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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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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霜的一生可以分成两个部分,上部分是遇见阮纾纭之前,下部分是遇见阮纾纭之后,是阮纾纭,让他充满苦味的生活突然有了甜味,也有了酸味。
遇见阮纾纭,是在凌霜的十六岁,正是似懂非懂的年纪。
十六岁那年,凌霜离开了那个生他养他的贫瘠小山村,去了市区的一个高中读书,这是他第一次独自一人出远门。
在出发的前一天晚上,凌霜将要带去学校住宿的东西都装进一个蛇皮袋里,也就一床被子,一个枕头,和两身换洗的衣服。东西都收拾好了后,他又不放心地检查了一遍家里的东西,看看缸里的米面有没有装满,爸爸的衣服有没有缝补好,最后再叮嘱奶奶,以后他不在的时候帮忙照顾他那残疾了的爹,也照顾好自己,家里的重活能放的先放着,等他放假回家干。
奶奶连连点头,说自己还不算太老,让凌霜放心,家里这些事她都做得来,叫他明天去学校了好好念书,以后有出息了,家里就都靠他了。
说完,奶奶又从枕头里拿出一个缝上了松紧带的布袋子,里面装了有几百块钱,她把这个装了钱的布袋子交给凌霜,告诉他,“你把这个钱袋贴着肉穿在身上,用衣服挡住,要拿钱的时候就偷偷拿,别让人看见了,外面的人心眼多,你多防备点,小心不要遇上骗子和小偷。阿水,你第一次出远门,要记住奶奶的话,天上不会掉馅饼,送上门的好事轮不到我们家的,遇上刚认识就莫名其妙对你好的人,你一定要想,为什么人家要对你好,肯定是有目的的,你只要这样想了,就不会被骗了。”
“嗯,奶奶不用担心,我肯定不会被骗的。”
凌霜数了数钱袋里面的钱,两张一百的,一张五十的,三张二十的,七张十块的,还有好多一块的纸币,有些纸币还是好久以前的那种,皱巴巴的,但是很平整。这些钱加起来有四百多块,不知道能用多久,凌霜看着这些钱,心里很不好受,这四百多块,是他和奶奶去县里卖菜一块几毛慢慢攒下来的,平时都舍不得用,现在奶奶全都给了他,他在心中暗自发誓,一定要好好读书,以后出人头地,让家里人过上好日子。
第二天一大早,才五点多,天才蒙蒙亮,凌霜就起床了。
他先是去煮饭,趁着灶上煮饭的功夫急匆匆跑去挑水把水缸灌满,忙到天亮,饭菜做好了,他自己都来不及吃,立马打了水过去床边给爸爸洗漱,然后又用碗装好饭菜送到床前喂爸爸吃饭,喂完爸爸吃饭。看时间还来得及,凌霜顺便把屋里的几筐花生晒了,做完这些事情,他才草草的吃了几口饭,扛着装了行李的蛇皮袋往山下的公路跑去。
可雨下的突然,先是一滴两滴打在他脸上,没一会儿就倾泻而下盖在他身上似的。
凌霜想起家里刚晒出去的花生,没有任何犹豫,掉头跑回家去帮忙收花生。他手脚勤快,加上奶奶的帮忙,很快就将花生收回了屋里,收完花生,他真的得赶紧去学校了。
他一只手撑着一把薄薄的劣质格子雨伞,另一只手抱着装了行李的蛇皮袋,急匆匆去赶公交车。身后从屋里传来不清晰的哭嚷声,他知道一定又是爸爸在对奶奶发脾气,他心中感到愤怒,却又不得已忍受这种悲哀的生活。
穷人的生活就是这样,吃不完的苦,自己忍受不了了,就发泄到亲近的人身上。
他明白这个道理,知道这个家谁都不容易,可是这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呢?
等到坐上去学校的公交,他浑身都湿透了,衣服,裤子,还有鞋,都湿哒哒的,浸透了水,让他担心的是袋子里的被子该怎么办。
凌霜坐在往前行驶的车厢里,任体温烘干身上的衣物。或许旁人会觉得此刻的他很狼狈,但是他自己却完全没有这种意识,反而为自己即将到一个新地方感到很高兴,他看着外面呼啸而过的风景,对未知的未来,他充满了希望。
去学校的路上,他想了很多很多,学校会是什么样,同学是什么样,这里的生活又是什么样,但是没想到,以他的出生环境和过往经历,他所想的东西完完全全都是错的。所以当他踏进教室,看到衣着光鲜皮肤白皙娇嫩的同龄人坐在教室欢声笑语,谈论着他从未听过也听不懂的网络流行语的时候,他感到恐慌与自卑。
凌霜觉得自己好像一个意外闯进城市的野人,城市的文明人类好奇的打量着他这个落单的野人,他不知所措地站在教室门口,以一副很拧巴的姿势小心地观察着这个教室的情况。老师并不在教室,但是大家都整整齐齐坐在座位上,而他却找不到一个空座位,也不知道该找谁说明情况。
意外的是,一个友善的女生主动问起了他,“你是这个班的吗?桌子要自己去另外一个教室搬过来哦。”
凌霜循着声音对上她的眼睛,脸微不可察地红了起来,必须承认的是,他没有见过世面。在他那个山村里,女孩日日都要经受风吹日晒,皮肤黑黝黝的,身上也总是带着刚从土地里沾上的泥点子,可面前这个女生,白皙的皮肤,红润的脸庞,还有一双水盈盈的杏眼,干净又美好,他不由得多看了两秒,紧接着又害羞得微微低下了头,很不好意思地去问这个女生,“嗯,你能告诉我去哪个教室搬桌子吗?”
坐在教室里的很多人都注意到了他这副别扭的姿态,很快一些人就组成小团体嗡嗡嗡的展开了讨论,有些人甚至还发出了嗤笑声。
凌霜自知人群里的嘲笑声是因为他这副窘态,他不敢表现自己的怒气,只能咬着牙默默忍受下来。
从前在村里,大家都穷得差不多,就算有差距,也不会太大,而现在,哪怕这些人不主动过来轻蔑他羞辱他,他都觉得自己忽然低人一等了,头也抬不起来了。他第一次这样深深地感到自卑,恨不得赶紧消失在这个世界。
幸运的是,刚才那个好心的女生将他从这种困境中解救出来。
她主动站出来,发出了凌霜听过的最动人悦耳的声音,“走吧,我带你去搬桌子。”
面前这个热于助人的女生,就好像慈悲的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一样帮助他摆脱了眼前的困境,带着他离开了这个教室的门口,去了摆放闲置桌子的教室。
和她一起走在路上,凌霜觉得手不是手脚不是脚的,连路都不知道该怎样走了,他又激动又自卑,有些大男子主义的他觉得自己该主动问好,并且要表示感激,可是话到嘴边却说不出口,他的心跳得很快,盖过了他脑子的想法。
还是女生主动向他自我介绍,“我叫阮纾纭,纾解纷纭的意思,我这个名字好听吧,你呢,你叫什么?”
阮纾纭!他在心中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心想这个名字真好听,接着也介绍了自己的名字,“我叫凌霜,因为我是霜降的时候出生的。”
他有些紧张,普通话也不是很熟练,还带着一点山里的口音。
阮纾纭看出他的窘迫,并没有说什么,但是凌霜觉得自己这幅样子太傻了,想找回点面子,又补充了几句,这次语速放慢了下来,说出的话也更清晰了,“我还有一个小名叫阿水,因为我算命的说我五行缺水,所以家里人都叫我阿水。”
凌霜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扭捏的姿态与面前这个大方自信的女孩形成鲜明对比。
他是来自山村的孩子,在他们村,女孩子很少会像阮纾纭这样轻声细语地说话,又娇气又富贵,而且她笑着问他她的名字好不好听的时候,真的很可爱,可爱这个词,他也是第一次拿来形容女孩子。
不过,他怎么连自己的小名都说出去了。
阮纾纭听到凌霜这个名字,觉得有些耳熟,想了一会儿,她终于记起来是在哪里听说过,眼神泛着光亮好奇地问凌霜:“你就是那个中考全市第一名,被学校花钱买进来的凌霜吗?”
说到最让凌霜引以为傲的地方,他立马变得意气风发起来,刚才的自卑与窘迫瞬间远离了他。
凌霜点了点头,“嗯。”
“哇,是大神诶!”
阮纾纭说这话的时候,眼睛带着几分欣赏看向凌霜,他们的距离很近,因此她也能看到他耳边还未褪下的羞红。眼前这个男生清俊瘦削,黝黑的手臂上是因长年劳动形成的薄薄的肌肉,身上的衣物算是干净,却泛白发旧,让人一眼就能看出他家庭条件不好。
虽说阮纾纭是开玩笑的语气,但她的话给凌霜添了几分自信,凌霜的脸上终于露出了微笑。
阮纾纭不知道,眼前这个人付出了多少努力,才能够站到她的面前。
刚才他走进教室,尴尬地停在门口的时候,她一眼就看出他的窘迫。
出手帮他,于她而言,不过是举手之劳,可凌霜却记了一辈子,他们开始的这一幕,他永远也忘不掉。
阮纾纭看他手里一直拎着个蛇皮袋,知道里面大概装的是他带来学校的行李,路过办公室的时候,她好心的告诉他,“你先把手上的东西放在办公室吧,等中午下课了再拿去宿舍。”
凌霜点了点头,跟着阮纾纭往办公室走,他看着她大方自然的敲门跟老师们打招呼,莫名觉得安心。
东西放在办公室后,他的双手也腾了出来,本来他想自己把桌子凳子一起搬去教室的,可是阮纾纭主动替他搬走了凳子,他只好抱着桌子像个小跟班一样跟在她的身后往教室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