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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NO.5 ...

  •   午饭之后,我和明朗又陪着元小山去了话剧社排练用的第二音乐教室。缺席的晴天去篮球馆打球了。我们来到教室所在的达义楼后,本想找到楼梯上去,可没想到却在大门侧面一个不起眼的角落找到了电梯,电梯门虽然不如高级大厦中的高贵华丽,但是朴素简洁,如镜面般映出三个人年轻的面容。

      ‘叮!’电梯门缓缓打开。
      “奢侈啊。”我和元小山喃喃的走进电梯,明朗按下数字,小屏幕上的数字不停变化着,我百无聊赖的倚着扶手,等着它再度打开。
      正对着电梯门的,就是话剧社练习室的大门。
      教室使用的是黑色大理石的双拉门,金色的扶手镂有按黑色的细纹,华丽而不张扬。手指触碰到上面朴素的暗纹,有种奇异的质感。
      推门进去后,我差点误以为自己进了人民大会堂。
      这是足有一个四百人报告厅大小的教室,房顶是由玻璃窗制成,耀眼的阳光毫无遮挡的照射到教室的每个角落里。四个双拉门分布在教室的两侧墙壁上,教室呈斜梯长方型,低的一端是诺大的舞台,高的一端是玻璃制的门,门外是楼梯,走下去便到了校门附近的空地上。我和明朗坐在观众席上,观众席上的座位与台上帘幕都是红绒制的,柔软的像沙发一样。
      “我突然觉得我妈花这么多钱把我送到这里来,也是挺好的。”我把头舒服的仰在椅背上,在这之前,我一直觉得我妈根本没必要花两万四,把我送进了这所市级重点校,因为家里本来就是一般水平,起码我活了十六年,却还是停留在跟父母挤在一间十三平米的平房里面生活的阶段,奉行顺其自然原则的我,向来认为自己能进哪就进哪算了,可父母都是望女成凤的,只要他们能做,就一定会给我最好的学习环境。

      就像他们从我很小的时候就邀请苏扬来我家辅导我画画一样。
      他比我大几岁,素描画的很好,小学时,他的画被收录进吉尼斯大全,据说给了一笔不菲的奖金,但他却只收到了学校颁发的一张证书,但苏扬一向对于这些东西都不太热衷,他说,他现在喜欢画画,也许以后就不喜欢了。

      当时我听不懂,只是很喜欢他画来送给我的柯南和基得。
      带着大框眼镜的柯南从基得的白色斗篷下钻出来,只露出一颗圆滚滚的小脑袋。HB的铅笔在有些发黄的稿纸上一下下的画着,苏扬画画时,喜欢只用拇指和食指捏着笔,其余的手指都贴在画纸上。
      他微抿着嘴,漫不经心的笑意从嘴角一直蔓延到微扬的眼角,他的头发很黑,细细碎碎的有些张扬,就好像他的笑容一样,阳光下的海水一样懒洋洋的温柔,还有些张扬的味道。

      他画画的样子很好看。
      而且他的手也很好看,骨节很舒展,每根手指都很修长,妈妈曾经告诉我,他长大一定是个拿笔杆子的人,因为他的手不能吃苦。
      我曾经还偷偷的练习过他拿笔的手势,可我一坐起来就好像指节扭曲了一样,如果那时我已经学习了左右手定则的话,我想我会学的很好。
      从我九岁开始,苏扬就经常教我画画,即使那时他也才十二岁。
      从他身上我知道,什么叫做天赋。

      他不是个温柔的人,但是却十分体贴,就像长大之后,他的个子比我高,但是跟我说话时,还是会微微俯身。那时候,我很笨,除了拿着粉笔在自家门前的石灰地上乱画一些扎辫子戴帽子的小孩子什么都不会,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素描。

      即使现在我知道了什么叫素描,我也不会喜欢它。它的颜色太灰暗了,浅浅的灰色,模糊的轮廓,一不小心,就会被手指抹花,变得很难看。
      好像人懵懂的思绪,在做不到理智的时候,生活就会被我们越抹越花,变得一团糟。
      我不喜欢暗淡的色调,所以后来我开始学画漫画,而当时我所有的作品当中的主人公只有一个,画画时的苏扬,微笑时的苏扬,吃冰淇凌时的苏扬。嗯,每次他教完我之后,我都会请他吃冰淇凌。

      可是什么时候他突然离开了自己的生活?是从他们全家都搬走的那一天起吗?还是说,在初二那年——他就已经离开自己了?我不愿去想,只是短暂的回忆竟让我在不远处的舞台上,看到了苏扬的影子。

      我揉揉眉心,觉得自己想的太多了。
      我知道,苏扬肯定不会出现在这里。而我不知道的是,现在的他正在圣华高中的门口等人,圣华高中,就是我所在的高中。
      他站在学校护栏外的下,随意的穿着一件宽大的咖啡色T恤和深色的牛仔裤,他的脸色有些苍白,但还是像海一样懒洋洋的好看。
      他昨晚一直在酒吧里呆着,只点了一杯威士忌,服务生总问他需不需要些别的,他懒得搭理他们,只是盯着那杯酒,一直从晚上盯到了早晨,其间,电话屏幕亮了好几次,他没接也知道是谁打来的。

      如果你觉得这样伤害别人,伤害自己,你很开心的话,我无话可说。
      晴天曾经这么说。

      他不开心,很不开心。
      心里的折磨比身体的折磨更令他痛苦。所以他曾说——他后悔了。

      他望着那个在桌面上震动的不停转圈的手机发呆,一直到今天早上,他才走出酒吧,僵硬的身子酸的难受,他揉揉脖子,然后掏出手机。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NO.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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