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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密事 ...

  •   又在黑暗的小街中站了会儿,人声犬吠声渐远,直到远得听不到,我才从街边那低矮的小房子的阴影处走了出来。
      辨了下方向,我转身折返,快步向陈府行去。
      我要把东西放回去。
      刚才把它拿出来,只是想让小三子看到真印在我手上,承认他的失败。
      我知道不该和一个小孩子斗这种气,可既然他给我下了战书,定要和我们决个胜负,我便只能依他。打击掉他的傲气,才能让他心服口服,不再挑衅。
      这样貌似多了份风险,但陈府被盗,得力的人被派了出去追捕偷儿,府里剩下的人便会少些,也好对付些。发生了这样的事,一定会在府中引起些慌乱,我便可趁乱把它放回去。
      如我所料,刚才还笼罩在夜色中,黑暗而宁静的陈府,像是刚刚醒来的怪兽,那在黑暗中亮起的几盏灯,便像是怪兽刚刚睁开的眼睛。移动的人影,更像是怪兽懒懒伸展的四肢。
      我在树丛、假山、房影中掩藏着身形,躲闪着挑灯路过的护院和下人,渐渐靠近了爱日堂。
      爱日堂仍亮着灯,门前正中站着一个人。他背对着我,从身形看,很像是刚才见到过的那个张管家。偶尔有几个护院和下人走到门前向他回话,却没有一个被允许入内。我伏身在离爱日堂最近的花树丛中,看着这些人的忙碌,心中希望他们快点消停下来。
      夜,更深了,清凉的月光如水幕般流淌在房屋、树木和池塘之上,给它们罩上了一层朦胧的纱衣。身披纱衣走近的,还有一个年轻女子。
      她步履轻柔,却仪态端庄,手提一盏灯笼,缓缓行来。在那摇曳的灯光映照下,我看到了她的脸。
      是蒋氏,陈世倌的正妻。
      如此深夜,她来这里干什么?
      我心中疑惑,却不敢轻易靠近爱日堂。再等等。
      蒋氏走至门边,和张管家说了几句话。她正要推门而入,门却从里面打开了。
      陈世倌陪着戴铎走了出来。
      两人寒暄了两句,好像是陈世倌挽留,而戴铎却说还有要事,需连夜往回赶。
      深夜造访,又来去匆匆……
      心里一个大大的问号升了起来。
      戴铎与陈世倌拱手作别,又对蒋氏揖了一礼,才由张管家陪着离去。
      蒋氏随陈世倌进了爱日堂,两人关起门来。周围静了下来,再没有一点人声。
      我又观察了一会儿,确定周围没有他人,才起身掩向爱日堂。
      门窗紧闭,只能学着古人捅破窗纸向内观看。窗纸还挺厚,我一点点捅开,小心不发出任何声响。
      昏黄的灯光从被我捅破的小孔中透了出来。我把眼睛凑了上去,眯缝起左眼,用右眼向里看。
      陈世倌座在书桌后那张宽大的太师椅上,蒋氏则站在他的身侧。她的眼睛看着丈夫,目中竟含有泪光。
      “我们的玉兔儿现在究竟怎样了?他在京城,过得,好吗?”微颤的语声显尽女人内心的揪疼,殷殷的目光表露着期盼和绝望的矛盾。
      男人垂头,以手抚额,静默不语。半晌,他才说道:“他在京城过得很好,长于那样的府里,将来,只会比在我们身边更有出息。”
      那样的府?究竟是什么府?
      听了男人的安慰,女人不但没有平静,反倒更加激动起来。眼中含着的泪终于一滴滴地掉了下来,像成串的珍珠,颗颗滚落。她轻声啜泣道:“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的穷窝,那里再好,又怎比得在爹娘身边好。”啜泣声渐渐加大,说到最后,竟有些泣不成声。
      男人蹙起眉,看着女人哭泣,既不劝慰,也不制止,显然他自己也是心焦头痛。静默半晌,男人终于说道:“早就跟你说过,玉免儿被那主儿看上,是他的福分,咱们……,可不要碍了他的前程,你,就当,从没有过他!”
      听闻此言,女人干脆纵声大哭。“老爷,这,我,怎么可能?那是妾身身上掉下来的心头肉啊!抱走时才这么大点儿……”
      “住口!”男人终于不耐烦地站起身来,他对女人厉声道:“这话,以后再也不准说出口!”
      严厉的语气,连站在窗子外的我,都似感受到了声波的震动,心里“突”地跳了一下。
      女人害怕地看着男人,不敢再大声哭泣。男人缓了语气,说道:“他在那里好着呢,戴先生说了,他很聪明,很招人疼,一点亏都吃不着。你,就放心吧!”
      女人终于止住了哭声,陈世倌又温言哄了几句,说自己还要等待护院们追捕的结果,让她先回去就寝。
      看来,陈世倌一时还不会离开,为了安全,我只好再缩回花丛,静静等待!
      蒋氏走了,张管家来了,张管家走了,王护院又来了……
      一个接一个如走马灯似的,这陈世倌竟一晚上没回去就寝。我在外面的花树丛中也守了将近一夜,直到月落之时,趁着黎明前黑暗的那一短时,我才离开了陈府。
      虽说已经过了中秋,可这里的蚊子依然厉害。这一晚上真没少挨叮。本人一向血甜,和别人在一起,一贯是别人的天然避蚊药,只要有我在,周围所有人都是安全的。
      这已经被多次验证了。以前与狼人在一起时,无论是训练还是游玩,他最爱带着我到郊外去,还专挑林深草密处走。有一阵子我很奇怪,后来才明白,有我在身边他从来不挨蚊子叮,自然喜欢带着我到那些风景优美、人迹罕至、蚊虫众多,平时想去又不敢去的地方了。
      明白后,我强烈拒绝跟他郊游,他就以训练需要为借口逼我就范。为此我给蚊子女士们献过不少血,为蚊子家族的开枝散叶做出了巨大贡献。
      跟麦在一起时,也是如此。无论是在瑞士的莱蒙湖边,还是在泰国山野的林木茂密之处,只要跟我在一起,他从来没被蚊子叮咬过。不过,比狼人人道的是,麦没有在看到我被蚊子叮得“哇哇”叫时转身偷笑,而是“认真”帮我赶蚊子。当他挥舞着的手经常“无意”间落到我身上时,我被蚊子骚扰的机率确实降低了,可又增加了另一种骚扰。
      来大清后,换了两个身体,应该会有所不同,可当我悲摧地发现,与胤禟在一起仍然是我挨叮,他安全,便只有诅咒老天的份儿了。
      看来,被蚊子喜爱和闻花雕即醉,都成了附着在我灵魂上的属性,跟着我一起穿越了。
      本人的此种特别招蚊子疼的身体特征,必然导致今夜星光特别灿烂,月儿不朦胧,鸟也不朦胧,它们都在和我一样不顾形象地挠痒痒。
      都是为了把传家宝还给陈家。
      呜呼,做件好事容易吗?!雷锋哪是那么好当的!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93章 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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