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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

  •   肖晔一走进投资部,看到这么多人居然都不在工作而在闲聊就说:“都长出息了,我不在两天都不工作了!”
      果然以前是尚嘉的领导,一出声许多人都恹恹的回到办公桌上去了。
      肖晔看了看这一群人,想着,今天是怎么了,刚到公司的时候就很多人在窃窃私语,一进办公室,居然还成茶馆了。
      “肖部长,你回来了?”原本倚在往之桌边的李楚还来不及离开,只好对肖晔尴尬的笑了笑。
      肖晔也是好脾气的人,只说:“回去工作吧。”
      往之望着肖晔说:“什么时候回来的?”
      “嗯,昨晚。”
      往之笑了笑说:“那干吗不在家休息一天,何必这么早来呢?”
      肖晔说:“其实在家没什么事做,不如来上班。”
      往之心里明白肖晔,他是想有朝一日还可以拿回尚嘉。
      “我走了。”肖晔朝往之笑了笑就往办公室去了。
      往之看着他的背影,竟然想起了那年肖总过世时候的肖晔,那个时候的肖晔亦是如此,就算是笑里也带着苦涩。
      尚嘉是肖屹胜一生的心血,他临死的时候是那样的不甘与不舍,奄奄一息里的嘱咐对于肖晔而言,失了尚嘉是他一生的痛。
      中午的时候,往之刚要和李楚一同去公司的餐厅吃饭就接到江景晟的电话。
      “莫莫,你上来。”还是命令的口气。
      往之说:“江景晟,你不要老命令我成不?”江景晟在电话那头只好软下语气,温和的说:“莫莫,麻烦你上来一下好不好!”
      听了这话,往之觉得有种鸡皮疙瘩掉一地的感觉,只好说:“行了,我上来就上来。”
      一旁的李楚非常识趣的说:“江总啊,那往之姐你赶紧走!”
      往之看了李楚一眼说:“我算明白了,你们……”李楚沾沾自喜的说:“我们怎么了,往之姐,我们多识趣啊,拆人姻缘要遭天打雷劈的好不好。”
      “切……”往之听着李楚的话,觉得果然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啊,她以前怎么就没发现李楚是这么识趣的呢?
      上了十一楼,门口的秘书想必一上午也听了不少绯闻,羞得往之真想找个地洞钻下去。
      想想也真是的,怎么就这么轻易的原谅他了呢?明明很生气,明明很不情愿的,可是,那个人一开口,她怎么就是无力抵抗了呢?
      还没进总裁室,江景晟已经出来了。西装革履的,到底是人靠衣装。其实往之更喜欢以前他两学生时代,他装简单的T恤的模样。那个时候,纵然是一件廉价的地摊货他也能穿出他的风格。如今的西装,穿在那个人身上不像镀了金一样。
      “怎么那么慢。”江景晟似乎有些不耐烦。往之撅着嘴说:“那你以后不要往下发那么多工作!”
      “呵!”江景晟笑笑,“倒编排起我的不是了。”
      “那敢啊,你是大老板我是小职员。”和江景晟呆久了的往之也开始学会了江景晟那种欲迎还拒的话。
      江景晟倒也不恼,也没说话,拉起她的手就走。
      “喂,江景晟……”刚开口,往之就想起了这层上还有江景晟的秘书在呢,一想,脸“刷”一下就红了。
      等进了电梯,往之怨恨的说:“既然要下去,干吗劳我上来吗!”
      江景晟挑了挑眉,语气轻飘飘的说:“多动动可以减肥。”
      往之眯起眼望着他:“你是说我胖……”
      江景晟微微笑着说:“我没说,我只是说多运动可以减肥,事实而已。”
      “……”往之再一次无语。
      到了停车场,坐上了车,往之看着神态自若的江景晟,诧异的问:“吃饭去吗?”
      “不是。”
      往之白了白眼,这人在想什么呢?大中午的居然不去吃饭。
      江景晟腾出一只手打开身边的车箱,里面是一大堆的零食,有薯片,薯条,虾片,妙脆角,奇多……还有可口可乐,百事可乐,果缤纷……
      往之差点没傻眼:“这……”
      江景晟闲闲的开着车说:“你要饿先吃着……”
      “……”往之向上翻了翻白眼,莫名其妙,而且是非常的莫名其妙吗!
      “我还要上班呢!”往之在一旁小声的嘀咕着,江景晟淡淡的说:“嗯,这两天你和我一起去出差,我和肖晔打过招呼了。”
      吓!什么时候的事情。难道现在的公司已经先进成出差不通知本人的吗?
      “肖晔又没和我说。”明显的底气不足,出差果然是公事,公事上此人是老板。
      江景晟很好脾气的说:“现在,我和你说了。”
      算了,不和此人说了,现在此人的身份华丽丽的上升为大老板了。往之怨怒的把身边的一包乐事薯片恶狠狠的打开,然后抓了一大把往嘴里塞。
      “咳,咳……”居然是芥末口味的,辣得可以。于是,连忙伸手抓了瓶水,居然是可乐。更呛。
      江景晟若无其事的说:“这里还有纯净水。”
      往之狠狠的白了他一眼,因为辣和呛使得白皙的脸庞一下子像火烧一样。
      “你不早说。”
      江景晟并说话,只专心开车。往之就坐在一旁吃薯片解气,吃着吃着,望了一下江景晟细条流畅的侧脸,忽然好奇起来,他这样一个男人去买薯片的时候是什么样子呢?于是窃生生的问:“这个,你去买的?”
      “小陈买的。”江景晟淡淡的说。
      往之知道,小陈是江景晟的秘书,江景晟的一些琐事都是由她办的。
      往之听了,看来还是不要想了。此人一般来说不大做失面子的事情。
      “那个,我们去哪里出差啊?”往之小声的问,毕竟出差的时候,此人是她的上司,还是大上司。
      “机场。”简洁明了的回答。
      可是,好像白痴都知道是去机场吧。
      “我是问去什么地方。”有点小小的不悦。
      江景晟仍旧是闲闲的开着车:“未定。”
      什么叫未定。
      “江景晟!”往之非常的不悦。江景晟依然很平静,淡淡的说:“谈CASE本来就是要迁就对方,做了这么久的投资你怎么会不清楚呢?”
      这个……
      “……”又一次无语。算了,往之决定还是吃薯片吧。
      上了飞机,往之倚着江景晟觉得异常安稳。那么些年里,常常想起他,而现在,他竟这样近在眼前。幸福来得太快,明显晃晃的耀目,心里虽然很甜,可是,却又特别难过。害怕与恐慌总是会在人最快乐的时候倏然而至,防不胜防。似乎,所有美好的事都该是梦,当做到最好的时候,猛然间就会被惊醒。
      往之倚着江景晟,闭上眼,微微的扬起嘴角。忽然想起她刚考上大学的那会儿与江景晟一同离家出走。
      坐了七个小时的火车到了N城。那是一个古都,古老却又现代。
      他们在古城里面住着,想象着过着王子与公主一般的生活。
      说是离家出走毋宁说是来旅行。
      往之记得在网上查N城的时候许多人都说过N城最有名的小吃叫鸭血粉丝汤,于是死活也要拖着江景晟去吃。
      两人也不知道那家好吃,就选了一家看上去比较像老字号的店。
      果然是名胜食品,不但料少样子丑,味道也不怎么样。往之本来还想说不要光看样子吗,可是刚吃了两口就连话也说不出口了。
      出了那家店,江景晟就开始埋怨往之了:“你从哪里听来这东西好吃的!”
      往之没敢答,省得被江景晟骂,于是干脆闭嘴。
      夜里,他们常常绕着N城河逛。夜晚的N城河凉风习习,甚是惬意。河中有游船一一而过,岸上有绘着古代美人的长柱形彩灯,游人熙攘,好不热闹。
      有时在桥上还会遇到某个为了生计而打扮起民国时期著名军阀头子模样的人。往之有时会一时兴起,偷偷跑去开那个人的玩笑。
      那个人有时会穿民国时候简单的黑色长袍,往之最最不喜欢的就是那件衣服了,总是站在桥上大声的叫嚷着那个民国军阀头子抛妻弃子的恶事。每每惹来人侧目的时候江景晟就会出奇不意的冲出来拉她走。
      那时,她觉得江景晟是那样的在意她,喜悦之情便油然而生。
      有次去爬山,爬到了山顶,是一座名塔。
      往之听几个来过N城的朋友讲过讲过几次。他们说,九层的塔,爬到一半的时候累得看东西就变一圈一圈了。
      往之也跟着江景晟爬。江景晟是男子,又惯常旅行,往之就不是了,成了年,也没出过几趟家门。幼年时是粘着父母,如今是赖着江景晟。
      这塔很高,门口挂了一块檀木牌,上书“灵茗塔”,字体很苍劲有力,大约是那个朝代有权势的人写的。
      往之和江景晟在门口拍了几张照,然后就进去了。
      来灵茗塔的人很多,其中有一对情侣,穿着时下特别流行的韩版T恤,男的上面写的是“我只洗碗,不吃饭”,女的上面写的是“我只吃饭,不洗碗”。
      江景晟见往之老盯着那对情侣看就说:“我们去买件去穿不就得了。”
      “不要。”往之微微有点撒娇的说,“我才不要和你穿呢。”
      江景晟笑了,郑重的说:“不然我们真去买件。”
      “嗯。”往之点点头说:“我挺想买的,买那件写‘我只吃饭,不洗碗’,以后你让我洗碗我就指指衣服上的字。”
      “呵呵。”往之朝她笑了笑,拖着她就往上爬。
      江景晟爬得很快,一会儿就领先了往之。他见往之爬得那么慢就说:“快点啊,叫你平时多运动运动的。”
      “知道了!”往之有点气呼呼的说,“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每学期的体育都是那红毛看我可怜才给的合格分!”
      江景晟听了,大笑。他知道,红毛是往之学校里高三统一的体育老师,平时不上课,快到期末了就拼命的考试。往之属于那种常年不运动的,一到考试就常常不合格。红毛看她可怜,常常在五十七八分上给她个同情分。
      因为这个塔里的梯子是呈回旋形的,往之爬了三层就已经头昏的,到第六层的时候就已经快趴下了。
      江景晟就鼓励她说:“莫莫,快点,爬上去我就请你吃黑森林。”
      黑森林,那是往之最喜欢的一款蛋糕。用美食来诱惑往之是最有效的。于是,往之卯足了劲的往上爬。
      在爬了一刻钟有余往之才爬上了塔顶。
      刚到塔顶就有阵阵的凉风吹来。
      往之和江景晟一起走到窗边看外面的风景。
      九重宝塔之上的风景,居高临下,真有一览众山小的感觉。
      江景晟拼命的按快门。往之就不去掺合他了,省得被他说破坏他的风景,就一个人在八角形的地方欣赏着。
      塔里有四面墙,第一块墙上都有一块大理石书法碑,有狂草,有楷书,有隶书。往之不通书法,也没法赏析,只是随意的看了看。
      有路继而来的人,都是观光客。
      往之其实也是观光客。不过,和江景晟一起来,她就觉得与一般人不一样,而且是大大的不一样。好像是一块石头和钻石的差别。其实都是石头,不过一个稀有点。
      “快来啊莫莫。”
      听见何江景晟喊她就跑过。
      江景晟指着秀丽连绵的山脉说:“看,多壮观啊!”
      “嗯。”往之点点头。
      青山锦绣,万里连绵。任何语言都不足以描摹出这与青山齐肩之感。一眼望去,气吞万里。
      往之终于明白为何那么多人不远千里去万里长城,去阿尔卑斯山了。有许多景致是让人折服的。
      往之暗暗的在高塔之上许下愿望。仿佛祷告一样,内心虔诚。
      也不记得当时许过的愿了,只是依晰记得与江景晟有关。那个男子与她比肩而站,心里竟多了几分期许。
      此刻,模模糊糊的,却听到耳边有人压低了噪子唤她:“莫莫,下飞机了,好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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