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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记得赵哥说过一句话,“混黑的,没你想象的那么容易。”
      那时候年少轻狂的我们谁都没把这话当真,依旧勾肩搭背的说着义气,以为有了义气什么都不怕。
      那天我顶着哭肿了的眼,到他们面前说,我妈病了,我要退出。他们鄙视的眼神我现在都还记得,男人不打女人,这是规矩。所以我面对的不是拳头。他们骂的很难听,说我是歪种,到底是个女人。除了赵哥。
      “你想好了?”他脸上那条疤看起来很狰狞,虽然一直都是。
      “嗯。”我不敢看他,只想着我爸妈。
      他什么都没说,挥了挥手让我离开,从此,他们这群人中便没了‘男人婆’这个人,啊对了,‘男人婆’,这个绰号还是赵哥给的。
      后来,我被班上的男生孤立了,女生里面也因为我以前的不良不愿意接近我。但这都没有失去父母来的可怕。我摘了耳环、拿下了手上的骷髅戒指、还有那几条很前卫的项链,留长了头发,甚至穿上了裙子。
      到底是亲生的,我的改变爸妈都看在眼里,渐渐的,他们还是原谅了我。
      浪子回头千金不换。

      再后来,我拼了命的用功,在考高中的时候超常发挥,愣是让我考上了一所不能说好但也不差的高中。与那些人断了联系,这里的人没有熟识的,都不知道我的过去,我也交了正常的朋友,学着普通的小女生谈论着八卦,甚至腐上了耽美。那时候,我的梦还没碎。

      真正认识到现实的残酷是在高二那年。
      那天下着雨,我晚自习后回家有些晚了,在路过我家小区门口一条小巷的时候被绊了一跤,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现,是个人。路灯坏了,我只好打开手机上的灯当电筒,然后,我吓坏了。那个人我认识,是以前一起混时的猴子,猴子是他的绰号,真名没人记得,因为长的尖嘴猴腮,却很能打而出名。以前打群架的时候我救过他,颇为讲义气的兄弟。
      怎么混成这样了?!
      看着全身是血的猴子,我害怕了,才想起来要打电话叫救护车。

      我跟着救护车去了医院,又打了电话叫爸爸送钱过来,我没有猴子的电话。只能先这样了。过了很久,我爸来了,猴子也被救了回来,听医生说他被人砍了六刀,差点因为失血过多死掉,现在还在昏迷,问我怎么回事。
      我说不知道,他是我初中同学,我上完自习回来的时候碰巧遇上的,那时候他就这样了,我们都快三年没见了,要不是他是我以前的同桌,我都想不起来。
      医生看看我的校服,还有清汤挂面的脸,怎么都是一副乖乖女的模样,也就信了。临走时还劝我,不要跟这种人扯上关系,麻烦。
      我点头,应了。给他垫付了三天的住院费,留了个手机号,就离开了。说实话,安逸的生活过久了,我也开始害怕回到以前的样子。
      这事一直过了半个月,我都快忘记了后。电话来了,是猴子。他约了我礼拜天去他那里,他还我钱。我去了。他还了我钱,脸上还包着纱布。对我说,谢谢。我摇头。
      然后我们聊了起来,就跟以前一样,还是哥们的时候,他抽着烟说,
      “我他妈的真羡慕你。”

      赵哥背叛了他们,在一年前,兄弟们所有的钱都被他骗走了。原本的帮会也散了,只剩下他跟另外几个已经无依无靠的兄弟在外闯荡,想着报仇。那是他们唯一支撑自己的目标。

      “我妈三年前被我气死了,我爸一年前也走了,家里的亲戚都不愿意收留我。”
      他叼着烟,自嘲的笑着。

      那时候,我知道,这个世界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美好。
      童年的梦碎了就碎了,没有人会为你的梦负责。

      .

      嬉皮笑脸的用这张脸对着客人说欢迎光临,然后收着大方客人的小费,穿着女仆装带着猫耳的我,说难听点做的也不过是卖笑的工作。
      家里的扑满已经装满了三个,那是我五年来的积蓄。拽着老爸到古灵阁开了一个小小的金库,那是属于我的财产,只属于我。

      今年,我11岁了。
      霍格沃茨的入学通知已经寄了过来。

      奥利凡德魔杖店以前陪双胞胎去过,那个老疯子我很早以前就想吐槽,却又不知道该从什么地方下口,不论是堆积如山的灰尘还是已经坍塌的不能再坍塌的危楼屋顶。那些魔杖会哭的,真的。

      我从来没有说过自己是淑女,所以,当我抖着腿掏着耳朵,在奥利凡德于心不忍的目光下用还粘着耳屎的手指抓过魔杖的时候,我很想说,被你这肮脏的疯老头鄙视!你让老子情何以堪啊混蛋!
      “哦~很好~十四英寸,柳木,独角兽毛。”他几乎是用尖叫的声音宣布。

      你这混蛋!哪有这样随便就决定的啊!这才是第一根啊!第一根啊!信不信老子现在就把魔杖插进你的【哔——】里面!让你那条海绵体这辈子再起不能!或者你更愿意被你后面所有的魔杖都插一遍!不对,以他的年龄来看已经是再起不能了。喂!等等!你这混蛋不会真的已经这么做过了吧喂!你这个肮脏的家伙!怪不得每根魔杖你卖出去的时候都这么深情款款!原来你已经对它们做了这么禽兽不如的事情啊口胡!

      “哦~欢迎光临!”不理会我的纠结,他YD的笑着开始接待下一位客人,是个头发乱七八糟风中凌乱的带着圆眼镜的小男孩,以及另一个有着金色头发的漂亮姑娘。
      “………我卖出的每一根魔杖我都记得,波特先生。每一根魔杖我都记得。是这样,同一只凤凰的两根尾羽,一根做了这根魔杖,另一根尾羽做了另外一根魔杖。你注定要用这根魔杖,而它的兄弟——咳,正是他的兄弟给你落下了那道伤疤。”

      哦~梅林,请让我用神器暴你的菊花可好,放心,不会痛的,最多用奶灌你的肠,或者用皮鞭抽打你。
      所以……
      谁他妈告诉我这该死的主角定律是怎么一回事口胡!为什么每个穿越的家伙都要如此玛丽苏的碰上主角啊混蛋!玛丽会哭的!真的会哭的啊!这实在是太悲剧了啊!

      “再来看看,亲爱的伊丽莎白小姐。”

      ……………………ORZ
      老子已经吐槽不能,假发!将你家的傻白拖走啊!穿越了啊喂!完全穿越了啊!那块布的下面不应该是一个有着腿毛的大叔吗混蛋!怎么变成了loli了!?难道loli的裙子下面是腿毛吗?!口胡!这样一点都不萌啊混蛋!伊丽莎白的腿毛要长在大叔身上才是萌物啊!

      那两只挑完魔杖,从头到尾都没有看我一眼。以穿越主角定律来看,玛丽苏主角应该是不论怎么表现都能够引起剧情人物的关注!就算她是个秃子或者打喷嚏都能将假牙打出来,都一定会有剧情人物对她一见钟情,再见倾心!然后直接从A跳跃到Z!下一章就是他们孩子的故事了!
      所以,由此可以肯定!老子不是这篇文的主角!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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