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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   成为(克莱伊斯)已经过去一周了,虽然我把前世的记忆带来了,可是,好像并没有这个身体原主人过去的记忆。

      现在的克莱伊斯是十三岁,而十五岁拥有魔法的孩子就要去魔法学院上学,会使用魔法的人对于国家来说是十分宝贵的人才,无论将来万一发生战争,还是加入军队,当贵族和王族的贴身执事,成为佣兵,甚至建筑工程都有用到会使用魔法的人。

      但是会治愈系魔法的人是极少一部分人,因为除了可以治愈外伤,还可以治疗骨折,甚至只要身体没有比较严重的缺损,剩下一口气也可以救回来。但是需要非常多的魔力才行。
      什么?你说我这样是不是成为了超厉害的牧师?认真的吗?你是不是还没睡醒?我刚刚觉醒了魔法,怎么可能有那么庞大的魔力去救濒死之人啊! 你是笨…… 咳哼…失礼了。
      目前而言,我其实有偷偷试过。诶?我怎么试的?忍着痛用匕首划在手指上,再使用魔法治愈自己呀,是不是很勇敢很厉害?尽管夸奖我也没有关系哦!

      好吧,其实下手的时候犹豫了好长一段时间,仿佛过了一个世纪。至少结果而言,治疗皮外伤没有问题,骨折之类的内伤应该会很麻烦,而且我也没有试过能不能治疗那种严重的伤。你在想什么?这种事我怎么可能拿自己当小白鼠去试验!

      关于觉醒魔法的事我也告诉了爸爸和妈妈,他们两人甚至开心到哭,也是啦,自己的女儿突然受到神明的眷顾一样,要成为很了不起的人了。
      可是爸爸妈妈你们知不知道,两年后我去魔法学院会被同学欺负的,来自乡下的区区平民去本应只属于贵族地方的学院去上学。就像很完美的蛋糕突然多了番茄酱,肯定会有很多人看不顺眼。

      根据剧情,两年后入学我会遇到那个公爵家的恶役千金(艾丽莎·路鲁维亚),以及非常完美的攻略对象们,国家第一王子、大商人的儿子、学生会会长,啊啊~两年后的幸福生活吗。
      不过我依然期待着,与那个人的……邂逅?应该这么说吗?好像不太对,总的来说,我要在这两年间努力练习魔法,对着自己……还是尽量选择一些受伤的动物,不,还是昆虫最合适,弄伤了再治疗,也不会变得血腥。风魔法我当然没有忘,就拿大树练习吧,真是完美的计划。
      [那么,你可要等着我哦]
      我低声的自言自语,嘴角不禁上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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