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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重逢 ...

  •   林无虞也未为难他们,仅仅一个“破”字,曾经的天之骄子、世界主宰就消散于天地。

      兽*惊恐万分*九空:“!”

      如果它那张毛茸茸不辨五官的脸上能够看清表情的话,一定是

      Σ⊙▃⊙川

      就连觉醒的气运之子都不能敌一力,那……它不会培养了一个最大的反派吧?不会的…..吧?要是她赖在这里不走更甚者把这个欺负她的世界毁成渣渣…..不能想不能想,兽不怕哈!

      但怕是真的怕,还不敢说,但是为了这个小世界的仅存的安全和自己往后兽生的自由,又不能不说。兽在乌漆麻黑的识海的里小心试探,想要找到一个正确的姿势从而获得与这个狼人对话的勇气,在它还在慢慢挪动积攒勇气的时候,林无虞的声音如同一道惊雷般响彻在兽的识海里,吓得兽的毛毛都根根直立,更加向一个球靠拢。

      天知道自从林无虞开始被命运蹂躏、折磨的时候,她已经多久没有和它说过话了。它也想唠唠嗑啊,但是林无虞已经被生活折磨的筋疲力尽,说一句好像都要耗费她仅剩的力气的时候,它聊个寂寞啊,是瓜不香还是电影不好看啊…..呸,不是,是它这个善解人意的绝世小可爱怎么能够在别人不幸痛苦的时候还要唠唠叨叨去烦人家呢。

      可是谁能想到,林无虞最后能成长到这么变态的地步,简直是她老大天老二地老三。

      后悔!就是特别后悔!

      早知道在她成长初期就该和她好好聊聊,哪怕聊个寂寞,也能及时抱住这根又粗又壮的金大腿,啊,不是,让她感受到人间的真善美。

      哎亲亲呀!毁天灭地哪有吃小零食、看小电影香啊,不能因为一个破碎的小世界而放弃征程其他世界呀,你忘了你流氓似的强绑我是为了什么的嘛啊喂呀呀呀…

      心痛!就是特别心痛!

      在兽思想翩飞神思涣散的时候,突然听到“走吗”这短短两个字不亚于一道惊雷,虽然喑哑难听了点,虽然吓到兽了,但是,

      惊喜!就是特别惊喜!

      ╮(‵▽′ )╭

      嘻嘻嘻嘻!这是你主动和兽说话的哦!不是兽求你的哦!兽这个矜贵无双凭本事高傲的人,当然得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及时回答呀,天知道回答晚了万一后悔不准备走呢!

      自此,为了让这个可以拼尽性命、创造新物种都要博得一线生机的人躲过“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变态”定律,兽决定牺牲小我成全大家,在识海里和寂寞,不是,和林无虞愉快的聊天。哪怕人家很少回应,但是人家也没有拒绝呀,嘻嘻嘻嘻,愉快玩耍就是好,大腿抱的就是牢,不是,社会美德宏扬的就是好。

      看着这头狼人,哦不,这头人,凄惨又顺利的完成一个又一个任务,看着她从没有一点气运的倒霉蛋儿,变成没有一点气运但是满身金光闪闪功德护体*鱼

      兽*羡慕嫉妒*九空:(☆_☆)

      不敢恨不敢恨,能够仅凭留在兽的脑海里的一点念力,在成秽之后仍然保持理智,执念之深切,意志之坚定,神都不如。

      毕竟,一念成魔,一念成佛。

      而什么是功德?至诚谓功,至善谓德,所谓功德。一个以天下秽力而生的人,受尽苦痛,却能心怀善念,存有理智,救万万民于水火,维小世界之安全,得小世界的馈赠,身负大功德,是幸也是讽。、

      而气运,不过是世间万物于一大化生万变的规律,可人人皆可有,不过是多是少而已。

      而功德,那是论丝的好吗?得者无一不是对国对社会对民有巨大的贡献的人。功德金光鬼祟污秽皆避的好吗?

      没有气运有啥的,有功德金光护体啊,它不香吗?

      兽超羡慕的好吗?

      虽然现在的小鱼儿看着是个正常的人类,还能和兽一起品尝美食,但是谁让她整整十八个世界都是可以毁天灭地的秽呀,谁知道这个鬼畜内心真正的想法呢。

      虽然重生回来了,但是在末世前这个世界的发展轨迹也不可以随意改变的呀!更是因为自己的存在变得规则更加严苛,兽也不想的呀,谁让兽陪着小鱼儿度过且陪聊了整整十八个世界呢,看着小鱼儿受苦受难它也很难受啊,也不忍心啊,现在任务完成了,它也该解绑了,但是兽舍不得啊,所以它才以想要尝尝这个世界的美食为理由,再陪小鱼儿一个世界。

      虽然是这个理由,但是兽不说,谁让兽是矜贵无双独一无二的呢。嘻嘻嘻。

      林无虞用手指揉了揉小团子以示安抚,脚踏树叶发出“沙沙”的声响,斑驳的阳光让林无虞的笑容有些虚幻,只听她慢慢且坚定地说道:“重活一世的机会是我自己用命博来的,我不会不珍惜的,所以,我不会随意改变小世界发展的轨迹的。但是,我努力争取来的机会,不仅仅是想改变自己的命运,顺遂的过完一生,而是不甘啊。”

      不甘自己仅仅就是因为被气运所累,无论怎么挣扎都难脱泥沼;不甘因为自己的拖累,而让至亲频频落入险境,九死难生;不甘大仇难报,重恩难还啊。

      “我仅仅是用功德提前换他到我身边,末世来临时孤儿院的其他人还是会被感染病毒,和末世后我再把他接到我身边也不会有太大的区别,不过是提早见到我罢了。”

      兽想了想,是没有多大的区别,但是,还是有点不对,“既然没有多大区别,你有何必浪费功德?等到末世再去接他不也一样吗?你的功德得来的有多不易你又不是不知道 ?”

      林无虞一噎,没区别?怎么没有区别,区别大了,最起码在末世来临时,自己与宋冬来已有两年情分,哪怕失去了孤儿院的众人,还有自己在身边陪伴,而不是刚经历了生离死别,孤苦无依,再经历末世的残酷,哪怕还会成长为充满热心的少年,但却总是在不经意间羡慕他人的温情与陪伴。

      但是还要说服小团子让她帮忙换该运行轨迹,只能道:“你是我最重要的伙伴,他是我的恩人,先接到身边,你们不仅可以先彼此熟悉,还得让他锻炼一下厨艺,日后在末世吃饭也可更合胃口一些。”对于一个因吃而赔上自己上万年青春的兽,对于吃的执着,在做任务的时候,林无虞深有体会。

      果然,一听还得锻炼厨艺,兽的坚持就有些动摇,是哦,万一做出的吃的不合胃口呢,虽然小鱼儿为了给自己做吃的,手艺锻炼的臻于完美。但是自己不能一直奴役,不是劳烦小鱼儿哦。嘿嘿嘿,是时候培养新的手艺人啦。兽不那么走心的勉强道:“那好吧。”反正小鱼儿不缺功德,嘿嘿嘿。

      回到在z市的住处,林无虞联系已经找好的律师和负责人,从半年前重回这个世界开始,她一边平复自己的情绪与本能,适应新的生活,一边着手准备孤儿院的新的选址与办理相关手续。长安孤儿院是宋国平先生一生的慈善,但个人能力终归有限,孩子们虽然有生存之地,但是生活并不宽松,更何况宋国平年近花甲,却有近十个稚童还需成长的时间。虽然说自己不需要对长安孤儿院的人负责,但是为了让宋冬来离开的安心,还是需要对孤儿院做最好的处理与帮扶。

      等到第二天中午,律师打来电话,表示一切有序进行,只等过几天进行举家搬迁。

      真正和宋冬来见面,还是在五天后,他背着大包挎着小包,把身后的小萝卜头们安排的井井有条,等待着上车入住新家。这一天,他们没有机会说话,只是以一个捐助者的身份,走完全程。

      “宋先生,您好,通过这两天的相处,我觉得和宋冬来小朋友十分合得来,我想收养他,当我的弟弟。”林无虞目光真挚且尊敬的看着这位把一生都奉献给孩子们的老先生。

      宋国平细细打量面前容貌绝美的少女。为孤儿院提供新址,并专为长安孤儿院设立基金,哪怕自己有一天突然离去,孩子们这辈子也会衣食无忧,他是充满感激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会基于这份感激而把一个孩子交到陌生人的手上。

      “林小姐,您这么年轻,做出这个决定家人是否同意,而且我们得为孩子的未来负责,是否方便知道您的家庭情况,需要查询您是否符合收养条件,最主要的是,看冬来是否愿意,希望您不要介意。”老人言辞诚恳、不卑不亢地说道。

      自己自然不符合收养条件,但是有小团子在,消耗自己的功德,还是能够创造条件。

      林无虞微微一笑,“当然得尊重孩子的意愿。”稍微一停顿,继续道:“要不把孩子找过来,我一起说一下我的情况,也需要让孩子对我有些了解。”

      宋国平略微一思索,“好”

  •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纯属瞎编,文中世界纯属虚构,为了剧情需要,文中的法律规定与现实不同,请不要带入现实世界。
    作者不忘初心,坚守法律信仰,从内心深处认同、信服、敬畏法律,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将法律精神根植内心,外化于行。
    还有,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法律必将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希望大家不忘初心,坚守法律信仰,聚沙成塔,共建法治中国,共筑美丽中国梦!
    普及一下《民法典*收养》的相关规定:

    1、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3、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4、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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