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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骄傲的孔雀(7)番外 情书1 ...

  •   情书。一封给三十岁的李昭华,永不寄出。

      我最最亲爱的李昭华。

      十六岁那年的一个夏天,宋清彦第一次见到李昭华,在一个小小的酒吧。

      那是一个下午,阳光不错。作为乖宝宝,宋清彦决定听舅舅唱一会儿就走。

      很多人以为,他喜欢和性情温和的人一起玩,事实上,他更喜欢是像舅舅这样的摇滚少年。舅舅当时十九岁,刚上大一,在这个酒吧驻唱。

      他就是比较喜欢那些看起来很自由,无所顾忌的人或事,因为他就是那种十分谨慎的人。说得好听是谨慎,说得难听,就是不够果断。

      总是理智地分析决断。每下一个决定,都会考虑很久,一旦下了,绝不更改。

      固执到可怕,又顽固到讨厌。

      他羡慕那种张狂,欣赏那种自由的艺术,他幼时看过飞蛾扑火,那般的惨烈,这是他心中一直向往却无法到达的境界。

      什么人会这样的书生意气,又什么人会有这样的不羁疯狂,什么人可以来去自由像风一样。

      直到他遇见李昭华。

      无论多少年后,他都还记得她微扬起的颈,紧紧抿着的嘴,一个人坐在架子鼓面前,百无聊赖,好像什么事情都不能让她关心,任何事情。

      她的手很是修长,挑着鼓槌,像是在转笔,一圈一圈,又是一圈,打乱着他心的节奏。

      如果这只是吸引了他的注意,而她接下来的表演则彻底震撼了他的心灵。他不知道她算是打得好还是不好,只是觉得怎么会有人这般投入,眉头轻轻地皱着,仿佛和架子鼓同生。

      什么时候停止的,他也不知道,只知道掌声不停,舅舅在上面说着感谢的话,然后又是一段新的歌。

      而李昭华从头到尾没有因为外界的赞美笑过一下,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百无聊赖着,而一旦开始表演又极其地认真,

      原来,这就是飞蛾扑火啊。

      他想,如果现在酒吧着火了,李昭华也不会起来的,他敢确定。他就是知道。他已经彻头彻尾地了解她了,就从第一面开始。

      有人爱上是因为好奇,而他不同,他的爱上,只是因为了解,他就是懂李昭华。

      也许,他们前世是知己或是夫妻,否则,他对她为何有这么强烈的熟悉感?

      从那一天开始,每一周周末,宋清彦都会来酒吧看她表演。从舅舅那里,他知道了李昭华更多的事情,在哪个学校,成绩如何,来这酒吧的原因。

      舅舅比宋清彦早一点发现他的不对劲,有一天突然开口道,“你不会暗恋李昭华吧?”

      “啊?”暗恋。这就是暗恋吗?

      “小彦。别人不知道你,舅舅还不知道你么。嘿嘿。你对别人的事,从来不会问超过三句喔。虽然你竭力掩饰,而你问李昭华的事情,或明或暗,至少有百来句了吧,还不止……”

      宋清彦以为自己隐瞒着算好,这么明显么,他很谨慎的,“舅舅……”他脸红了。

      “天啊,姐姐还担心你呢,还以为你不喜欢女生呢。喜欢就好啦。喜欢就去追啊。不过李昭华有点麻烦。”

      “怎么麻烦?”他情不自禁地问。

      “她跟我们都不太熟。平时吧,聚餐也不来,我也不知道她喜欢什么样的男生。你要了解她,要靠你自己咯。”

      那就是不喜无聊的社交,爱和自己玩,或者说能和她一起玩的人比较少,他看得出来。

      “不过,真的很优秀喔。阿彦眼光很好,舅舅就很俗拉,喜欢的都是那些娇滴滴的女孩子,而且越笨越好,可以骗上床!嘿嘿。”

      “也不能这样说。”他替舅舅说话。

      “哈哈。你少装了,你就是觉得李昭华很特别对不对!可,特别的女生会比较骄傲,你要做好心理准备。”

      骄傲,嗯……他没有告诉舅舅,其实他已经跟在李昭华身后好几次,就当是回家同一条路。而每一次,她都没有回过头。

      李昭华对过去的风景一点也不留恋,只顾自向前走。

      唯一的一次回头,也不是因为他,是因为一只在路边被人遗弃的小奶猫。李昭华路过,先是不管不顾,没多久,又抱着牛奶过来,放在小奶猫面前。

      不过,她的善心到此为止,并没有善心大发,带着猫咪回家。还是他想,毕竟是她救过的,也许有一天她会想起来,他就带猫回家了。

      这只是一个小插曲。很多时候,他就默默地跟在后面,直到有一天被她发现,她停下脚步,还是没有回头,反而撒腿就跑,速度快得惊人。他愣了愣,才意识到这样下去是不行的。

      宋清彦,你不能喜欢人,就跟踪人家啊。

      可是没人告诉他,应该怎么做,才能增加和她在一起的时间。

      每一次演奏完,他好不容易酝酿的勇气就消失地无影无踪,眼睁睁地看她离开。

      他是如此地害羞,在第一次喜欢的人面前。他需要一点时间,心想,至少先让她认识他吧。

      他想了想,那就从同校开始。他换到她就读的学校,因为她的班级人数实在太多,他不得不排到了B班。后来,他一直后悔,当时就应该据理力争,告诉母亲,必须到她的A班去。

      再近一点,近一点。李昭华才会看到他。

      因为十六岁的李昭华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完全完全看不到其他人。这是他后来才知道的事情。她着迷于她喜欢的东西,从来不把同校的男生放在眼里。

      更令人无奈的是,后来,连她班级的女生都知道他了,李昭华居然还是不知道。他本不爱出风头,为了她,参加运动会,上台演讲,文艺演出,只有她能看到的,他全部出列。

      直到婚后,宋清彦想想当年,还是觉得遗憾和无奈,高二那年,那么努力展现自己的我,而李昭华,你真的真的没看到吗?

      他多想在高二那年就认识她,让她关注到自己,甚至有可能的话,喜欢他。只要她一主动,他立马说yes。

      没想到李昭华一脸迷惘地告诉他,她那时研究哲学,崇拜的对象是德国哲学家康德,沉迷于死生大事,对男女之事的确一点也不感兴趣。

      但还是有交集的,比如运动会上。有一天,他见她站在小摊前买水,也走上前,可买完她就走了。

      还比如文艺演出,他以为她会有才艺表演,后来才得知李昭华没有参与,他却已经报名参加,想退出已经不可能了。可,他又不会唱歌!于是不得不表演诗歌朗诵……

      轮到他的时候,他想李昭华在台下,那他就念一段莎士比亚的十四行情诗给她。因为声线迷人,外形突出,又念得深情款款,竟火了……

      可他念完才知道,李昭华因为觉得文艺演出无聊,在第三个节目就逃掉了……

      再再比如,值周。每次轮到他们班值周,他一定要选在校门口抓迟到的那些人。因为那其中一定有李昭华。

      他要亲手抓到她,再亲手放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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