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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花魁大赛 (一) ...

  •   何延寿何老爷提起衣服的下摆匆匆进了厅门,却没想到这厅里除了宋锡等人之外,还有一群年轻的男男女女,吓得老头顿时停下脚步,闭上了嘴巴。

      “啊,这位是何延寿,何员外。‘拢秀山庄’的主人,也是我的叔父。”

      宋锡见状,急忙起身,对着何延寿一边作揖一边口称,“叔父大人。”

      人老成精,和老头心领神会,咳嗽了一声,对着众人点了点头。

      既然是长辈,郑修则又起身,带着大家行了一遍礼。宋锡则将主位让了出来,自己坐在何延寿的下首,淡定地端起茶杯,抿了一口。

      “叔父大人,刚才要说的是什么事情?”

      宋锡回头看着何延寿有些收不回来的表情,眯起眼睛笑着问道。

      “世侄啊,那个……还不是那个沈百万么!总是和我作对的那个,这次他又来和我‘斗富’了。”

      何延寿故作生气道。

      沈百万也是江南数得上的富豪,以贩卖丝绸和盐业起家。不过和暴发户何延寿比起来,沈家已经足足富了三代。

      “沈百万”并非沈老爷的本名,人家本来叫做沈苓昌,因为家财不止万贯,所以被江南一带的人成为“沈百万”。

      这沈百万和何延寿因为做生意的路子差不多,性格也是同样地争强好胜。每每遇上都要相互别苗头,比风头。而老何总是略逊一筹。

      “叔父可打听出来,这次沈家又要和我们比什么呢?”

      宋锡顺着杆子问道。

      “他,他准备搞一次‘画舫花魁大赛’。”

      何延寿气的拍了一下桌子,“遍请扬州城内所有画舫,章台里的名妓,选出‘画舫三甲’——也就是花魁状元,花魁榜眼和花魁探花。”

      “这沈百万是什么狗东西,城外的百姓连饭都吃不饱,他居然还在城里搞这种玩意,简直是岂有此理!”

      江飞星听了,不由得气道。

      “还‘画舫三甲’……真是要气死天下读书人。”

      顾修文啧啧两声,不住地摇头。

      “各位有所不知,当日所有恩客们娘子出的‘身价费’,将有一半会捐给城外受灾的难民。”

      “这沈百万就是想用这个办法讨好新来的监察御史呢。”何延寿愤愤道,“这‘花魁大赛’要是真的被他办的有声有色。到时候他名声也有了,面子也挣到了,岂不是把我给压下去了么?”

      “啊……原来是这样的‘花魁大赛’,是为了给灾民筹款呢。”

      江飞星恍然大悟地点了点头。

      “原来宋公子也对这种事情感兴趣么?”

      想到何员外进来时,说这是宋锡让他打听的事情,不由得促狭地看着他问道。

      “我……”

      宋锡被问得当下一怔,急忙想要解释,他可不想在江飞星的心里落下一个“青楼薄幸”的名声。只是不等他开口,小柏树就跳出来了。

      “江公子,可不要瞎说。我家公子对我们少奶奶痴心一片,我们阖府上下没人不知道的。”

      他摆着手着急地说道,“我们少奶奶才貌出众,公子才看不上那些庸脂俗粉呢”。

      “啊,想不到宋公子小小年纪,居然是有家室的人了!”

      顾修文惊道。

      “人不可貌相,人不可貌相。”

      江飞星一双眼睛乱窜,将他重新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看得宋锡面红耳赤,哭笑不得。

      就连郑修则和林修娴都忍不住朝他多看了两眼。

      “叔父莫急,就是他沈百万发起了这筹款的大赛又如何?只要叔父认定的花魁娘子能够夺魁,到时候风头还不是叔父大人您的?您出的身价费最多,就代表捐给灾民的钱款也最多,他们得到了您的好处,记住的自然是叔父的大名。而不是什么‘沈百万’之流。”

      宋锡被众人的目光弄得羞红了一张俊脸,急忙转换话题。

      “有道理啊!别管是谁搭的台子,只要唱得最响的是我不就行了么!世侄言之有理,言之有理。老夫这就去准备准备,一定要捧出一个天仙,拔得头筹!”

      何延寿说着,立即站起身来,与众人告了辞,又像来时一样,风风火火地走了。

      “宋公子,您这个叔父大人,真有意思呐……”

      出了院子门,江飞星捧着宋锡特意让人打包的装满了扬州小茶点的盒子,对着他笑道。

      “让各位见笑了。”

      好不容易将一场可能泄露他身份的风波掩饰了过去,宋锡也是心有余悸。

      “不知道各位对这场花魁大赛是否有兴趣呢?若是有的话,何妨一起来共襄盛举呢?说到底,也是为了给灾民筹款的好事,并不违背侠义之道。”

      宋锡看着江飞星说道。

      这样的话,他们不是又有见面的机会了么?

      不然等他办完了事回到济南。或是灾情过去,天医门的这些少侠女侠们也都回了苍山,下次见面,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

      “哎,宋公子,你有所不知啊……”

      江飞星走慢两步,踱到他的身边,挤眉弄眼道,“我们‘天医门’穷得很,哪里有钱送给青楼女子。而且我这位大师兄他……”

      “飞星,还不快走,磨蹭什么?”

      大师兄郑修则猛地回头,眼中带着几分不悦。

      “我们大师兄,乃是‘天下第一正经人’,可不会让我们做师弟的去这种腌臜地方。”

      江飞星快速地在宋锡耳边说完,一路小跑,跟上了郑修则和林修娴的步伐。

      “飞星,你觉得这个宋公子和他这个叔父如何?”

      出了城,郑修则与江飞星并肩而行。他敛起一双英气的眉毛,看着一边吃着点心,一边走路的江飞星问道。

      “有钱人。大大的有钱。”

      江飞星感慨地说道。

      自己为了做个自动扇风熬药的机关,二十多岁了还要拉下老脸来向大师兄撒娇。而有钱人则毫不在乎地任意抛掷金钱,只为了搏一个首富的名头。

      “他刚才进屋的时候,唤宋公子什么,你可听清楚了?”

      郑修则犹豫了一下问道。

      “难道不是……‘世侄’么?”

      江飞星歪着脑袋,皱了皱眉头,“他叔父南方的口音好厉害,都听得不怎么清楚。”

      “回去好好休息,明天还有的忙的。”

      郑修则听了,微微一笑,亲热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见他嘴边残留着些许糕点皮,郑修则伸出拇指,无比自然地抹上了他的嘴角,轻轻地将其抹掉。

      江飞星从小被他看顾大,自然也不觉得哪里不妥。他干脆伸出舌头舔了一圈,把嘴角彻底都舔干净了。

      郑修则手下一顿,楞在原地。

      江飞星三两步赶到了顾修文身边,踮起脚,从后面一把勾住他的脖子。

      “好消息,好消息……”

      师兄弟两人一同走到一棵大树后面,江飞星伸出四指,神秘地说道,“宋公子答应我了,月底举办的‘花魁大赛’的请柬,到时候给我们一人准备一张!”

      “师弟,你是我亲师弟!”

      顾修文一把握住江飞星的手,恨不得扑上去亲他两口。

      他刚才还想着呢,遇上那么大的热闹都不能去凑一下,简直可惜。

      “哎,我们来之前,是谁说自己‘并非那种花心浅薄之人’。怎么才来扬州几日,就抛却初心了?”

      “师兄我‘初心未改’,只是‘初心’并不妨碍我欣赏其他女子之美啊……”

      顾修文大言不惭地说道。

      “大师兄你看,这两个皮猴,又没个正形了。”

      林修娴走到郑修则身侧,看着不远处嘀嘀咕咕的两人,好笑地说道,“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长大呢。”

      郑修则低下头,看了看右手大拇指上残留的果子酥皮,轻轻地用食指捻了捻道,“已经长大了……”

      那生机勃勃的触感,一度让他晃神。

      ————
      就像是宋锡预料到的那样,整个扬州城都因为这场花魁大赛而变得热闹起来。

      烟花巷内,画舫之上,乃至寻常巷陌,不管是斗升小民还是千金富豪都对于何人能够进入这所谓的“花魁三甲”拭目以待。

      更不用说那几个著名销金窟里的姐儿和妈妈了,莫说是拔得头筹,哪怕只是进入三甲和前十命,都能让自己和所在画舫、楚馆在扬州城,乃至整个江南地区都身价陡增。

      宋锡所关心的,自然不是什么“花魁大赛”,他让何延寿打听的,是那只曾经出现在扬州的红宝石发簪,如今到底在何处。还有那个所谓的“妙龄女子”又是何人?

      而根据何延寿回禀的消息,簪子和簪子的主人,居然都是在烟花柳巷之中。所以那一日在客厅里见到江飞星一行人的时候,何延寿才会顺势将花魁大赛一时说了出来,作为搪塞。

      “世子爷,世子妃不会真的沦落到那种,那种地方里去吧?”

      柏树抬起小脸,苦闷地问道。

      “现在什么都还不知道,不要妄加揣测。”

      宋锡心中哪有不担心的道理,一想到童年记忆里那犹如春光般明媚,明珠般耀眼的“姐姐”可能沉沦在那种肮脏的地方,就不由得心如刀割。

      “都是我,要是我那时候长得再壮些,力气再大些,‘姐姐’就不会为了不连累我,坠下悬崖了……”

      宋锡闭上眼睛,痛心地回忆起常常闪现在他梦里的那一幕。

      悔恨和自责就像是两条毒蛇,十二年来时时刻刻都在宋锡的心中缠绕。让他昼夜不舍地寝食难安。

      “若是‘姐姐’真的遭逢不幸……那我一定将‘她’赎出,再迎入王府。‘她’依旧是我宋锡的妻子,济王府的世子妃。我绝对不让‘她’听半点流言纷扰,不受半点委屈!”

      听着宋锡斩钉截铁般的保证,柏树感动得泪流满面,“呜呜呜,这比戏台上唱的还要动人。”

      明松从外头进来的时候,迎面看到的就是哭的眼泪鼻涕乱飞的小柏树。

      满头雾水地绕过他,明松走到了宋锡面前抱拳道,“世子爷,帖子已经送到城外天医门江少侠的手中了。江少侠表示当晚他们师兄弟几个皆会到场。”

      “哦?他们那个大师兄也会去么?”

      就他和天医门接触的两回来看,林修娴是女子暂且不论。那剩下的师兄弟三个,江飞星内外如一地灵活好动,顾修文长得秀秀气气书生模样,却也是个爱说爱笑的。

      倒是他们那个大师兄,真的如同江飞星那日所说的一样“乃是天下第一正经人”,立如林间松柏,坐如深山老钟,一身白衣,行动如风,风姿卓绝。

      据说他这些日子在城外救人无数,无论面对多么肮脏邋遢的病患都毫不嫌弃,亲自为其擦身扎针,引得那些百姓给了他一个“白衣圣手”的名号。

      这样“正经”的人,也会去参观“花魁大赛”的品评?

      “郑公子原是说什么都不去的。”

      明松想了想,突然忍不住笑出声来说道,“不过后来,江少侠和顾公子居然不顾脸面,好一阵撒泼打滚,还去央求那位林姑娘。也是闹了好久,最后郑公子才不得不答应下了。”

      “……”

      宋锡从小被摄政王当成接班人培养,少年老成,喜怒不形于色,一时间竟然无法想象两个二十多岁的大男人,耍起无赖来的画面是什么样子。

      “世子爷,那我们到时候是要在那‘花魁大赛’上寻找世子妃娘娘么?”

      还是明松稳重,不忘他们此行扬州的初衷。

      “是,到时候你们一定给我要四下查看,到底是谁带着那只鸽血红宝石大簪子。让后立刻禀告给小王。”

      那流光溢彩的簪子,就跟坠入悬崖前姐姐的脸一样,仿佛刀劈斧凿一样刻进了他的脑海中,只要看一眼,他就能认出来。

      “世子爷……不是说世子妃家中很是穷苦,才会将女儿卖……嫁入王府么?有这么个宝贝,真的是穷苦人家么?”

      柏树胸无城府,终于将困惑了她很久的问题说了出来。

      “说什么呢?谁家还没有一、两个宝贝了。”

      宋锡闻言,不悦地看着他,“这东西必然是她的陪嫁,不会轻易示人。‘姐姐’她为了我,一直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候才拿出来的。你居然怀疑‘她’……你,你给我掌嘴。”

      宋锡平日里性格温温柔柔,对下人也甚是谦和随意,但只要事涉江宝儿,则立即像是换了个人似得,绝对不允许有人对“她”有任何的诋毁和怀疑。

      为此就连摄政王爷都吃过几次苦头。他曾经一度想要把当初给儿子准备的“婚房”挪作他用,好断了宋锡的念想,没想到宋锡居然以死相逼,都要保留他和“姐姐”最后的回忆。

      面对倔强的儿子,摄政王也毫无办法,好在他坚信“江宝儿”早就粉身碎骨,想着再过几年,儿子更大了些,见惯了风月,识得各类佳人,就会将这份童年时候执着的心思放下了。

      “柏树错了……世子见谅。”

      “世子爷,差不多等‘花魁大赛’结束的时候,为皇太后娘娘准备的生辰纲也要从泉州运到扬州了。”

      明松见状,急忙为柏树解围,将话题引到别处。

      宋锡点了点头,“这也是大事。一定要办好才不辜负父王。”

      何延寿此次为了在王爷面前出风头,在一众济王府门下的清客里拔得头筹。从远在南方的泉州觅来了一件“海上珍宝”作为生辰纲献上。

      为了迎接这个生辰纲,何延寿已经派了一只船队南下,算算日子,差不多月底也应该返回扬州了。

      “希望这次能带回济南的,除了‘生辰纲’,还有我的宝儿姐姐。”

      宋锡低声祈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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