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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二章 ...

  •   总算熬过了一个周,迎来的就是欢快的周末,宋绪本来就和凌宇约好了去哪家网吧艾欧尼亚,可没想到却被程珩从中作了梗,随后宋绪就在程珩威胁的目光之下背着几本书出了校门,就连宋绪自己都不知道为啥这么怕程珩,可能正如老林所说的一样——程珩杀气太重。

      程珩看着满肚子怨念的宋绪笑了笑,转身也收拾着他的书包,二中在东原区,而程珩的家在西太区,和二中的位置正好相反,如果他不早点搭车的话,可能天黑了才能到家。

      一路周折,程珩带着一身疲惫回到了家,天色已晚,小区许多家都亮起了灯,偶有那么一两句母亲呼喊孩子回来吃饭的声音,程珩的手机震动了一下,是王立发的信息。

      -你看我绿不绿:程哥,你回来了吗?要不要出来吃饭?打游戏也行。

      -héng:不了,我回家。

      -你看我绿不绿:回家?程哥你回家干嘛?你家里从来都没有人的,回去也无聊,不如跟我打游戏吧!网吧走起!

      -héng:不去了,有点累。

      程珩回完了这一句后就直接把手机收回了口袋里,也不管王立会不会给他回话,他抬头看着各个房间里亮着的灯,这么多亮着的灯,却没有一盏是留给他的,程珩低头笑了笑,满眼尽是讽刺。

      程珩的家很整洁,整洁到就像是没有人住过一样,冰冷而缺少生气,他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他总以为自己习惯了这么多年的孤独,可因为在学校和宋绪的接触让他心里有了波动,他第一次觉得自己的家这么的冰冷,好像要让他窒息。

      程珩站了起来走到了他的书架前,他的书架就跟他的字一样整洁而又干净,程珩伸出手拿出了几本书,那是他初中的课本。

      其实程珩的课本从来就没有丢,那一句“卖了”也是骗骗宋绪的。

      几本课本形态各异,但从封面那能发现共同的特点就是,程珩初一的课本很破很烂,翻开书满篇都是“去死吧!”“神经病还能来上学?”“垃圾”“操、你妈!”之类的不堪入目的脏话。

      而他初二的课本很干净,唯一被翻动的那几页还被程珩自己画满了画,那是一个人的画像,不知道那人的肯定看不出来,但如果是和宋绪认识的,仅凭一眼就能确定程珩画在课本上的人就是宋绪,虽然只是很潦草的草稿,但那神态和气质完完全全就是宋绪。

      程珩苦笑一声把课本合上,这样子的课本怎么可能让宋绪看到。

      程珩向着床的方向倒去,三年前的记忆一下子出现在眼前。

      青春期的时候总会出现那么一些让人恶心的事情,而霸凌更是让人难以接受的那一个,初一的他涉世未深,家庭突发变故让他在一夜之间长大,周围的人虽然都没有明说,但程珩也猜到那些邻居都看不起他,还有一些愚昧无知的甚至让自己的小孩不要接触他,生怕染上病——精神病。

      他的同学玩闹着在他的书上、课本上、笔记上写下了许多污秽不堪的,一些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的脏话,而程珩每次进到教室要不就是桌子没了,要不就是书和椅子被丢到了门外,每周都重复着差不多的事,无一例外。

      他也找过老师,没用,西太三中是著名的混子学生收留地,老师只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应付应付着就过去了,直到这时候程珩才知道所有的一切都要靠自己。

      到了初一下学期,那些欺负他的人再也不敢欺负他了,他的书再也不会出现那些污言秽语,因为那些人都被他打老实了——程珩用自己的方式在西太三中闯出了一条路。

      他成了三中的校霸,也成了所有老师眼里的问题学生,他们都怕他,怕他发疯,怕他不要命。

      程珩拿出了手机看着自己的微信联系人,在看到那花里胡哨的头像后程珩划着手机的动作停了,他点进了那花里胡哨头像的个人资料,霸气而又个性的“绪爷”映入了眼帘,程珩笑着看那昵称,仿佛他藏在心里的人就在他面前。

      这样就足够了。

      有的时候先爱上的就已经输了,那是一种卑微到了极致的爱,想让他发现,但是却又不敢让他发现,所以只能小心的珍藏在角落。

      ……

      总的来说,星期一这一天几乎成为了宋绪和程珩两个人的主场,这两个人一个是在检讨,而另一个是在演讲,时不时地还穿插着一些领奖的小项目。

      这一天又轮到了宋绪的主场,他上台之后伸手就是熟练的拍了拍麦克风,以保证他的声音能传到校园的各个角落。

      宋绪拿着麦克风,头抬了抬,一脸的放荡不羁:“高一五…呸!高一一班宋绪。”

      宋绪本来想起个好头把气势给说出来,可哪想这第一句话出来直接整段垮掉,主要是他之前检讨书念多了,还没把自己从“高一五班宋绪”的格式中走出来。

      因为这一段小插曲让台下的同学们不禁讨论起来,有些还笑出了声。

      但这一段小插曲宋绪也没当回事,他又是拍了拍麦克风:“大家安静一点啊,太吵的话,我的声音就听不见了。”

      大秃听着宋绪这一句话他觉得自己本就少的头发又掉了几根。

      这家伙真当自己在演讲了?

      宋绪不仅没发现自己的错,还清了清嗓子:“接下来我要说的大家听好一点,特别是那个被我揍的傻逼。”

      “再口无遮拦,你直接下去。”大秃手里拿着另一个麦打断了宋绪的话。

      “好好好,我检讨。”宋绪总算正经了一回,他拿着稿子念道,“我不应该把他拖到厕所揍,害得被全校同学知道,害得我同桌替我操心,如果有下次我再看到他一定把他拖到没人的角落或者校外不让其他同学看到,也不让同桌为我操心,也让主任能够省点心。最后还有一句话,这句话在我第一次检讨的时候就说过了,现在我再说一遍提醒某个不长脑的傻逼:就你这个傻逼,老子见一次打一次!以上就是本人的检讨,最后还要感谢大家在百忙之中还抽空来听我这次检讨!”

      这是检讨?这他妈的是演讲!全校同学不约而同的想到了这一点,宋绪要是出社会了绝对是个大忽悠。

      如果问大秃最后悔的事情是什么,那应该就是让宋绪上台检讨,如果问他比后悔更后悔的事是什么?那就是在第一次听到宋绪激情澎湃的检讨后还不知悔改的让他上无数次台来进行“演讲”。

      大秃算了算自己的工龄:想提前退休了……

      “绪哥,你刚刚帅呆了!”杨文这人本就自来熟,所以也没怎么怕宋绪,逮着了宋绪就是这么一句。

      “低调低调。”宋绪客气的挥了挥手。

      “某人检讨的时候我可没看出来低调。”程珩在一旁开口,随后紧接着又是一句,“周末安排的作业完成的怎么样了。”

      宋绪:……

      “没有。”

      程珩叹了一口气,拿出了老谢的书:“我就知道,我跟朋友借来了初中的书,晚上到宿舍的时候我给你讲。”

      宋绪:“别,同桌你别这样,你这样的话你的名声就全没了。”

      程珩:“怎么了?”

      宋绪看着完全没有自知之明的程珩,颇为痛心疾首的解释道:“你不知道吗?论坛啊!就是论坛上那个写我们的帖子,就因为你给我辅导作业,我们的进展都已经到了我始乱终弃,你不离不弃,甚至以辅导作业、考试透题为由只为待在我身边。”

      程珩低下了头:“我没想那么多。”

      宋绪用他那饱含真诚的眼神看着程珩:“哥哥,相信我!你再辅导作业下去我们将会有孩子了,而那本书的续集我都想好了《一胎五宝:高冷学霸带球跑》。”

      说到这里的时候宋绪还极为真诚的抓住了程珩的手:“哥哥!我名不名声的无所谓,主要是不能玷污了你的名声!”

      宋绪手上的温度传到了程珩的指尖,那一瞬间程珩觉得自己的耳根有些发热。

      许久程珩才很小声的说了一句:“我不介意的。”

      程珩自以为很小声,但是却没想还是被聚精会神等待他答案的宋绪听到了。

      “你说什么?不介意!程珩你疯了吗!你怎么想的!”

      程珩意识到自己失言连忙调整了状态又换回了高岭之花的模样:“不管他们怎么写的,论坛上那本书就是妄想状态下的产物,而且……我不会,也不可能谈恋爱的。”

      除了和你。程珩默默地在心中补上了这一句。

      其实宋绪从来都不知道,他自己就是程珩的痴心妄想。

      宋绪听着程珩这理性的发言连忙对自家同桌竖起了大拇指,心中赞叹着好一朵高岭之花,嘴上却说着:“不愧是我同桌,遇神杀神遇佛杀佛!冷酷无情帅学霸……同桌,你不会真的没有感情吧。”

      在对程珩一顿夸之后,宋绪弱弱的提出了他的疑问。

      程珩看着在他对面的宋绪,手中的笔无意识的点着书本,留下了一小点墨迹,他低下了头回避了宋绪的目光:“有的。”

      宋绪拍了拍程珩的肩膀:“真不知道什么样的女孩才能配得上你。”

      刚说完宋绪就想到能配得上程珩这朵“高岭之花”的应该就只有“盛世白莲”了吧。

      高岭之花和盛世白莲?

      宋绪突然不敢想下去。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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