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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

  •   主办方给的票是内场票,得从另外一个入口进场。
      现场不止是国人来看Trevor的演唱会,还有很多操着不同语言的外国人跟他们一样,也是来看演唱会的。

      秦昭昭不太适应人多的地方,紧紧跟在路珩之的身后,但是路珩之被她刚刚捉弄,给搞怕了,跟她隔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Excuse me?”一个金发的外国人拦住了秦昭昭,拿着手里的票对她挥了挥。

      秦昭昭努力屏蔽周围的噪音,以为他是想问座位在哪里,但是仔细一听好像不是,而且他的语速又急又快,还带了口音,一时间也听不出来他到底想问什么,只能用一般般的外语,告诉他可以去问志愿者。

      走在前面的路珩之回过头,发现秦昭昭不见了,拧起眉头,脸色沉了下去,逆着人流折返回去找她。

      看到秦昭昭被人缠住,路珩之紧抿着唇,步伐加快,走到秦昭昭的身边,以保护者的姿态将秦昭昭拉到身后,抬眼看向金发男,“What’s the matter?”

      秦昭昭低头看向他握住自己手腕的地方,他的力度不大,却像是害怕她又走丢了一样,圈住她的手腕,往他的身后拉了一下。

      金发男见有人横插一脚,讪笑了两声,打消了跟秦昭昭搭讪的念头,换了个问题。

      路珩之的外语流利,不仅告诉他路要怎么走,还“顺便”告诉他,场内有志愿者,他找不到路可以去问志愿者。

      比起秦昭昭的口语,他说外语的时候,流利得像是他的母语。秦昭昭看着路珩之应对自如的样子,心里泛起一点奇怪的情感。
      觉得他很厉害,有点羡慕,又有点自卑,想到自己即便每周都要开国际会议,却一直依赖翻译的样子,又感到羞愧。

      百感交集的秦昭昭望着路珩之,在他送走金发男回头看她的时候,与他对视。

      路珩之原本想跟她道歉,自己走太快把她落下了,但是对上秦昭昭闪烁的眼神,又怕会让她误会,松开拉着她手腕的手,却没想到她一开口就是对他的夸赞。

      “路珩之,你好厉害。”秦昭昭向来不会吝啬对别人的夸奖。
      他能做到她做不到的事情,就是厉害。

      她的眼神清澈,装满了对他的崇拜。
      路珩之咳嗽了一声,从黑发间露出的耳朵尖微红。

      “这算什么。”他转过身,放慢脚步,引着秦昭昭去他们的座位。
      他的家境不好,学校到快上初中才开始学习外语,所以他上一辈子的外语很差,被黑子拿出来嘲讽,即便后来他努力学习口语,会说四国语言,也抵不过出道初期一个口语群嘲的视频剪辑,就连他的粉丝,也从来不会夸赞他的外语水平。

      路珩之感觉到秦昭昭从刚刚开始就一直用灼热的视线望着自己,即便落座之后,她也还在看他。

      “看我做什么?”路珩之想让她安分一点。

      秦昭昭眯起眼睛,像是在做研究般,盯着路珩之。
      小说里,对于路珩之过去的描写只是一笔带过,并没有仔细说明他拥有什么样的技能,但是每次一出场,都能引起评论区姐妹的讨论,觉得路珩之的能力太强了,男主会不会打不过这样的反派。
      但不知道是说男主运气好,还是路珩之太倒霉,每次都差一点点就成功了,却都败在了不起眼的小细节。

      就像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而路珩之的“东风”,他等了一辈子都没来。

      “你的外语怎么这么好?”秦昭昭半个身子都转向了他,双手撑在椅子上,眼巴巴地望着他。

      “我之前在国外当练习生。”路珩之当然不会说,是他前世专门请了口语老师教的。

      秦昭昭小声嘀咕,“你去K国,K国又不说英语。”

      这时,场内的灯光突然暗了下来,秦昭昭吓了一跳,下意识拉住路珩之的衣袖,四周张望,“怎么了?”
      她在国外的时候也遇到过一次袭击,差点就没命了,就是先从停电开始的。

      路珩之以前跟团队一起开过演唱会,自然知道这是演唱会要开始了,安抚地在她手背上拍了拍,“没事。”

      舞台的灯光亮起,秦昭昭悬着的心才慢慢放了下来。

      路珩之见她这个反应,问:“你是第一次来看演唱会?”

      秦昭昭松开拉住他袖子的手,发现被她攥出了折痕,不好意思地试图帮他展平。
      “对啊。其实我不追星的。”就只是嗑颜而已。

      路珩之听到她说不追星,挑了挑眉。
      既然这样,她来一票难求的Trevor演唱会,只是为了他?

      秦昭昭继续说:“朋友送了我两张票,我就想来体验一下演唱会的氛围。听乔哥说你喜欢Trevor,就问问你。
      “所以门票钱你就不用给我转啦。反正都是送的嘛,不看白不看。”

      路珩之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但音乐声已经起来了,他便没有深想,抬头看向舞台。

      秦昭昭松了一口气,她想,终于知道为什么纪修会用钱绑住夏悠然了,因为她什么都没有,唯一的优势就是有钱。
      这样的话,路珩之就算欠她了,以后有求于他,应该也好开口了吧?

      能够亲身去听一场演唱会,跟所有喜欢这位歌手的粉丝一起,这种体验,是很难用言语去表达的。
      强烈刺眼的灯光熄灭,台下的手灯像一颗颗闪耀的星星,无数灯光集中照耀在台上的那人身上,白色的衬衫,黑色的钢琴,娓娓道来的歌声。

      歌手的舞台魅力扑面而来,即便秦昭昭以前没有听过这位歌手的歌,也被现场的气氛和万人合唱所感染,心潮澎湃,望着台上夺目的歌手。
      他走到舞台的哪一边,哪边就会响起歌迷们的欢呼声,整齐的合唱让人热泪盈眶。

      秦昭昭转头看向身旁的人,灯光映在他的眼睛里,像是缀满了星辰。
      他的表情不用过多猜测也能知道,他在怀念这个舞台。秦昭昭想起,在小说里,路珩之有多喜欢这个舞台。
      这是他一直以来的梦想。

      最后这首是一首浪漫的情歌,诉说着歌者和他爱人的相处细节,像是对爱人的告白。

      大屏幕的影像从台上歌手变成了台下的观众。

      摄影机从前排观众缓缓扫过,定在一对相互拥吻的情侣前,全场的尖叫声几乎要冲出天际。
      而在他们的身后,路珩之看到了自己,也看到了转头望着他的秦昭昭。

      路珩之回头看向她,以为她要和自己说什么,又怕听不清楚,就朝她的方向靠近了一些,“怎么了?”

      秦昭昭用手挡住自己的唇,靠近他的耳边,说:“路珩之,我向你保证,有一天,你也会站在这个舞台上,为你的梦想发光闪耀。”

      她的声音清甜,一字一句地承诺,无比清晰,所有的音乐声和歌声都成为衬托她的背景音。

      路珩之怔了怔,经历过上一世,他已经清楚认识到,自己其实很渺小,他再努力,再优秀,也敌不过别人的运气加成,他只是一个什么也没有的小人物,所以重生以来,他小心翼翼,一步都不敢踏错,和所有人都保持距离,告诉自己要清醒。
      他们对他的喜欢,只不过是他表现出来的人设,不会有人喜欢真实的他,就像前世,那些喜欢只会成为伤害他的利剑。

      他尚且不能保证自己这一辈子能不能成功出道,秦昭昭却这样肯定地向他保证。
      一次又一次。

      演唱会结束了。

      秦昭昭觉得酣畅淋漓,心跳久久不能平复。
      周围散场的歌迷还在回味着最后那首小情歌,甚至把小情歌唱出了合唱曲的气势,高高兴兴地往车站方向走去。

      路珩之走在她的身边,听她说起她现在已经彻底成为Trevor的歌迷了,停下脚步,站在路灯下,看向往前一蹦一跳,踩着不同色块瓷砖的秦昭昭。

      秦昭昭没听到他的脚步声,转过身,望向路珩之。

      路灯下,路珩之早早取下了口罩,鸭舌帽遮挡住了眼睛的光,光只照到了他的下巴,玫瑰般的唇色衬得他的皮肤白皙。

      “秦昭昭,你为什么这么有信心,我能成功?”路珩之问她。

      秦昭昭收敛起笑容,认真地看着路珩之,她往前走了两步,看清路珩之的眼神。
      他的眼神有怀疑,有迷茫和不确定。

      原来,在他还没有成名,还没有长成那个运筹帷幄的反派时,路珩之也经历过不自信、迷茫的时期,在他进入选秀节目后,经历和前世一样,无论如何努力,都无法出头的打压,他才终于坚定了复仇的路。

      “因为我喜欢你。”秦昭昭轻轻松松就说出了这句话,眼睛弯得像月牙,笑容比所有光芒都要炫目。

      路珩之呼吸停滞,心脏却不受控制地狂跳起来,他张了张唇,话到嘴边又无法说出口。

      “我喜欢站在灯光下的你。”秦昭昭伸出手,踮起脚尖,在他头上一抓,然后展开自己的掌心,路灯的灯光照在她的掌心上,“你就是光芒本身,而我不想看到光芒黯淡。”

      “我原本只是一个普通人,应该按部就班地工作,找个同样普通的人结婚生子,然后碌碌无为,平庸地过完这一生。突然有一天,我被上天给予的巨大幸运砸中,我可以不用工作,在家里躺一辈子。
      “这样的人生,好像没有什么意义。我感觉我变成了一个废物。不是说好了,‘天生我材必有用’吗?怎么轮到我这,就不管用了呢?”

      路珩之垂眸望着眼前的女孩,这是他第一次见到秦昭昭露出这样落寞的神情,就像他前世车祸毁了容,被亲生父母当作垃圾一般厌弃,连自己都开始厌弃了自己。

      他抬起手,想要安慰她,却只是攥紧了掌心。

      秦昭昭仰起头,眼睛微红,她说:“那天,我看到你站在练习室里,看向镜头,我就明白了,有人就是为了成为巨星而生的。
      “那么我,是为了实现你的梦想而来。”

      不然为什么偏偏让穿书的我遇到了重生后的你?

      路珩之因为她的话而动容,手指不自觉地蜷缩起来。
      她的话如同指明方向的灯塔,他一直追寻的问题答案,终于有了得以窥见的踪迹。

      他凝视着秦昭昭,那个决定呼之欲出。

      就在气氛即将升温之际,远远的传来了跑车轰鸣的声音,划破了凝滞的空气。
      红色跑车从他们两人身边经过,突然在前头一停,然后倒着车子回来,停在了秦昭昭的身旁。

      红色跑车里坐了个二十出头的大高个,正是昨晚才见过的纪修发小。
      他对着秦昭昭挥挥手,“昭昭姐,晚上好!差点就开过了,我听你管家说你出门看演唱会了,正好路过这边,回山海公馆吗?我载你一程。”

      秦昭昭攥着拳头,咬牙切齿地跟他打招呼。
      今晚的气氛这么好,她甚至感觉自己有望能刷出好感新成就,偏偏杀出来个程咬金,打破了这种微妙的气氛。

      “这是你男朋友?”发小不着痕迹地打量着路珩之,发现自己无论是身高还是样貌都比不过眼前的人,暗暗地撇了撇嘴。

      路珩之咳嗽了一声,像是被呛到了。

      秦昭昭连忙摆手,“不、不是。”
      她记得很清楚,路珩之对于朋友的分界线很敏感,她可不想惹他不高兴。

      发小摸了摸下巴,灵机一动,询问:“是你家公司的艺人吧?听纪修说,他之前在你的公司当练习生。昭昭姐年少有为啊,年纪轻轻就当上星迢娱乐的总……”

      “咳咳咳!”秦昭昭疯狂咳嗽,还对发小挤眉弄眼,打断了发小的话。

      路珩之看向秦昭昭的视线越发奇怪。

      秦昭昭:马甲要掉了,怎么办?急!在线等!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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