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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第27章 ...


  •   莫失站在一家麦当劳的门口,谎称自己想吃冰淇淋了。

      他手里两个冰淇淋,第二个半价。
      咬了一小口甜滋滋的。

      陆之恒很快来了,开着他那辆巨大个头的装甲车。

      他从车上下来的时候,夏天的阳光洋洋洒洒地洒在他的头发上,给本来深黑的头发镀上了一层暖暖地金色。
      五官轮廓很深,在澳大利亚海滩晒出的小麦色皮肤,经过榕城的一个冬春,又恢复成了之前的颜色,比普通的亚洲人要浅上那么一号。
      任谁看了都是一个矜贵的少爷。

      少爷在人群中搜寻了一圈,很快就锁定了目标,笑容灿烂地走到了莫失面前。
      莫失有一瞬间的晃眼,他轻轻地递过一节冰淇淋甜筒,“吃吗?”

      陆之恒心情很不错,他低头咬了一大口白色的原味冰淇淋,才接过圆筒。

      人群中,他一眼就看到了莫失。
      即使是随意地站着,也挺拔地像一颗小白杨。

      不知道在想写什么,面色有些凝重冷冽,成功劝退了路过被他的颜值吸引的男男女女。
      明明是清冷校草的长相,但是他却不学这个年纪的男生,不会故意不扣衬衫最上面的那几个扣子,也不会把书包背成单肩斜斜的挂在背上。

      莫失永远是认认真真规规矩矩,双肩包的背带乖巧地搭在两边的肩膀上。
      除了面上的清冷,骨子里又是乖巧中带着点软萌。

      陆之恒移不开眼睛。
      他第一次谈恋爱,怎么就捡到一只这么乖巧可人的Omega。

      想到那天的临时标记,他的耳根泛着淡淡的红色,视线有些不好意思的往下瞟。
      他的视线在莫失新买的鞋上停留了几秒钟,微微歪了一下头。

      莫失心中有些紧张,往后退了半步,却迎上了陆之恒的笑脸——
      “走,带你回家。”

      -

      即使有了心里准别,莫失站在陆之恒的家门口时,还是震惊的。

      面前的小区里全是成栋的独立别墅,一派新中式的极简设计,既不算富丽堂皇,但每一砖一瓦都透露着“我很贵”的信息。
      一看就是把有钱人骨子里的虚荣和清高,照顾得恰到好处。

      三层高的楼,每户外面还有一块草坪。
      或是花园假山,或是喷泉,或是阳光花房。

      莫失呼吸急促了一些,脸上覆上一层薄粉,额头微微有点湿润。
      他有些胆怯,有些畏惧,这是个他从来没去过的世界。

      即使不是什么上流社会的就会,只是个简单“去朋友家写作业”,也让他手足无措起来。
      毕竟,他还从来没有去朋友家写过作业,第一次,就是这样的场合。

      “怎么不进去?”陆之恒把车斜斜地开在门前的车道上,也不准备停好,一边嘟囔着:“这里就是不方便,太小了。”

      莫失眼睛不留痕迹地睁大:太小了?

      陆之恒说:“还不是我妈说就住两年,没必要买太大的房子。不过这是什么地方,就这么大地儿,连个帮你泊车的司机都没有——”

      他把僵硬成一团的莫失往前推推,又说:“害,其实她就是想住的离别的别墅进点,打麻将方便,不想找个邻居大牌都要开车。”

      莫失抿抿嘴唇。
      他在想象找个邻居还要开车是什么样的房子,在脑海里面搜索了一圈之后,一无所获。

      陆之恒两只充满热度的手掌搭在他的肩膀上,把他温柔地往前领,笑着问道:“你是不是见我妈有点紧张?”

      丑媳妇见公婆,紧张。
      漂亮媳妇见婆婆,没想到也这么紧张。

      莫失无措地看了他一眼,眼尾晕出淡淡粉色。
      这一眼,在陆之恒的眼中,多了几分娇嗔的意为。

      他贴在莫失的耳边说:“没事,我妈可喜欢你了。”

      莫失一惊:“你怎么说我的?”

      陆之恒说:“又善良又努力,人品还好——”

      莫失提着耳朵听,没有发现任何关于家庭经济背景的评论之后,放下心来。

      “——我还给她看了好多你的照片。”

      莫失放下的心,又提起来:“什么照片?”

      陆之恒打开门,二人走到玄关。
      陆之恒家的保姆过来递上拖鞋。

      陆之恒随手把手机递给莫失,然后驾轻就熟地蹲下来给他送鞋带。

      陆母正好走出来,笑着说:“莫失吧,长得真好看,我是陆之恒的妈妈。”
      顺便饶有兴趣地看着自己儿子俯首称臣给别人拖鞋,似乎在观赏什么世界探秘栏目。

      “妈妈好——”莫失有些尴尬地往后退,不想让陆之恒帮他松鞋带,没想到一心不能二用,差点闪了舌头,“不是,我是说阿姨好。”

      陆母优雅好看,保养得很好,看着不过才三十多岁,根本想不到有这么大的儿子。
      她温柔地捂着嘴,笑道:“叫我什么都行。”

      似乎是怕莫失太拘束,她很快说:“你们去陆之恒书房写作业吧,我回厨房看看我的蛋糕好了没,回头别烤糊了。”

      莫失看着陆母的背影,觉得这和他想象的那种慈眉善目的优雅母亲一模一样,一点也不想偶像剧里面那些动不动就把支票砸在别人脸上的豪门贵妇。

      陆之恒说:“抬脚——”

      莫失想着心事,按着陆之恒的指挥抬脚,一气呵成。
      他反应过来,红着耳根抗议道:“我自己能脱鞋——”

      陆之恒视线在他的鞋上停留了一会儿,扬起下巴,笑得又憨厚又精明:“我不是想让我妈看看我对你多好,以后就得按这个标准来——”

      保姆笑着递来拖鞋,又把二人换下来的鞋子收了回去。

      莫失没说话,面无表情地跟着陆之恒进了他的书房。
      只有手指紧张地攥着,指关节泛出一圈淡淡的白。

      害羞又不敢承认,追根究底又乖得不行。
      陆之恒觉得喉咙有些痒,有点后悔自己专挑了一个他妈在的时间,要是他妈不在,两人在他房间里还能……

      陆之恒强行切断了自己的想象——
      想什么呢,莫失还不到十八岁。

      -

      在陆之恒家里,一切比他想象的要顺利很多。

      书房很大,里面都是陆之恒的味道。
      陆之恒的妈妈很随和,中途敲门送了水果和自己烤的小蛋糕,就很快地关上门走了。

      莫失心里有点羡慕陆之恒:有这样的尊重他的父母,童年应该很愉快吧。

      有了陆之恒这个数学极其,莫失缺的很多部分都给补上了。虽然被迫地听了一段陆之恒的唠叨,旁敲侧击地想知道莫失这些天都在忙什么。

      问了半天,但是都被莫失严防死守,陆之恒叹了口气,语气有点酸:“那你自己出门要注意安全,我也不是担心你别的,你生物竞赛缺了这么多课,还想好好搞竞赛吗?”

      莫失别说的有点心虚。
      不过,生物竞赛好在需要背诵的部分多,所以缺两节课也能补上。

      陆之恒又问:“你考什么学校?”

      突如其来的问题,让莫失“嗯?”了一声。

      陆之恒重复:“你考什么大学?”

      莫失小心翼翼道:“清大?”
      他的声音不大,多少觉得自己有点痴心妄想。

      陆之恒揉揉他额前的软发:“嗯,你能考上的,那我也和你考清大。”

      莫失心里多了一只快乐的小鸟正从巢穴里面探出一只脑袋,唧唧喳喳的叫。
      他问:“陆之恒,你想和我上同一所大学?”

      陆之恒皱眉,有些困惑:“不然呢?我们肯定会一直在一起的。”

      莫失被这句“一直在一起”弄得有点懵,犯傻道:“你喜欢我吗?”

      陆之恒怔忡了一瞬,整个人弹跳起来:“我不喜欢你,我们现在是在干什么?”

      莫失也是一愣,喃喃道:“你有没有说过?”

      陆之恒抓抓头发:他没有说过吗?
      原地走了两步,他拉过莫失的椅子,把人固定在身前,说:“那你觉得我带你来见我妈是来干什么的?”

      莫失舔舔嘴唇,慌张解释道:“我、我只是不确定。”

      陆之恒不知道是该好气还是好笑,满肚子有股无名火,最后在莫失的嘴唇上啄了一下,声音沙哑:“我都临时标记你了,你说呢?”

      莫失心里小鸟快乐地盘旋一周,又重新回了巢穴,用翅膀盖着身子,从未有过的踏实——
      原来不是因为他单方面的要求,而是陆之恒也喜欢他。
      陆之恒对他太好。这个答案一点不让他觉得诧异,只是他心里一直不敢放任自己去这么想。

      但陆之恒整个人原地有些暴躁——
      他表现的还不够好吗?
      这小孩怎么会觉得他不够喜欢他?

      陆之恒心里检讨自己,最后把人圈过来吻住,在耳边低语:“等你生日过了,我们就正式在一起,在去同一所大学。”

      莫失埋在他的颈窝,声音格外柔软:“好。”

      偏偏这时,保姆在门口敲门——
      “少爷,夫人说陆总的电话来了,叫您去一下她的房间——”

      陆之恒的脸色变了又变。
      最后也不知道是嫌弃还是愤怒站了上风。

      莫失能看出来,他并不想接这个电话。

      保姆又说:“陆总好像知道您带同学回来了,说要是忙,就等晚上再给他回个电话。”

      陆之恒面色又冷了一圈。
      脸上的介于少年和成熟男性之间的线条绷得更加明显了一些。

      他亲亲莫失的头发,说:“你先把这两道题写了,我马上回来。”

      莫失捏捏他的手,“嗯,快去吧。”

      -

      书房里面只剩莫失一个人。

      陆之恒家里很大,很快就听不到他的脚步声了。

      莫失开始心不在焉地写题。

      他的心口砰砰地跳着,没有什么比亲口听到自己喜欢的人说喜欢你,更让人心怀雀跃。

      他之前十七年的人生里,就像是榕城潮湿阴郁的天气,几乎没有什么阳光。
      没有朋友,也没有无条件爱他的人。

      但是,陆之恒突然出现了。
      他的世界突然就什么都有了。
      洒满了阳光,还能闻到海洋的味道。

      草稿纸上画满了无意义的图案,直到没了墨水。
      莫失在桌上找了一圈,什么都没有找到。

      于是他拉开了手边的第一个抽屉。

      里面有一瓶墨水,还有一张木质相框的照片。

      是陆之恒和一个比他稍微小点的男孩儿。
      两人站在篮球场下,笑得阳光灿烂。

      男孩儿看个头也应该是个Alpha,但是从各方面都比陆之恒看着小一圈。
      陆之恒看着也比现在小了不少,大概是一两年前的照片吧。

      男孩儿长得很好看,唇红齿白的,一看就娇贵长大的少爷。

      他的鼻尖有一颗痣。
      皮肤太白了,导致这颗痣看着尤为明显。

      莫失盯着那颗痣看了一会儿。
      隐隐能看到,照片背后又凌厉到在戳出凸痕的笔迹。

      莫失对着光看了一会儿——
      是陆之恒的笔迹。

      上面写着:
      【My treas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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