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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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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旧是独眼,他送来又一声道歉,以及吴竹的布甲。因为敌军占领了城池,吴竹和其他将士的尸体皆被遗落在那座城,兴人绝不会善待他们,一如乾阳人夺城不会善待兴兵的尸体,将敌人的尸体挂在墙头,或者多砍几刀泄愤,再或堆个京观皆为寻常事。
由于战事紧急,吴竹到了地方就被推往前阵,他只来得及把这布甲脱下,告诉独眼把这布甲送回他家,而后……生死只是一瞬间。
林小喜抱着吴蒙书哭,吴蒙书却忍着没落泪,仅有泪珠在眼眶里打转,他抓紧自己的衣摆,咬紧嘴唇,不吭一声。
约莫他心里清楚,以后这个家要靠他来撑,他必须成为一个能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是以不能哭,必须坚强。
林骁代他们接过吴竹的遗物,心情沉重又出奇的平静。对这一天,其实她和他们早已有所预料。
“估摸着很快就会有收复战,你们家怎么办?”独眼哀叹,到底是问了这么一句,他看向年纪尚小的吴蒙书,面上浮现不忍与悲凉之色。
林骁毫不迟疑道:“我去。”
“你?林骁啊,女……”
她打断他的话,平静地说:“我为男兵。”
女子如何当男兵?自是女扮男装。
独眼惊诧地瞪大眼。
“军中除了叔叔你,还有谁知道我是女子?”
约莫无多少人知道,阿爹肯定为她做好了打算。
果然,独眼回答:“除了我,没人知道。大勇提起你的时候,说的都是‘我的娃’,他救你的时候,也只对我兄长说过你是他闺女,我兄长死了,死前只对我说过此事。我可以保证,除我以外不会有第二个人知道。”
他拍着心口很是郑重,仿佛将一颗血肉真心摆在明面上。
“多谢叔叔,还未请教叔叔名姓。”林骁放下半悬的心。
“我姓李,名字比较简陋难听,你叫我李叔就好。”
“嗯,李叔,之后我到军中,还要麻烦你指教一二。骁在此先谢过了。”林骁向他行以躬身抱拳礼。
李叔赶紧把她扶起,说:“这是做什么,你是大勇的女…儿子,我这做叔的肯定照顾你,你放心。”
“多谢李叔。”
属实客气。
李叔面露无奈,拍拍她的肩膀,嘱咐道:“这些日子好好准备,布甲、鞋、厚衣、刀剑都得备着,最好带上刻刀和木简片,要是碰上信使可传家书。”
言罢,李叔又看了眼终究哭作一团的母子俩,长叹一声。
“和他们好好道个别,这次收复战不好打,估计得打上一年半载,新兵且得先操练操练。”
“好。”
送走李叔,林骁将布甲交给林小喜母子,随后拿铲子在阿爹旁边挖坑,一边挖一边在心中对阿爹道:我快上战场了,阿爹,等我立了功,拿着粮饷,我给你烧个木房子过去,再多给你洒点酒,你先在那边好好过,等我当了将军,打好些胜仗,成为平定天下的英雄,就带着阿爹你名留青史。
姑父过去了,你记得帮我带个话,这个家有我呢,不用担心。蒙书读书很认真,以后会更认真,他一定能有出息,将来到峻阳做大官,他文我武,我们姐弟同心协力,没什么坎过不去,姑姑我们也会照顾好。到时候啊,咱林家且算是光宗耀祖了。
想到此处,林骁嘴角微扬笑了笑,然纵着眉,星目隐悲,这笑便难看又古怪。
待坑挖好了,林骁去将林小喜和吴蒙书喊来,本以为会把姑父的布甲埋进去,但最终埋的却是姑父以前耕地用的锄头。
林小喜说:“咱家没多少粮去换布甲,得留下。”
是啊,快没粮了。不光他们家,村里家家户户都开始缺粮,得扎紧裤带紧着过日子,因为仗没打赢拿不着粮饷,又要筹备下一场战事,家家户户逃不掉“战粮税”。
幸运的人家好歹得了团圆,不幸的哭声遍地,来年还得送走一个。
今年的冬天可真冷啊……
迈入新一年的时候,林小喜让林骁杀了一只鸡,说是可以除晦气,再把鸡血洒在门口,相当于拿鸡的命抵给地府,这样地府就不会收林骁的命。听着有些许好笑,林骁并不信这个,她认为命得自己把握,但领了这份情。
他们吃了顿暖和的年夜饭,只是少了欢声笑语。
年刚过,正月初六,李叔就又来到他们家,身后跟着两个青年,三个少年,都是同乡里的适龄男丁,显然他这次是来征兵的。
林骁遂穿着林小喜给她改小的布甲,拿着老铁匠生前经手的最后一把刀“将英”,背着个小包袱和林小喜母子挥手道别。
与忧心忡忡的他们不同,林骁挺期待能在战场上建功立业,因此和这群即将离开家乡的人相比有些格格不入。
尽管在同一乡里生活许多年,林骁和同行的五人却不怎么熟,顶多认识,话没说过几句,自然他们并不知林骁是女子。事实上村里除了已经去世,把林骁既看作徒弟又视为孙女的孤苦老铁匠外,没有外人知道她是女子,不得不说她阿爹既谨慎又有先见之明。
今日的李叔严肃又安静,眉宇间罩着一层阴霾。林骁好奇他的境遇,但不打算多问,人人都有不想说的事,若求到她身上,她能帮则帮,若不言不语,那便是不想被人知晓,她不好管多。于是她仅默默地跟在他身后。
一户户征过去,队伍里的人越来越多,有的哭哭啼啼,有的兴奋向往,倒不显得林骁多么古怪。
人多,必是嘈杂,尤其以后可能是战场上交托背后的同袍,总得互相了解一下。于是那些善谈的开始向身旁的人搭话,颇有几分不怒自威的林骁竟也没被话多者放过。
“哎,兄弟,你是哪一里的?你的刀好好,俺家拿得出手的就一把柴刀,俺娘说俺砍柴砍得好,这刀正合俺用,不过俺以后肯定要换把刀使,没听说哪个将军是用柴刀的。”
闻得“将军”二字,林骁给了他回应:“你想当将军?”
少年愣了下,露出一口大白牙,边说边比划:“是啊,俺从小听将军故事长大的,就想当个威风凛凛的大将军,打好多胜仗,挣好多粮饷,让俺爹娘住上好屋子,再把小花娶过门。”
“小花?”林骁其实不好奇小花是谁,不过没什么话可接罢了。
“那是俺稀罕的姑娘,眼睛可大可水灵,就是小花家比俺家粮多,俺要是不当将军,光种地没那么多粮,粮都得上交哇,现在俺肚子都饿着呢,俺不想让小花跟着俺挨饿,俺得当将军。”少年举起拳头,斗志满满。
林骁不懂何为稀罕,但能感受到少年提及小花时由内生发的欢喜,以及那股为了实现愿想不顾一切的冲劲儿,这让她感同身受,不禁柔和了面容,虽说柔和也没柔和到哪里去。
“我叫林骁,林子的林,骁勇的骁,你呢?”
少年微怔,笑容愈发灿烂,说:“俺叫郑直,郑重的郑,直…直立的直!”
“郑直,正直,好名字。”
“你的名字也好,骁勇啊,好像将军的名字。”郑直面上浮现几许羡慕之意,更多的是真诚。
这话说进人心坎,林骁觉着郑直人不错,生出结交之心。
“你我志同道合,往后可一起勉力。”
言罢,她伸出拳头。
郑直眼睛一亮,应了句“好啊,以后你是俺异父异母的好兄弟”,同样伸出拳头,接着不知怎么做了。
于是林骁主动和他以拳抵拳,阿爹说这叫“拳拳.交诚”,交付赤诚给对方,即是成为朋友,她的第一个朋友。
第一友人郑直甚善言语,从二人击拳为友后,郑直的嘴就没停下来过,从他家的琐事讲到将军故事,还有他都认识谁,和谁打过架,稀罕谁讨厌谁,总之是单方面的无话不谈。
林骁倒是耐心得很,一点不嫌烦,偶尔回应几句,同样讲了些自己的事,不过大多是练武时的心得,关于家中的情况她并不多说,仅说了住在哪一里。
这般聊着,不知不觉间征兵结束,林骁大致数了数,一里二十五户,每户一人,临近这四里一乡征了一百人,其中新兵比老兵要多一倍,可见上次的守城战伤亡何等惨重。
正感慨着,走在最前面的李叔忽然开口:“都静着,听我说。”
嘈杂迅速消失,然脚步未止,已经离乡里有一段距离。
李叔的语气透露着明显的沉重。
“此战咱们虎锋军要从兴人手中夺回边境丢失的城池寻杜。依你们的脚力,从这里到边境至少要半个月,廖封将军给咱们的集结期限是一个月,另派给咱们剿匪差事,假使到期未至或差事没办好会被视作逃兵。逃兵就意味着你的脑袋不保,都听明白了吗?”
“明白……”众人蔫蔫地应,显得林骁和郑直的“明白”十分突出,连老兵们都应得有气无力。
有老兵问:“那匪可是山匪?”
“没错,是山匪。”李叔的语气越来越低沉。
“可是老骨山?”问者吞咽一口口水,话音颤颤。
李叔低叹一声,颔首。
得到肯定,老兵个个面如死灰,好似去了那老骨山必死无疑一般。
气氛陡然压抑,林骁蹙起剑眉,她看了看周围垂头怯怯的新兵和丢了胆子如临大敌的老兵,与旁边满面疑惑的郑直对视一眼,忍不住扬声一语:“何惧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