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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遇(1) ...

  •   格温·斯黛西跌跌撞撞的从房间里出来。

      她穿着一件闪烁的黑色亮片短裙,散乱的金发披在肩上,鼻尖红通通的,因为喝了点酒,但都低于百分之五,符合未成年人不能饮酒的法律——

      这是一副典型的派对女郎打扮。

      对于这些私立高中的孩子们来说,这还是一副课下派对的典型风云人物打扮。

      “我真是蠢货!”可她恶狠狠地想。

      她扶着墙,再也没有了平时温和又有礼貌的样子,反而狼狈不堪。

      如果不是为了维持这一副该死的拉拉队队长的样子!

      是的,如你所见,格温长得漂亮,很辣,她运气也很好——

      譬如一转学到了中城高中,恰好碰上了前任拉拉队队长去了纽约大学,这个位子就刚好空了下来,而被身为警察局局长的女儿,格温从小就对运动很擅长。

      在美国私立高中里,长得漂亮、身材好,参与社交和异性有些交集,可以称得上迷人了。

      何况,她还混迹在一个有名的团体里,在如此包装下,再怎么无趣的性格都能在全校闻名了,只要出名,就会有属于她的归途——

      “该死的闪电·汤普森!”她咒骂。

      没错,她还是橄榄球队队长的女朋友。

      可能是校园风云人物都必须有比认识还亲密的关系,有一些匪夷所思的饭后谈资——总而言之,没什么比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更妙的了。

      所有的好事者都认为,拉拉队队长和橄榄球队队长就是天作之合。

      有什么比比赛结束后,金发碧眼的美女会飞奔过去,挂在自己强壮又流着汗珠的男朋友身上接吻,更赏心悦目的画面吗?

      没有。

      好奇爱情、周围的推波助澜,使得格温和素有闪电之称的汤普森谈起了恋爱。

      可令格温没想到,虽然汤普森是个强壮又阳光的硬汉,可他是个彻彻底底的渣男!刚才还在派对上当众吻了他女朋友的好友莉吉娜·乔治!

      按理说,她年轻貌美,即使碰到了这等渣男画面,她也应该潇潇洒洒,手撕渣男,然后风风光光的找下一个。

      但唯一的实施困难就是,格温暂时无法接受再找一个男朋友。

      ——因为她刚从美国中部一所顽固保守的教会学校转过来上学。

      是的,美国中部有保守的教会学校,他们每周日低唱诗歌,还有严格的修女扼令她们每晚十点睡觉,甚至偷偷交与外校的男朋友私底下接吻会被通告批评。

      你很难想象美国居然有这种学校吧?

      但格温已经在里面呆了快十六年了。

      原本她以为自己会在德克萨斯州的这所小中学呆一辈子时,偏偏她的爸爸乔治·斯黛西在一次外出巡逻中找到了沉睡了七十年的美国队长!

      从此,好运开始降临在了这一家人头上。

      得到了媒体关注的斯黛西警官还办了一件大案,他想借此竞选共和党的议员,但最后不仅成为议员,还意外获得了一个职位——纽约市警察局局长。

      于是乎,格温就跟着家里人一起搬到了这一片蓝色的经济腹地。

      第一次踏进纽约的中学,可把格温吓坏了。

      她从没见过里面的女生都披着散发着美丽光泽的长发,穿超短裙,把衬衫打一个结,露出性/感的人鱼线,还要把扣子扣到能见到隐隐约约的胸/线位置,青春期旺盛的荷尔蒙使得她们对男生抛媚眼,亲密地说着甜甜腻腻的俏皮话。

      她们穿着小镇上居民们都诟病的暴/露穿着,没日没夜的参加派对,然后放肆的舞蹈。

      作为一位不太坚定的保守基督教徒,格温当然是……

      加入她们啦!

      因为从那所严肃古板的教会中学毕业后,格温为数不多的小叛逆开始了,她开始认识到自己在非女子寄宿学校的男人缘了,心底久违的荷尔蒙开始召唤她了。

      于是乎,她也开始了穿短裙、每日派对、花信用卡陷入了消费主义陷阱,并在回家路途中大吐特吐,甚至偷偷地和男朋友接吻。

      为什么她现在暂时无法接受再次陷入爱河呢?

      因为一天夜晚回家的路途中,格温又被汤普森送回家,可这次,汤普森转头把模糊不清的她放在了柔软的床铺上,并且在朦胧的双眸中,他开始解起了裤袋……

      格温原本微弱的基督教信仰变得坚定了。

      她毅然决然地拒绝了汤普森,吐了他一脸的秽物,捡起地上的衣服逃之夭夭。

      毕竟基督教不支持女性堕/胎!

      要是她怀孕了,一定会被痛心疾首又偷偷支持共和党的教徒父母要求给生下来!天哪!格温可不想成为年仅十六岁的孩子母亲!

      她不行!

      但这一次的经历,让原本在她面前温文尔雅的汤普森变了一副模样,比如说,在今天的聚会上抱着莉吉娜·乔治那个贱/货接吻,然后用一种不屑的语气嘲笑:“……哦,莉吉娜,你可比那个胸大无脑的格温强多了。”

      在他怀里,被吻的七晕八素的莉吉娜挑衅地看了她一眼。

      这就是格温为什么刚才不顾形象、怒气冲冲的夺门而出的原因了。

      “……今天很高兴一件事情,”里面能传来汤普森洋洋自得的恶心声音,“我,闪电·汤普森,和一个令人作呕的女人分手了,并且找了自己的挚爱,我的莉吉娜。”

      话筒传来两只蟑螂接吻的声音。

      莉吉娜用她一贯吃了蜜糖的声音道:“对不起格温,我的小姐妹们,我不知道汤普森喜欢的是我。”

      在门外的格温瞬间气的目眦欲裂。

      好啊,她现在就要找个不亚于汤普森这个丑八怪的大帅哥,两个人一起进场气死他!

      既不是交了男朋友又可以报仇!

      格温立即气呼呼的抬起头,她一双漂亮的碧眼在场外搜寻,很快在一片朦胧中找到了一位样貌看起来还不错的棕色头发小哥。

      他棕发,看不清眼睛颜色,似乎带着眼镜,踌躇的想向她走来。天哪,是个nerd,这一类型的男生只知道死读书,一点也不受欢迎。

      格温想了想,算了,既然是想和她说话,那就给一个机会吧。

      棕发少年紧张地舔了舔唇瓣,“……您、您好?”

      格温点了点头,侧脸,话也没说的握住他的手,身旁的少年紧张的呼吸声都急促了起来,而她面不改色的推开了那一扇掩盖的门,顿时所有嘈杂的音乐声扑面而来。

      此时,已经是乐队在演出了。

      格温牵着少年的手,用自己一般举着彩带的手扒开一条路来,一口气走到了舞台上夺走了话筒。

      主唱正唱的上头,被她一把抢过了话筒,几个乐队成员和他都惊愕的停下来,望向了一脸坚定的、灰暗灯光唯一焦距的灿烂金发少女格温。

      “——喂!”格温稍微试了试音,“大家都在?”

      她抬起了天蓝色的眼睛,确认了全场的人都停下来动作,莫名其妙的抬眼望着她。

      格温勾唇,“很好。”

      紧接着,全场的人都瞪大了眼睛,“wow——”

      台上,格温转过身,踮起脚把棕发少年的领带扯了下来,强迫他的脸看着格温,她暧昧的吐了口气,让少年笨拙的镜框糊上了一层迷茫的白雾:“喂、嗯,格温……唔……”

      即使他紧张又害羞的缩着脸,但也阻挡不了格温涂满了粉色唇蜜的嘴唇。

      她熟稔又富有技巧性的撬开他的嘴唇,蛇信子钻进他的舌鄂,他很聪明,一瞬间就明白了自己的作用,双肩渐渐的松下来,无师自通的照着她的方式,重新热烈又难舍难分的咬住她的唇。

      格温迷离地放开他。

      少年错愕了一秒,因情迷意乱涨红的脸一滞,把拦在她腰间的手又欲放回来。

      格温甩了发,“这是我的新男朋友,闪电·汤普森,我要去和——”

      她对着他眨了眨眼。

      棕发少年结结巴巴的反应过来:“……彼得·帕克。”

      “——和我的男朋友彼得约会,如果情况好我们今晚回来一发。”格温笑眯眯的补充,“顺便,问候一句你那小的可怜的大公鸡。”

      说完这一句,全房间里的人哄堂大笑,莉吉娜立马疏离的撒开手,还不耐的给纠缠不休的汤普森一巴掌。

      格温这才满意的哼了一声,拉着彼得的手把戏做足,她把彼得僵硬的手拉到了自己的腰间,他立即双颊烧灼,而她娇小的身躯靠在他怦怦乱跳的胸膛上:“走吧,亲爱的。”

      汤普森的公鸡是大是小她不知道。

      反正彼得的公鸡是硬了。

      格温想,可能上辈子信奉伊/斯兰教,她这辈子的女性魅力才能消停一会儿吧。

  • 作者有话要说:  排雷:
    1.由于平行宇宙太多,蜘蛛侠、格温和哈利的性格不尽相同,只能作者统一收录二创。
    2.请大家把格温看成穿越女吧。
    3.时间2010年,政治正确还没那么猖獗。
    4.设定是哈利暗暗嫉妒彼得,所以才会做出种种错事。
    5.本文想牛头人(但遵守jj规定,所以女主是断了关系才开始下一任),其内容仍不适合道德感较高的朋友——
    我写完非常想锁文,但我本人不能,只有网站可以,所以希望大家别看了,这篇文本就是十六章篇幅失控之作,请大家不要看了!
    (如果要看,请默认这本书的作者是佚名,而和本人毫无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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