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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替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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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只剩下10%的电量,林鸢看完工作室的澄清公告,把二宝放一边,回琴房去拿充电器。
她在玻璃杯的碎渣里捡起了已经湿了的充电器,擦干了也一时不敢用。
想起上次沈遇倾离开后,还让她帮忙找充电器来着,后来她没找到,他嘀咕了一句可能是在书房,就没让她继续找。
而这个神秘的书房,她从没进去过。
沈遇倾虽然没有明确禁止她进书房,但是他说过,书房有很多重要文件,不希望被弄乱,她也就识相地没有进去过。
她看着即将关机的手机,又看了看有些潮湿的充电器,只能拧开了书房的门,想借用下充电器。
林鸢随手打开书房门口的电灯开关,只亮了一个壁灯,不过光线足够用了。
书桌上什么也没有,只是落了一层灰。
距离沈遇倾上次来已经过去一周了,每次他来都要自己进书房亲自打扫一番。
她走过去打开左侧第一个抽屉,得来全不费工夫,充电器就在这。
林鸢拿起充电器,余光扫过抽屉时,停在了一张被镶在水晶相框里的黑白照片上。
闪电划破天空,屋内骤然亮了一瞬,映清了照片里的女人。
冷眼一看,跟她长得几乎一模一样。
天雷轰然在天际炸开,林鸢跌坐在椅子上,缓了缓剧烈跳动的心脏,手指颤抖地拿起了抽屉里的那个相框。
闪电把黑白照片里女人的脸徒然映亮,那张跟她高度相似的脸在高光中笑得诡异。
这,像是张遗照。
照片的右下角,有个金色的签名,仔细辨认,上面写着三个字:容可漫。
林鸢屏住呼吸,稳住慌乱的思绪,将照片放回抽屉,出了书房她才仿佛从那种窒息中缓过来,靠在门口。
回忆着她微博里的话,容可漫说身体恢复得很好,今日回国。
所以之前她是在国外治病了?那这张照片为什么是黑白色的?
难道他曾以为容可漫死了,所以才找了个跟容可漫很像的人,作为她的替身?
那他每次来这把自己关在书房,是在看着那张黑白照片吊唁?
怪不得她时常觉得沈遇倾看向她的眼神太过认真,好像透过她在看另一个人。
怪不得他对她淡漠疏离,从来不跟她亲近,原来是在为白月光守身如玉。
还真是个痴情的男人呢。
到头来,只有她自己认为他们之间是纯洁的男女朋友关系,他是真的把她当替身情人在养。
这该死的狗血剧情!
林鸢脚下踉跄地走回琴室。
目光落在琴室里唯一的一个红木衣架上,上面挂着一件用防尘罩精心保存的黑色风衣。
这件衣服一度是她创作灵感的源泉。
在大一那年,沈遇倾救了她,他救人时将这件风衣盖在她的头上,挡去了她眼前的血腥。
所以她只要一想起当时濒临绝望,却重获新生时被救赎那刻的感受,就灵感迸发,创作出来一首首温暖又有力的歌曲。
当时这件黑色风衣也挡住了他的相貌。她是三年前凭借着风衣里的名片找到的沈遇倾,那时他正在健身俱乐部练习拳击。
她记得他看见她时那惊艳又愣怔的眼神,他的神色里透着莫名的熟知,让她确认自己没找错人。
现在想来,应该是他发现她长得很像容可漫的缘故。
她郑重感谢了当日的相救之恩,想着用发表第一首单曲赚到的钱报答他。
谁知,他竟直言不讳,说要她做他女朋友。
就这样,他们有了恋人之名,却聚少离多,只是偶尔吃个饭看看电影。
他们之间几乎没有亲密行为,沈遇倾最多牵下她的手,她却为他手心的温热而感到惊讶。
她记得被救的那天,牵着她的那只手,明明冰凉彻骨。
可能那天实在太冷了吧。
其实林鸢理想中的爱情是炙热的,是轰轰烈烈,至死不渝的。
所以跟沈遇倾这样冷静的人恋爱,她感受不到爱和被爱,对他的感情,一直基于救命恩情之上的敬爱。
她对他的执念,不过是放不下这件黑色风衣曾带给她的温暖和灵感。
雨渐小,林鸢用最快的速度收拾好自己所有的物品,她按照市场价换算了这两个多月的房租,把现金装在信封里,放在了钢琴上。
林鸢抱起二宝,最后看了一眼挂在琴室里的黑色风衣,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去。
三年的执念,也该放下了。
——
林鸢将二宝放在副驾驶上,没来得及充电的手机,随着沈遇倾的来电而耗尽了最后一点电量,自动关机了。
她启动车子的一刻,突然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
那件黑衣带给她的温暖,已经跟沈遇倾的无情相互抵消了,一切又回到了起点。
白色马自达开出了车库,像冲出笼中的鸟,准备在鲜有人至的车道上驰骋。
弯道处还没等她加速,便看见道路转角处有三个流浪汉正踢打着什么,嘴里还骂骂咧咧的。
别墅附近偶尔会有流浪汉,毕竟是富人区,有专门的捐助箱,里有很多好东西可以拿来用。
不过他们一般都会躲着人和车走,像这样聚众闹事还是头一次看见。
林鸢车速放慢,车灯扫过一张美得近乎妖孽的脸,她不自觉屏住了呼吸,一脚刹车停了下来。
被流浪汉围着的少年满身血痕,浑身无力地倒在泥泞中。
他长睫低垂,脸上虽然满是污渍,但林鸢能看出他泥污下的惊艳轮廓。
显然,这三个流浪汉定是想守护自己的地盘,欺负这个新来的小流浪汉,也太霸道了!
林鸢当即下车喝止他们,“干什么呢?怎么欺负人啊?”
几个流浪汉回头看了看身后的小姑娘,明眸善睐,精致的五官在巴掌大的鹅蛋脸上熠熠生辉。一身价值不菲的雾蓝色连体衣勾勒出玲珑身段。
估计是哪家的千金小姐,他们可不敢惹事。
每个人都有一段中二时期,会做一些长大后不忍回顾的黑历史。
林鸢的中二时期是喜欢打抱不平。
她仗着力气大又常年习武,跟校霸打了一架,一战成名。在那之后每次只要一报名号,大家就都一哄而散,省时又省力。
所以她重操旧业时,下意识就报出了自己曾经中二的称号:“天盛区林大力在此……咳咳。”
意识到自己喊了什么,林鸢满脸胀红,战术性咳嗽起来,以掩饰内心的尴尬。
可她还没尴尬完,几个流浪汉却灰溜溜地跑了。
林鸢瞬间化尴尬为自我膨胀。
时隔多年,没想到她的名号还是这么响亮!一瞬间有点踌躇满志,激起了豪情万丈。
走远了的流浪汉回头看了那个美女一眼,一言难尽的表情。
多好的小姑娘,就是精神不太好,精神病杀人不犯法,他们还是躲远点吧。
满腔热血无处安放的林鸢,目光锁定在几欲昏过去的美少年身上,他此刻也正看着她。
发丝已经被雨水打湿,脸上的污渍正一点点被细雨冲刷干净,露出了瓷白的皮肤。
他那双眼睛湿漉漉的,像只受了伤的小鹿,黑白分明的眼里布满了红血丝,透着疲惫,正竭力地强睁着眼。
他这副外表柔弱却倔强不服输的样子,让林鸢卡顿了许久的灵感突然迸发,脑里一直徘徊着激昂又悲壮的旋律。
副歌出来了!
林鸢激动得心跳加速,差点喜极而泣,当即朝他伸出手,激情地说。
“走,跟姐姐回家,姐姐养你。”
激情澎湃中的林鸢并没注意到,她以为的流浪汉美少年,悄悄把藏在身后的一把匕首扔进了草丛中。
——
消毒水味充斥在鼻腔中,床上的美少年蓦地睁开眼,如炬的黑眸闪过一丝迷茫,被刺眼的阳光晃得微微眯起。
沈燃很快适应了眼前的光线,警惕地观察着周围的环境,确认了是间医院的普通单人病房,才舒缓了屏住的呼吸。
他动了动右手,又胀又痛,还仿佛被禁锢了一般。
他朝自己的手看过去,原来手上被打石膏,而他的视线却从石膏滑落到趴在他右手边的女人身上。
巴掌大的脸被长发遮住了大半张,睡得香甜。
雨夜的记忆瞬间涌上心头,是她救了自己。
突如其来的敲门声骤然划破沉寂,女人的手臂抽动一下,似乎被惊醒了。
沈燃倏地闭上了眼睛。
*
敲门声吵醒了趴在病床边的林鸢,她撑起惺忪睡眼,入目是一张让人屏住呼吸的脸。
冷白的肤色衬得瘦削的脸颊有几分病弱,干涸的唇瓣上还渗着血丝,妖孽美和恬淡的天使气质交相辉映,反差出强烈的视觉盛宴。
林鸢心脏被很击了一下,瞌睡都没了,意识清醒地想起,这是她昨晚救的美少年。
“林大力,你又犯花痴了?”
随着一声冷哼,走进来一位冷艳美女。
林鸢抬眼看去,扬唇一笑,甜腻腻地叫了一声:“亲爱的~”
冷艳美女是林鸢唯一的闺蜜,梁昕时,这家私人诊所的老板。
因为美少年身上没有身份证,所以她把人送到了闺蜜这来,可以省去那些繁杂的手续。
而且梁昕时的西医诊所颇具规模,虽然她个人主修的是精神内科,但诊所在当地小有名气,一些常见病都可以治疗。
虽然老板本人的服务态度十分之差,但服务好却是这家诊所的特色。
梁昕时白大褂里是一身黑色低胸鱼尾裙,将她的性感展现得淋漓尽致。
可只会让人可惜了她的好身材,因为她气质冷得仿佛在冒冷气,就像刚从死人墓里爬出来的一样。
饶是林鸢十分习惯了,还是不禁被她冷到。
梁昕时走到病床前看了眼美少年,转头睨了闺蜜一眼,语气凉凉地说:“怪不得你突然发善心救人。”
做了十几年的亲闺蜜,林鸢瞬间get到她的意思,此地无银般地为自己辩解道:“我早就脱离低级趣味了好吗?我救他是因为他当时受伤走不了,我总不能见死不救吧?”
梁昕时冷哼了一声,显然完全不信她这句完美施救人的鬼话。
“好吧,我承认我是个充满低俗趣味的颜值狗。”
林鸢破罐子破摔地坐在了一旁的沙发上,承认了自己真实的心路历程:“你不知道当时的情况,气氛烘托到那了,按照行侠仗义的流程也得救人啊,我当时一激动还跟他说要养他呢。”
“养他?你自己能养活自己吗?”梁昕时也顺势坐在了她身旁,冷言揭穿道,“新歌写出来了吗?”
被闺蜜无情diss的林鸢并没气馁,双手一拍,热血沸腾,“我正要跟你说呢!我枯竭了大半年的灵感被他激活了!我昨晚熬夜把副歌写出来了,再微调一下就能把汪导的歌交上去了,你说,这是不是缘分?”
梁昕时冷哼一声:“这不是缘分,只是见色起意,美好的事物确实能刺激大脑皮层,有助于激发人的创作灵感。”
林鸢的感性的小火苗没有被闺蜜过于理性的话给浇灭,她坚信这美少年就是上天派来拯救她的。
“见色起意怎么了?你看看这张小脸,多美好。你说他长成这样为什么当流浪汉啊?”
梁昕时:“你怎么知道他是流浪汉?万一是逃犯呢?”
“他长得这么纯良怎么可能是逃犯?就算不是流浪汉,也是个被人欺负了的小可怜,可能是被家暴?被霸凌?你没看到他昨天那弱小无助的模样,多容易被欺负啊,我都想欺负欺负……”
话音未落,病床上被誉为纯良美好的美少年缓缓睁开了眼睛,悠悠地看着眼前说想欺负他的女人,长密睫毛一眨不眨。
林鸢:……
醒的可真是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