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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不堪摧折 ...

  •   骤雨将歇,京师的天也终于有了转晴的迹象。

      沈沅却仍是惊魂未定,心有余悸。

      她不知道自己同陆之昀站了多久,心里只怕那魂魄又会离开自己的躯体,所以在雨未停之前,她一直都紧紧地抓着男人虬劲又有力的胳膊。

      幸而她的身量只堪堪到了陆之昀的肩头,所以只要微微垂眸,便可避开他的视线。

      二人正彼此缄默着,楹窗外却又响起了伶人婉转曼妙的唱词。

      叠扇门亦于此时被人推开,沈沅这时终于松开了陆之昀的臂膀。

      纵是没看他的眼睛,她也能觉出陆之昀在看向她时,眸色定是深沉且莫测的。

      沈沅的面上犹存着泪辙,软声致歉道:“大人,对不住,是我失礼了。”

      江丰甫一进室,便听见了沈沅柔柔的话音。

      她的语气矜持且礼貌,可每每说到“大人”这两个字时,这周遭的氛感都平添了几分香软和暧昧。

      江丰适才瞥见了沈沅的泣容。
      而美人儿此刻却背对着他,她青丝半绾,浓密如绸的乌发也柔顺地垂在了腰际。

      那湖蓝色的交领襦裙衬得她那杨柳腰不盈一握,单看那纤瘦单薄的背影,便能让人无端地生出几分怜意来。

      而站在她身侧的陆之昀,无论是在身量上,还是在气质上,都同她对比得太过强烈。

      一个纤柔单薄,不堪风雨摧折,一触即碎。
      一个则强势凌厉,气场迫人,让人心生畏惧。

      江丰邀着太医院的陈院使进了室,却觉这两个人站在一处时,竟有种莫名的般配感。

      陈院使年过六旬,样貌看着很和蔼。

      待他对陆之昀恭敬问安后,江丰便开口道:“劳烦陈院使,为这位姑娘瞧瞧身子。”

      适才廖哥儿提起沈沅中了暑热后,江丰立即便在主子的示意下,让侍从亲自跑了趟陈府,将正巧休沐的陈院使请到了这处。

      陈院使回道:“不劳烦,下官正好休沐,镇国公有事要寻下官,下官自是要及时赶过来。”

      沈沅听罢二人的对话,心中不免有些惊诧。

      适才她看见陈院使时,也曾猜测过他的身份,她觉得他应该是江丰在附近医馆请的医师。

      却没成想,他竟是这太医院官阶最高的院使。

      祈朝的太医院只设一个院使,两个院判。

      沈沅继母刘氏的舅舅寇朗便是太医院的院判,寇朗也是陆之昀三嫂的父亲。

      陆之昀这时已经坐回了圈椅处,亦眸色深沉地看向了沈沅和陈院使。

      陈院使的表情很是淡定。
      可心中却在想,他在京中做官多年,就没听过陆之昀沾过什么风月韵事。

      他心里也对眼前这陌生美人儿的身份颇感好奇,也悄悄地猜了猜她的身份。

      她容貌绝色,气质却是古典温娴,纤柔楚楚。
      一副大家闺秀的模样,不太像是被高官豢养着的外室。

      可无论这美人儿到底是谁,首辅大人极其在意她,却是板上钉钉的事。

      陈院使语气恭敬地询问了沈沅的症状,又为她诊了诊脉。

      沈沅只将魂魄离体的事隐去,剩下的症状都如实地同陈院使说了出来。

      陈院使也只说她脉象平稳,但是多少有些心疾的症状,所以便给她开了些丹参保心丸。

      陆之昀的凤目微微觑起,低声问向陈院使:“她这身子,真无大恙?”

      陈院使恭敬回道:“回大人,姑娘是有些心疾之兆,但是问题不大。既是只在下雨时有症状,那日后每逢雷雨,就不要再随意出门了。”

      ***

      沈沅离开了酒楼后,座席上还沾染着幽微的玉兰香味。

      廖哥儿则一早便被人抱回了公府。

      江丰这时走到陆之昀的身侧,他附耳同陆之昀嘀咕了几句话。

      陆之昀未动声色,随后便从圈椅处起身,走出了这个雅间。

      江丰和其余侍从跟在他的身侧,众人只在回廊里行了几步,这空气里便隐隐漂浮了些许的血腥气味。

      这血腥味愈发浓郁时,陆之昀也停住了步子。

      侍从便在江丰的示意下,为陆之昀推开了面前雅间的门。

      “吱呀——”一声后。
      便见,铺有华丽绒毯的地面上,竟是躺着两个死相狰狞的尸体。

      尸体旁的血泊早已变得干涸,染得那绒毯的颜色也极为深黯。

      陆之昀的乌靴,亦于此时踩在了血泊上。
      男人冷峻的眉眼稍显沉厉,待冷笑一声后,便问向江丰:“数过没有,这是第几次了?”

      江丰恭敬地回道:“大抵也有个五六次了,这英亲王也是冥顽不化,明明知道弄些杂碎来也近不了大人的身,却还总是做这些挑衅之举。”

      陆之昀垂眸,又眼带睥睨地看了那两具尸体片刻。
      随即,便不发一言地离开了此室。

      他走在前面,其余的侍从却低声问向江丰:“那这尸身,该如何处置?”

      江丰淡淡地回道:“近来天气炎热,公爷豢的那些鹞鹰也暴躁得很,便扔给它们吧。”

      无论是人,还是兽,陆之昀都喜欢亲手驯养。
      过于难驯的猛禽凶兽,自会被无情地杀掉。
      而才能平庸的人,也自会被舍弃。

      能为陆之昀做事的人,在其他领域也都会是顶尖的高手。

      江丰和江卓当年家境贫寒,二人小的时候被卖到了牙行,江丰本以为自己和哥哥只能去做最低贱的苦工。

      可当时还很年轻的陆之昀却把他二人买了下来,好食好衣地将年岁尚小的他们养大。

      陆之昀亦用近十年的功夫,将江氏兄弟培养成了最出色的侍从。

      而江丰和江卓对陆之昀,也是发自内心的敬服和感激。

      他手底下的人数都数不清,能近身伺候他可谓是天大的荣耀。

      虽然陆之昀的年岁也就比江氏兄弟大了十几岁,但这对兄弟却一直将他视若亲父。

      ***

      永安侯府。

      直到看着沈沅那纤弱窈窕的身影进了朱红大门,江卓才准备开口,唤着其他的弟兄打道归府。

      众人未行几步,便见一个身着罩甲褡护,眉眼英戾的男子竟是突然挡在了他们的身前。

      那男子的腰间佩着长刀,身后还跟着几个官兵模样的年轻男子。

      江卓见到他后,便恭敬地作了个揖,道:“属下见过指挥使大人。”

      他口中说的指挥史大人,便是陆之昀的七弟陆之旸。

      京卫指挥使负责驻守和巡视京师和宫城的安全,而陆之旸的手底下,不仅有着京卫同知和京卫佥事等官员,他还掌管着十二卫的官兵。

      陆之旸性情暴戾顽劣,最不喜欢读书治学,老国公在世时,便最是放心不下这个幼子。

      而他五兄陆之昀见他虽然喜欢逞凶斗狠,但是体格却很健壮,便将年岁尚小的他送到了中军都尉乔浦那处习武。

      陆之旸长大后,便入了官场,他的性子也沉稳了些。

      而陆之旸最敬重的人便是自己的五兄陆之昀,且他的性格或多或少有些骄亢难驯,也只有陆之昀才能镇得住他。

      陆之旸瞥了一眼永安侯府的牌匾,随后便问向江卓:“适才进去的沈家大姑娘,就是我五兄看上的人吧?”

      江卓笑了笑,算是做为一种默认。

      陆之旸见状,唇角微扬,眼中也透了几分难驯的痞气。

      他现在很好奇,若是陆谌这小子得知这事后,会做出副什么样的神情。

      实则陆谌的年纪要比陆之旸大上一岁。
      但是他的辈分却实打实地要比陆谌大。

      陆谌纵是不大情愿,但他在见到陆之旸后,也得叫他一声小叔。

      陆之旸握了握手中的刀柄,复对江卓道:“放心,我已将未来五嫂在京师一带的活动范围摸清,也同手底下的官兵都交代好了。”

      江卓回道:“多谢指挥使大人。”

      自打那日沈沅的帕子飞到了陆之昀的面前后,甭管她是有心还是无意,江卓的心里都清楚。

      他家主子,是盯上她了。

      数日之前,沈沅每一出府,身后就会有数名武艺高强的侍从悄悄地跟着。

      自然,还有陆之旸手下的官兵在各处留意着。

      不然凭她这副柔弱又绝色的相貌,行在街上,早就被登徒子骚扰了。

      沈沅便像是一只脆弱又美丽的蝴蝶。
      而陆之昀,则为她布好了庞大却又安全的网。

      他静等着她落入他的圈套,却又随时保护着她的安全。

      ***

      翌日。
      沈家的四个姑娘正在荷花厅挑选侯府新到的缎子。

      这些缎子,来自京中有名的瑞芙轩。

      它们以素纱为料,逢夏时便可用来制珍珠衫。
      面料的质地如水之纹,木之理,最是凉爽舒适。(1)

      因为这批缎子实在难得,下人抱回来的这几匹,颜色也是不一。

      藕荷色的,最适合少女来穿,衬得人娇艳明媚。

      沈涵和沈渝自是先挑了两匹藕荷色的,一点都没将长幼有序的规矩放在心上。

      而刘氏看着沈沅,却连一句批评沈渝和沈涵的话都没说。

      最后,这长案上的缎子便只剩下了一匹杏色的,和一匹芦花色的。

      芦花色的颜色偏白,清雅归清雅,但若制成外衫,总像是在穿丧服,只能做成里衣来用。

      三姨娘所出的庶女沈沐怯生生地看了一眼沈沅,她刚要主动先去拿那匹芦花色的缎子。

      沈沅却让碧梧将那匹杏色的抱起,待递给了幼妹后,便柔声道:“你年岁小,穿杏色好看。”

      沈沐的面上有些难以置信,却还是兴奋地接过了杏色缎子,感激道:“谢谢长姐~”

      ***

      离开荷花厅后,沈涵正同母亲刘氏往院落走去。

      沈涵边行着,边语气幽幽地道:“她倒是大度,这又让沐姐儿缎子,又在沈渝的面前表现得平静淡然,毫无怨怼之态。不知道是真不在意,还是惯会做戏。”

      刘氏听罢女儿的话后,却也调侃道:“那日下了大雨,你没看见吗?她的脸都惨白成什么样子了!今日又主动挑了那匹芦花色的缎子,我都不好点破。不过你长姐的那张脸,还真是薄命相。”

      ***

      法华寺。

      这日天色稍阴,沈沅却携着碧梧去了趟寺庙,见了一位旧识。

      檀木小案上,放着两杯沁人心脾的清茶。

      念空的眼眸生得清润,一看便有着一副悲天悯人的心肠。

      他年岁并不大,却已经是法华寺的方丈了。

      待沈沅同念空在香客休息的寮房里寒暄了几句话后,念空便递给了沈沅一个镯子。

      沈沅接过它后,念空便温声道:“贫僧为你打了个镯子,它表面上看着是普通的素纹银镯,里面却攥刻着金刚经。你将这镯子随身带着,便能镇住魂魄。但是沈姑娘那些难受的症状还是会在,请恕贫僧对此无能为力。”

      沈沅垂眸看向那银镯时,便见那镯子的内里,果然刻着工整的佛经小字。

      而念空的眼眶微红,眼下也存着乌青,一看便是熬了许多的夜,紧赶着帮她制出了这副镇魂的镯子。

      沈沅心生感激,待将银镯戴上后,便柔声道:“多谢方丈,沈沅感激不尽。”

      念空却手持佛串,摇了摇首:“当年在扬州,沈姑娘也曾救过贫僧一命,这些都是贫僧应当为你做的。”

      “只是沈姑娘切记,不要轻易摘下这个镯子,否则雷雨来临,你的魂魄一旦离开躯体,无需贫僧多言,沈姑娘也知道会发生什么。”

      沈沅神情沉重地点了点头:“我记下了。”

      念空知道了沈沅身上发生的一切,只是沈沅却没同他说出,能够镇住她魂魄之人的身份。

      此人的命格极其罕见,气运亦是极强,邪祟凶煞之物向来近不了他的身。

      念空双手合十,待微微颔首后,心里也猜出了他的身份。

      ***

      陆之昀站在悬窗前,正俯视着前门街喧嚣的景象。

      江丰进室时,却见自家的主子竟是伸出了修长且指骨分明的大手。

      随即,一只宝蓝色的美丽蝴蝶,竟是乖巧地落在了他的指尖处。

      陆之昀十三岁那年,父亲老国公被奸臣所诬,陆家上上下下的男丁皆被流放。

      而后祈朝生了内乱,京师的皇帝自顾不暇,陆之昀便同他的三兄参了军,也曾为大祈立下过赫赫的军功。

      他是行伍出身,纵是入了官场后,也时常会抽出空子练武强身。

      故而男人的手劲,也比寻常的男子大上许多。

      陆之昀只要稍稍用些力气,这只蝴蝶就会立即在他的掌中碎掉。

      可陆之昀却微垂着鸦睫,任由这只蝴蝶停驻在自己的指尖,那双威冷的凤目在看向它时,也极有耐心。

      坐在一旁的廖哥儿正用小胖手拄着脸蛋儿,神情有些恹恹然。

      双交四椀的红木门被人轻轻推开,发出吱呀声响。

      廖哥儿的小脸儿渐渐变得兴奋,唤道:“沈姐姐来了!”

      男孩清亮的话音惊扰到了那只蝴蝶。
      它亦蓦地,翩跹飞离了男人的指尖。

      陆之昀听到了这话,凉薄的唇角旁,却多了一丝若有似无的笑意。

  •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双更
    (1)《明代社会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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