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斯·阿姆斯壮:美国前职业公路自行车赛车手,在1996年被查出患有□□癌,在1998年重返赛场并获得多项荣誉,后被亲信曝光在1999-2005年通过使用违禁药物连续7次获得环法自行车赛冠军。
医疗豁免:也就是治疗用药豁免权,运动员可以凭此使用一些违禁药物用于治疗自己本身患有的疾病。
很多国家都通过申请医疗豁免来合法嗑药,澳大利亚的失眠游泳队(治疗失眠的思诺思可以缓解运动伤痛,也能起到掩盖服用兴奋剂的效果)、挪威的哮喘滑雪队(自92年以来,挪威在奥运会的滑雪赛事上70%的奖牌都是由患有哮喘的运动员获得,而治疗哮喘的沙丁胺醇就是一种兴奋剂,而另一种治疗哮喘的药物“信毕可”中含有类固醇激素。平昌奥运会时挪威队医带了1800支信毕可,1200支异丙托溴铵、1200支环索奈德、360支沙丁胺醇和1200支沙丁胺醇吸入剂)、美国的多动症体操队(治疗多动症的□□可以使人精神高度集中)、巴西的巴拉卡特医生、意甲电话门(着重@尤文图斯)、西德全队嗑药拿世界杯等等都是例子。
我国也有过体育丑闻,主要集中在1990-1998年,其中最著名的就是教练马家仁强迫共28名运动员使用禁药,占当时使用禁药(ps:被爆出来的)运动员人数的一半,这就是马家军兴奋剂事件,原因是教练为了提升成绩和我国当时还没有跟国际接轨(兴奋剂刚出来的时候使用是不违禁的,甚至组委会鼓励使用兴奋剂,一直到有人因为嗑药嗑死了才开始禁止),对于这方面查的不严。
2009年,美国生物伦理学家麦克斯韦·J·梅尔曼在《完美的代价》一书中指出,中国早已取代东德,成为西方国家指控体育兴奋剂问题的最大目标。
孙杨事件至今仍有争议,但两次检查结果都为阴性,因此可以确定他不存在服药行为。而即使他的飞行检风波被WADA认为违禁,但考虑到他并未使用禁药且事出有因,受到的处理绝不应该是8年这么严重。而所谓的服药前科实际上与他本人关系不大,因为他吃的曲美他嗪是WADA在14年1月列入禁药的,但他参赛在5月,并且药是医生开的处方药用于治疗心悸,他本人并不知情。因此经过调查后,体育局的处罚结果是剥夺全国1500米冠军、3个月禁赛和5000罚款。这件事在11月才被上报WADAD(仁川亚运会在9月举行),WADA在详细调查后决定对中国体育局没有按时上报予以警告,但对孙杨本人不再给予另外的处罚。
这件事最后怎么样不好说,但WADA在下黑手可以说是没跑了。
我不是说那些国外媒体不能提我们的这些黑历史,但他们那份我做可以你做就是没有体育精神的嘴脸真的很令人作呕。
毕竟,能查出来的是违禁,查不出来的就是高科技,这方面,我们确实技不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