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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chapter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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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语冰不时低头询问她有什么想吃的东西,她就低声告诉他。
菜市场里充满脚步声、鸡鸣声还有摊主聊天的声音,以及手机外放的吵闹音乐,以前的林淇艳断然是不愿意来这种地方的,倒不是说厌恶,她当然不可能厌恶菜市场,只是她不知道来干嘛,她不会挑菜,分不出来好坏,只会挑一堆打包买走,被人坑了也不知道。
但是和沈语冰一起来的时候,她就能够仔细的分辨这些蔬菜到底有什么不同,她让沈语冰给她讲,沈语冰就慢慢的讲,她凝视他的侧脸,菜市场顶棚上昏暗的灯光落在他的脸上,却有种烛光幽幽的感觉,好像这里只有他们两人而已。她其实也没听到沈语冰到底在说些什么,只是心口有种欢乐才跃动着。
回到民宿后沈语冰真的给她做,从前台借了菜板和刀具,民宿中有电磁炉和锅,她是两手不沾阳春水的女明星,就算心悦也不会帮沈语冰打下手,她撑着桌子跳了上来,坐在边上笑意盈盈的凝视着沈语冰。洗手池在她的一侧,她低头可以看见他洗菜的动作,神情十分专注。
这真的是十分具有生活气息的场景。沈语冰用水认真冲洗着青菜,水龙头开的大了些,水就喷溅到林淇艳的腿上,她穿的是吊带裙,现在坐在高高的桌台上,裙摆拉到大腿中间的高度,露出丰满的大腿下侧、精致的膝盖,还有莹白如玉的小腿。她的大腿纤细但又不失肉感的丰满,这不是一味健身能够达到的体型,是天生的基因,老天真的给她一副堪比艺术品的骨架。
他的思绪不自觉的飘走,然后他迅速又收了回来,他怎么可以看着这个女人的四肢就开始发呆。这不是君子所为,简直像一个禽兽,他的脸上难得浮现出红晕,赶紧把菜洗干净后放砧板上开始切菜。只是余光中总会跃入一段葱白色的肌体,细腻如同仔细打发的奶油。甚至连毛孔都没有,自带一段耀眼的白光。仿佛上好的绸缎一般光滑。
他竟然盯着自己的腿看了两秒,然后才收回眼神,他以为自己没有注意到她的动作,但实际上他的微表情全部落入自己的眼底。林淇艳有些脸红心跳,似乎被他的目光灼伤,但另一方面笑容越发肆意张扬,好像他与她的较量中甘拜下风,她一时起了贼心,屈起腿部用膝盖去顶他的下巴。
骨骼与骨骼碰撞的时候发出清脆的嘭声。沈语冰嘶了一声,抬头看向林淇艳,林淇艳漆黑如玉的眼神带着调笑凝视他,脸上赤裸裸的写了自己就是故意。沈语冰伸手摸了摸自己的下巴,黝黑的眼神又深深的凝视她。来吧,目光在炽热些,干脆将她生吞活剥。林淇艳挑衅的望着他。是他先主动表白,主动牵他的手,或许后续一条龙都应该由他主动完成。
如果他可以化成虎豹,那她愿意即刻被她吞噬,最好连皮肉都不要剩下,把她嚼的连骨头渣都不剩下,一口一口,全部都吃净。
“别闹,淇艳。”他无奈的笑了。这神情似是把她当成长不大的小女孩,若是以前沈语冰敢这么看她,只怕她当场就要翻脸,认为他这种神态动作是对她赤裸裸的鄙视。但是现在不同,现在她觉得无比受用。她希望他能够宠她宠的更厉害,最好被他宠到不能自理,她愿意在欢爱时把所有的主动权都交付给他。这种全心全意对另一人的依附中还是带着无法言语的乐趣。
沈语冰做的饭很简单,清蒸鲤鱼,番茄鸡蛋汤,又做了一个葱油饼,之后他下楼还器具,她就在卧室里继续等他,今天因为民宿房间非常充足,所以两个人各订了一间。沈语冰开两间的时候她心里有过怨言,但最后没有阻拦他,只是站在他身后看着他的操作。沈语冰有一会儿没有上来。
林淇艳转头打量这个房间,他的行李箱大喇喇的摊在地上,她实在没有别的事情可干,仿佛着了魔一样慢腾腾的走了过去,低头看他到底带了什么东西来。他带了几件白衬衫,她展开,白衬衫虽是最普通的基础款,但这些衣服剪裁流畅质地又好,一看也价格不菲,林淇艳把衬衫抱在怀里,低头又嗅了嗅衬衫领口上的味道。
还是茶香。
沈语冰是内地穿白衬衫最好看的男星,白衬衫虽然基础,但最挑人的身材,沈语冰四肢修长,身高挺拔,而且身上没有一丝赘肉。极其适合。她想起来沈语冰穿白衬衫时候的模样,英俊又光风霁月,嘴角带起一丝浅笑,仿佛踏月而来。她想起拥抱时候她的手曾经环过他的腰,一个男人可以拥有这样细的腰实属难得。
她也不知道自己抱着他的衣服发呆多久,就好像他此时此刻正贴着自己拥抱一般。这时门响了一下,林淇艳赶紧把衣服一叠,放到行李箱中,然后站起来。
沈语冰推门走了进来,看到她正站在大厅中,赤着脚,裙子松松垮垮的贴在身上,露出洁白的胳膊和腿,还有俊俏的蝴蝶锁骨。裙子的颜色仿佛暗夜在流动,而漆黑的夜色就是最暧昧的利器,有了黑夜的衬托,什么都可能发生。男人心口一滞,只觉得五脏六腑都燃烧殆尽。
他当然知道她美,他无时无刻不清楚的意识到她拥有摧枯拉朽的美貌,她的美丽惊艳而又锋利,仿佛一把匕首可以直戳人的心脏。她的美貌可以令人为之生,为之死。她不能就这样站在他的面前,赤着双足,双眼微睁的望着他,仿佛她根本没搞清楚现在的状况。她不能用这样娇憨的神情去引诱别人,这是伊甸园中夏娃最邪恶的过错。
他的胸口又开始燃烧,跳跃,他不得不压下来这种悸动的感觉,逃也似的回到厨房,看到空空如也的灶台,才忽然想起来饭已经做好,那他还得回到客厅,或许这时候他可以提醒一下林淇艳,她应该赶紧披上外套,把裙摆整理干净。他吸一口气,拧开水龙头,冲了脸,冰凉的水没有浇灭他心底的躁动,反而让埋藏在心底的巨兽越发狰狞而凶猛。
他们坐在对面,就好像第一次合作拍《初恋》的时候,那时他们没有大火,和剧组一样吃家常菜。她觉得他脸好看,就一直凝视他,偶尔还伸腿去踢他的小腿。他瞪一眼她,她就咯咯笑。
“你在想什么?”沈语冰的话打断她的回忆。她凝视他的脸,觉得和十五年前并没有太大变化。比起女明星来说,男明星更容易衰老,但是沈语冰看上去却依然年轻,岁月给他的馈赠是更强的阅历和气场.
“我只是觉得可惜。你现在比你息影的时候还有魅力,可惜观众却看不到了。”人的魅力要经历来沉淀,这时候的沈语冰比以前更加从容,只可惜当他三十岁出头刚沉淀出这种气质的时候,他却选择了息影。“你现在一定比当年更会表演,真的不考虑回来继续拍戏吗?大家都很像看你演戏,你应该来给年青一代的演员们展示一下到底什么叫做表演,什么叫做演技。”
更重要的是,我也想和你合作。
我真的很想很想和你合作。
后半句话被林淇艳吞到肚子中,她两眼亮晶晶的凝视着沈语冰,期盼却又紧张。沈语冰却摇了摇头,说道:“淇艳,我的确不想回去拍戏了。”
“看来是我想多了,我以为你还想和我合作。”林淇艳面容微微变冷,只觉心底下裂了一块,像是清脆的大理石,缝隙会慢慢的沿着花纹扩展。她心中愈发不悦,见沈语冰面色却十分平静,只觉得一种委屈铺天盖地的涌来。他知道自己多么想和他合作,却不肯向自己妥协。
感情没有包容和体谅无法长久。既然他丝毫不肯体谅自己的感觉,那这种久别重逢的戏码就应该到此为止。别再沉迷什么孩子过家家一样的桥段!二十年前、十年前都擦肩而过,就说明两人之间存在的问题并没有解决,现在再重新搞在一起,不过是掩耳盗铃罢了。荷尔蒙的躁动无法掩饰本质的不和谐。她放下筷子,淡淡的说道:“我吃饱了。先回去了。”
她站起来,神情中又是熟悉的倨傲和冷漠,如夜色中高不可攀的鲜花。她从沈语冰边上走过,忽然手腕被他拉住,他的手指紧紧的握住她纤细的手腕。
“淇艳,你不高兴。”他的声音却很轻松,如细流撞到小石头上发出的清脆的泠泠声。他知道自己恼了,但他还这样,好似有细针在她心脏扎了小洞,挤出一顾苦涩的浓水。
他却觉得高兴,以前她哪能在自己面前露出如此神态,她永远是从容的、面无波澜的,而现在却埋怨自己,向自己发脾气。就像在撒娇。他喜欢他能一辈子像自己撒娇。这样的她实在她可爱。
“我没有你那么纯粹的热爱表演,我是阴差阳错当了演员。但和你拍戏,却是我唯一从演员这个职业中找到意义的时刻。我可以暂时的假装自己就是男主,看到自己喜欢的女孩在自己面前,借着角色的感情来表达自己的心声。”
他的声音清冷如高山白雪,然而每个字却都带着千钧重的力量,一个个砸在她的心头,那字迹仿佛在她心头融化,汇成江河,瞬间涌遍她的全身。待潮水退却,她才忽然意识到他的表白。连手指尖尖都变成樱花的粉色。
他什么时候这么会说情话?没有盛大的表白,只是简简单单陈述自己的心声,质朴的语言中流露出来漫长的暗恋却让她无法招架。她嫣红的唇角微微张开,没有说话,但是眼神不似刚才凛冽,而是含了笑意,如同冬日暖阳照耀后开始融化的坚冰。
对于她这种有艺术家人格的女人来说,能够成为别人的灵感来源,的确令人愉快。她微微颔首,黑色而优雅的高跟正要继续往前动,沈语冰的手还未放开,他的手指陷入她柔软的手心,她的心里又涌上来一股柔软的感觉。
“如果你只想和我合作,那也不一定需要拍电影。我们可以玩剧本杀,或者自己读剧本。——如果你想的话。”
他真诚的凝视她,眼神中无法被掩盖和吞噬的深情。那蔚蓝如同海洋一样宽广的情感,像是强烈的巨浪砸在她的身上,她的确不该怀疑他的感情。
“剧本杀?”她捕捉到这个关键词,说道:“有道理。我们可以玩二人本。但是现在我身上也没有。”
沈语冰说:“可以上网搜,网上有。”
林淇艳摇头,她不喜欢在网上玩,一点参与感都没有,她拉着沈语冰大晚上出去买本子,满城照过去,最后还真让她找到一个。买了后就和沈语冰回到民宿,两个人一起坐在床上,她把游戏本拆开。
她脱了鞋,赤脚坐在床上。沈语冰其实生活中从来都不穿衣服上床,他要干净,但是如果是林淇艳的话无所谓,她哪里都是香香的。他坐在床边,看她脸上露出孩子气的笑容。
她读了一遍游戏说明给沈语冰听,然后又把身份牌发个她,两人一起看了故事背景。“这还是娱乐圈的。我们是一对明星夫妻。受邀参加电影奖颁奖结束后的宴会,结果宴会上有一位位高权重的制作人死掉了,我是最后见到她的那个人,一切的矛头都在指向我。”
“看上去挺有意思。”林淇艳说,这时沈语冰忽然说道:“我们扮演的是夫妻。”
“没错。”
“我们在角色扮演,玩剧本杀。”
“嗯哼。”
“老婆。”
她心脏骤停一下,下意识抬起头来,只见他眼中一汪湖水,缱绻而又充满笑意,他刚才叫自己什么。老婆?真的是老婆吗?
她蹙眉,不可置信,但他的神情却证明了他刚才说的话不是错觉。她的心脏一波接一波的涌上来强烈的酥麻感,整个人被浸泡在蜂蜜罐子,皮肤每一寸褶皱都给磨平。飘飘然不知自己在何方。
她想说话,舌尖颤颤的发不出音节。双颊变红,却是世间最美的绝色。她在脸红,因为自己叫她老婆而脸红,没有恼怒,没有愤慨,只是羞涩。这么黏腻的词语现在只觉充满爱意。
老婆。老婆。老婆。
你瞎叫什么,谁是你老婆。
算了,你再叫几声吧。感觉还不错。
林淇艳面红耳赤的。但是她并不感觉恼怒,心里那种又痒又涩的感觉,绝非不悦,而是......无比的受用。在叫一声把,她愿意被他这么叫。好像自己真的是他的女人。
屋里温度逐渐升温起来,林淇艳无法忍受这种漫长的煎熬,开口打破沉默:“我们先看故事主线。”
假装没听到。
“你应该叫我老公。”沈语冰说。
林淇艳双眼睁大,抬头望他,伸手去摸他的额头:“你发烧了吗?”沈语冰握住她的手,理直气壮地说:“这不是剧本杀吗?游戏里我就是你老公呀。”
“那也不能叫出来啊。”林淇艳小声说道。
“你玩角色扮演,不就是想和我再切磋一下演技。不叫老公叫什么,叫沈先生吗?淇艳,你作为演员的的基本素养呢。”他含笑着望向她。
她一时语塞,“是的,我再和你切磋演技。不就是叫你一声老公吗?难道我会怕?我又不是在电影里没交过。”
这么一说,林淇艳确实没在电影里管沈语冰叫过老公,毕竟演的一对是学长&学妹的纯情恋爱,另一个终生未婚,民国时的男女。她那些甜腻的“老公”,都叫给了其他男演员。
沈语冰想起来在电影银幕前看她叫别的男人老公的场景,林淇艳声音柔媚,有民国名伶的婉约味道,但是声音就可叫人骨头都彻底酥软。她以前演过科幻片的SIRI,通篇没有出现人,只有声音。却一举获得西方一个A极电影节的女主。沈语冰当时坐在银幕前面,被她缱绻的声音弄的心都要融化,只可惜不是冲着他,而是另一个男演员,他的心中浮现出一种音乐的酸涩。
他嘴角勾起若有若无的笑,凝视着林淇艳,等他先开口。林淇艳还没有张口,但心底不自觉的浮现出这样称呼他的画面。
她凝视着他,桃花般艳丽的唇微微勾起,轻轻的吐出靡丽的字眼,那称呼刚叫出来,男人还没有什么反应,她白皙的脸颊就开始变的粉红。好似冰山上落下的一点红梅,妖娆的美丽。
老公。
她猛的打了一个激灵,从幻想中醒来,她无法堂而皇之的叫出这样的称呼。她可以随便称呼其他的男演员,但却无法这样称呼自己眼前的男人。好像老公这两个字是一个契约,叫出来,就把两人牢牢的捆绑在一起。
她叫不出来,只愤愤不平的瞪他一眼,黑珍珠似的瞳孔媚的仿佛能拧出水来,纤细的手指持着那张卡在他面前轻轻晃悠。“赶紧看。”
他凝视她,一向温柔的男人此刻却对这个话题咬死不放,“真的不可以叫吗?”声音语法轻柔,夜莺的歌声。如同恶魔在蛊惑。他的眼神紧紧的凝视着她,带着炽热的火焰,仿佛透过空气点灼在她的肌肤,她的皮肤一点一点的发烫。她想要勾唇说话,语言组织能力却被吞噬殆尽。
他的眼睛像是一滩幽深的湖,她不由自主的向他靠过去,眼神呈现出迷离的神色,嘴唇动了动,似乎马上就要破口而出。但就在要叫出来那一刻,她打了个激灵,从他的环境中清醒。他的魅力真的太强,比电影里呈现出来的还要诱惑。单一个眼神就差点让人沦陷,如果他一直这么看着自己,恐怕她今晚就要把他扒光上床。
她冷静的说:“不玩的话就算了。那我回去了。”
“玩。玩。当然玩。”沈语冰这才敛了嬉闹的气息,声音变得认真严肃,她凝视他微颤的睫毛羽翼。
他一定是故意选的这个游戏。早就想好了这样调戏他。真是过分。她心下冷哼。但随即又泛起甜蜜的笑。
两人这局游戏玩到半夜,才结束。林淇艳忍不住打了个哈欠,沈语冰心疼的看一眼她,说道:“困的话就去睡觉吧。”
她说道:“我不想动,你去那屋吧。”她在床上翻了个滚,白色的毛毯盖住自己的脸和身子,只露出来茭白的半截小腿。一只脚伸到窗外,涂着红色指甲油的脚趾勾起黑色的高跟鞋,就那么半掉不掉的挂在脚上。
乌黑的眼睛楚楚动人的望着他。
他的喉结抖动一下,叹了口气说道:“可以是可以,但是,你的睡衣、你的卸妆液都在那屋,难道你就这么睡吗。”
林淇艳眼神亮晶晶的望着他,她很难有这样乖巧的时刻。或许用乖巧这个词来形容她并不合适——但他还是认命的点头,说道:“我去帮你拿。你想要什么。”
“睡衣,卸妆乳,洗面奶,各种护肤品,拖鞋,浴巾。”
.......
“我全给你拖过来。”
沈语冰拖着疲惫的身躯,走到林淇艳的卧室,开始找她的东西。他先把行李箱拖出来,然后去盥洗室拿她的护肤用品,这时他的目光停在洗漱台上的一个小馆子。海蓝之谜的护肤品,而他曾经是海蓝之谜的代言人。是因为他才买这个品牌吗?
.......他自嘲的一笑,他真的是越来越自恋了。怎么会这么想。
他收拾完后又去拿她的衣物,烟粉色的吊带睡衣窝在床头。她也不好好叠一下。他爱整洁,每天早上起床第一件事就是叠被子,整理床单。绝不会这么把贴身衣物随便放在旅馆的床上,就算床单是干净的。他皱了下眉,想要去拿她的睡衣。
烟粉色的睡衣是浪漫而靡丽的颜色,又细又长的吊带可以完美的衬托出她的天鹅颈。她的肩颈是优美的直角,没有任何赘肉,甚至可以看见青色的血管在颤抖。这睡衣是如此的轻薄,穿在身上,只会显得她身形更加纤细,似乎抱在怀里都轻轻颤颤的没有重量。
这干枯玫瑰一样的颜色,只会衬托她的肌肤更加白皙,比雪还要洁白,仿佛是玫瑰的花瓣被蒸干后落到她的皮肤。她的胳膊修长,腿的线条也优美到极致,不同于靠节食减肥的身体,她的肉是无比结实而圆润的,每一寸都长的恰到好处。完美的如同无上的艺术品,电影中只穿一件吊带和男主拥吻的名场面,在微博上被无数次提及,实在太欲。她明明有圣洁的气质,有时候却能够激发人心底旖旎的念想。
他本想帮她叠起那件吊带裙,可是手却停在半空,毕竟,吊带裙是贴身的衣服,是直接贴在裸露的身体上,可能还带着她身体的温度。若是触碰那光滑的裙摆,他会有种在触摸她肌体的错觉。这令他心乱情迷。
他静静的坐在那里,白色的大床上那一点迷离的烟粉色勾起他心底狂乱的想法,明明只是一件睡衣,它可不是所谓的情趣内衣,它是正大光明的睡衣,在西方时有明星会直接穿着这样的睡衣出门,但是,他却依然不能伸出手去。睡衣静静的坐在那里,一如美人本身横卧至此。
他又伸手,可是却又不能。这本来就是深夜,深夜是人意志力最为薄弱的时刻。深夜里什么都可能发生,人们遇见,接吻,上床,第二日起来,太阳升起,假装什么都未曾发生。他们两人是娱乐圈公认的性感符号,别人都以为他们可能私下猎艳无数,是玩咖。但他们私生活都很干净,上过床的人一只手就可以数过来。
时间静静的过去,沈语冰想到,林淇艳一定等的有些不耐烦,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打滚,他可以直接抓上衣服,就带着行李箱过去,但是他的手还乖巧的待在身旁。那烟粉色的长裙如同恶魔一样,静静的凝视他,他甚至可以感觉到那衣服的嘲笑!它只是一件衣服,他却不敢伸手。不行,那只是一件衣服而已。
伸手,手伸不出去,僵在半空。
他知道自己是个废物,他现在勇敢承认。
他刚才调戏她,叫她老婆又怎么样,关键的时刻还是什么都不敢,两眼一抹黑。他简直愧对自己这张性感的脸和身材。
算了。他决定先收拾鞋。
林淇艳的拖鞋是jimmy joo家的。它的设计十分漂亮,肉色的质地如同肌肤本身的颜色,鞋托能紧紧的包裹住她的脚趾跟。
林淇艳的脚非常漂亮,像是艺术品的那种漂亮。脚弓弧度优美,脚趾圆润和谐,脚指甲没有任何裂隙,粉色的指甲油亮晶晶。很少有人能够长一双这么纤美的足。
他想起来电影中一个画面。林淇艳演过的一个武侠片,她坐在小溪边,水在清澈的晃动。波光粼粼的像是星辰。镜头推上去,照出来水底中她的脚。
他看到那个片子的时候并不爽,足是很隐秘的部位。在电影中被拍摄,很多人都会凝视她的脚底。这变成一个客体,被凝视的对象。但作为性感女神,她始终是被凝视的对象。凝视就像是想象中的拥有,他心底终究有隐秘的占有欲在作祟。
他把她的鞋翻到袋子中,然后又收起来她的睡裙。绸缎的质地,极其光滑。他摸着睡裙,感觉自己五脏六腑都在发热,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觉得好像自己在突破两人的边线,只牵了手,却又触碰到对方私密的衣物——但那也不算特别私密,只是淫者见淫,做贼心绪罢了。
沈语冰敲敲门,林淇艳赤脚过来开门。她站在门口,把门一关,说道:“你怎么这么慢。”然后她跳到床上,让沈语冰把东西放下来。沈语冰没有多说,把袋子放到桌子上后,就去行李箱拿自己的睡衣准备回去。
?
他的衣服一向叠的四方四角,板板正正,衣服和衣服的边缘会完美的对齐,放在一起像是完美的豆腐块。
怎么这个衣服的边角却皱了。
他早上没叠好吗?
不可能。
哪怕火山爆发,他也必须先叠好自己的衣服再逃。
难道。他抬头看向林淇艳,林淇艳正躺在床上玩手机。恍然不知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情。
林淇艳动了他的白衬衣吗?可是她动他白衬衣干什么。难道是走路的时候不小心踩到,那不该只有顶上的衣服被踩,下面都好好的。
“淇艳,你动过我的衣服吗?”
他问。
“我动你衣服干什么?”林淇艳淡淡的说道。然后她翻了个身背对着他,继续玩自己的手机。
也是,那肯定是他的错觉。
但他不知的是,林淇艳以看上这款白衬衣的剪裁为理由说服自己,心安理得的脱下自己的吊带裙,穿上了这件白衬衣。在镜子面前欣赏了一会儿自己的身材。在他敲门的时候才赶紧托下来,迅速叠好,换上自己的衣服。
*
第二天早上沈语冰起的早,来屋里找林淇艳。她视线定格在沈语冰的身上。昨晚那件白衬衣!白衬衣配牛仔裤,一骑绝尘的好看。简单又潇洒,而且紧紧崩在他的身上,显出他肌肉的线条。
他是常年健身的人。林淇艳想起来。
他的身材是艺术品。可是。昨天她心怀鬼胎换上的衣服,现在就在他的身上,这让她有种被他拥抱接触的错觉,尽管现在他们最亲密的接触只是手指相触。她很久都没有触碰过他的皮肤。
上一次,是二十年前。
没错,他妈的二十年前。
寂寞之城没有情欲戏。
初恋也没有。初恋是纯爱片,但是两人有个拥抱。
内娱还有一堆知名的常蓝和郑雨,但人家是实打实的有一段令人血脉喷张的情欲戏。
可她和沈语冰,清水到不能再清水。
他们是最名不副实的银幕情侣。
而且最无语的是,外界已经传他们天雷动地火的勾搭在一起,窝在酒店多日不肯出门专心造人,结果他们就只不过是拉个手而已。
如果名副其实的话,说的再夸张也行。
但问题就是,名不副实。
“别穿这件了,换一件吧。”林淇艳脸上有可疑的绯红。
“不好看吗?”他愣了一下,走到镜子前面。镜子中映照出他完美的身材。
淇艳懒得说他,问他今天干嘛,沈语冰说再出去走走。林淇艳往床上一座,眼睛直勾勾的望着他。沈语冰扶额,没错,林淇艳很懒。他只好就借了辆小自行车载着林淇艳往前。
坐在喜欢的人自行车后座。
又get一个甜蜜小事的清单。
如果坐自行车的话,手要放在对方的腰上吧?
不然。掉下去可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