米酒……倒是新鲜味道。
      少年开始找话题,或许是为了博得顾客好感,说一些家长里短、笑话绯闻。
      他说他叫阿昭,养了一条狗叫火锅,养了一只猫叫肉丸。
      肉丸总是欺负火锅,火锅总是偏爱肉丸,小巷里出了名的欢喜冤家。
      于佳没说话,继续喝酒的动作。
      酒灌见底,她拿出一张照片递给少年:“我想把这个贴在门口,需要付多少钱?”
      阿昭后背突然僵硬,看着照片久久不能回神。等他抬头想说些什么的时候,于佳已经轻轻睡着。
      这酒后劲儿大,他忘了说。
      火塘恢复安静,少年的心却开始狂风暴雨。
      他没见过照片上的女孩,但是见过女孩手腕上的手链,标志性太强,不是批量生产的物件。
      他在鬼爷手上见过。
      鬼爷,曾经是民谣圈里的名人,不是因为唱得多好,而是整个圈子为数不多的洁身自好。听说鬼爷以前是个音乐老师,不知为什么辞职跑到这座古城开了一家手鼓店,独自静默生活。
      鬼爷对投怀送抱的女人从不理睬,任其风骚独韵,或是清纯甜美,没有女人入得了鬼爷的眼。
      后来一次偶然,阿昭的手鼓坏了,那时年龄小没钱,又是人生第一个手鼓,便拿着自己家酿的米酒跑去找鬼爷修。
      等鼓修好,人也喝醉了,平日里冷性冷情的男人轻轻抚摸手链,眼中柔情甚甚。
      少年看着面相充满阳刚的男人,腕上却戴一串十分不符的手链,好奇不已。
      他问:“叔叔,你怎么戴小孩子的卡通手链啊?”
      鬼爷回答:“这是我的小姑娘送的,我在等她长大。”
      时间太久了,记忆已经模糊,只隐约记得那手链上有一个切掉尾巴的皮卡丘和手写的“YW”,而照片上女孩戴的手链也是切掉皮卡丘的尾巴,只是字母换成了“ZY”。
      鬼爷的名字叫周野。
      大约三年前,鬼爷忽然关了手鼓店,向周围朋友自信满满地告别,他说他要去另一个城市陪心爱的小姑娘上大学。他爱的小姑娘长大了,他们可以在一起了,为此特意写了一首歌,请几个玩乐器的朋友帮忙录成CD,说要送给他的小姑娘。
      到了启程那天去拿CD,谁知烧碟的机器出了问题,一时半会儿修不好,没办法,鬼爷请阿昭的爸爸帮忙,等CD做好后寄到小姑娘家里。
      此刻想来,那首歌正是刚才于佳手机里的歌,那声音……像极了鬼爷。
      少年看着沉睡的女人,把她当成了鬼爷的小姑娘。
      外面又下起雨,淅淅沥沥惹人心烦,凭心而讲,他想把于佳抱去床上休息,可是男女授受不亲,更何况她是鬼爷的女人。
      取出一条绒毯为她盖上,距离很近,听到阵阵泣语。
      “对不起……找不到……别哭……姐姐去找……”
      米酒的香气扑面而来,漂亮女人的醉酒低语惹人遐想,这一瞬间,少年心动了。
      他不知道这份心动从何而来,只觉得此时心跳比任何时候都要快,脑海中的欲望也从未如此猛烈。
      耳边有个魔鬼般的声音盘旋不止:吻下去,她的泪很美,她的唇很甜……
      欲望燃烧理智,星火可以燎原,一寸寸靠近,即将吻上那抹嫣红。
      忽然,刺耳的手机铃声打破静谧,顷刻拉回理智。
      于佳放在桌上的手机响了,来电显示是一串号码,没有名字。
      沉睡的女人被这声音唤醒,迷蒙双眼渐渐睁开,阿昭迅速起身后退,骗自己她没看到。
      接通电话,对方囫囵不清地问“多少钱一夜”,于佳没吭声,顺手按下挂机键。
      自从踏上寻找的路途,这样的误会电话数不胜数,酒吧门前贴的照片和电话容易让人以为她在揽生意。
      酒意还未散去,身下躺着的地方太硬,她捂住双眼询问:“老板,你这里可以住宿吗?”
      阿昭赶忙回答:“有,我带你去。”
      “谢谢,能不能麻烦你背我,有些腿软。”
      “好。”
      火塘是没有客房的,后院只有两间房,一间他自己住,一间是杂物仓库。
      阿昭把于佳背到自己房间,轻轻放在床上扯谎说:安心睡吧,我住在隔壁。
      温暖的床铺令女人很快入睡,口中发出细碎的磨牙声。
      隐藏心中□□,少年轻轻离开房间,独自回到火塘卡座准备凑合一晚,稍一侧眸,于佳的双肩包映入眼帘。
      鬼使神差翻开,一沓钱、一堆照片、一个卡包。卡包里有银行卡和身份证,上面的信息是:于佳,29岁。
      比他大10岁。
      望着小小的一寸照片,少年想到了留下她的办法。
      提心吊胆又自以为是的做好一切,躺在卡座上强迫自己入睡。
      为了压下对女人的渴望,少年刻意回忆鬼爷。
      细细想来,鬼爷离开小城那年他刚刚十六岁,迄今为止已有三年多了,手鼓店换了新老板,卖假银子和假补品,那人把鬼爷亲手做的优质手鼓低价贱卖,小城玩音乐的人一抢而光,他自己也偷阿爸的钱买了一个。
      快开学的时候,阿爸带他去派出所开证明,在派出所院里的警情通报墙上看到了鬼爷的名字。
      通报很短,却足够表达清楚:天气原因发生山体滑坡,鬼爷去机场乘坐的黑车埋在淤泥之下,无一生还。
      司机、鬼爷,还有一对年轻小情侣,四条人命换来提醒游客不要乘坐黑车,出行注意天气。
      当时阿爸也看到了,回来的路上沉默不语,一直唉声叹气。
      阿爸说,鬼爷没有亲人,得想办法把遗体领出来入土为安。
      最后好像是拜托族长出面才领到遗体,但是不能入土,要火化。
      火化的时候赶上开学,他不知道骨灰和墓碑埋在哪里,等放假回来,鬼爷留在世上的东西只剩那串手链。
      想到这里,他立刻准备给阿爸打电话,拿出手机看到时间,太晚了,天亮再说吧。
      一夜小雨不停,将见曙光时终于放了晴,小城游客多,门外已经出现过路的脚步声。
      少年动动身子,背痛脖子痛,心情却出奇的好,嘴角弯起一抹笑,起身舒展筋骨准备营业。
      火塘生意一般,自己家的房子不需要房租,阿昭的性格也不是很外向,所以没有像其它店铺那样用心揽客,纯粹完成自己的音乐梦想。
      今天这么早营业倒是让邻居有些意外。
      隔壁川菜店的老板问:阿昭,今天怎么这么早?
      少年回答:昨晚睡得好,醒得早了。
      川菜店的房子也是阿昭家的,老板很会做人,时常让老板娘送些家乡菜过来。譬如今天,老板娘笑嘻嘻地送来一大碗东坡肉。
      平时阿昭很少收他们的东西,总觉得吃人嘴短拿人手软,可是今天不同,他想让于佳吃顿舒服的早饭。
      “婶婶,你那边有粥吗?”少年接过东坡肉,厚着脸皮问道。
      “有有有,我去给你端一碗。”
      “我去端吧,省得您来回跑。”
      顺手把肉放在柜台上,少年跟着老板娘去隔壁端粥。
      于佳醒来时没有感到宿醉头疼,也没有反应过来身处何地,肚子很饿,许久没有感受过的饥饿感,昨晚只吃了一块耙耙充饥,现在饿得厉害。
      走出房间,院子里散养着少年口中的火锅肉丸,两双眼睛朝她看了一眼,继续倒在窝里睡觉。正对面有一块很漂亮的花布门帘,踱步过去掀开门帘,明亮质朴的火塘现于眼前。
      “老板……老板……”她唤了几声没人应答,瞥眼看到柜台上的东坡肉。
      好香,看上去很好吃,饥饿感爬上巅峰,她像孩子一般用手偷吃,越吃越停不下来。
      阿昭回来恰好看到这一幕,情不自禁露出微笑。
      “吃那么多肉会腻,配些粥吧。”少年宠溺出声,惊得偷吃者险些噎住。
      “不好意思,我会付钱的。请问你见到我的背包了吗?”
      藏起背包的始作俑者立马摇头,装作无辜回答:“昨晚送你回房间后我也回去睡了,忘记锁这里的门,可能有人进来拿走了。”
      于佳没着急,之前有过被偷包的经历,明白找回来的希望寥寥无几。淡定喝完粥,询问少年最近的派出所和银行。
      这些小城里都有,可是阿昭不想她办的那么顺利,扯谎说只有市里能补办,他可以陪着她去。
      银行卡可以立刻挂失报停,身份证需要等几天才能制好,在此期间,她无法买票离开。
      无所谓的,对于于佳来说,早些离开和晚些离开没什么区别。
      回到刘明的客栈,阿昭一起跟来,很巧,刘明的妻子与阿昭有些亲戚,他们的称呼于佳听不懂,刘明解释说妻子是阿昭的堂姐。
      开始准备午饭,两个本地人在厨房忙活,两个外乡人坐在古树下喝茶。
      刘明说,阿昭的父亲在小城很有威望,火塘附近几家店铺都是他家的房子,放在解放前应该叫大地主,现在叫包租公。
      于佳没吭声,想到昨晚生意惨淡的火塘,明白了少年淡定自乐的底气。
      静默半响,厨房叮叮当当上演着人间烟火气,刘明察不可闻地一声叹息,低声劝解:“别找了,于薇在天有灵不会希望看到你这样,回广东吧,或者回家。”
      这一次于佳没有沉默,声音很低很沧桑:“我昨晚梦到她了,她哭着让我去找那个人,她哭着……让我去找他……”
      “怎么找?你连那个男人的名字、长相都不知道,怎么找?难道只凭着一段残缺的音频吗?”
      刘明气愤是有原因的。
      三年前于薇刚刚自杀离世,他和几个同事代表公司去慰问,帮着整理遗物时发现于薇的CD机里显示着一首歌单曲循环,有个同事好奇心重,顺手按下播放键,于是,指向明确的歌词缓缓飘出。
      我的小姑娘,我的小薇,我的天使,我的宝贝……
      一旁萎靡不振的于佳听到这些词瞬间站起,几步走过去夺下CD机,打开看到只写着“民谣歌手原创”的字样。
      从那天开始,公司最重要的设计部总监辞职离开,开始寻找害她妹妹自杀的男人。
      刘明在后勤部,本来与设计部关系不大,可是新上任的设计总监太难伺候,他也索性辞了职,跑来古城过上神仙日子。
      他气愤的是整整三年了,被称为设计天才的于佳还没有走出来,行业新星陨落至此,如同一个病人,久治不愈。
      古树下的鸟叫惹人心烦,刘明借口“去厨房看看”暂时逃离。
      厨房油烟机轰鸣,掩盖了来人的脚步声,刘明还没来得及开口,便听到妻子与阿昭的对话。
      “昭,那个女人比你大十岁,真的喜欢她吗?”
      “嗯,喜欢,像你喜欢姐夫一样,一见钟情。”
      妻子抱羞笑笑,点头默认。
      刘明突然走到阿昭身边,一边帮忙弄菜一边问道:“阿昭喜欢于佳?”
      少年吓了一跳,随即重重点头解释:“姐夫,阿姐说她是你的旧同事,你能不能帮……”
      “好!”
      斩钉截铁的一个字,打断了少年的祈求,也打断了他自己的妄想。
      刘明曾经喜欢于佳,类似于仰望的喜欢,他知道自己配不上,从未把妄想再进一步。
      阿昭是个好孩子,如果不介意年龄之差,应该会是一段很好的姻缘。
      他对阿昭说了于佳的过去,包括于薇、包括音频里的男人。
      他说,希望阿昭可以令于佳走出困局,重新找回那个设计天才。
      四个人落座吃饭,最纯粹的纳西族食物,阿昭不停给于佳夹菜,殷勤示好很明显。堂姐见势推波助澜,以闲聊的口吻讲述她和刘明的相遇相爱。
      其实是一场烂俗老套的英雄救美以身相许的故事。
      刘明初到小城住在堂姐的客栈,阴差阳错帮堂姐赶走了一帮醉鬼,两人关系渐近,谁都没有捅破窗户纸。
      堂姐害羞,刘明也不好意思。
      后来,族长给堂姐介绍适婚男子相亲,刘明心里很不舒服,拿出全部积蓄买下了这间客栈,结果可想而知,没有“家产”的堂姐自然相亲不顺。
      再后来,客栈变成了求婚礼物,堂姐也嫁给了意中人。
      堂姐对于佳说,我们纳西族对待感情很忠贞,认定一个人就是一辈子的事,跟金钱、利益、外貌、年龄通通无关。
      她故意把“年龄”两个字说得很重,希望于佳听得懂。
      阿昭见人不吭声,赶忙接话表白:“于佳,我喜欢你。”
      噗!
      咳咳……咳咳……
      险些喷出甜汤的女人猛咳不止,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话:“咳咳……小屁孩,我们认识还不到24小时,再者说你成年了吗,知道什么是喜欢吗。”
      “阿爸说,如果遇到一个人让你心动、让你渴望跟她在一起很久很久,那就是喜欢。我十九岁了,可以喜欢你的。”
      这话听着没毛病,但是总觉得哪里不对,于佳沉默半饷回答:“我二十九岁,”或许觉得年龄的理由不够重,她又说:“我总要回到职场上生活,我喜欢大城市,喜欢高楼大厦……还有,我喜欢钱。”
      现实不是坏事,于佳的现实是一个女人最正常的要求,刘明懂得,堂姐也懂得。
      没人再说话,他们都以为阿昭死了心,毕竟萍水相逢,毕竟刚刚认识一天,毕竟他们之间差着十岁。
      谁都没想到,阿昭像旁观者一样毫无反应,继续给于佳夹菜,只是这一次换了话题。
      他说,我见过照片里那个女孩的手链,在一个男人那里。
      叮咣!手中碗筷落地,世界静籁无声,寻找了太久的东西突然出现,反而有些不敢相信。
      于佳慢慢抬眸看向少年,一个字都没问,却像是什么都问了。
      阿昭太喜欢这双眼睛,无论是哭泣的、淡漠的,亦或是惊讶的、茫然的。
      因为喜欢,所以懂得。
      夹起一块腊排骨递到女人嘴边,像是撒娇又像是威胁地说:再吃一些,吃饱了我带你去看那个男人的手链。
      此刻食物的作用不是裹腹,是希望、是救赎。
      阿昭父母住在古城外市区,近200平的豪华大平层,周围邻居大都是古城商铺的房东,土生土长的本地人。
      按收入来算,住在那里的人级别很高。
      坐在火塘拉货的三轮车上,于佳感到恍惚,找到那个男人之后该怎样?
      打他一顿?骂他一场?
      或许再极端点,要他给妹妹偿命?
      事实却是刚好相反,于佳看到手链时,心里像座坟,坟里装着一段不为人知的故事。
      那时她和妹妹于薇相依为命,辗转去到广东,她在珠宝店做店长,妹妹借读当地学校。
      刚上初中的于薇情窦初开,帮其他同学写作业赚取零花钱。于佳以为妹妹产生了赚钱的意识,没想到几个月的辛苦竟然是为了定制两串手链。
      对于那时的她们来说,这两串手链的价格足以称得上昂贵。
      一千七百块,情侣款。
      于佳跟踪妹妹,最终发现手链的另一半戴在妹妹的音乐老师周野手上。
      那年于薇十三岁,周野三十岁。
      气愤至极的于佳向学校举报说周野变态,要求开除其教师职务。学校调查后觉得证据不足,罚周野停课四周,写出书面检讨澄清事实。
      周野停课不出现,于薇开始魂不守舍,甚至想翻墙出去找人,可惜经验不够,被门房大爷逮个正着。
      全校通报批评、记过,于薇仍是死不悔改,一而再再而三想办法出校门。
      于佳认定是周野教唆妹妹叛逆,索性向派出所报案,告周野图谋不轨诱骗未成年。
      再后来,学校说周野主动辞职离开,于薇失落了一段时间,后来逐渐好转,学习勤奋上进,比过去进步很多。
      从那以后,再没有人提及这件无伤大雅的小事,于佳也把它当做妹妹人生的小插曲,慢慢淡忘。
      直到今天,看到阿昭父亲拿出来的手链,记忆顷刻回归,那是妹妹送给周野的东西。
      阿昭的父亲说,鬼爷刚来小城时很落魄,一头青茬短发显示他刚从拘留所出来,神态很疲惫,眼神中满是不舍和无奈。手鼓店是一个大胡子开的,当时好像是家里出事着急转让,鬼爷便接下来了。
      手鼓制作不难,难的是用料,阿昭父亲在这方面有些渠道,帮他牵线搭桥找来不少好皮子,又介绍他向很出名的师傅学习,促成了民谣圈里人人称好的制鼓大师。
      至于鬼爷的名字,源于手鼓价格和对他的尊称。
      鬼,谐音贵;
      爷,代指野。
      阿昭和于佳坐了整整一下午,阿昭父亲和母亲也说了整整一下午。他们说了很多,从鬼爷一开始的死气沉沉,到某天忽然间生机勃勃;从一心一意等待心爱的小姑娘长大,到实现梦想近在咫尺;从满脸兴奋出发,到意外死讯传来……
      于佳终于明白了妹妹自杀的原因,也明白了巨额遗产的来源。
      自杀是殉情,遗产是周野的保险金。
      她捂着脸沉声低问:我能带走他的骨灰吗?
      老两口对视一眼,点点头答应了。
      几天后,于佳带着阿昭“意外”找回的背包离开小城,怀里抱着陶罐样的骨灰瓮。
      正所谓生不同衾死同穴,生前不能在一起,死后合葬也能弥补些遗憾吧。
      可以猜到,当年被迫分开的师生恋有多么悲伤,以至于再次联络到的时候有多么兴奋,妹妹学业扶摇直上,周野安心守候等她长大,没有人变心,亦没有人放弃。
      正是因为两个人爱得太深,以至于得知其中一个人死亡的时候,另一个人才会这般生死相随。
      世间的事很玄妙,于佳为他们合葬那天晚上,梦到妹妹和周野站在一起,他们朝她笑,挥手告别。
      从那天起,困扰三年的梦魇顷刻治愈,她再也没有梦到哭泣的于薇。
      放下心结后,昔日设计天才很快融入城市浪潮,新公司旧职位,于佳的过往成绩和作品让她依旧稳坐设计总监,前途无量。
      繁忙工作之余,她想起了阿昭。
      那个不谙世事的大男孩还在唱歌吗?
      火锅和肉丸还是欢喜冤家吗?
      那里的米酒还会沁人心脾吗?
      每每想及,总是以自嘲一笑结束,在那个艳遇出名的小城,妄想得到一段真感情,太不切实际了。
      短短几天的相处没有任何刻进脑海的回忆,细想起来,除了高大身形和干净嗓音,她连阿昭的模样也记不清晰,可悲又可笑。
      四年后的某天清晨,公司设计部照旧开例会,手机忽然震动不止,瞥眼看去,是刘明的电话。
      “于佳,今天心情怎么样?”
      “还不错,你找我有事?”
      “没啥事,我昨晚夜观天象,星星告诉我,你今天红鸾星动哦。”
      “无聊,我在开会,挂了。”
      女人撇嘴笑笑,心里嘲笑刘明说的那句红鸾星动,抬头看向窗外,不禁感叹:三十三岁了,或许真的该找个伴了吧。
      助理伏在耳边悄声说:“于总监,人事那边说今天安排一个应届毕业生入职设计部,是少数民族的,让我们照顾一下工作安排。”
      于佳一时没反应过来,挑眉问道:“照顾什么?”
      “可能是吃饭、行为习惯一类的。”
      “吃饭找食堂,行为习惯跟大家学,有什么好照顾的。对了,哪个民族的小姑娘?”
      助理翻开档案看了一眼,顺口回答:“云南丽江的,纳西族少年。”
      听到回答,于佳猛地一愣,随即看到玻璃幕墙外走过的身影,那么熟悉,熟悉到心跳加速。
      会议室的门被推开,人事部大姐领着一个很高的男人进来,那男人朝大家微微点头,深情地看着于佳。
      人事大姐让他自我介绍,他清清嗓子,嘴角弯起好看的弧度:
      “大家好,我是新入职的设计师,我叫阿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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