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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五章 ...


  •   花花公子李亦风有个很喜欢的人。

      很喜欢很喜欢,或者应该说,很爱。

      他不知道爱了多久,因为他甚至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爱上的;当他发现的时候,已经是很爱这个人了。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爱,最初爱上的理由已经忘却;当他发现的时候,这份爱情已经渐渐成了再也戒不掉的深刻习惯。

      他没有告诉任何人,但他知道瞒不过谢以笙,那个漫不经心却漂亮慧黠的男子。最重要的是,以笙太了解他,一个眼神一句话就能猜出他心思的七八分。

      在他的心里,他是靠这个人最近的人,就已足够。他从来不要求更多,因为怕最近的这个位置都会失去。

      他在他爱的这个人面前,常常会脱口而出喜欢,却绝口不提爱。

      因为,他在他爱的这个人心里,是最好的朋友。

      他爱的这个人,名字叫做——陆清悠。

      在李亦风十八岁以前,如果你跟他说将来会为了某位优雅高贵的美女而修身养性浪子回头,他也许还是会从心里点头表示赞同的;但如果你告诉他以后会对一个顶多算是清秀的男子情有独钟沧海桑田,他是绝对会表面不动声色实则嗤之以鼻的。无关性别歧视或取向偏见,仅仅兴趣而已。每个人有每个人不同的爱情观,他从不蔑视也不排斥。但他自己是从来不觉得自己会爱上同性的。的确,像他这样出色的男子,多的是投怀送抱的女人。他也从来不否认自己的花心,他不是坐怀不乱的君子,对方也不会是不解人事的玉女,男欢女爱,你情我愿,何乐而不为?

      十八岁是他人生最重要的一个转折点。因为在这一年,他遇到了陆清悠。而之所以说是“遇到”而不是“爱上”,是因为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这爱是何时发生的。惟一可以确定的是,这绝对不是那些所谓“命运般邂逅”的“一见钟情二见倾心”;也不是那些“见面必吹胡子瞪眼”的所谓“欢喜冤家针锋相对”。但这仅仅最初的那一丝淡薄的欣赏究竟是怎样变质为现在如此深刻的爱情的,他直到现在仍然没有弄明白。不过,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就如以笙毫不留情的结论——陆清悠已经成为李亦风这一生都注定迈不过去的劫,不管他愿不愿意。

      十八岁以后,“一切皆有可能”这句众口相传的广告语的精髓在李亦风的身上发挥得淋漓尽致。就比如,从不以人物为摄影题材的他却拍下了一张漫天花雨中的茫然侧影,只因为对当时那个看起来很脆弱的人影莫名的心悸;又比如,素来优雅绅士的他却能穿着西装礼服拉着另一个人在街上狂奔,只为了让那个人摆脱烦闷的情绪;还比如,对玩偶从无兴趣的他却足足花了半个月时间游说一个日本人转让1925年出品的绝版泰迪熊来满足亦思答应登台献舞的条件,只为了不想看见那个人失望的神色;再比如,号称千杯不醉的他却一个月来夜夜笙歌酩酊大醉,只因为甚至那个人自己都尚未察觉的对另一个人的倾心。

      由此可见,爱情果然都是不可理喻的。无论旁人如何看待如何置喙,世间的爱情,本就是一个“痴”字。这世上的许多事,除了当局者,其他人永远也不会明白为什么。

      在学期快要结束,病理学的老教授宣布课上点名三次未到的人准备补考的时候,以笙终于意识到解决亦风堕落问题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他当然不会天真到以为凭自己就能“感化”这个名为李亦风的男人。解铃还需系铃人。

      经过和以笙“不经意”的闲聊,清悠在打了N次电话均找不到人之后,一怒之下直奔公寓,直等到凌晨两点,才终于逮到了刚从酒吧回来、浑身酒气浓烈得可以熏落几只大雁的李亦风。

      亦风刚打开门,就看到了坐在客厅沙发上冷着脸的清悠。“……你怎么在这儿?”

      清悠冷笑,“舍得回来了?”

      “……”

      “我打了好几个电话,为什么不接?”

      “……”要怎么告诉他,不是不愿,只是不敢。怕仅仅是听到他的声音就会崩溃。

      清悠看着浑身湿淋淋的亦风,心忽然就软了。窗外雨下得很大。叹了口气,清悠把亦风推进浴室,“先洗个澡,出来再吃点东西。”

      浴室里到处氤氲着轻淡的微温的雾气,热水已经被调到合适的温度。也不知道清悠等了多久,热水应该也是换了多次了。亦风站在铺满白色瓷砖的浴室里,满脸无奈而隐约甜蜜地笑了。

      等亦风一身清爽地从浴室里出来,清悠已经坐在餐厅里等他。餐桌上一个白色碟子里盛着几个刚做好的三明治,还有一杯热牛奶。亦风走过去,默默地在他对面的位置坐下来。

      注意到亦风看到那满满的一杯牛奶时不经意皱起的眉毛,清悠脸上总算是露出了点笑容,狡黠而得意。“我知道你不喜欢这种奶味重的东西,但是今天必须给我喝完它。剩一滴就要你好看!”

      温热的牛奶喝下去,确实是好受了很多。

      “亦风,我知道你的习惯,但风流也要有个限度吧!”

      “……”

      “每天泡在洒吧里,你的胃是不想要了么?”

      “……”

      “病理学不是你们医学院四大名补之首吗?你一次都不去上课,是想挂科留级么?”

      “……”

      “上个月你是怎么过的我不管,但从明天开始,你给我按时起床、按时吃饭、按时上课、按时睡觉!”

      “……”

      “别想敷衍我,我会住在这边,直到你改过来为止。”

      “可是……”

      “反正我现在也没什么事情了,末考复习在哪里都一样。”

      “那文学社的社刊……”不是正忙着改版么?

      “差不多了,剩下的有陶夭她们负责。”想想又补充一句,“搞不定的,陶夭会来找我。”

      “……”

      亦风刚开始雀跃的一颗心又直往下沉。清悠喜欢的人,就是陶夭。

      第二天早上七点,清悠真的过来敲亦风的房门叫他起床。亦风一向浅眠,听到敲门声就醒了,却故意不回答,继续躺在床上装睡等着。清悠敲了几下见没反应,果然打开门走了进去,并且一把掀开亦风的被子。亦风才睁开眼睛,惺忪朦胧地看向清悠。

      清悠挑眉,“醒了?”

      “嗯……清悠,你起得好早啊……”

      “少废话,快给我起来。赶紧洗漱吃早餐,然后去上课。”

      “可是这么早,好冷啊……”

      “你平时不是挺有风度地只穿件外套就到处乱晃吗?叫什么冷!”

      “……哦。”

      清悠走出门去做早餐。亦风下床,拉开暗沉的落地窗帘,初冬清晨的阳光洒落进来,布满整个房间,也散在他的身上,温暖柔软。

      当以笙那天早上在教室里看到许久未曾在学校里出现过的亦风时,终于长长地吁出一口气,舒心地笑了。

      从此,清悠开始每天认真负责地监督亦风的生活作息。几天下来,亦风就能不用闹钟地在七点以前醒过来,然后就躺在床上看着墙上挂钟的秒针一圈一圈地走过去。直到那个敲门声响起。他却既不起来也不应声,就等着清悠气冲冲地进来掀他的被子。冬日寒冷的气息钻进来,却让他觉得温暖而快乐。

      他喜欢这样的生活,由清悠开始他的每一天。虽然他不知道这样的生活还能够维持多久。他只想在还能拥有的时候,尽量地享受每一分快乐。

      很快到了末考。病理学的老教授出了一份特别的试题:一份病理分析命题。那是一个很复杂的研究性拓展课题,患者脑血管瘤,兼先天性心室瓣膜狭窄,时有心力衰竭的可能。要求由脑外科和普外科的学生分成两到四人一组,自由组合完成。然后参加公开答辩,由学院资深的专家教授进行审核,评分就做为最后的考试分数。

      又根据非官方消息透露,医学院也会结合这次答辩和假期里的医院实践对所有XX级学生的综合能力进行考评,简单地说,就是会对整个学业产生间接却重要的影响。

      亦风自然是和以笙一组。不是没有其他人想和他们一起,却都很默契地婉拒了其他的邀请。准备时间只有一周,两个人简直恨不得每天有25个小时,特别是一学期都没上过几讲课的亦风,虽然有些医学基础,但许多东西还是要从头开始。前四天都是天天从早到晚泡在图书馆里查阅那些或中文或外文的医学资料,后三天就在亦风的公寓里反复讨论验证各种解决方案的可行性,就差没连说梦话都带着“脑血管”“心力衰竭”了。这也是清悠第一次知道,原来他们也并不是真的就如所有人眼中那么漫不经心,也并非像其他人想象中那样天赋好得稍需动脑便能轻松完成一切。他们也会为了节约时间而连续吃好几天的外卖;也会为了手术里的某个步骤而反复讨论好几个小时。其实,并没有那么多所谓的“天才”的,只是他们惯常成功的光环遮住了他们投入的艰辛努力;他们的付出都是在其他人看不到的地方。

      鉴于医学院举重若轻的影响力以及八卦不可小觑的传播力,答辩那天很多人都去了。除了学院的资深教授,还有医学院的许多学弟学妹们去旁听。甚至一些其他学院的学生都去看热闹。

      当天正好考试轮空的晨晖也去了,清悠前一天就已经说明会因为考试而晚到,虽然有些失望,不过所幸抽签的结果是亦风和以笙那组排在后半段。

      不可能丝毫不紧张,但要真的说坐立不安头冒冷汗也不现实,毕竟都是见惯各种场合的两个人了。上场前几分钟,两个人正站在后台的角落里商量所有的流程和最后的细节问题,手机几乎同时响了。拿起来一看,是条简讯,来自于正坐在大厅里听着前面同学答辩的晨晖:“前面这些真是不怎么样,你们俩可别再继续给S大赫赫有名的医学院丢脸了。”两个人相视一笑。虽然是个连鼓励方式都显得略微蹩脚的单细胞生物,有时候也是可以很体贴很细心的。

      程序上,先由以笙进行普外科方面的陈述。简单的白衬衫和灰色长裤,甚至连手表都尚未戴,却已尽显格调气质。几个细微的动作里,衣角随风微动,越发显得淡然出尘,雅致无边。声音温和而清润,叙述流畅而清晰,连同脸上浅淡平和的微笑,温文儒雅,俊逸灵秀,就如旁人对他一贯的评价——让人如沐春风。

      以笙的讲解完毕,接着由亦风继续脑外科的部分。介于校内八卦里一向的话题人物,大部分人都知道亦风几个月来的荒废行径,可以说是都在关注着这个向来优秀的人是否还能在这样专业的场合继续保持那个完美的形象。以笙走下来,与上台的亦风擦肩而过的瞬间,不为人知地握了握亦风的右手,亦风抬起头来,看到以笙镜片后面那双漂亮柔和此时布满真挚笑意的眼睛,微笑着轻轻点了点头。

      亦风的声音不像以笙那样轻柔温润,却如大提琴般低沉充满磁性,以笙甚至还曾戏谑亦风很适合去电台做午夜节目的DJ。站在台上,流利讲述的同时,视线缓缓扫过大厅的观众席,却不期然地在左侧门口瞥见熟悉的身影。一刹那的自然停顿,几乎没有被任何人发现,但唇边的笑意却更深了。不同于公式化的面具笑容,却是真真切切从心底里冒出的喜悦。亦风突然觉得原本只有自己声音回荡着的大厅变得充实而温暖起来。

      一向作为优秀学生之表率的清悠反常地提前了整整一个小时交卷,然后就直往医学院的报告厅跑,途中还更反常地不顾形象问了N次路。终于赶上了以笙陈述的结尾和刚上台的亦风。大厅里座无虚席,放眼望去是黑压压的一片,索性就直接在侧门口站着。清悠听不懂那些专业而精准的医学词汇,但他仍然听得很认真。这也是清悠第一次看见平时散漫自由的亦风如此严肃认真的一面:台上的他丝毫不见前段时间的萎靡颓废,眼神犀利坚定,如出鞘的剑,无坚不摧。不论语言语调,还是神情动作,甚至关灯后放映的幻灯片,一切都配合得恰到好处,完美得让人找不到丝毫破绽。专业场合的李亦风,风度卓越,较平时更是有着致命的吸引力。微侧着头看着台上那个讲解陈述从容自信、面对教授刁钻诘问侃侃而谈的人,看着那个人脸上虽然浅淡却令人安心的笑容,清悠觉得,这个人一定会成为最优秀的脑外科医生,哦不,或许他做什么都会是最优秀的。

      以笙站在讲台旁边不远的地方,看到台下坐在第一排的病理学教授的脸上,从最初看到这个从没有在课堂上出现过的学生上台时略微不满的神情,到后来逐渐浮现出的越听越加明显的赞扬色彩;正好是放幻灯片,全场一片黑暗,只有台上亦风挺拔的身影被屏幕拉得老长,黑白相对的场景中亦风线条优美的双手剪影异常分明,想到实验课上那双执着手术刀淡定从容地完成从解剖到缝合的所有人体手术步骤的手:十指修长,肤色白皙,骨节分明,而且蓄满力道,那是一双所有外科医生都要羡慕的手;以笙心里清晰地回忆起亦风的哥哥亦轩曾经说过的一句话来——亦风,天生就是要学医的。

      两个人的努力得到了很好的回报,答辩非常成功。报告结束时掌声如潮,教授脸上的笑容满意而欣慰,所有同学的目光羡慕而钦佩。

      几天以后,评定结果出来——亦风和以笙以无可挑剔的表现毫无异议地拿到了自那位老教授执教这门课程以来,唯一的一次优秀。

      这件事情,也在医学院乃至整个S大里,从最初的奇迹变成脍炙人口的传说,后来又从传说升级为传奇,最后甚至还演变成了一个不可磨灭的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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