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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

  •   洛桑见郑寻实在是吃不下,笑着嗔怪道:“虽说浪费粮食不好,但是吃不完也不能硬撑着,你这姑娘看着不爱说话,怎么这么实心眼”

      实心眼·郑寻听洛桑说不必再吃了,立马放下筷子,从衣服口袋里拿出手帕擦擦嘴。

      洛桑正准备递纸给她,见她默不作声地拿出一方素色手帕出来,只得站在原地把纸盒子放了下来,心里对郑寻这个神秘的姑娘倒是越发好奇了起来。

      虽说那碗面没吃完,可郑寻的胃还是有些不舒服,她走回思南居,从包里拿出药才想起来自己忘了烧水,一仰头就把药咽了下去。

      洛桑这会儿来找郑寻,正好看见她手里拿着杯子准备接热水。看到洛桑过来,郑寻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水壶的盖子被打开还咕噜咕噜地往外冒着热气,洛桑笑眯眯地看着郑寻,道:“我待会儿要出去买点菜,想着你一个人在这,要不要跟我出去走走?”

      郑寻没说话,只是看一眼刚烧开的水,洛桑顺着她的眼光看去立马反应了过来:“我那有个新的保温杯,要不你把热水装进去咱们路上喝?”

      要不说洛桑是个无微不至的人呢,就连这么小的事情,都能这么周到。

      见郑寻同意后,洛桑就拿来了个竹丝扣保温水壶,上头还挂着个实木挂坠,看起来简单又精致。郑寻自拿到水杯后,就对其爱不释手,一直拿在手里观赏把玩,难得地主动开口道:“这编竹很精美”

      洛桑见她对这水杯如此感兴趣,便介绍道:“这上头的竹编工艺是一项非遗技术,跟瓷胎竹编的工艺差不多,是来自成都地区的特长无节瓷竹,经过了破竹、烤色、去节、分层、定色等十几道工序,全部是手工操作。最精巧的是竹丝的断面都是矩形,厚度也只有一两根头发丝厚,宽度也就四五根发丝宽,并且薄厚均匀,粗细一致。”

      郑寻又细看了手里这个保温杯,没想到一个不算太大的杯子竟要花这么多的功夫。

      洛桑见她是真喜欢,大手一挥就说要送给她。

      郑寻拒绝了,一个工序如此复杂的水杯价格一定不便宜,她向来不喜欢白拿别人东西,摇头拒绝后就说:“我可以按原价买。”

      洛桑摆摆手:“也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就是我闲着无聊随手做的,你要是真想付钱,在我这多住一段时间,让我赚点房费就行”

      未曾想洛桑还有这等手艺,她将杯子握在手中,鲜少露出了个淡淡的笑容,这一笑原本清冷的面容仿佛被打散了一般,镀上了层柔软的光。

      洛桑被她这一笑笑得心头一怔,连连说着不用谢。

      融舍虽然所处的方位有些偏僻,但也只是因为门口的装饰看起来过于简单普通了些,他们所处的地方仍然是在拉萨市中,若不是有次仁丹增领着自己,郑寻是不可能关注到这个门口只挂了一个牌子里头却别有洞天的民宿的。

      因为距离不是很远,所以两人决定步行到菜市场去,并且洛桑表示这样可以让她近距离感受到西藏的民俗民风。

      接近中午的拉萨太阳已经悬在了半空中,强烈的光线刺激到了郑寻缺少色素的眼睛,一股密密麻麻难以忍耐的痛感从神经末梢传来,她立刻从大衣口袋里拿出墨镜。

      洛桑还在前头跟路过的市民们打着招呼。无论是几岁的孩子还是七八十岁的老人她都能搭上几句话,这邻头邻尾的每天都要见面,所以都认识洛桑,也知道老单身汉次仁丹增娶了个比自己小了十几岁的漂亮老婆,原本以为这个从外地远嫁过来的姑娘也像那些大城市的姑娘一样都比较腼腆害羞,谁曾想次仁丹增这漂亮老婆刚来的第一天就把这附近不管有没有亲戚关系的七大姑八大姨都认了个遍,一点娇贵的样子都没有。

      洛桑还在跟住得隔了两条街拉姆阿佳打招呼,一回头发现郑寻脸上架着副墨镜,配上身上那件黑风衣,看起来冷酷高艳,还没来得及再看两眼,就听面善的拉姆对她说。

      “洛桑你昨天问的那个菌子我让我小弟给你留了三斤,我等下就给你送过去”

      洛桑忙道谢:“拉姆阿佳太客气了,麻烦你帮我留意菌子,哪还能让你亲自送过来呢,我到时候让次仁下班了顺道去你那里拿”

      拉姆:“跟阿佳还客气些什么,当初的事还要多亏了你帮忙”

      “欸!?你旁边这姑娘是谁,这么漂亮是不是你小妹呀!”

      洛桑听了心花怒放,也不知是因为拉姆夸了谁而高兴,掩唇笑道:“是呀,就是我小妹,昨天才过来的,这不是得了空带她出来走走嘛”

      拉姆看着身材高挑,戴着墨镜看起来更加生人勿进的郑寻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对人热情的那股劲跟洛桑简直一摸一样,一直拉着郑寻问东问西,诸如姑娘你多大了,有没有对象之类的。

      郑寻自小就不太喜欢与别人接触,这导致她跟常人相比缺少了许多与人交际的能力。她想,拉姆既然同洛桑关系好,对自己就是没有恶意的,可是面对拉姆,明明有些问题是不需要反应便能脱口而出的答案,却如同哽在喉间的鱼刺,不上不下,弄得她不知所措。好在那副幽深的墨镜挡住的她所有的窘相。

      洛桑看得出她应付不过来,毕竟跟自己相处了将近一天了,人家说过的话也是屈指可数,她立马上演了一出围魏救赵:“拉姆阿佳,我记得你们家顿珠甲巴是在湖南读大学吧,什么时候放假呢?”

      洛桑这一问算是问到点子上了,一提到儿子,拉姆立马一笑颜开了起来,儿子顿珠甲巴可是自己和丈夫的骄傲呢!

      “快了,这不是要放寒假了嘛”

      洛桑:“甲巴真是个优秀的孩子”

      拉姆笑着说:“是他自己努力,我和他阿爸都没做什么”

      洛桑:“那还不是阿佳你教育的好!对了,如果甲巴有空,劳烦他来我们家做做客,顺便教教我们家德吉”

      拉姆自然是满面笑容地答应了。

      菜市场离的近,所以洛桑决定先带郑寻去看看布达拉宫。

      布达拉宫是世界十大土建筑之一,坐落于玛布日山上,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建筑,其建筑风格很独特,集宫殿、城堡和寺庙于一体,她依山垒砌,从远处看去气势雄伟,高不可攀,有横空出世,傲视苍穹之意。

      已经过了旅游的旺季,人流已经没有那么多了,但往来的行人还是不少,洛桑带着郑寻来到布达拉宫墙下问她要不要上去看看,郑寻摇了摇头,似乎对里面的景象不是很感兴趣。倒是这乳白色的墙体引起了她的注意,因为眼睛的问题其他感官更加灵敏,她朝墙壁靠近了些,有些惊讶地看向洛桑。

      “甜的。”

      洛桑介绍道:“布达拉宫上个月才被浇涂一次,粉刷用的材料大部分是牛奶混合着石灰,不过这里面加了砂糖、蜂蜜、面粉还有藏红花,所以总体来看是可以吃的”说着她指向旁边一个正小心翼翼伸出舌头准备舔墙皮的青年说:“就像这样,如果你不怕舔到别人留下的口水也可以试试”郑寻自然是没这个意思。

      不过旁边那个青年听到洛桑这句话,立马收回了自己的舌头,抿着唇走了。

      因为要回去做午饭,所以两人并没有在布达拉宫待很久,买完菜两人就回去了。

      回到融舍,郑寻发现当那扇古朴的木门关上的瞬间街道上那些嘈杂的声音似乎都消失了,好似进入了一个被尘世隔绝的世界,她在意识到这件事的同时竟然感到些许心安,这种诡异的感觉一直伴随她吃完午饭回到思南居才变得浅淡,她觉得自己可能是因为刚来到拉萨有些水土不服,神经错乱了。

      躺在躺椅上就准备午憩一会儿,却不想躺下不久,便没有了意识……

      这是一座冰山,山脚下却有盈盈的翠色与其冰雪相互映衬着,桑烟依偎而起,在寺顶那顶金宇上的龙头萦绕盘旋,悠悠散散不知要飘到哪里去。

      一声法螺声响起,庄严又神秘的声音,似乎冲破了郑寻眼前笼罩着的白雾。定睛看去,眼前正站着个圆头圆脑的小沙弥,好不容易那白雾才堪堪退去,她望向小沙弥灿若星辰的眼睛,只觉魂魄一震,一种来自骨骼深处的低鸣在这一刻冲破了肉身的阻拦和尘烟的束缚,发出了低沉而又悠长的咏啸。

      “人世业火,生命苦厄,女神佑护,救世造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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