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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番外:土拨鼠之日 ...

  •   这不是个好故事,很俗气,很无聊,连故事本身也为此感到害臊。
      它像男孩的裤头那么短,像女孩的裙子那么轻薄,但不是给孩子看的,虽然故事里的确有两个孩子。
      一个是十几岁的大男孩,又矮又胖,一副老鼠嘴脸,鼻子尖尖的突出来,患有慢性鼻炎。别人吹口哨的时候,他只能发出邋遢的抽吸。
      男孩听朋友说,人只有看过十八禁才能长大。
      他想证明自己的长大,便去了伦敦。
      在热闹非凡的城市里,想证明什么都不难,只是男孩缺乏证明的勇气。
      他一遍遍从十八禁书架前走过,最勇敢的一次,手抬起五厘米,上升的途中改变了轨道,在大腿上抓了抓,又“啪”的放下。
      他什么也没买,找了个公园闲逛。
      他在公园里遇到了故事里的女孩。
      女孩又高又瘦,长的像只猫,姜黄色的马尾巴骄傲的竖着,黑色的瞳孔很大很圆,边吹口哨边画一幅水彩画。
      水彩画用的全是红色,她手里的调色盘也是,大红、暗红、玫红、水红、橙红、紫红、嫩红、猩红,深深浅浅,触目惊心。
      矮胖的男孩很想问问她为什么这么红,但他的腿只迈了五厘米,就转身朝另一个方向走去。
      他脸红了,额头冒汗,仿佛和女孩搭话跟买十八禁是一回事。
      他第一次觉得自己是个不堪入目的人,感到脸上两坨肥肉在漫不经心的下垂。他莫名其妙的羞愧,羞愧到后来甚至有点愤怒。
      为了洗刷这种耻辱,不久之后,男孩偷了好友几根头发,借着朋友英俊的面容又去了伦敦。
      这回,他大大方方买了一摞十八禁,招摇的走过大街小巷,穿过那个公园的时候,再次看见了像猫的女孩。
      女孩没画匪夷所思的水彩画,而是举着一张广告牌,在招揽素描生意。
      她用的铅笔有一根红色的铅芯。
      太阳快下山了,公园里人不多,女孩一天下来也没什么生意,正收拾着纸笔,打算离开。
      男孩走上前去,递过一张钞票,然后坐在斑驳的长椅上,让女孩给自己画了一张相。
      在男孩看来这幅肖像很棒,抓住了他朋友每一个特点,而且还要帅气几分。细节处理得特别到位,连手里十八禁的封面女郎都画了出来。
      只是那满眼的红色有点刺人。
      “我猜您是个社会主义者。”
      男孩借着别人的面目从容的谈笑,以为自己这样很幽默,好极了。
      可女孩不买账,随意笑笑,似乎并没在听,拿上东西,走了。
      她这一走,男孩心里的一团火烧得更旺了,暗暗下了一个决心,他要牵到这女孩的手。
      他的生活开始了一种循环,常常借一些不同的面貌出现在女孩面前,就在那个公园里,太阳快下山之前,人们的影子被拉扯的长长的时候,递给女孩一张钞票,要一幅肖像。
      画肖像的时候他能名正言顺的看着女孩,随意和她聊天,如果谈话时他说错了什么,没关系,还有下次。
      几次过后他抓住了重点,他知道女孩喜欢聊绘画、运动、食物、旅行、摇滚乐和诗,讨厌畅销书、衣服、花边新闻,尤其是政治。
      女孩是附近一所美术学院的学生,西班牙人,说话带着浓重的口音,在家乡人们叫她Aceitunas,到了这里成了奥利维亚。
      她真像一枚橄榄,光滑而青涩。
      她吹响的曲子永远是那一个——《土拨鼠》。
      我曾走过许多地方,把土拨鼠带在身旁
      为了生活到处流浪,带土拨鼠在身旁
      男孩听了这首曲子暗暗高兴,固执地认为自己就是那只土拨鼠。
      有一天,他如愿以偿了。
      那天他又去公园画像,用的是第一次的伪装,他以为女孩忘了那个英俊的朋友,没想到她还记得。
      女孩说找一个画家画两次像的人不多,还问他要不要去看一次画展。
      他就在那个画展上牵了她的手。
      然后的故事就是流水账,他下决心拥抱她,做到了;他下决心吻她,做到了;他下决心写首诗,告诉她他有多爱她,也做到了。
      那首诗是这么写的:
      从前,有一只老鼠,很喜欢小猫。
      它追啊,追啊,追啊……追不上。
      小猫跳到金星上。
      女孩得到这首诗的那天,男孩在郊区租到了一所会漏雨的破房子,他很高兴,因为租金便宜,而且漏雨的地方离床很远。
      他邀请女孩去那栋屋子里玩。
      破房子周围种了很多橄榄树,那些树看起来有点病怏怏的,但女孩很喜欢,她不去学校的时候就来这里,坐在窗前看着橄榄树作画,用一片一片的红色,覆盖了世界上的其他颜色。
      天知道那段时间他们多么快乐,没什么钱,也没什么事,天真幼稚,对世界的存在方式一无所知,也不在乎这种无知,甚至祈祷这种无知持续到世界末日。他们只要在一起就重复过去,她画画,他做饭,然后两个人坐下来,他猜她画的是什么,她猜他做的是什么。
      然后夜晚总会降临。
      每到夜晚的时候,男孩都会注意到女孩腿上有一到疤,她从来也不告诉他疤痕是从哪来的。
      那条疤痕缝合得真糟糕。
      要是男孩问得太多,女孩就大声的唱起那首《土拨鼠》,盖过一切声音,不再理他。
      不过,有一天晚上,她还是告诉他了。
      她说那是在一次旅行时弄的。
      她和另外一个男人一起去旅行。
      那个男人后来怎么样了?
      谁知道,他半途逃走了。到哪去了也不知道。
      这条疤痕就是那时候留下的。
      女孩说人们离开的唯一原因就是:我不再爱你了,再见!
      如果一个人还爱另一个人,就会不离开。
      女孩要求男孩永远不离开,还抓着他的左手,开玩笑一样在上面画了一枚精致的戒指。
      戒指是用一根旧钢笔沾着便利店里一先令一瓶的红墨水画的,一天之后就消失无踪了,这大概就是为什么男孩为什么没有一直留在女孩身边的原因。
      那天之后不久,男孩就加入了一场女孩不知道的战争,懵懵懂懂的要去完成一个又一个任务,他觉得他应该这么做,觉得自己既悲壮又伟大,是个英雄。
      在他决心离开的前一晚,他又和女孩一起住在了破房子里,当然,他依然在用那副借来的脸孔。
      关了灯,屋外的橄榄叶在风中瑟瑟响着,人们都在这个世界上瑟瑟地响着。
      深夜,街道荒凉的像戈壁一样,女孩睡熟了,男孩还醒着。他看着月光中的女孩,用手指在上边做起皮影戏,他希望影子能把她咯吱醒,好让他用双臂紧紧搂着她。
      女孩没有醒来,没有看到男孩退去伪装后真正的面容,那张丑脸。
      男孩在天亮前离开,走之前还顺便带走了很多记忆,只在女孩心中留下一个淡淡的影子。
      他再一次感到自己是一个英雄,勇敢地踏上无人的街道,一两张纸屑在晨风中从他脚边扫过,为他送行。
      他一心加入战争,加入别人精心安排的阴谋,每天都很忙,忙得连吸鼻子的时间都没有,所以鼻炎日渐严重。
      在战争结束前几个月,他和原来相比早已面目全非,连名字都换了。
      他参加了一项大计划,他知道,那种每天都能吃饭睡觉的好日子剩的不多了,这才又想起她,于是偷着去找她。
      他躲在街角想看她最后一眼,觉得自己浪漫极了,像个骑士,像个英雄。
      可他始终没有找到她,美术学院里没有,公园里没有,破房子里也没有。
      他花了好大力气才打听到,女孩回西班牙了,没有完成学业,因为生了一个孩子,一个小眼睛厚嘴唇大鼻子的女婴,不知道她的父亲是谁。
      已经不再是男孩的男孩那天一直徘徊在街道上,从美术学院走到公园,从公园走到郊区,在郊区找到了那所破房子,橄榄树还在,但房子已经租给了别人。
      那一天是二月二日,据说在这一天,冬眠的土拨鼠要醒过来,从洞里出来预测春天,要是看见了自己的影子,就回洞里接着睡大觉,因为春天不会来,如果看不到自己的影子,说明春天就要到了。
      矮胖男人低着头,看不见自己的影子,好一会才明白过来,天黑了,到处都是影子。
      他试着回想他们在一起的过去,发现那些时光惊人的一样,今天像昨天,昨天像前天,前天像十个世纪以前,在那个公园里,在那栋破屋里,时间从来没有前进过,他们只要作画、做饭,就能永远快乐的存在下去。
      他记得土拨鼠的口哨,也记得女孩要求他不要离开。
      他终于明白自己不是英雄,是一个混蛋,不是土拨鼠,是一只耗子,就像朋友们称呼的一样,只是一条虫尾巴。
      差不多半年之后,男人失去了所有的朋友和一根手指,住进下水沟,一段时间之后又找了一栋陋居住下。
      故事早该完了,不过还有一个多事的老头,找了一点故事的续集,告诉了矮胖的男人。
      不知道女孩是怎样度过最难熬的时光的,不过后来她结婚了,嫁给了一个大她二十岁的西班牙诗人,带着那个难看的孩子,另一个孩子也快出生了。
      她给老诗人的作品画板画时爱上了他。
      爱上了一堆诗。
      这些诗有一个共同的主题——孤独。
      那个难看的女孩名叫鲁比罗萨,代表红宝石与玫瑰,都是红色。
      她很胖很健康,有时被别的孩子欺负也毫不在意。
      男人把所有的积蓄悄悄地转到了远在西班牙的女孩的账户里,还匿名寄了一封信给她,信里什么也没写,就是一张白纸。
      也不知道女孩会不会在上面涂满鲜艳的红色。
      不论过了多少时间,男人总会想起那栋破屋,他记得自己曾经作了一首诗,写在一张红色的信笺上,掉在了床底下,现在肯定落满了灰尘,伴着发霉的苹果核、一团搅在一起的头发、蜘蛛和剪下来的指甲睡着了。它们并不脏,只是人们觉得脏,其实当人们睡着的时候,它们在黑暗里也是很美丽的。
      男人有时候也会想,在广大的世界里也许有那么一个角落,她嫁给了他,然后生下了鲁比罗萨。
      他也会写诗,会写关于孤独的诗,他会在纸上写下:
      许多人必须孤寂地生和死,即使在一个充满魔法的世界上,也是一样。
      当然,这美好的一切发生的前提是,世界还在。
      所以当他想起这一点时,也就不那么后悔了,会觉得自己所作的这一切也许是对的。
      可不管怎么说,他是个混蛋。
      故事完了,讲完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37章 番外:土拨鼠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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