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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二百二十一)~(二百二十四) ...

  •   (二百二十一)

      前情提要:为了避免自己在家里憋成小蘑菇,我出门了,却在百货公司遇上匪徒,于是不得不在墙角又当起了小蘑菇。

      啊?你问我为什么突然需要在脑内前情提要一下呢?
      因为,我觉得我自己少看了一季。

      说实话,即使回顾了一下“前因”,我还是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眼前这样的“后果”。这让我会以为我自己是不是在蹲在角落时穿越了,在别的时空过了几个月,顺便拯救了世界后,意识才经历千辛万苦回到我这个圆润的小身躯里。

      不然,要怎么解释沙赞和蝙蝠女孩居然会同时挡在我面前呢?当然,也不是说他们不能这样做,但就是……居然挡在我面前、护住了我耶?

      我都不知道是要先激动一下,还是为自己逃过一劫而松一口气了。

      我感恩地对他们一点头,然后又躲到远处去了。这时候,我才有时间去想:他们到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还没等我想通,我又看到人群中会冒出那么一大颗红枣。是你,红枣……红头罩大佬!

      他居然把劫匪的枪抢过来开了!虽然这缴械的技术让我想打个十分,但他不觉得自己手上的武器不像来帮忙,反而有些像加入匪徒之中吗?这就是传说中的“打成一片”吗?

      对不起,我不该在这时候胡思乱想的,大佬请不要往我这边了,还隔着头罩挑眉,我害怕。

      我原本以为自己只是立了个事故旗,现在看来,我立的是一根召唤旗吗?

      咳,总之,莫慌,先找一下时光机。

      啊,蝙蝠女孩也看向我了,还给了我一个Wink。
      我不找了,我得先捂着心脏冷静下。

      (二百二十二)

      时间回到半小时前。

      在达成以汗水滋润大地这个成就之前,我从潮湿闷热的大街急步走进了百货公司大楼。

      不愧是高级百货公司,这开得像不要钱的空调不但拯救了我快融化的身躯,也让我从满是人的大街挤出想后有些忐忑且烦躁的脑袋迅即镇静下来。

      我决定先四处逛逛,看看有什么可以买来当礼物,或者找点灵感。

      挑礼物从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虽然大家都说,重要的是诚意和心意,而非礼物本身的份量,但这句话出现的很多时候,都是出于对送礼者的安慰,甚至可能还有隐含着一个意思——收到礼物的人其实不太喜欢这份礼物。

      当然,往好的方面想,也可以理解为比起礼物,对方更在乎送礼者的心意。

      不管是哪一种,都代表着这份礼物最终不是会被随意放到一旁,就是被珍而重之地“关”在某个地方,封上岁月的尘埃,直到特殊时刻才会被取出来连同着记忆一起回味。

      而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结果。

      “交换礼物”本身就是一场我跟提姆的比赛,虽然不是那种正经的较量,而是带着一些情侣之间的情趣……咳!可这也应该是值得重视的一件事,而不是随便买一份“纪念品”来应付。再说,既然是要给提姆选礼物,我也不想选一份他只会收起来的礼物啊。

      如果送的礼物是他总能戴在或带在身上的就好了。
      我在挑选的过程中没忍住冒出这个想法,眼睛也总往饰品部那边瞥。

      然而事实是,这是不可能的。

      努力隐藏身份的义警怎么将一些辨认度高的小物件留在身边?这听起来像是漫画会出现的剧情,万一被看到,或是丢失了被捡到,马甲也就岌岌可危了。

      这是不得不否决的想法,我很清楚。
      但每当我觉得自己要坚决地把这个想法扔进垃圾箱时,我内心又有一把诱惑的声音在问:那如果,是只出现在“提姆”而不是“红罗宾”身上呢?

      我深吸一口气,还是否定了这种奢望,我又不是真的在跟两个人谈恋爱!他也不可能每次紧急出动时都记得把东西拿下来吧。

      或许,我是有点贪心了。

      反正也不好让韦恩总裁戴一些太便宜的饰品……而我作为一个还没有正职的学生,太贵的也买不起,除非有人愿意高价收购我的脂肪。

      不是饰品的话,那用品?钢笔?不,太普通了,再说,这不等于明示他得把笔插在西装的口袋上,每次写字时都想起我?这也、这也……太奇怪了。

      啊不过,钢笔放在提姆身上,似乎还能在护身用途?细想一下,我已经不只一次在网上推送的即时新闻中看到过韦恩总裁遇袭或被绑架的消息了。幸好也没有那么常见,更常见的是另一位韦恩先生因为极限运动受伤的消息……呃,这好像也算不上什么“幸好”。

      不过就算不用武器,提姆认真处理的话,似乎能一拳一个绑架犯。

      想不通,总之,先往文具用品部的方向走吧。

      由于文具用品部不在这一层,我便乘上了升降机去所在的楼层。

      接着,出了升降机没两步,我就感觉身后就被抵着了什么。

      我不是很想熟悉这种感觉,真的,然而不得不承认的是,即使隔着T恤,我还是能清晰感受到那东西的轮廓。

      那是枪//口。
      是冰冷的、硌得令人生痛的、能轻易夺去我性命的东西。

      同一时间,身后传来了被变声扭曲声线的凶狠低语,也证实了我猜想:“不想死就闭上你的嘴。”

      先生,有没有一种可能,我连嘴都没张开呢?
      我想这样说,但不敢。

      我不知道怎么形容自己此刻的平淡,像心里一块石落了地,还砸在自己的腿上,弄得我想痛呼大叫却又叫不出声,只能想着:看吧,我就知道会这样。

      与此同时,在那些思考的缝隙里,我脑中一次又一次地闪现着那天坠落时眼前的风景。

      也许跟我犯冲的不是名字里带“韦恩”的建筑物,毕竟据我所知,韦恩们虽然植根在哥谭,也是赫赫有名的古老家族,但这座城市真的没刻他们家的名字。

      如果有,企鹅人第一个表示不服。

      这样一来,跟我犯冲的,可能就只是哥谭本身——正确来说,是这些全天候24小时无休搞事的哥谭罪犯。

      别人家风水学上犯冲,一般都是换位置、添物件,真不行就把犯冲的部分给改了。

      没错,有些人表面上顺从着匪徒的威胁,躲到角落里,内心却已经想着重拳出击。

      呃,当然,这说的不是我。
      对不起,虽然我是挺想把这些跟我“犯冲”的罪犯给改了甚至埋了,可我显然没有这个实力,我能做的只是缩在角落里,默默看着那些蒙面罪犯叫嚣,还被金发姐姐打掩护。

      我觉得,如果有人把我此刻的模样拍下来,肯定能P成一张表情图——“弱小、可怜又无助.jpg”。

      啊,还有点饿了,我本来等下想去吃中饭的。
      请再加上”(但能吃)”,谢谢。

      在这段时间里,我一边悄悄四处观察,一边安慰自己:作为最先被威胁的无辜路人,这一次我没被罪犯针对,也没单独劫持作为谈判的筹码,已经是一种进步了吧。

      嗯,也可能是因为他们根本不需要谈判。
      也许不久之后,待他们目的达成时,也不需要我们这些筹码了。

      在这个想法冒出来的时候,我清楚感受到自己的心跳乱了几拍,像是想从我的胸腔跳出来,赏我的乌鸦嘴两巴掌。

      冷静。
      冷静,冷静……我悄悄换了口气。

      这不是此刻我能解决的问题,我所能做的只是不要停止思考。
      这几乎已经花费了我所有力气。

      啊对了,接着刚刚所想得,事实上,我认为想要出手解决掉这些罪犯的那位,其实是不远处的那位壮男。

      跟旁边满脸慌张的小哥、身直如竹的老人家相比,这位大佬的确壮得有点过分。他此刻双拳握紧放在身后,手臂青筋暴现,能解决几个匪徒不知道,但一拳应该能打倒十个我。

      啊,我是不是太习惯把自己当量度单位了?

      总之,不得不说,这样的场景让我觉得有些眼熟,呃,指的不是被罪犯劫持,而是……很像之前那几次不是吗?会有害怕的人,也有不屈服于罪犯的人,还有身陷险境也仍为帮助他人的人。

      我觉得我是应该感动的,至少,没那么不安。

      可我的心跳却在逐渐失控。
      心脏跟我像是分成了两个个体,我愈是清醒,心脏就愈是慌乱地跳动着,血液里的氧气仿佛都要被压榨完了。

      我只好深呼吸了几下,想把沉重且无章的心律调整过来,却发现没用,只好憋一下气,再慢慢呼气。

      吸气,憋气,呼气。
      吸气,憋气,呼气。
      吸气,憋气……

      “砰!”

      等、等等,呼不出来了!

      (二百二十三)

      那一声枪响,差点让我成为第一个在枪击案现场窒息而亡的人,还是自己给憋气憋到咽气的那种。

      或许也不是第一个,我不知道,也绝不想在这份名单上。这样绝对会因为太离奇而上新闻的,我不想以这种方式向提姆告知我的讣闻,也不想作为这种奇闻异事的主角名垂哥谭史!

      我瞪圆着眼,看着持枪匪徒的枪不知为何突然走火——是朝他自己的腿开的,那还好,没伤到人质,呼。

      啊,能顺利呼气了。

      匪徒先朝自己大胯、咳,大腿射一把,发出一声刺耳的惨叫。他的同伴见状面面相觑,像是有些慌乱,从这点看来看得出他们不是专业的——我是指,哥谭那种在黑门监狱进进出出、以犯罪为职业的“专业” 罪犯。

      是说,我为什么能分辨出来?
      我陷入了沉思,嗯,一定是我观察入微,绝不可能是我来哥谭后碰到的罪犯太多……可恶,这真的很难否认!感觉我都快活成哥谭人的形状了。

      我思绪又跑远了,但眼睛倒还在,眼睁睁看着面前的一切变得朦胧起来,也确认这不只是我眼镜镜片脏了的问题。

      我四处打量着,终于在视野彻底模糊起来之前,发现到藏在角落的烟雾弹——啊?哪来的烟雾弹?

      难道是蝙蝠侠来了?我还没看清任何外来的身影,也还没想通烟雾弹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就被接下来的发展弄得脑子都混乱起来了。

      我觉得,后续的情况基本都能用刚刚的句型来概括。

      啊?哪来的枪声?
      啊?哪来的惨叫?
      啊?哪来的雷声?
      啊?哪来的沙赞?
      啊?哪来的蝙蝠女孩?

      啊?哪来的红枣……对不起,大佬,对不起红头罩大佬,你离我太近了,我只是一时看错了,都怪这烟雾弹啦,害。

      (二百二十四)

      身边隐约能看到四散的人群,也能听见他们压抑着的叫喊和急乱的脚步声——当然,还有那些已经落于下风的匪徒无能狂怒的威吓话语。

      而我却不敢胡乱走动,也许是出于恐惧,又或许是旁边数次炸起的枪响,让我觉得我一旦乱动就会被子弹射中屁股,当然,也有可能是蝙蝠镖。

      我不知道为什么其他人都能如此勇敢又灵活地趁机逃跑,从这点来看,我应该不是一个及格的哥谭人。

      ……不对,有没有一种可能,我本来就不是哥谭人?

      身手没那么矫健的我自己不敢大步乱走,只得半蹲着往声音的反方向轻步走动。

      不要看到我,求求了,也不要射中我,PLEASE!

      我能够想像,我这时候的动作一定很像在玩宝可梦时按B蹲下那样,让野生的匪徒们不容易察觉到我。

      在这种不专业的潜行模式下,我最大的挑战是要憋着尽量不要呼吸,因为这烟雾弹真的很呛,每吸一口我就觉得我虚弱的气管要顶不住了。

      到了真要忍不住时,我整个人缩在地上,努力再努力地憋着,但还是没忍住很轻地咳了几声。

      从来哥谭的第一天我就问过了,这城市里的人们气管真的还好吗?

      至少我很不好,我气管以至敏感的鼻膜都很不好,我觉得不是快要呛死在这片浓烟里,就是因为打喷嚏声音太响而被乱枪射成蝙蝠洞——我是指,入口。

      根据哥谭的都市传说,神出鬼没的蝙蝠侠所住的蝙蝠洞入口应该比便利店还多,总有一个在附近。当然,我没去跟芭芭拉或提姆求证过这个传言。

      毕竟那要是事实的话也太可怕了。

      我没有在案发现场发掘花式死法的爱好,故此我不得不自救一下。我先是用左手捂着口鼻,再抬头往上看,在空调与抽风系统运作正常的当下,低矮的视角绝对会比较清晰。

      看,长得矮还是有好处的吧!
      若然这时候有人从监控里看清这一切,肯定会觉得我很像一朵长腿挪动的蘑菇。

      那就请把我当成一只宝可梦的蘑蘑菇,千万别发现我,谢谢。

      心惊胆战地往枪响的反方向继续移动后,我眼前终于出现了匪徒之外的人影。我眯起眼定睛一看,觉得这身西装有些眼熟……啊,是之前被绑在前排的老先生,他看起来在找些什么,或者在找谁。

      我看到的却不只有他。
      老先生身后,还有一个正举着“什么”的人。

      我不久前就这样想过,我很不想熟悉这东西的轮廓和感觉,但事实总是不如人愿。

      “小心!”
      我情急之下顾不上安危,只能向那个方向大喊。

      “咻!”
      我空着的手胡乱在地上摸到个东西,就冲那个方向扔过去。

      给我中!

      “碰!”
      啊,还真中了。

      也许是正好击中了那个人的头部?我看到他的身影摇晃两下后往一旁倒过去了,没想到我这软乎乎的手还能扔出这种力气和准头。

      这一刻,我没来由地想起那次在天台扔的那个红罗宾镖。

      烟雾从地面开始逐渐散去,我能看清那边的老人家刚收起防御架势,感觉是哪种武术的招式——哥谭真是人均扫地僧。

      他向我微微躬身点头,像在致谢。
      我也站起来颔首回应,同时指着出口的方向——我刚刚蹲地面时看到了紧急通道指示牌的绿灯,想告诉他可以朝那个方向逃走。

      就在这个时候,我扫过去的视线让我看清了我刚刚投掷过去的到底是什么。

      那是一本颇厚的精装版硬皮书。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上面的封面,印着布鲁斯·韦恩的大头和大名。

      我沉默了,虽然我本就没说话,但就是带着一种震耳欲聋的沉默。

      好家伙,好家伙。
      这座城市也许没刻着韦恩家族的名字,但他们的名字却无处不在。

      谢谢你,韦恩侠。

      (二百二十四)

      韦恩侠是不可能侠的,虽然现在的韦恩家超英辈出,但我可没听说过布鲁斯·韦恩有什么特殊身份。

      谁家正经人自己公开资助自己喔。

      以上是我冷静下来后,停顿已久的脑袋开始重新运转后,所冒出来的唯一想法。当时我已经站在了百货公司外的大街,熟练地等待警察或救护员过来走程序了。

      在我把哥谭圣经——咳,不是,把印有布鲁斯先生照片的精装书扔出去时,其他匪徒早就制伏得差不多了。可以说,布鲁斯先生——的书,补了最后一刀。

      谢谢你,布鲁斯先生。

      最后,我跟着人群离开之前,视线不经意地往那些人身上瞥了过去,也正好望见那些倒地不起的身上,长出了芽。

      那不是如同“春天长出了绿芽”般美好的芽,而是一种能迅速把人吸干、死死缠绕躯体的、骇人的寄生物。

      医院、脚步声、怒吼声、铺天盖地的枝茎……有那么一瞬间,这些在噩梦里曾反覆出现的画面,突破了我脑袋良好的防卫机制,一幕幕地闪现。

      我突然有些想吐。

      可我忍住了,我感觉有人拉了拉我,问我“还好吗?”、“行动不便吗?”,又引导我说“从这里慢慢走下去就可以,注意梯级”。

      意识到蝙蝠女孩往我这边看过来后,我故作淡定地对那位金发的好人姐姐道了声谢,顺着她的力气缓缓走进了逃生通道。

      这个姐姐人很好,很温柔,像是那天提醒我注意三餐定时的医护姐姐。

      人心是险恶的,而我很庆幸善意也是存在的,这让我能喘上口气。

      我抬头望天,在想什么时候会被查问、被送到哪里,或者我其实什么都没有想,只是有些茫然,还有种劫后余生的后怕。

      不久之前,就在我身后的这栋大厦里,不知道有多少人陷入恐惧与绝望,也不知道有多少颗子弹贯穿血肉。

      看,不管这座城市里流了多少血,甚至少了谁,太阳还是会如常落下升起,天空还是同样的蓝——就像我从摩天大楼飞出去那一天所见的一样。

      我并不后悔来哥谭,只是偶尔,我还是会觉得……危险真的好多。

      危险的事好多,危险的人也好多。
      好烦,真想给他们人手一本布鲁斯先生的传记——用刚刚给匪徒的方式。

      一想起这件事,我就发现尾指有点刺痛,一看之下才发现应该是不知被封面还是纸页划了一道,冒出了血来。

      好烦。
      我不禁思考,我真的没有跟“韦恩”犯冲吗?

      “格蕾!”

      白天也许不要说人,也别想人。

      我才刚想到“韦恩”呢,远处就有一个“韦恩”朝我走来。当然,不是布鲁斯先生,也是我看到也不会想逃走的韦恩,虽然我更习惯他姓德雷克。

      我又想起之前遭遇的危机里,他也是这样向我走来。

      有一次他带着我逃跑,有一次他向我伸出了手,还有一次他像个大家长似的在警局向我询问……想想还有点生气,我偷偷在脑里揪了一下 小红鸟的屁股。

      假如他这一次还像那样板着一张脸看我,我就……我好像也不能怎样。

      我就让他再带我吃饭,但不去先前那家了,那家的白汁蘑菇意面是好吃,但我不想当那颗“蘑菇”,谢谢。

      都怪提姆,怪他。
      我在想像里再踹了一下小红鸟的屁股,让他往前一摔。

      “格蕾。”
      提姆又喊了一声我的名字。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尴尬地应了一声:“……嗨?”

      然后,出乎意料地,他抱住了我。

      不是带着我在哥谭上空东奔西走的那种护着人的抱法,是平常我们拥抱时那种……不,又远比那些时候用力,也不安。

      他正紧紧地使劲抱住了我。

      我头埋在他胸前,闭了闭眼,呼了口气,感觉压在心头的、无法形容的烦闷和难受,正在慢慢减轻。

      我回抱了他,虽然看不见他的表情,但我还是在他背上轻拍了几下。

      说了那么多用来分散我注意力的“犯冲”,但其实真要有那厨一回事,我也认了。

      至少,面对这么一个“韦恩”,我是什么也不想改动,也没有什么需要化解的。

      我默默在心里捡回了那只小红鸟,给他也来了个抱抱。
note作者有话说
第66章 (二百二十一)~(二百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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