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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谁写 ...

  •   “柳卜童!你记下没有!快把文章默写下来,叫我等抄写一遍!”

      柳卜童,一个才学或许不算出众,但记忆力非凡的才子,他看文章只需一两遍便能记住,是传说中的过目不忘。

      只可惜他悟性差了些,为人较呆板保守,也无心机城府,因此在人才济济的曹氏阵营里排不上号,别说进大厅,在小厅里也只能算中流。

      他之所以被吸纳进来,也因这过目不忘之能,这能力在某些特殊时候,还是很好用的。因此在小厅众人眼里,他虽悟性差才学不甚出众,地位却相当稳固,属于全小厅都有可能被开除,只有他地位固若金汤的绝不会丢饭碗的神人。

      柳卜童点点头,他早已摊开了空白竹简,一个字一个字地写下来。

      众人顿时大喜,纷纷围拢过来等他写完。

      这空档也不免有人叹道:“守而思取,胜而寡味,唯有将侵犯之敌反吞杀才满足,这是何等大气魄!”

      他们想到金无涯平常唯唯诺诺一副苟活的模样,顿时一阵沉默……

      ————

      府衙大厅,金无涯过去两年来得少,这些日子不少来,但专属于大谋士们的书房他却是从未进去过的。

      这里对于所有小厅谋士来说都是传说中不可踏入的神秘区域。相传大谋士们书房的门一旦关上,任何人都不得擅入打扰,否则视为奸细,可直接处置。

      有一回,一个小文书不小心闯入其中一间书房,里面不知道在密谋些什么,当场被夏侯将军一剑斩杀,连半句话也没问。

      从此以后,这里就成了让人望而生畏的地方了,小厅十几个谋士有时私底下会偷偷议论,没准大谋士们在里头翘腿抠脚睡大觉,反正门一关上,谁也瞧不见,也不敢开门去看。

      话虽如此说,这对于他们来说,仍是一种极致地位的象征,只有主公手底下的几位顶级大谋们才有这样的待遇,其他人想都不要想。

      金无涯这样的末流小虾米也难免对这里敬畏仰慕,心生好奇。踏入的同时,眼睛不闲着,左右瞧了瞧,其他书房主人不在都紧闭着,而程昱的书房独占北角,门口摆了一盆高大的盆栽,眼下新春刚抽出点嫩叶。

      这盆栽不知是何种植物,枝干粗壮而笔直,叶片小而精巧,单看似乎都还行,放在同一棵小树苗上却有些怪异,也不知道程昱怎么会喜欢。

      程昱的书房陈设简单古朴,唯有一面书架,一张书桌,和几套茶桌椅,甚至连插花摆件也无,可谓极简。不过窗台旁有一个放置刀剑的兵器架子,上面架了一把剑,金无涯好奇问:“您是文人,放一把剑做什么?”

      程昱撇他一眼,“倒是话多,有这么多话,不如老实交代。”

      金无涯立马就闭嘴了。他端端正正地站好,站姿极其地端正乖巧,配合上他那张看得去的俊美脸庞,倒有几分人畜无害感。

      程昱不吃他这套,他心知这厮多么厚颜无耻,灵活狡诈,他的外表和说出来的话是一分不能信的。

      仆从进来,擦了桌子,奉上热茶随后告退。

      这该死的仆从,也不知为什么这么“懂事”,退出去后,不用程昱吩咐,他已随手关上了书房大门。

      吱嘎一声,屋内的光线瞬时昏暗下来,气氛一时静谧,还略有一丝阴森。

      金无涯小声开口:“您要不要开个窗……”

      程昱不答不说话,甚至也不看他。

      金无涯忍不住道:“要不然您点个烛火?”

      还是没说话,金无涯彻底没辙了,他心里寻思着这程老贼想干啥呢?是想用这套来逼供他?等到他压力山大的时候,就会忍不住招供?

      那可真是想太多了,他金无涯为了能苟,他啥都能忍受,何况区区黑暗。这招无声威逼当真对他不起作用。

      过了小半盏茶,金无涯感觉程昱的视线忽然看向他,直直地盯过来,像是要将他灼穿。

      他连忙低下头,站姿笔挺,头颅微垂,眼睛看着地面,双手自然地垂直身侧,这姿势没人比他更端正,更会站了。

      多少次,他能苟活,这标准的站姿绝对立了大功!他总结过,在这些满肚子阴谋诡计的上位者面前,这姿势绝对管用,表现出三分臣服,三分懂事,三分乖巧,另外一分懦弱无能,绝对人畜无害,让上峰既生不起防备之心,也没有捏死的兴趣,还觉得心里满足。

      程昱一盏茶喝完了,这厮还维持着这么个姿势,他嘴角抽了抽。

      但没喊他坐下也没说话更没开口切入主题问话。

      他提笔开始处理公文,他倒想知道这厮能维持多久。

      开始金无涯只是感觉自己的腿微酸,但还能坚持,过一盏茶,又过一盏茶……

      金无涯:“……”

      他的双腿在轻轻颤抖,抖的弧度越来越大……

      这该死的程老贼!!!

      实在顶不住,金无涯抖着腿一屁股坐地板上了。

      这时他倒是破罐子破摔似的,舒服地轻叹一声。

      他刚才干啥呢,跟这老贼较啥劲儿,他不给他坐,他不会自己坐地板上吗?

      金无涯真想说,这会儿要是能来壶茶更好,可惜那狗眼看人低的大厅杂役仆从,连茶都没给他准备,只给程昱端了。

      上头传来冷哼一声。

      程昱本想将写着那篇防御论的竹简摔在金铁锤面前,但又舍不得扔,怕摔坏了,于是换成茶杯摔在他跟前。

      砰!

      金无涯下意识闭了闭眼睛,用手挡住了脸,手背随即被飞来的碎片割伤,一阵刺痛后血流下来。他痛得龇牙咧嘴,这老贼玩真的啊!

      一点情面不留,刚才他要是没挡住,受伤的可就是他的脸他的眼睛了!

      “金铁锤,我再问你,这篇文章是何人所作,是你请人代笔捉刀,还是偷抄他人文章来糊弄我?”

      程昱心里思忖,能写出这样文章的人恐怕不会替人代笔捉刀,后者的可能性较高,只是金铁锤哪来这么大能耐抄来这样的文章?

      或者说他如何能认识这等人物?而对方又待他友善到愿意让他抄写自己的文章?

      金无涯满脸真诚地看着程昱:“程公,真是我自己写的,我哪敢糊弄您呢!”

      “你当真嘴硬到底,不愿老实交代?”

      金无涯半点不加思索,狂点脑袋,“真是我写的程公!”

      他捂着自己受伤流血的手背,满眼泪汪汪,“我快失血过多死去了,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啊,程公!”

      程昱:“……”

      接下来,无论程昱如何问话,金无涯始终是那句话,半个字没改过,这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气得程昱恨不得将这厮押入大牢,严刑拷打!

      只可惜,金无涯是主公帐下的人,就算毫无建树作为,地位卑微,在没有证据情况下,他也不能随意处置。

      当然他若是强行处置,主公大抵也不会为了这货责备他,只是程昱这人讲原则,不喜随意行事。

      何况他想起了文若(荀彧)的话。

      “仲德,你生性刚毅正直,处事果决,然过刚易折,有时若直驱而入,达不到想要的目的,那便试着软一软,刚中带软,软则坚韧,反而易成。你瞧这水中花,种在土里不能活,放在水中这无根之地却生得这样美,可见天生万物,都因之物性而不同,这点放在人身上也应因人而异。”

      他便按捺下了这股汹涌的火气。

      金无涯这个人和一般人不太相同,他贪生怕死,胆小懦弱,看似好像普通平常,实则这阵子程昱看出这人狡诈善变,虽是草包,却极是灵活善于求生,身上并无一般读书人的清高架子。

      这样的人,像是浑身没有软肋似的,只要不立时要了他的命,他便像一只滑不溜秋的泥鳅一样,让人无从着落。

      程昱思忖许久,终是让金无涯退了出去。

      他并非顾忌金无涯,而是顾忌那写文章之人或许与金无涯有非比寻常的友善关系。

      在他离去前,程昱还是警告道:“金铁锤,若是你想通了,随时来找我坦白,我可以免除你作弊之过,只要你将真正写这篇文章之人交代清楚,我非但不罚你,反而赏你。”

      金无涯面上恭敬应下,蹑手蹑脚退下去了。

      程昱所说的,他压根没放心上,且不说他是真的不知道这篇文章到底是谁写的,自己也好奇想知道呢,就说程老贼的话能信吗?

      必定前脚坦白了,后脚就找个由头把他踢了。因为他没有用处了,若是没有这篇文章,金无涯几乎敢肯定,这次考核自己铁定过不去。

      眼下还有这事儿吊着程昱,别说这个月,就是下个月,哪怕他继续毫无建树,考核吊车尾,只要程昱还想知道,就会留着他,至少在程昱还有耐心之前,他都是安全的。至于之后如何,那便是之后的事情了,他金无涯只苟当下。

      倒是今天的问话,没想到这么容易通过,只是手背受了点小伤,没被程老贼如何为难,比想象中的轻松多了。金无涯心情甚好,背着小手走出大门,甚至还吹了口哨,哼着歌儿。

      书房里的程昱隐约听到外头传来轻巧的口哨声,还有不知道从哪儿哼来的小调歌谣,愉快活泼,轻浮狂放。

      “小草儿,随风摇,莫惊怕,高歌呀!大树儿,茁壮长,狂风来,莫屈啊……”

      “……”

      手里的笔杆子瞬间折成两半。

      总有一天,他要把这厮当着主公的面,不,当着文若的面,大、卸、八、块!

      一路走出大厅院门,金无涯脚步一转,干脆出府衙去了,没回小厅继续上班,他大着狗胆干了这两年以来唯一一次翘班!

      反正白从事也不会知道他何时从程昱这边走的,而程昱也不会再找他了,至少今天不会。

      以前没找到这种机会,总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生怕出点差错,今日何妨任性翘一次吧!

      就算被抓到了,在这当口上,应当不会有事,这得多亏了那篇文章啊,要是让他知道是谁写的,他铁定买三只大烧鸡,好好谢谢人家!

      金无涯揣着手回家,路上还买了只烧鸡,今天侥幸过关,该回家和老妻孩子庆祝。城里专卖烧鸡的那家老店,手艺老好了,也不知什么调料秘方烤制的,香得让人恨不得把鸡骨头都吞进去,孩子们吃了定也会高兴!

      到了家,他捧着烧鸡,兴冲冲推开门,见老妻正在做家务活儿,把他早先攒的一些半干不净的衣物被子通通都拿出来洗洗晒晒,大儿子不见踪影,二儿子正躺着晒太阳,小闺女也不知哪儿去了。

      金无涯问道:“大壮和小阿藐呢?”

      “你咋这个点就回家了?这不是午饭点都没到?”

      金大娘想到先前他曾说得罪上峰的事,顿时想到不好的方向,“该不是让你上峰撵回来了,丢了差事?”

      金无涯连忙摇头,看着老妻手上那根捶打被子的大棍子放下,方才松口气,“今天上峰大人高兴,让我回家歇一天。”

      “那便好,不要再惹什么幺蛾子!看你这个当爹的不靠谱,大壮今早上就出去外面转悠了,说想找找看有没有可以做的事。大壮是个勤快的乖孩子,就是闲不住。”

      “小阿藐呢?”

      “藐儿随她大兄一道出去了,说是想转转,四处瞅瞅,这出去个把多时辰了,还没回呢。”

      “对了。”金无涯想到孩子们户籍的事情,赶忙说道:“趁着有时间,等两个孩子回来,我下午带你们一道去衙门办下户口,以免……”

      “以免以后你丢了差事,我们娘儿几个要被撵出鄄城无家可归是吧!”

      金无涯:“……小二还在呢,纯儿!”

      怼归怼,金大娘也知道这事儿要紧。这会儿是没出城也没什么用到户口的事情,往后住长了,还是得有实实在在的身份凭证比较方便,何况金无涯说了,现在天下大乱,鄄城也是临时组建的官府,户口好上,等往后就不一定了,要是变成流民就麻烦。

      金无涯跟着往院子的长椅上一躺,跟二儿子一块晒太阳,被老妻捏着耳朵起来,帮她拧被子晒被子,好一顿忙活,累得气喘吁吁。

      他真诚地建议:“纯儿,为夫是读书人,素来手无缚鸡之力,咱二壮都比我有力气,往后有这样的活儿,你喊他。”

      金二壮没比他爹勤快哪去:“您瞅我这细胳膊细腿儿,我从小就没爹疼,没好东西吃,瘦不拉几的,哪有您能耐。”

      一说到没爹疼,金无涯顿时闭嘴了。

      到了中午饭点,金大娘刚摆好饭菜,金大壮就揣着金藐回来了。

      吃着饭,金无涯想起那份文章的事,开口问道:“前天早上,谁往咱家饭桌上放了一份竹简?”

      几个人都摇头,金藐埋头啃烧鸡腿儿,小嘴油汪汪的。

      金无涯看向小闺女,“小阿藐,你有瞧见吗?”

      随即想起那日早上,他走时闺女尚未起床,自己便笑道,“是阿爹记错了,那日小阿藐赖床了,怎么能看见。小阿藐今天感觉怎么样,有让你阿娘烧了姜汤给你喝吗?”

      金藐摇摇头。

      金无涯以为她是说她没瞧见的意思,却不知金藐是说她没喝姜汤,也没着凉,让他别操心的意思。

      金藐反而感兴趣问了个别的问题:“阿爹今日为何这么早归家?”

      “上峰心情好,放了假……”没等说完,小幼童便点出来:“阿爹翘班了。”

      金无涯:“……小阿藐怎么看出来的?”

      “阿爹神色有几分干了坏事的愉悦,也有一分隐约的忧虑,应是干了坏事偷乐,却也担忧被发现处罚。阿娘说阿爹素来胆小,所以阿爹也没有胆子干大的坏事,只有翘班算得上出格些。”

      “何况官府做事向来点是点卯是卯,今日既非节日,也无特殊,你也未有立功,为何提早放你归家。”

      金无涯看着小闺女清亮平静的眼睛,“……小阿藐当真聪慧……”就是不当着全家的面揭穿他就更好了。

      金藐喝完最后一口汤,擦擦嘴巴和手,从椅子上跳了下来,但又不愿意走路,于是扯扯大兄的衣裳,金大壮便将她抱到一旁那个专为她垫过垫子的大椅子上。

      金无涯看向老妻。

      果然老妻脸色已经黑成锅底了……小闺女聪慧是聪慧,就是不爱阿爹啊,专爱坑爹。

      挨过老妻一顿捶后,金无涯叹着气坐到闺女旁边。

      “其实……这两年来,阿爹自入了曹公帐下便没有一日不如履薄冰战战兢兢,生怕有一丝差错。”

      金二壮剔牙,帮他爹补充:“怕被撵走。”

      “……二壮你闭嘴,好好听阿爹说话。”

      “古往今来,凡工作上如履薄冰者,无外乎两个缘由,一是德不配位,自身才能配不上他的工作,因此担心会失去,其二就是上位者喜怒无常,令下属无法安心做事。阿爹你是哪种?”

      金无涯:“……小阿藐,你也静静听阿爹说……”

      “但是今天阿爹高兴,不知道是哪位高人,前天早上在咱家桌上放了一份竹简,那份竹简上的内容正好是阿爹考核的内容。要知道这次考核题目很难,程公故意为难我等,所以我怎么都写不出来,阿爹这差事本来就已经岌岌可危,若是考核文章再不过关,恐怕就要保不住,所以阿爹……”

      说着他把揣在袖子里的竹简拿出来,“就是这篇文章,这可是我的救命恩人,回头得叫你阿娘拿去供香。”

      金大壮好奇过来看了看,瞧上一眼便笑着说:“阿爹没搞错?这是妹妹的笔迹。”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谁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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