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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穿书 ...

  •   作为娱乐圈冉冉升起的新星,江梨前脚刚拿了最佳新人奖后脚就被人爆出来本是孤儿的悲惨身世,她对自己的身世虽然一直讳莫如深,但也并不觉得有多难以启齿。

      但是事情曝光之后,随之而来的却是如洪水猛兽般的网络暴力,有说她卖惨的,说她走到今天都是靠潜规则的,说她爬床的,还有在她的微信上礼貌问价的。

      江梨瘦小的身体蜷缩在墙角,整个人都在颤抖,手机屏幕上还在不断刷新的污言秽语如咒语般将她整个包裹禁锢,不管她怎么挣扎呐喊,都逃不开。渐渐地,她的呼吸逐渐微弱,眼神也不再清明,直到完全被黑暗笼罩。

      不知道过了多久,江梨感觉小腿一阵刺痛,便下意识的缩了缩腿,却迎来更深层的火辣辣的疼。

      “别动......”

      伴随着男人低沉的嗓音,江梨感觉到一双大手重重的按在自己膝盖的位置,那个力道是她完全抗拒不了的,于是她索性顺从的放松了双腿。

      小腿上的刺痛感并没有消失,反而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江梨在疼痛的刺激下,迷迷糊糊睁开了眼睛。

      眼前是湛蓝的高空,大片的云朵像棉花糖般柔软。

      迷茫中她隐约看到了男人宽厚的背影,可还没等她看清,随着一大波陌生记忆的涌入,江梨眼前一黑,再次晕了过去。

      ——

      “让她上山挖个野菜,她倒好,正经事不干,去捉什么野兔子,怎么不摔死她呢。”林凤霞气冲冲地进屋坐下,端着茶缸子一口气喝了半缸子水才勉强平息心头的怒火。

      女儿江杏旁若无人的站在一边煽风点火,“是我不好,没能拦住堂姐。”

      江梨其实早就醒了,之所以一直没睁眼,是因为在消化那些突然涌入她脑海中的陌生记忆,现在却因为江杏这茶意满满的一句话,没忍住轻嗤了一声。

      守在她床边的少年,敏锐的察觉到了这细微的动静,凑近握住了她的手腕,轻轻地摇了摇问道:“堂姐,你醒了是吗?你要喝水吗?”

      脑海中那些陌生的记忆,江梨已经梳理得八九不离十了,索性就睁开了眼睛,眼前站着一个不过十二三岁大的小男孩,生得浓眉大眼,再加上那两坨婴儿肥,别提多可爱了。

      男孩名叫江松,是江杏的亲弟弟。

      “小松,姐不渴,你赶紧出去吧!不然你妈待会儿又要骂你了。”江梨笑着哄道。

      “嗯”,江松乖乖的点点头,交待道:“堂姐,那你要是有事记得叫我。”

      江梨弯眉一笑,目送江松离开后,目光在屋内逡巡着打量。

      整个房间连五平米都不到,屋内的陈设更是简单,除了身下躺着的这张随便动动就会咯吱作响,仿佛下一秒就会塌掉的木板床之外,就只剩下离床不远处窗边角落里躺着的红色大箱子了。

      可真是够简陋的。

      不过想想原来五岁之前的她都是地为铺天为盖,原主至少还有这么个遮风避雨的落脚地,过得好不好暂且不说,至少这一点比同为孤儿的她不知道要好多少。

      原来的江梨在高中时期也偶尔会翻几本小说,虽然看得不多,但很幸运,她穿的这本,刚好就是她当年看过的。

      但毕竟过了这么多年,她能想起来的内容其实并不多。会记得是这本书,也完全是因为在女孩子心思最敏感的年纪,看到了和自己同名同姓,又同病相怜的角色,心生那点同理心。

      书中的江梨父母双亡后,就跟着老叔和婶子生活,婶子林凤霞是个尖酸刻薄的女人,不仅在生活上处处苛待她,还到处宣扬她是克星,是狐媚子转世,并且勒令自己的两个孩子江杏和江松,不准和她接触,免得沾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小村子里,八卦的传播速度不亚于互联网,很快整个村子里的人就都传开了,所以江梨从小就没有朋友。

      直到江梨14岁那年,城里知青下乡,一个名叫林颂文的青年分到了老叔家,而这个青年也就是书中的男主。林颂文和江梨在相处过程中逐渐互生好感,可好景不长,两人还没来得及戳破那层窗户纸,恢复高考的政策就下来了。

      林颂文回城前当着林凤霞和江宏发的面,向江梨保证,等到他大学毕业安定下来,一定会来接她。

      江梨在等,等心里的人的回来兑现承诺。林凤霞也在等,等那个狐媚子飞上枝头变凤凰,她们也能沾点光。

      可她们最终等来的只是林颂文已经结婚了的消息。

      得知此事之后,林凤霞知道自己最后那点心思也泡汤了,索性也不再藏着掖着,大大方方的让媒人给江梨找下家。

      虽然狐媚子飞不上枝头也变不成凤凰了,但嫁出去多多少少也能赚点彩礼钱,总还是有点用的。

      江梨的名声虽然在村子里都被林凤霞败光了,但好在她长得好看,所以这个下家也没有那么难找。

      就这样,江梨很快就嫁给了县城里一个叫刘志国的男人。婚后江梨才发现刘志国不仅喜欢在工作上偷懒耍滑,还喜欢打架赌博,后来甚至对她大打出手。

      这样的情况即使在她怀孕之后,也并没有改变。因为刘志国的一次失手,江梨大出血,一尸两命。

      回忆戛然而止,江梨心中却是一阵恶寒。

      她想到了穿书的前一晚,像只老鼠一样躲在角落里,独自舔舐伤口的自己。那种绝望,无助,窒息的濒死感,她绝不会再体会第二次。

      江梨试着动了动腿,隐隐的刺痛感使她整个人都清明了不少。

      她这次会失足跌下山,虽然说和江杏脱不了关系,但多多少少也有点她自己的原因。得知林颂文结婚之后,她这几天其实一直都是浑浑噩噩,心不在焉的,所以才会在追兔子的时候,没看清脚下,摔了下去。

      ——

      临近正午,暖阳当空,驱散了早春的寒气。

      一墙之隔的堂屋,一家四口正围着八仙桌吃午饭,因为江梨伤了腿,所以这顿饭是林凤霞亲自做的。

      也因为她从坐下开始就一直黑着脸,所以今天饭桌上的气氛,格外的有些剑拔弩张。

      四个人心思各异,江杏是因为今天在堂姐的事情上撒了谎,所以秉着少说少错的原则,一直埋头吃饭。而江宏发本来就是个一竿子打不出来个屁的老实人,平时都不怎么说话的人,更别说在饭桌上了。

      至于林凤霞,她不说话是因为肚子里窝着一股子气呢。前几天得知林颂文结婚了的消息,让她的如意算盘打了个空,她心里疼了好几天。今天江梨伤了腿花了她不少医药费不说,连家务活也都撇给了她。

      这一连串的糟心事都挤到了一起,还桩桩件件都是因为江梨那个克星,她心里能不窝火吗?

      只有小儿子江松最心不在焉了,表面上看起来是在专心吃饭,其实眼神一直瞟着他妈,眼看着桌上的几盘菜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减少,他试探地开口问道:“妈,锅里还有饭吗?我给堂姐盛点送进去。”

      林凤霞将筷子啪的一声拍在碗上,尖厉的声音陡然提高,像是怕谁听不到似的,“送什么送,让她自己出来吃。腿又没断,躺床上装什么死!一点小伤小痛的,不干活也就算了,还想让我们伺候她,想都别想。”

      桌上的另外三个人都被林凤霞这一出吓得停了筷子,江杏拿胳膊肘碰了碰江松,示意他别再乱说话了。

      江松却不以为意,硬着头皮跑出去又盛了一碗新的米饭进来,当着他妈的面往碗里夹了几筷子江梨平时爱吃的菜,头也不回的往里屋走去。

      江梨这一上午用脑过度,累得不行,正闭目养神的时候听到林凤霞那明显是说给她听得话,心里还想着这顿怕是要饿肚子了。

      谁知道门吱呀一响,一睁开眼就看到一个小天使端着饭菜进来了。

      “姐,我扶你起来,你就在床上吃吧!”江松左右看了看,先将碗筷放在了大红箱子上,然后到床边扶着江梨坐了起来。

      “谢谢你,小松。”

      “不用谢,你是我姐,应该的。”江松将碗筷放到江梨手中,语气是少年人少有的成熟。

      摊上个这样的妈,江松还能根正苗红的长大,也真是不容易,江梨这一瞬间突然有点心疼这个孩子。

      “小松,出来吃饭。”林凤霞厉声喊道。

      看着江松猝然紧皱的眉头,江梨笑着劝道:“赶紧去吧。”

      “江松,你才十几岁,翅膀就硬了是吧!你妈我的话都不听了?我从小就跟你们说过,离她远点,知道吗?你们到现在都还不明白吗?妈都是为了你们好,都是为了这个家好。”

      “我早就跟你们说过她是克星,你们不信,现在她连自己都克,你们总该信了吧!我跟你们说这狐媚子厉害着呢,她多在咱家一天,咱家就多一份危险。我都拜托李媒人好几天了,到现在也没个信儿,真是难办。”

      听到李媒人的名字,江杏筷子一松,夹到一半的菜掉在了桌子上。

      林凤霞面无表情的看了她一眼,突然严肃道:“我警告你们啊,在她嫁出去之前这段时间,你们最好都给我离她远点。”

      眼看着爸和小弟都低着头各吃各的,完全没有一点要搭腔的意思,江杏赶紧夹了一筷子菜放进她妈碗里,笑着说:“知道了妈,别生气了,快吃饭吧!小松从小就善良,一只蚂蚁都舍不得踩死,您又不是不知道。”

      看着自家这小棉袄,贴心又懂事,林凤霞心头这团火,多多少少算是平息了些,连带着吃到嘴里的饭都香了不少。

      饭毕,林凤霞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拉着江杏问道:“你昨天下午是不是跟李媒人走在一起来着?我看你们说说笑笑的,都说什么了?”

      江杏一愣,很快反应过来,说:“昨天刚好在村口碰到她,就问了问我姐的事。”

      林凤霞一听是江梨的事,瞬间来了兴致,赶紧问道:“那李媒人怎么说?有消息吗?”

      江杏摇摇头,说没有。

      林凤霞一听脸瞬间拉了下来,没再多说什么,收拾好碗筷出去了。

      江梨在床上边吃饭,边听着林凤霞对她的各种编排,心里平静得像是一滩泛不起任何涟漪的死水。

      这么多年来林凤霞对于她的厌恶,从来都是直接表现在脸上的,编排她的那些话也都是摆在明面上,从不藏着掖着。相对于那些表面笑嘻嘻,暗地里给你使绊子的人,江梨倒觉得林凤霞这样直来直去的人更简单一些。

      毕竟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不是吗?

      江梨小腿上的伤不算重,至少没有骨折,只是皮肉有些擦伤,但是因为扭到了脚腕,所以要完全恢复的话,至少也得个把月。

      为了避免伤口感染,卫生所的人建议她三天内最好不要下床。

      江梨没这条件,更没这享受的命。所以她打算今天躺一天休息休息,明天就下床干活。

      午后,江松进来收碗筷的时候,怕她无聊还给她带了本书。

      泛黄的封皮上是一个背着竹篓身穿白色上衣的红领巾男孩,他的背后是广阔的向日葵田,留白处的一行红字清清楚楚的写着《雷锋的少年时代》。

      江梨有些苦笑不得的收下了书,心里想着江松这孩子能在这样的家庭里根正苗红的长大,还是有理由的。

      难得有个安稳惬意的午后,一本小书,江梨才刚翻了一半,就感觉院子里好像突然热闹了起来。

      林凤霞那爽朗的笑声,隔着好几道墙都能清清楚楚传到江梨的耳中。

      而眼下能让林凤霞如此发自肺腑高兴的事情,莫过于她的婚事了。

      果然,没过一会儿江杏就兴冲冲地敲开了她的门,煞有其事的凑到她身边说:“堂姐,李媒人说给你找到相亲对象了。”

      江梨兴致恹恹,明知道是谁,但还是要装模作样的问一句:“是谁?”

      “贺严冬。”

      贺严冬?

      不应该是刘志国吗?

  • 作者有话要说:  新文《七零之回城以后》已开,文案:
    沈鱼一朝重生,回到了六岁那年。
    她正歪在爸爸沈砺的怀里小声抽泣,“妈妈是不是不要我了,我不要后妈,后妈会打人。”
    沈砺拧了湿毛巾给孩子擦脸,又拿出几天前刚去县城给孩子买的新衣服,耐心哄道:“别哭了,你妈不会不要你的,你也不会有后妈。你看,这是你妈给你买的新衣服,好看吧!只要你听话,她很快就会回来接你回城的。”
    看着闺女抱着新衣服甜甜睡去,沈砺唇角微勾,几不可闻的叹了口气,喃喃道:“你妈只会不要我,而你只可能会有个后爸。”
    _
    六年前,当着知.青队长和全体知.青的面,沈砺承认于嘉怀里抱着的奶娃娃是他的。
    六年后,于嘉回去办回城手续,沈砺知道他该放手了。
    回城当日,于嘉牵着孩子,眼眶发红,“沈砺,你这是不要我们娘俩儿了吗?”
    沈砺:等等,说清楚到底是谁不要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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