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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第 40 章 ...

  •   春去秋来,寒来暑往,时光荏苒,眨眼间,两年时光已过。

      医家药铺凭着高超医术,神奇药草,见效的方子,享誉大江南北。

      其主要功劳,归结为十里八乡村民们的支持,自打铺子开业问诊起,还从未出现过闹事者。

      即便有愣头青前来看病,不满意想要闹事者,也全被乡亲们给制止了。

      原因无他,医家药铺经营方式,学习当年京城益药堂开店路子,每个月分出六七天,选出两位人员,大夫和学徒,去一些偏僻村落义诊。

      此方法很受村民们欢迎,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年老病重患者不能上门求医的烦恼。

      今日又是义诊开始的日子,最近两年见,蓝蓝陆续从别处招了三位有名望的大夫,其中一位已是花甲之年,不便外出。

      出门义诊,经常由另两位年轻有为的大夫轮流担任,他们各自带的学徒,皆有本人选拔。

      条件甚是严格,其一心地纯良者,其二吃苦耐劳者,其三稍微有些天赋,若此条未合格,另外两项极其优秀者,也能得到大夫赏识,收为徒弟指点一二。

      每次义诊的七天里,铺子里总是人手不够,原本前庭后院加起来共有六人,加上蓝蓝跟沈枫,八个人,各司其职,倒也能应付日常问诊拿药等事情。

      不知为何,这几日来看病的人,仿佛商量好似的,一股脑地全来了。

      午饭那会儿,沈枫给她读京墨寄来的书柬,才知道原来秋分已过,霜降来临。

      换季之时,最容易感染风寒,身体弱者,体质差,会受到寒气入侵的几率更大。

      学徒已配好治风寒咳嗽之药,店内还燃着艾草香,祛湿散寒,减少患病的可能。

      沈枫念信的功夫,蓝蓝已把预防风寒感染的药剂冲好,递到他面前,待其一饮而尽后,听他接着读京墨们所经历的有趣事情。

      谁知沈枫喝完后,闭嘴不念了,七八页的书信才刚过半,什么大海,贝壳,丛林,水果等,她未见过的东西,就这么没了下文。

      蓝蓝的心早已跟着飘到了远方,他却戛然而止,不打算读下去,这比话说一半还令人着急:“快念啊,怎么停了?喝药噎着了?”

      书信上的内容沈枫早已看完,每次的内容都差不离,除了他们在岭南日常生活外,便是报平安。

      但这回,信的末尾处,京墨提到了一件大喜事,沈枫故作神秘道:“你猜后面写的是什么?”

      蓝蓝脱口而出:“是不是启程回来了?”

      前些日子,京墨在信中提到,他跟林若蓝商量好,要回来举办大婚。

      当时岭南村落里的事情已经接近收尾,算算时间,也该动身回来了。

      难道事情有变,一时半刻回不来了?蓝蓝顿时有些担心,眉头不自觉地紧锁。

      沈枫看她表情就知道,肯定又想多了,干脆不再卖关子:“京墨说林若蓝有喜了。”

      蓝蓝蹭一下站了起来,她早已将林若蓝当成亲妹妹,眼下这等喜事,比自己有了还开心:“真的吗?几个月了?有人帮忙照顾吗?”

      不等沈枫回答,她又想到了什么,接着道:“让他们忙完后早些回来吧,娘在家懂得也多,方便照顾。”

      这么想也没错,但信上京墨提到,旅途颠簸,人困马乏,有孕之人不便远行。

      最终,他们商量后决定,寻个好地方住下,等孩子出生长大些后,再回来探望。

      “探望”二字,别有深意,恐怕他们回苍云村生活的可能性不多咯。

      世间之事皆是如此,谁有能同谁永远亲近。

      一家子的兄弟姐妹,都能变成亲戚,远房亲戚,又或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

      沈枫说给蓝蓝听后,她非但没有失落感,反而觉得京墨留在岭南,未尝不是坏事。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家,林若蓝有了孩子,京墨自然是提前为小家在做打算。

      思想那么一转换,机会不就来了嘛。

      蓝蓝打算个京墨商量趁此机会在南方开家分店,名字仍叫‘医家药铺’,药材找老吴进货,自家店里再派去一个大夫前去帮忙指导,开支就用娘攒的那笔钱。

      万事俱备,他们尽管放心大胆地去做,以京墨的能力,估计一年就能把药铺经营的风生水起。

      到时趁着风头,再去江南开第二家,京城开第三家等,争取三年一家的速度,将‘医家药铺’开遍全国。

      “光开店,你就不为自己打算,出去走走,欣赏世间大好河山?”每次沈枫读信,蓝蓝的脸上明晃晃地写着‘向往’二字。

      却只字不提离开苍云村之事,难道是因为舍不得自己,不过此想法刚冒出来,就被他打消了,蓝蓝对男女感情一向迟钝。

      比方说前两天,铺子里新到一批药草,数量较多,送货的人临时有事,将东西放下就走了。

      当天病人又多,药草暂时没能搬进来,在外面露天放着,谁知晌午那会儿,天空突然阴沉起来,大雨将至。

      药草被雨水打湿可就不好了,蓝蓝立马跑出去搬货,半人高的布麻袋,满满当当地装了十几袋。

      她一个人进进出出地搬了五六趟,累的气喘吁吁,额头汗水一直在往外冒。

      蓝蓝顺手拿袖子抹了把汗,再转身扛麻袋时,眼角余光瞥见沈枫正依靠在门上,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看。

      叫了好几声对方名字,他都没听见,望着自己出了神。

      那样子又呆又愣,仿佛又回到了傻子时期。

      蓝蓝干脆放下药草,从里面面抽出一个细杆子,在他鼻下挠了挠:“别看了,小傻子,快帮我把药草搬进来。”

      沈枫正在神游天外,刚刚他打扫屋子时,无意间发现,‘宠妻三十六计’这本书。

      记得当时学堂里阿华,还很有耐心地教他,那些字明晃晃地出现在书面上,刺的他眼睛疼,一股羞耻油然而生,他不由得脸红了。

      全都是瞎扯淡,误人子弟,照那上面说的去做,早把人吓跑了。

      他把书带到后院找个角落燃了,再回来时经过门外,正好看见蓝蓝拿衣袖擦汗。

      碧青色袖角,拂过鬓角青丝,汗珠被抹去,如凝脂般的肌肤一下子撞进沈枫眼中,外面阴沉的天气似乎都明朗了起来。

      联想到刚才书上的某些内容,沈枫一时鬼迷心窍,看呆愣了去。

      直到蓝蓝唤他,才反应过来,一声小傻子,将时光拉回到过去。

      那段时间,头顶傻子名号,可以在蓝蓝身旁为所欲为,如今再也不能了,真想回到过去,就那么一直缠着她。

      沈枫故意没吱声,装作神游天外的样子,奈何蓝蓝不依不饶,非要打断他欣赏美人。

      都怪那些药草,明明店铺都不用他们操心了,可蓝蓝眼中仍是生意,很少领悟他那点暧昧的小心思,

      沈枫有些吃醋,一反常态道:“我不,让店里的学徒搬。”

      大家都忙着呢,就他一个闲人,靠在门口看着远处发呆。

      “不干活没饭吃!”蓝蓝威胁道。

      “无妨,娘子秀色可餐。”

      “咋,你的意思是,看见我就饱了?”蓝蓝没读过书,只能从字面上理解词义。

      “……”

      沈枫叹息,娘子啥都好,就是不懂情趣。

      他算明白了,让蓝蓝开窍,并非一朝一夕就能成功的事,需得循序渐进。

      药铺太忙,若俩人继续在药铺待着,估计再过十年,蓝蓝还是看不见他的那份心。

      于是沈枫借此机会,问蓝蓝是否愿意周游各地,领略大好河山。

      “我倒是想,娘怎么办?扔下你们独自享乐,那是人干的事吗?”

      蓝蓝跟大家朝夕相处,产生了深厚的感情,人间烟火,家的温暖,令人痴迷。

      前些日子张奶奶病逝,她伤心了好一阵子,老人上了年纪,身体不好,终归是要离别的。

      人之常情在她看来最是令人难过,一时半刻没能接受得了。

      她是精怪,比普通凡人活得久,日后有的是机会游山玩水,趁着娘还健在,多陪伴她老人家才是正理。

      “你想多了,娘也盼着能回江南老家看看,”沈枫早不做没把握的事。

      他早就说服老娘,趁着身体康健,回去看看,即便不上前同家人搭话,在一旁远远望着也是好的。

      所以,只要蓝蓝点头,他们即可就能出发:“别的事情,你一概不用管,只要玩的尽兴就好。”

      “店找谁看着?里长身体可还没好透,不能太过劳累,”蓝蓝天生操心的命。

      里长身体一直有问题,潜在疾病,刚开始没什么反应,日常生活也无碍,直到去年冬天,腿脚突然麻木,动不了了。

      后来蓝蓝帮他查出,是颅内血管的问题,需要针灸,这方面沈枫也不熟悉,他特意从别处请了位经验丰富的大夫。

      经过一段时间治疗,情况逐渐好转,现在差不多痊愈了,只是还不能太过过操劳。

      里长不能帮忙看店,铺子里没有闲人,一个萝卜一个坑,没人帮衬着,着实难令人心安。

      不把事情安排妥当,搞不好蓝蓝会半路折回来。

      “这事也不难,我早有人选,何盛你还记得不?”

      非但记得而且记忆犹新,进京遇到的纨绔子弟,毛虫事件,不就是他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

      当时离开之际,沈枫用一滴血给何盛留了个隐患,名为红色筋脉,算下时间两年有余:“怎么,他要来吗?”

      蓝蓝话音刚落,就见大门外,匆匆忙忙地闯进一个人。

      他身着红袍,华丽又招摇,村里的人衣着朴素,方便做活,这等昂贵面料,只有富家子弟才会舍得。

      而且对方脸上不情愿却又不得已的表情,一看就是被迫前来,除了何盛再没旁人了,真是说曹操曹操到:“我没来晚吧?”

      何盛自打尝过红色筋脉,生不如死的滋味后,再没做过坏事,每日大发善心,看见路边乞丐都会随手扔几个碎银子过去。

      熟识他的人,还以为他着了魔,何盛做好事后,境界被拔高不少,以前那些狐朋狗友已经被他远远地抛弃了。

      现在结交的全是良师益友,他还打算跟着朋友们做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

      想法刚刚萌生,就被沈枫突然召唤了来:“没晚,正是时候,眼前一堆药草等着你搬,赶紧动手吧。”

      “你说给我解药,药呢?”合着自己是被诓来干苦力的,何盛仰天长叹,命苦啊。

      “也不全是,帮忙看一段时间铺子,药嘛,等我回来再说,”沈枫欣慰地拍拍他的肩膀,丝绸制成的衣裳,手感极好,倒是提醒了他,“那么好的料子,糟蹋了怪可惜的,先去里屋换件干活用的衣裳来。”

      何盛:“您老可真会操心……”

      将所有事情安排妥当后,沈枫挑了个黄道吉日,带着娘跟蓝蓝,驾车一路南下。

      时值深秋,秋分掠过,落叶打在车厢外,发出细小的摩擦声,合着树梢上的鸟叫,飘荡在林间。

      蓝蓝忍不住掀起车帘,往外望去,远处几十棵枫叶,似火焰一般,在枯黄的枝头间跳跃。

      秋日美景如梦似画,若是可以她想画一幅落叶红枫鸟鸣图,真后悔没早些出来,无事一身轻,这回不把好看的风景看完,绝不回家。

      兴奋之余,蓝蓝突然有些担心,以前,每当她觉得高兴心或幸福时,伴随而来的便是不好的事情。

      沈枫大费周章地安排出行游历,莫不是因为他也要离开,为弥补心中愧疚,故意制造些快乐时光,让她跟娘更容易接受不幸的事实?

      蓝蓝可不想乘兴而来,败兴而归:“你该不会有什么事瞒着我们吧?”

      “娘子,此话从何说起啊?”沈枫认真驾车,突然被问到,一时有些懵。

      “你之前说生生世世做傻子,替百年前的村民们还债。”她这些话时,已经在车厢外坐着了,虽然娘听不到,但蓝蓝还是把声音放低了些,“眼下算是最后的告别吗?结束后直接投入下一世?”

      原来她担心的是这个,沈枫既意外有欢喜,果然蓝蓝嘴上不说,心里还是很关心自己的,距离感情开窍又近了一步。

      其实事情早已在悬空石泄露灵气时解决,苍云村重新恢复百年前盛况,他本就不必亲自赎罪,剩下的那些所为没还完的债,可以全部安排他们出生在苍云村。

      地灵人杰的环境加上他亲手治疗,傻子都能变成秀才。

      沈枫现在什么都不管了,只想同喜欢之人日日相伴:“没有下一世,我同你在一起便是永生永世。”

      马车不停地前进着,车轮‘吱呀’声响,从树林穿过,没入溪水中,行至城门内。

      喧嚷的人群,房顶的炊烟,沿街的叫卖,平凡又普通,只因身边有你,才值得我一品这人间的烟火。

      全文完。
      感谢阅读,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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