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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野生可可豆 ...

  •   “怎么了?”

      沈青然显然还沉浸在我刚才说的那些话里,所以她并没有注意到地面上的印记。

      我蹲下身子,指着地上的爪印说道:“印记不是很清楚,但能看得出是个哺乳动物,从爪形大小看,很可能是只野兔或者狗獾,前面还有,我们跟过去看看,指不定能找到那家伙。”

      说完,我们立刻朝着爪印的方向前进,为了避免惊扰到可能出现的野兔或狗獾之类,我们脚下的动作尽量放轻,越走越远,约摸着七八分钟后,脚步突然刹住,我微眯着眼睛紧紧地盯着二十来米开外的一只黑棕色毛皮野兔,它身上的毛发和旁边的落叶几乎混为一体。

      我有些近视,所以没怎么看清,还是沈青然拉住我,又往那边指了指,我才发现那个小家伙正窝在一丛野草的旁边,优哉游哉地在进食。

      野生野兔一般每两天进食一次,喜干燥,喜欢栖息在低矮干燥的灌木丛中,它们昼伏夜出,特别喜欢走多次重复已经走过的固定老路,食性复杂,随栖息地环境而定,一般以野草、某些灌木的叶等植物为生。

      这些小家伙生性机警,听觉和视觉灵敏,隐蔽性很强,在它不动时,其毛色与周围杂草混在一起,即使人走近一米以内也不易察觉,而且野兔似乎也知道这一点,常在人们不注意时突然在脚下窜出,反而把人给吓一跳。

      不论是野兔或是家兔,通常是听不到它们叫声,甚至我们认为兔子不会叫唤,但其实不然,在受到惊吓或被捕捉时它们会发出尖叫声,尤其是被捕捉时会发出类似婴儿啼哭的声音,胆小的会觉得害怕。

      另外野兔一般单独活动,没有地洞,它们依靠快速奔跑来逃避危险,其奔跑速度能够达到每小时50千米,所以野兔几乎全身没有脂肪,是一种很好的肉类食物。

      “真的是野兔。”沈青然小声说道。

      我点点头,声音同样压低:“看来这个荒岛有着自己的一套完整自然循环系统,换句话说,它具备了生物生存的基本条件,否则,这里也不会有野兔存活,这对我们来说是个好消息,起码不用担心在这里会找不到淡水。你站在这里别动,不要生出动静,这家伙听觉很灵敏,等会听到动静说不定就跑了,我自己过去抓它。”

      我将手上的战术登山杖慢慢平举过肩,它的底端是尖锐的类似长矛,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当作鱼叉使用,我慢慢地朝着那只野兔接近,如果能稍微再接近一点野兔,并且一叉即中的话,这趟出去我起码能换着版本在王爷耳边吹上个三天三夜。

      一步,两步......

      我小心翼翼的挪动步子,尽量不发出太大的声响,可是在我堪堪才走进了五米左右的时候,那只野兔好像突然发现了什么,它抬起头,两只长耳朵一晃动,视线向我投过来,下一秒,它身形一晃,四腿一撩,几乎是“嗖”的一下便窜逃进了草丛之中。

      “操!”我暗骂一声,只好凭着感觉预判它的走位,猛地将手上的登山杖投掷出去,登山杖在空中划过一道完美弧线,然后直直地插进了草丛里,跑过来翻开一看,杖尖只有湿润的泥土以及烂树叶子,刚才的那只野兔连根毛发都没留下。

      “跑了。”我朝着走过来的沈青然耸耸肩:“追是追不上的,野兔跑起来快得很,听觉和视觉又灵敏,十几米开完它就发现我了,嗐,算了算了,先回去找王爷吧,反正这岛就这么大,有缘分自然会再跟它遇到的,到时候我和王爷一人一杆登山杖,看它往哪跑。”

      和我的一无所获相比,王爷则找到了一些东西,她把她摘到的一捧椭圆形果实递给我,我拿起来看了两眼,是可可豆,不过只有半个拳头大小,是尚未成熟的可可豆。

      “哪摘的可可豆?”我问她。

      王爷是认识这种东西的,以前我们在一处雨林里旅行的时候就摘到过一次。

      可可树喜生于炎热、湿润的气侯和富于有机质的冲积土所形成的缓坡上,它是一种长卵圆形坚果的扁平种子,在各地都有不同的风味,有的会带点果香、有的则是有烟熏的风味。

      它富含维他命c,能有效补充能量,成熟的可可豆内部为紫色,是巧克力的原材料,能刺激大脑分泌脑内啡,所以吃巧克力时人们会感觉心情愉快。

      王爷指着她来时的方向:“就那边,有一棵可可树,长了挺多的,不过我想着我们包里都已经带了巧克力,这玩意就没必要摘太多吧,反正也不好吃。”

      可可豆生吃的味道确实不怎么样,模样看起来像山竹,鲜嫩,柔软,多汁,外层果肉的味道吃起来和其他水果没什么区别,不过中间那部分则是苦的,但不是像巧克力的那种苦味,它吃起来闻上去都没有我们熟悉的巧克力芳香。

      “要试试吗?”我看沈青然好像对这个可可豆产生了一丝兴趣。

      “生吃吗?”沈青然知道可可豆加工处理后能制成可可粉,但是她还从来没有尝试过生吃这种果实。

      “对,生吃。”我把这些可可豆全装进了王爷的背包里,然后挑了一个个头稍大些的,用刀划开外壳,把中间的白色果肉取出来,递给沈青然:“你试试,可能会有点苦。”

      沈青然那清亮的眸子里闪烁着几分好奇,她接过我手上的可可豆,放进嘴里,慢慢咀嚼。

      “味道咋样?是不是很苦啊哈哈哈哈~”王爷咧嘴笑问道,她之前吃过这种东西,里头会有微微的苦味,而且那苦味足够浓郁。

      “还行,不算很难吃。”沈青然的评价比较中肯,这可可豆的味道虽然醇厚,但是既不像巧克力也不像咖啡,勉强在她能接受的范围之内。

      “切~反正我是觉得难吃。”王爷嘴挑,很多东西虽然她会吃,但是在有的选的情况下她是绝对不会碰的。

      既然找不到其他有用的东西,我们便选择继续赶路。

      四周可能都是野生动物,不过目前为止它们还算友善,没有伤害到我们,像这种有着完善自然循环系统的荒岛上,很可能会生存着大型食肉类动物,只不过我们目前还处在外围,所以没有遇到。

      其实在丛林里让我觉得真正危险的并不是那些大型巨兽,反而是一些小生物,比如蝎子,蚊子和蛇。

      因为动物是会趋利避害的,用通俗的话说就是遇到好欺负的就欺负,遇到强的就怂。一般,动物对比较大的其他动物都有戒备的心理,当一种动物突然看到一种自己以前没有见过的动物时,它的身体本能会表现出一种应激,作出躲避的行为。

      说起这些野生动物,一些人总是觉得野生动物非常危险,它们会突然向人类发起攻击甚至是将人类吃掉。

      其实,这只是人类自己的想法,真正到了野外,野生动物们看到了人之后,一般情况下都不会主动攻击人,而且也会避免和人类近距离的交际;虽然像食肉类动物中有一部分因为天性的原因也会主动攻击人类并吃掉人类,但这算是个食物链的正常现象。

      我在最前头领路,沈青然背着包跟在我身后,王爷则是断尾的那个,我一边挥舞着手上的工兵铲砍断树枝藤蔓,一边给沈青然普及丛林里的一些常识:“在动物世界里,体型往往决定着实力,同一类型的动物里面,体重差超过30千克被认为是有较大的优势,而超过50千克,被认为是有着绝对的优势。像很多本身实力较为弱小的动物,都会通过“炸毛”等手段来迷惑对手,使得自己看起来更大块头一些,比如南美的鬃狼、非洲的土狼等等。而人类是直立行走的动物,看起来特别高,张开手臂,又看起来特别大、大吼大叫,龇牙咧嘴的跺脚,这些特征无一例外都向动物们透露出不好惹的信息,所以一般来说,体型看起来没有人类大的动物,都会本能地先怕人类。当然了,如果是人类不怕死先跑去挑衅人家的话,哪怕是体型比人类小的狼,也会猛扑上来跟你大战个三百回合先。”

      我觉得蝎子,蛇之类危险的原因,是因为它们会在受激后作出自我保护反应,如果你不小心踏进了它们的领地或者踩到它们,惊扰到它们,那么它们在感觉到危险后就会先行出手朝你发动攻击,这是很自然的防御手段。

      所以当我们在丛林里行走时要十分小心,看清楚才能踩下去,跨过树干或抓藤蔓前要先看仔细来,以免被咬被蛰,由于我是在最前方开路的那个,目光所及范围之内我都会小心谨慎的探查清楚,所以沈青然和王爷两人会走的相对轻松一些。

      采摘椰子和搜寻野兔都耽误了太多时间,再加上茂密的灌木荆棘和树干藤蔓减缓了我们的行走速度,所以我们虽然负重走了很久,却并没有走出多远的距离。

      看了看表,现在已经是下午3点,而我们今天除了吃椰子外还没有进食过其他的东西,剩下的四个椰子我打算在找到一个平缓点的地方时再食用,补充一下能量和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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