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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金粉世界? ...


  •   得知自己穿越到民国世界之后,雁回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打探自己的身家背景上。

      结果让她很满意:原身出生普通,但却有个超级牛逼的大哥雁恺,早年离家闯荡,最后混成了军阀高层,衣锦还乡,把老爹老娘和弟弟妹妹都接到身边享福。雁恺比原身大她十几岁,从小把她当女儿养,所以为了妹妹的前程,又把她送到北京上学。

      所以她现在相当于是自己住在北京,暂时不用面对原身的家人,让雁回松了一口气。

      雁恺在北京买了一栋四合院,请了帮佣,又派了自己身边的两个亲信给妹妹当保镖,当然,少不了给一大笔钱。所以雁回在花费和安全方面都不用担心,而远离父母和兄长,又能让她获得最大限度的自由。

      简直不能更完美!

      了解了自己现在的处境,之后就是追究原身的死因了。

      在雁回看来,原身这样的条件自然是千好万好,再好不过,但是在这个世家承继、权贵云集的北京城,一个粗鄙武将的家人,就算再有钱,也难免为人所看不起。

      所以雁回就算没有她的记忆,也知道她在学校里的生活绝不会太愉快。但原身从小在乡下长大,体格倒是锻炼得十分强健,虽然内心深处也因为自己的出身而自卑,但又不愿意给哥哥丢脸,因而这自卑显露出来,却是十分的自尊自傲。

      这么一来,跟同学的相处,自然摩擦不断。

      这一回也是跟人起了矛盾,厮打之间被人推了一把,额头撞到了桌角,当场就晕了过去,被送进医院。之后半夜里就一命呜呼,芯子换成了雁回。

      虽然是意外,但是原身实际上是付出了性命做代价,只是没人知道。所以雁回打探出这个消息,就立刻筹划着回学校之后,该怎么给对方一个教训。

      她穿越之后这几天,除了养伤就是在思量这件事,别的一时都还顾不上。

      至于学校里的功课,雁回更是没有放在心上:原身就一个中学生,我一个21世纪的大学生,还能搞不定一百年前的中学课程?

      然后这一天,养好伤的雁回终于打开家里那间书房的门,看到桌子上堆着的课本,顿时眼前一黑,差点儿再晕一回。

      她在书桌后面枯坐了半个小时,还是无法接受这个可怕的事实:原身的中学教材,完全由英文、法文、德文书籍三分天下,但不管哪一种,对于雁回来说,都堪称天书!

      ???

      你们民国的中学生也太讲究了吧?

      书房的门突然被推开,一个梳着两条辫子的丫头端着水果点心走了进来,“小姐,看书累眼睛,吃点东西歇会儿吧。”

      “小萍……”雁回生无可恋地将视线从课本上挪开,心虚地问,“你们小姐我平时的成绩怎么样?”

      雁恺请的帮佣是一家三口,赵叔是门房,他的妻子赵婶是厨娘,女儿小萍就跟在雁回身边照顾她,算是贴身丫头。不过现在是新时代,不讲究主仆尊卑那一套,原身在外面端着架子,在家里却不讲究这些,彼此相处得很好。

      所以小萍听她这么一说,就抿着唇忍笑道,“哎呀,这个人居然也问起成绩来了!你的成绩怎么样,我可不知道。你那些蚂蚁爬一样的洋文,我又看不懂。”

      雁回一听,就知道原身成绩估计很糟糕。

      顿时有些放心,继而又恨自己不争气。堂堂21世纪的大学生,难道回到一百年前,真的要做个学渣吗?

      而且原身只是成绩不好,好歹多少会一点,她现在是连单词都不认识,这中间肯定还是有差距的。不管怎么说,得把去学校的时间推迟一下,先请个家教补习一下才行。

      雁回翻了一下桌上的课表,紧迫感更强了:距离这个学期结束,也就一个多月的时间了,在期末考试之前,她至少要认识认识卷子上的题目……然后想办法把试卷填满,对不对的另说。

      至于原身撞头之仇,就只能等以后再报了。

      打定主意,雁回便对小萍道,“麻烦你帮我去给曹三哥送个信,就说我有事找他帮忙。”

      曹三哥就是大哥雁恺派来照顾雁回的人。说是照顾,但是毕竟男女有别,曹三并不住在她这里,而是在一条街之外另外赁了屋子住。他平时也不跟着雁回,好像还挺忙的,听说是顺便帮大哥在北京城里“做生意”。

      什么生意雁回没问,但军阀能做的,估计也不是什么正经生意。曹三在京城的人脉挺广,比雁回这个正儿八经的小姐可要能耐得多。

      曹三这天当然也没在家,小萍送了信去,晚上他就过来了。也不进门,就站在院子里跟雁回说话。

      雁回本来不太在意什么男女大防,但见他这么小心,也就没出去,站在门口露出半边身子,“曹三哥,我身体已经大好了,想回学校去上课。但是这么久没去学校,怕跟不上,想请个先生到家里来补习。”

      曹三问,“不知七小姐想请个什么样的?”

      “我听说,有些大学生是从乡下来求学的,课余时间还要找工作赚钱糊口,不如就请他们。既然是大学生,学问想必是好的,他们要价也不贵。给我补课,总比出去赚钱轻松些。”雁回说,“要是能请到一个会英法德三语的最好,没有的话就请三个吧。城里的情形我不熟,只能劳烦曹三哥了。”

      曹三听到前面,还疑心她并不是为了求学,而是动了淑女之思,想找男大学生谈恋爱,听到后面,也觉得这法子不错。而且她早晚要回学校,总不能请一个老师到家里来住着,这样正合适。

      再说,七小姐没说性别,到时候他多挑挑,请个女先生回来就完了。

      曹三没什么文化,也不知道什么样的先生好,索性就往最好的大学里去找。他在北大转了两天,就给雁回带回来了三个老师,都是女学生,个个剪着学生头,穿着利落的衬衫和裙子,面上朝气蓬勃。

      雁回就新鲜了一天,很快在地狱般的补习之中迷失了自己。

      昏天黑地地补了一整个月的课,雁回终于能磕磕绊绊地看懂教材了。值得高兴的是,除了一些要背诵的文科之外,大部分教材里的内容都是她学过的,这让雁回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补课之所以暂时告一段落,是因为雁回学校的期末考试时间到了。

      到出门这一天,雁回才知道,原来自己还有一辆汽车。

      虽然大哥是军阀手底下的高官,但是这待遇也还是有些惊人。尤其这辆车看起来小巧一些,车内陈设也都十分精致,一看就是女士用的车,那就是单供她使用的了。

      雁回在现代的时候,家里当然是有车的,但在这个时代,能开得起汽车的人却还是少数。

      她那个大哥的能耐比她想的更厉害,但另一方面,对她这个妹妹也确实很大方。

      雁回先开始的时候,只欣喜于自己这个身份有人庇护,在这乱世之中不必担心没有容身之处,又因为距离远,不需要敷衍原身的亲人们,让她着实松了一口气。但经过这几个月的时间,渐渐适应了现在的身份,又享受了那么多便利,此刻,她不免担忧起对方的处境来。

      军阀的身份看似赫赫扬扬,其实却是如履薄冰,更要紧的是前途渺茫。

      不过这些事,都不是一时片刻能改变的,雁回坐在车里思量了一回,就暂且将之压了下去,只等之后有机会见到大哥,再徐徐图之。

      眼下,还是要先把精力放在即将到来的考试上。

      车子一路开到学校,雁回正自发愁不知该怎样找到自己的班级,谁知车一停下,立刻就有两个女同学迎上来,又惊又喜地与她打招呼,问她病情如何。其中一个还热情地接了她手里的书包去。

      雁回一边敷衍着与她们说话,一边就跟着进了教室,见走在前面的女孩将她的书包在桌子上放好,便了然地走过去坐下。

      同学们都围拢来打探她的病情,又说起那个跟她起了冲突,将她推倒的女学生。却原来雁回住院之后,她家里人就找来了,不知怎样说,总之那个女学生已经退了学,转到其他学校去了。

      雁回本拟回来后“复仇”的,谁料曹三又想在了前头,只好一笑作罢。

      之后又说起近来的新鲜事,热闹了一阵,考试开始,方才各自回到座位上。

      虽然恶补了很长一段时间,但雁回现在的程度,也不过是勉强能读写而已,对上题目刁钻的试卷,立刻就发现上面一大半的单词自己都不认识,只能连蒙带猜、好歹把能填上的空都填上了,但还是剩下不少白卷,弄得她心情惴惴。

      几天考试下来,整个人都有种被掏空之感。

      雁回趴在座位上,听前后的同学们对答案,对的欢呼出声,错的哀嚎不已,不由会心一笑。这一百年前的校园,跟百年之后似乎也没什么不同。

      正想着,身边就坐下了一个人。

      是班里一个姓王的女同学——之所以只知道对方的姓,是因为学校里也流行西式称呼,比如雁回就是Miss金,这位王小姐就是Miss王,所以不知其名。王小姐给雁回带来了一张做工精致的请帖,说是过几日是她母亲的生日,家里开堂会,请她去听戏。

      雁回视线一扫,发现班里只有几个女同学收到她的请帖,便了然了。

      学校也是个小社会,所以同学们也会按照出身和家境分个三六九等。值得Miss王折节下交的,自然没有几个。

      她欣然同意,再三保证一定会去。王小姐想在同学中结交可用的人脉,雁回又何尝不是?

      再说,虽然考试成绩估计不会太好,但是既然已经考完了,接下来就是假期,暂且可以放松一下。而且雁回还没现场听过戏,对这个时代的堂会也好奇得很,既然有机会,当然不能错过。

      听说她要去别人家参加宴会,赵叔不由分说就去叫了一个裁缝上门,要给她做新衣裳。

      雁回想着原身衣柜里几乎都是旧式衣裙,便同意了,指点着裁缝按照现代风格做了几身。虽然也是洋装,但样式差了很多,她原本还怕大家不能接受,谁知却得到了众人的一致称赞,都说更利落好看。

      原本小萍还推荐雁回去烫个头发,但她听说如今烫头都是用烧红的火钳来弄,顿时敬谢不敏。

      原身有一头乌黑油亮的头发,好容易留到及腰长,雁回哪里舍得糟蹋?再说当下流行的那种洋式的卷发,雁回也不喜欢,指点着小萍弄了好几种好看的发型之后,她也不说什么了。

      到了宴会当天,雁回打扮一新,乘汽车前往王家。

      几位女同学在门口集合,Miss王亲自过来接待她们,先给寿星拜了寿,这才到前面的楼上去听戏。因为有王家人在,雁回也终于得知了Miss王的名字,王朝霞。难怪她自己平时从来不提,这名字确实太不摩登了。

      雁回原本对听戏兴致勃勃,但是到了现场才发现,没有字幕,自己一个字都听不懂,压根儿听不明白这是在唱什么,只觉得声调婉转咿呀,拖得人心急。

      果然她还是欣赏不了国粹,只得分心去听其他人说话。

      她们在议论楼下的男宾们,其中似乎有不少认识的人,所以说得很热闹。突然有人“哎呀”一声,指着楼下问,“那个是谁?”

      雁回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却见一个白面书生一样的人刚好从座位上站起身。他生得十分风流俊俏,在一众男宾之中,看来简直是鹤立鸡群,勿怪众人注意。

      不过这样的人物,自然不会籍籍无名,立刻就有人道,“那是金总理家的七公子,金燕西。”

      雁回本来正在看热闹,听到这句话一口茶喷出来,瞪着眼睛看向下面的人。

      再说一遍,那是谁?!

  • 作者有话要说:  腿肉之作。
    划重点:这篇缘更!作者管挖不管埋,大家入坑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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