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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CHAPTER 37.1 ...

  •   司徒本家。
      刺啦。
      拉开窗帘,披上校服,这时听到很有分寸的敲门声和胡管家的声音:
      “少爷,早餐准备好了。”
      “知道了。”修长的手指慢慢扣好制服领口。镜中显现出身着白色衬衫、黑色制服,挺拔英俊的少年,有着精英学生般一丝不苟的着装和不苟言笑的表情。
      下楼时就瞧见穿着罕见黑色套装的母亲静静地喝着咖啡等他。一席肃穆的漆黑让司徒御影觉着有些诧异,他走到餐桌前,朝母亲点头致意后坐下。
      御影步放下杯子:“上午最后一节课请个假,我到学校来接你。”
      干什么?司徒御影啜着咖啡,轻蹙眉头,下意识地抬眼,试图从母亲的表情摸清这话的用意。
      莽撞探究的目光遭遇到御影步冰冷的回视:“看来你是不知道今天要去干什么了。”
      在脑海中飞快地拼接着所有信息和线索,终究是母亲的一身黑色素装让他恍然想起来:
      “当然知道,今天是父亲的忌日。”
      波澜不惊的语气背后,是对自己竟会将这个日子忘记的懊恼。但是,父亲……司徒御影默默回忆着有关这个人的片段,无奈它们是那么的遥远而模糊,像是年代久远的黑白默片,无法在他心中激起一丝半毫的斑斓。

      东林学院。音乐教室。
      “啊,春天来了,啦啦啦啦,大地在欢笑,啦啦啦啦,蜜蜂嗡嗡叫,啦啦啦啦,风吹动树梢,啦啦啦啦,啊,春天来了……”学生们投入地捧着写有歌词的乐谱本,女生部和谐柔美,男生部鬼哭狼嚎。此乃高二六班的传统。女生普遍比较自恋,男生则普遍比较自贱。
      “啊,君舞走了,啦啦啦啦,全班在欢笑,啦啦啦啦,卫强嗡嗡叫,啦啦啦啦,小薰不见了,啦啦啦啦……”北冥翔坐在音乐教室最后一排摇头晃脑阴阳怪气,“君舞走了,君舞走了~~~”这一句唱得太大声了,尹洛威回头瞪他一眼。
      司徒御影忍无可忍地放下乐本,目光投向窗外。音乐教室的外面是一株年龄颇大的榕树,他记得家里的庭院里也有这样一株老树。
      对于从小就被母亲严格管教的他而言,郁郁葱葱的庭院也好,高大的参天古树也好,都只是可望不可及的平面画。落雪的日子他没有在庭院里堆过雪人,晴朗的夏夜他也没有爬上屋顶数过星星,他没有踩过雨后的积水,没有用枯叶烤过红薯,没有爬过庭院的树,没有喂过庭院的鸟。如果不是从哥哥口中听说过迥然不同的童年,其实自己也完全不会意识到这些“没有”是多大的遗憾。
      只不过是庭院的四季风景隔着书房的窗户、道场的纸门、家教授课的声音与他平行罢了。井水不犯河水罢了。
      从屋檐下无数次经过庭院的时候,他无数次地这么想。
      也有过短暂的交集,只是结果出乎预料的不愉快。
      那是一次上弓道课,当时他八岁,或者更小吧。弓道课是唯一在户外进行的课程。那天他提着弓箭站在靶场等老师,但是很长时间过去了,老师仍没有来。他等得百无聊赖,搭上箭,瞄准靶心正要开弓,忽然听到远处什么东西“嚓”掉落在地的声音。隔着靶场的院墙传来稚嫩的鸟叫,吱吱吱吱的,微弱得好像指甲挠玻璃。
      他穿过走廊,远远的,瞧见庭院的大树下,一个小小的身影在地上奋力扑腾着。
      哥哥说过庭院里栖息着许多鸟,但他只听过它们的声音,从没这么近距离地接近过活生生的小鸟,不由得稀罕。只那么一丁点大的样子,大概刚出生不久,一身浅黄色的羽毛,不,那种仿佛被雨浇过,稻草般稀稀拉拉的东西算不上羽毛吧,一颗脑袋比花骨朵大不了多少,一张嘴却有大半个头那么大,脖子上还没长毛,粉红粉红的近乎透明。此刻,小家伙正拉长了脖子大张着嘴嚷嚷个不停。他顺着雏鸟仰头的方向望去,在古树枝桠的深处,居然藏着一窝灰色的鸟巢。巢里的小家伙们与掉下来的倒霉蛋一唱一和的,好不热闹。
      它是怎么掉下来的?真是奇怪的生物,明明是鸟却不会飞啊。
      他望着树上此起彼伏“吱吱”待哺的小脑袋们发怔,父亲的声音突然在背后响起:
      “你在干什么?!”
      他一惊转过身去,眼见父亲一脸冷酷地朝这边走来,脸上嫌恶的表情让他惶恐。他只是在看树上的小鸟而已,他不明白是什么让父亲如此生气。
      冷冷地看了一眼掉落在地的小鸟,高大威严的男子探向树上发出动静的方向。
      八岁的他还莫名其妙,手中的弓和箭已被一把夺去:
      “教你弓道不是让你干这个的!射下这些小鸟你觉得很有趣么?!”
      “不是的,我……”他急着要争辩,但是——
      “去面壁!”
      父亲并不给他解释的机会,只是命人将落下的鸟放回窝里就转身离去。
      他满腹委屈的面壁了一晚上。现在想来都觉得不可思议,父亲居然以为他要用那把弓射树上的小鸟!他怎么会那样想?那个身为他父亲的男人怎么能那样想?!
      匪夷所思,就像他被人绑架,父亲却没能来救他一样匪夷所思。
      绑匪的目的是什么他忘了,除了天价的赎金似乎还有人质想要与本家交换。他们显然低估了父亲冷血的程度。司徒宇对他们提出的交易根本无动于衷。不管怎么说司徒家的势力是很庞大的,超乎他们想象的庞大,那段时间那群亡命之徒几乎每天都带着他转移阵地。他听到他们歇斯底里的争吵,彼此动粗,诅咒着内讧着,濒临崩溃。他觉得自己总会在这群男人彻底绝望前找到机会逃脱的。但是天不遂人愿。
      在司徒家布下的天罗地网之下,绑票者中有人死去,有人生死未卜,也有人的家眷被牵连进来而遭遇不测。被逼至绝境的绑匪团伙意见分成了三派,一派认为他们一开始就不该指望司徒宇会接受他们开出的条件,那男人做得太绝,他们根本不可能从他手中救回同伴,现在唯一能对司徒家还以颜色的,就是杀了那个男人的儿子;另一派认为他们与司徒家周旋了这么久,双方都到了极限,现在就等着谁先破功了,他们绝不能在最后关头放弃;第三派认为他们与司徒家力量相差太悬殊,无法要求与司徒宇平等对话,继续对峙下去只会凶多吉少,应先求自保以保存实力,毕竟那男人的儿子还在他们手上,这是他们保命的最后一枚棋子,在逃到国外以前,绝不可丢弃这张保命符。持这一意见者最终占了上风,大家达成一致,带人质潜逃到国外,期望着司徒家的触手不至于漂洋过海到地球的另一面。
      临近偷渡的日子,绑匪们将他看得比以往更密不透风,他无法自己逃脱,只好每天晚上警醒着,等待父亲派人来救自己。
      动身前的某天夜里,他听到其中两个看守者的谈话:
      “老实说,我不想再这么下去了……现在黑白两道都在找我们,也不晓得偷渡会不会顺利……”
      另一人抽了口烟,只是沉默。
      “说真的,司徒宇这个人让我想不通,你说他是不是太他妈冷血了啊!他就一点不担心自己儿子被人撕票?!”
      “他会在乎吗?”另一人冷哼一声,“那个冷酷的男人。”
      “可那好歹是他的亲骨肉……”
      “如果他真的在乎自己的骨肉,就不会一点不忌惮我们的威胁了。就算这个儿子死了,你别忘了他可还有一个儿子,对他来讲继承者有一个就够了。”
      他背着身子躺在那里,每一个字都听得真真切切。
      之前曾有过一些很天真的念头,觉得也许是绑匪们的要价开得太高了,父亲实在无法承受。但是那一夜过后,好像一切都想明白了。这和要价没有关系,父亲原本就不喜欢自己。如果被绑架的是哥哥的话……如果是那个优秀的哥哥的话……
      就这样心灰意冷的他被关在狭小闷热的船舱里,来到了美国。
      那是他人生中最难熬的一段日子。离开了司徒家势力的掌控范围,绑匪们更加肆无忌惮地虐待他。没有人可以哭诉,只能把一切感情和想法都压抑在心里。直到遇见诺维斯并被他所救。但对于那个大大咧咧作风豪迈的恩人,他却仍然无法放开心扉去相信。
      不过诺维斯是个神奇的人,明明老大不小却能和十二岁的他顺利交流没有障碍。当诺维斯问到他的家里人,不知出于一种什么心理,他回答说自己是孤儿。因为他不肯再多说,诺维斯也就没有再多问,只是拍拍他的脑袋:“嗯,这么说来我和你是一挂的。”胡子拉茬的大叔笑着说,“其实这也不错,没牵没挂的,否则我也不可能这么顺利加入锋火。”
      “锋火?”那是他头一次听见这个名词。
      “啊,对了!忘了跟你说了,我是为一个叫锋火的反恐组织工作的。”大叔喝了口啤酒。
      他怀疑地睨着他。
      “不要露出这么不信任的眼神嘛!”诺维斯的大手揉乱他的头发,“我是说真的!锋火可是个超牛的组织啊,你知道吗……”然后叽里呱啦讲了一大堆锋火令人叹为观止的反恐业绩。
      他费力地避开他蹂躏的魔掌:“那是个很隐秘的组织吗?”都没有听说过,看他讲得有板有眼的,也不晓得是不是胡绉出来的。
      “当然了!你有见过举着牌满街跑的反恐小组吗?!”
      “有啊,”他懒洋洋白他一眼,“你不就是么。”锋火锋火的,没见过嘴巴这么不严的家伙,还反恐小组成员呢。真正的反恐精英不会对着个十二岁大的孩子大言不惭地吹嘘自己吧。
      诺维斯打了个嗝:“啊,我还是让你看看证据好了。”说着撩起T恤的短袖,古铜色的臂膀上,纹着一个由青色的火焰和宝剑组成的团,“这是锋火的标志,不管你怎么看,我可是很为这个自豪哦。”
      这么过时。自豪个屁啊。
      后来诺维斯还煞有介事地介绍自己的联络人给他认识,但他还是半信半疑。没办法,虽然联络人的模样看起来很是精英,但这个老不正经的家伙怎么看和人家都不像一路的。
      十三岁生日那天,诺维斯兴冲冲跑来跟他说要收养他。
      “什么?!”他惊到傻眼。
      “哈哈,不用这么高兴!虽然你的脾气是太臭了一点儿,但我觉得我们还是蛮有缘的,而且这段时间也聊得很投机……”
      “为什么?”他打断他。
      “刚刚不是说了吗?好吧,其实我一直都想要个孩子,不过你也知道,我整天在外面跑,哪个女人愿意嫁给我啊!于是我就想了,收养个孩子也不错嘛,但是问题又来了,小孩子得花时间好好照顾,我这样的大老粗可干不来,嘿嘿,不过,要是你就不成问题了,有时候我觉得你小子比我还能干呐,而且平时话也不多,也不会有那么多抱怨,人又机灵……当你老爸,我可以省一百二十个心……”
      望着啰里八嗦说个不休的诺维斯,很突兀的,他想起了远在大洋彼岸的父亲。那是那么多年来的第一次。眼前这个粗神经的家伙,和严肃冷漠的父亲明明是那样的不同。
      如果是这个男人的儿子的话,虽然各方面都没有父亲出色,有时候简直差劲得不行,但,他们会相处得很不错吧。
      隔着一个太平洋,在与父亲毫无瓜葛的国度,没有人知道他的过往,他可以有个新的老爸,开始一段新的生活……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07章 CHAPTER 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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