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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阳光如水般倾倒在金殿的檐角闪着麟麟的金光,肃穆威严的大殿之上,群臣肃立,上首皇帝冷硬的面庞不容直视,一旁的总管太监正朗声宣读诏令,时年当朝二十三年,易华,高中状元,年二十。
      面色苍白,两颊消瘦的青年坐在轮椅上,微笑着等总管太监读完,开口道:“谢皇上!”
      按理说皇帝这时应该为他安排官职,这次却是一直都沉思着仿佛极为苦恼,青年见状抢先说:“请皇上恕罪,草民实在是身体虚软精力不济,怕在这殿上失仪 ,还望皇上许草民先行告退。晚宴也还请皇上一并宽恕,莫要到时扫了大家的兴致。”
      见他确实是一脸病殃殃的模样,皇帝对这有惊世之才的青年总是会多显露几分优待,毕竟是还希望他能撑着身子多为朝堂效力几年,便颔首道:“易爱卿好生休养保重身子,等朕安排好你的官职,自会差人告知。”
      得了皇上的允准,易华恭敬得谢过便由宫人推着出了大殿,乘上皇上特许的轿辇一路向着宫门去了。
      易华歪坐在轿辇上,虽然确实是一副焉焉的样子,但却没有刚刚那种颓态,毕竟就算是状元郎也逃不过日夜苦读,这才大早上的还不至于虚弱成那样,不过是见皇上为难,干脆自己卖个乖罢了。
      这些宫人走得极快,易华感觉都要被这轿撵晃的把这副身子骨弄散架了,终于是出了这宫门,易华下了轿辇客气的与为首太监推让道:“有劳公公送我出来了,可惜易某现下没什么可报答的,日后一定补上。”
      那太监见他一脸病态,有今日无明日的样子,心中半酸半不屑得鄙夷两句:有才华又如何,还不是没有那享福的命数。
      那太监随便与易华客气几句,便带着人扭头回了皇宫,毕竟一个随时准备归西的状元郎,细想想还不如那两个上了年纪的榜眼探花有盼头。轮到他送易华出来真是倒霉,还要盼着大殿那边没结束才好,说不定还能赶着在那两位面前露露脸。
      易华看出他的意思也不恼,毕竟这前二十年人生也称得上是命运多舛了,这种程度的轻视还不至于往心里去。
      易华本是乡下的土孩子,可惜在娘胎里吃了苦,落下了先天不足的毛病,从落地开始就三天两头的生病。本来好好养着也就没有大碍了,可惜乡下人眼里天大地大农活最大,哪里有心思细细照顾这么个娇贵孩子。
      先开始母亲还很自责,每次生病都赶紧找大夫来看,但这出诊费、药费加上这三天两头的病痛逐渐消磨了这家人对儿子的爱和耐心。易华两岁那年,乡里的土郎中帮着出了主意,硬灌了一副猛药,硬是给吊起了几分红润气色来,看起来也算是个可爱伶俐的孩子。
      家里托人把他送到城里大户人家中,本想着卖去当个杂役混口饭吃,没想这家人从京城来的亲戚见易华冰雪可爱的样子,收去做了养子,给了亲父母不少钱财,签了契约算是彻底断了关系。
      这家的宠妾刚失了个孩子,家主一时悲痛倒是对易华极好,可惜日子没好过几天,等家主缓过劲儿来,药效过了又变得病怏怏的小易华这家人感觉自己上了当。
      勉强又养了三个月,可惜那土郎中毫不讲后果,药效太猛直接伤了根本,总是不见好。最终这家人给易华寻了块偏僻的土地,散了银子托周围人家照看一二,算是仁至义尽,多少年过去了也没有再来过一次。
      晃眼十八年过去,没正形的靠在轮椅上的青年正笑眯眯的朝远处菜摊前的大娘招手,那大娘见了他赶紧拍拍手,抖了抖围裙上的瓜子壳,连忙跑过来推他。
      “怎的出来那么早,都说皇帝要留你吃饭,我还带了好些菜出来打算一直摆到夜市呢。”
      易华听言笑了起来,削瘦的脸庞也挡不住的有几分好看,打趣道:“我如今高中状元,以后还不是天天在皇宫里吃香喝辣也不差这一顿,要我说就是您想躲懒,不想回去做饭罢了。”
      大娘被逗得乐了,转眼又开始顺着他的话数落家里那口子懒得吃的放在面前都能饿死。大娘推着易华行了不远,就将轮椅靠到一个极不起眼的昏暗窄巷门口。
      轮椅在巷子里连掉头都做不到,一般就停在巷口,大娘正要扶他起来,一个虎头虎脑的孩子冲过来喊:“娘!有人偷拿摊上的菜叶!”
      试问有哪个卖菜的人听得这种事,大娘瞬间起势甚至有些兴奋的回他:“真是不知死活,敢惹到老娘头上来了,快带路!”说完转眼就跟着跑了,剩易华伸出的手落在半空。
      易华:……
      其实易华也并非双腿残废,只是膝盖早年间受了冻伤,走起路来颇为费力。这窄巷伸手就能撑到墙,易华自己倒是能自己撑着走回去的,不然大娘也不会就这么说走就走了。
      青年扬手伸了个懒腰,感觉到胸口的肋骨都戳到了皮肉,长出一口气猛的撑着从轮椅上站起来,马上伸手又极没有骨气的扶住长了青苔的墙体,开始往窄巷深处挪动。
      行至正中,易华觉得有些累了,站定身子缓了口气缓缓调整位置让背靠着墙体,随便哼起了两句简单调子,转头去看走过的方向。
      闹市的叫喊声、车马声回响不绝,大娘这时说不定已经与人吵起来了,门口还放着自己的破轮椅,破到就算丢在那儿都不会有人去捡它。
      勉强自嘲的笑了笑,易华转身继续撑着往巷子里走。这巷子里倒是安静,像个活死人墓,虽说读书人爱安静,但易华从孩提时就住在这里,日子久了难免感觉寂寞。
      难以自抑的想到一个时辰前自己还在金殿之上站。。坐在队首,青年心里竟有了些幼稚脾气,忽的放开扶墙的手往前继续走了几大步。
      正觉得痛快开怀,不争气的身子又开始作怪,眼前一阵发黑,不知出于什么心理,易华强撑着硬是不去扶那墙壁,又凭着记忆提腿往前走了几步,最终受不住的弯腰咳嗽起来。
      就此一息之间,仿佛老天爷拨错了轮盘,深巷逐渐隐去金光散开,等易华再次恢复视力,眼前竟是一座较刚刚看过的更为雄伟的大殿。。
      易华猛然进入了这全然陌生的坏境,本能的不敢乱动,只细细感觉了一下身上的状况。
      原来的无力感和虚弱感全数消失,双腿也没有了痛感,唯一的不适便是头上仿佛压了千斤,小心的晃了晃脑袋,便听到一阵清脆响声,像是金属碰撞的细响,倒是颇为好听。
      易华大着胆子伸手摸了摸头顶,却意料外得摸到一些冰凉的头饰,纹路细致,数量繁多,好像很值钱的样子。可自己本是男儿身,如何头顶会插了那么多的珠钗?
      下意识低头一看,自己身上的白衫也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红的晃眼,金线重叠的火红礼袍,饶是易华没有经历过,却也知道这刺绣的样式,好像是女子嫁衣上的常客。
      所以自己这是,要嫁人了?难道自己是被人绑架,虏来给什么变态权贵做娇妾?居然还有人看得上他这副残破身子?
      ……
      一连串的问题萦绕在易华心中,逼得最讲礼仪的读书人都忍不住在心中咆哮:这他娘的是在哪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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