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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抢劫 ...

  •   锦续进来时,莫愁宫里只有一个婆子在打理星辰花。

      “格一,格一。”他大步流星的走进来,小麦色的皮肤镀了一层喜悦的光芒,深蓝色的乌羽袍子绣着做工十分考究的云纹。墨发仅用一根乌羽簪挽起,微微向左侧梳开的刘海低头间将他那双亮的出奇的眸子挡了一小寸。他不似司磐那么矜贵考究,身形也更魁梧一些,应该是能拉弓会射箭力大无群又十分自信自尊的那种武将没错了。

      少年在屋里旋风般转了一圈,没见到自己想见的人,便来问那婆子。

      “格一人去了哪里?屋里怎就你一人?”

      婆子放下手里的一大把星辰花,福了福身子道“给庄二公子请安。神主刚嚷着无聊,让青枝婆陪着去后院赏花了。”

      “你是新来的?看起来有些眼生。”庄锦续锐目在婆子身上上下打量了一番后,转身向后花园走去。

      南药都第一名将庄泽瑰的二公子庄锦续,据说骁勇善战,又天赋异禀,与敌军作战,仅需用他那双亮的出奇的眸子观察一下,就能找出敌方的破绽,攻克敌军于无形之中,完全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存在。

      只是今日他的心思全不在侦查敌情上,一心只想见到心上人的他完全不知道,眼前这婆子就是格一易容的。

      见庄锦续离开,格一抚了抚突突乱跳的小心脏,看了看窗外的日头,时间刚刚好。

      格一又紧张又期待,拿起那星辰花转身急着要走,却不想被眼前的一堵肉墙吓了一哆嗦。

      庄锦续去而复返,格一心想这下完了。

      “喂,你过来!”庄锦续那明亮的眸子定定看向格一。

      格一如同一条濒临死亡的鱼,强装镇定,一步十挪的向危险游去。

      那庄锦续十分不耐的突然向前一跨,伸出来的手骨节分明,粗粝中透着一种修长。指腹与她脸上的粉脂擦肩而过时,却向下一落,掐住了她怀里的一枝星辰花。

      “星辰花是幸运花,也是爱慕花,送给心上人如何?看来甚好。”他像是在问格一,又像是自问自答,明亮的眼睛静静看了看手里的星辰花,片刻后转身,身影消失在莫愁宫。

      格一的小腿肚子抖了三抖终于镇定下来,拿起早已打包装好的细软,塞进一个精致的竹篮中。回头看了眼硕大的寝殿,转身快步向停放在西宫门口的那辆马车走去。

      经过一上午的打探,她探得每日申时莫愁宫的老宫女烟尘会坐宫里的马车出宫,去城北司芳斋为神主购买她最爱吃的螺肉粉包和鲜米百花糕,如果有鹿肉山药煲,也要等上一等,等火候适宜便要趁热带回来一份。

      作为21世纪的职场人,格一为了让自己更精致一些,跟着视频学了不少化妆技巧,时间久了,竟也掌握了点易容装的皮毛。而今形势所迫,用公主的胭脂水粉替代描画,竟也能勉强把自己画成个宫女烟尘的样子,可算是为她的出逃帮了大忙。只是颜色用的重了点,看起来十分沧桑。

      至于那个真正的烟尘嘛,一早就被格一打发去百芳园采摘葡萄了,怕是一时半刻回不来。

      “烟尘姐姐来了?”一个蓄着小胡子的中年车夫忙迎上来,“今日各宫门守卫的士兵,比平日里多了两倍,你知道这莫愁宫发生什么事了吗?”车夫一边伸手打算扶格一上车,一边问道。

      格一没接他伸来的手,快速掀开帘子坐进车里,没搭理他。

      车夫怪怪的看了她一眼,末了道了句:“烟尘姐姐,今日跟往常很不同嘛。”格一心下一惊,为免于露出更多破绽,赶忙放下帘子。那车夫讨了个无趣,也就默默驾车出了宫门,可谓是有惊无险。

      格一下车后,进了司芳斋,不多时着一身青布长衫,顶着一张中老年大叔的脸堂而皇之的从车夫面前走过。那车夫连看都没看她一眼。

      格一一顿窃喜,如此轻易逃脱,可真是亏了21世纪了不起的化妆术。心中暗想,技多不压身,关键时刻还是自己携带的技能最靠谱。

      骄阳当头,格一在一家茶舍讨了杯水喝,看到邻桌一个男人有意无意的瞧她,格一看他倒也不像个坏人,便找他打探去西药都的路。

      格一深知,要去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方能安全,那男子也足够热情,让她抄小道去雨谷镇,到了镇上,再雇一辆马车大概三天的路程就能到西药都。

      格一心里窃喜,真是诸事顺利,适宜做梦。包里的细软除了金条,就是金叶子和上好的夜明珠,这辈子她只管不学无术,坐吃山空便是了。

      想想以后在一树梨花压海棠的院子里,醉卧躺椅,摇啊摇,一众帅哥争先恐后的伺候她,想想那场景,格一都要笑出皱纹来了。

      只是,梦还没醒,荒草奇高的小道便产生了异响,格一脚下一顿,转身想逃时,为时已晚。

      “我们只劫财,不索命,识相的把钱物全部交出来。”格一还未适应冷刃带给脖子的不适,一个公鸭嗓在她耳根扯开嗓门威胁道。

      “各位好汉,老朽都这把年纪了,哪里还敢带着财宝往外跑,这包裹中,不过是老朽的几件换洗衣裳,哪里有什么钱财,我看三位大侠一身正气,想必一定是扶弱济贫、惩恶扬善的绿林好汉,打劫我这么个一穷二白的可怜人,实在有损诸位英明,有损英明啊!”

      背了一路,勒的肩膀都出血了,才把自己那颗历经贫苦洗礼的小心脏焐热了一点点,闻着都香的财宝,无论如何也不能拱手让贼啊!就跟警察开罚单一样,说点好话总能止损一些吧,可哪里想到此贼有备而来。

      “少在这里骗人,在司芳斋的后厨,我明明看到你就是个年轻的姑娘,不过弄了点骗人的把戏,掩人耳目罢了。”其中一个瘦弱的小贼嚷嚷道。

      格一顿然了悟,刚才还在暗骂自己乐极生悲来着,现在看来她在司芳斋就被贼人盯上了,想必自己换衣服时,进来偷吃的小贼无意间发现了她这个大买卖,便尾随而来,至于那好心指路的,不过是同伙罢了,引着她入了这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荒草地,轻松将她劫个一穷二白。

      “哎,既如此,那我也只能自认倒霉了。钱乃身外之物,我给你们便是。”格一暗了一张脸,叹气间将包裹慢慢从肩头滑落下来。

      三个劫匪见格一如此有自知之明,反而觉得打劫的十分没有成就感,那头目怒怒道,“真是窝囊,好歹你该反抗反抗吧。”

      格一皱了一张脸,深深叹了口气道,“大侠有所不知,我中了九域神巫城新研制的奇毒,三日内必死无疑,昨日听闻西药都有位神医,能解我这奇毒,我父亲母亲救我心切,变卖了家里所有的田产,才凑得一些银两。只是,眼下遇到这样的变故,必然是天要亡我。我再争也争不过老天爷啊。既如此,不如成全了你们,你们爱财我便把这财送上,也算是修了一桩好事。”说话间,格一将包裹双手呈上。

      果然如格一预料的那样,那劫匪没有一点怜悯,伸手就来抓包裹,只是格一这番话多少分散了他的注意力,搭在她脖子上的砍刀少了几分威胁。格一乘机猛然将他的脚一踩,手快速一伸一拉,一个过肩摔,将那劫匪制服了。

      上世格一经常打夜工,曾出现被人尾随的情况,后来乘着活动优惠报了跆拳道班,这一学竟是上了瘾,后来还参加了几次省上的活动,皆拿了名次。原以为借了神主的身子,施展不出来,没想到那神主从小习武,身体素质好的很,格一把招式用起来,更是如鱼得水。

      两个劫匪看到格一手里的砍刀直直对准他们的老大,一下慌了神,手里的刀也颤抖起来,虽然强装镇定,可已有了遁逃的意思。

      就在此时,小道上突然传来“嘚嘚”的马蹄声,格一不知道对方是好人还是坏人,在这乱世,万一是马贼,自己这番斗智斗勇换来的成果看来要打了水漂。心思一乱,便被那头目瞧在眼中,顷刻间手一伸,抱住格一的脖子,一同滚进了荒草丛。

      那马蹄似是在格一所处的地方顿了一下,只是很快扬长而去。

      路上再无动静。

      那头目顺势一把夺了格一的包裹,扔给瘦弱的小贼。

      “小竹子,检查一下到底有多少!”

      两个小贼急急打开包裹,只消看了一眼,便欢呼起来,“天哪,老大,我们发大财了,我们发大财了,这里都是金叶子和夜明珠。是金叶子,夜明珠唉。”

      “亏你小子有点眼力劲儿,没让我们白折腾一趟。此地不宜久留,装好东西快走。”那劫匪头目此时倒未财迷心窍,很有先见之明的吩咐道。

      格一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家当打了水漂,十分肉疼,但好在她留了一手,怀里揣了几根金条,如果不买大房子,不养帅哥,不夜夜纸醉金迷,倒也能温饱的过一生。

      只是,那叫做小竹子的毛贼对着她嘿嘿干笑了两声,这就有点不得劲了。

      “老大,我亲眼所见,这妹子可是水灵的很,眼下不过施了障眼法把自己装扮成了老头子。最近生意不是不好嘛,老大您也很久没开荤了,这荒山野岭的,也没几个人知道,不如今儿您就快活快活?”

      果然吃饱思□□,连舐刀过活的劫匪也不列外。

      格一的眼里闪过恐惧,挣扎间自己的手被那劫匪绑到头顶。

      “混蛋,放开我,你们知道我是谁吗?我是九域神巫城的神主,如果我有个三长两短,你们必然死无葬身之地。”

      此话一出,那三个劫匪一怔,呆愣愣看了彼此一眼,随即像是听到了一个天大的笑话,哈哈大笑起来。

      “哈哈哈哈,你是神主,那我就是神王了。”

      “你个骗子,一会儿中了奇毒,一会儿又说是神主,你以为我们是三岁的小孩儿啊?”

      “神主?你知道神主是什么样的吗?她是整个九域神巫城最尊贵的神主,唯有金辇才配得上她出宫一趟,她穿这个世界上最贵的衣服,头上的金钗足够买一座城池,她的美貌堪比仙子下凡,她就像天上的云彩,只可看不可染,再瞧瞧你这幅模样,编谁不好,偏要编是神主?”

      格一被说的哑口无言,看看自己的样子确实哪里有半分尊贵,此时倒是心中悔意万分,早知今日何必逃跑。

      “来吧,妞,别做无谓的挣扎了,乖一点,今天你注定是我飞哥的女人。”那劫匪头目摘下面巾,一张猥琐的脸写尽欲念。

      眼见格一清白不保,突然那远去的马蹄声去而复返。四人一愣,便听道上对话:

      “如公子所料,果然是劫匪在打劫。”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既如此,那就走吧。”

      这声音竟有些熟悉。

      “属下遵命。”马蹄声又响起。

      原来见义不勇为这种行为,古代也是普遍成风啊。

      没有援军,没有退路,格一只能为自己而战。

      她一张嘴,狠狠咬住那劫匪的脸,在对方的嚎中,格一被那血腥味刺激的胆子更大,伸出脚使劲儿向那劫匪头子的裆部踢去。

      但毕竟她被绑了手脚,而且以少对多,形势非常不利。就在眼看着小贼手里的刀要将烈马一样的她砍成两节时,只听“哎呦”一声惨叫,那个叫小竹子的贼寇手里的砍刀哐当一声掉落在地,魔怔般开始在地上打滚。

      “不好,走。”那劫匪头目抓起包裹便逃。

      只是未遁出两步,便莫名栽倒在地。

      他再次挣扎着爬起来后,恼羞成怒大喊道,“哪来的小贼,敢在老子的地盘撒野,有本事出来。”

      只是空山不见人,也不闻人语响,唯一颗石子“嗖”飞来,和着血肉那劫匪的半个嘴唇飞了出去,来不及惨叫那头目丢下包裹落荒而逃。

      死里逃生的格一抓起包裹也紧着逃命,只是刚上小路,便见不远处疾行的马匹上一个人影栽了下来,很快湮没在草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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